李伯元著小说《文明小史》第十回:“其实这教士同这一帮秀才,听了鸣锣喝道之声,早已晓得知府来到。”为什么听鸣锣喝道之声,就知是知府来到呢?清朝,凡州县官以上官吏出门,都要”鸣锣开道”。“喝道”者,“开道”之谓也。
“鸣锣开道”的锣,不得随便乱鸣,按文武官职地位大小,有严格的规定。州县官外出,鸣锣七下,警告:“军民人等齐闪开。”知府外出,鸣锣九下,警告:“官吏军民人等齐闪开。”
节制武职大官外出,鸣锣十一下,警告:“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总督以上官员外出,则鸣锣十三下,警告:“大小文武官员军民人等齐闪开。”因为总督位达极品,外出最威风,大小官吏均须躲闪,不得“挡驾”。所以听到鸣锣声的多少,就可以分辨出官衔的高低。
“鸣锣喝道”,作为封建官僚外出的一种仪仗。一方面,可借以表示其尊严、高贵,吓唬老百姓;另一方面,也是他们的一种警卫措施,以防意外。历史上称唐末皇帝外出视察巡幸、祀典、视朝、宴会的仪仗,有鸣鞭,振之发声,使人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