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吃透王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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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以德服人

语录

舜只是自进于乂,以乂熏烝,不去正地奸恶。

——《传习录·黄省曾录》

“解读”

王阳明认为,是治理的意思。原文的意思是舜通过加强自我修养,来感召他人,而不是当面去揭露他人的不好的一面。

高明的领导都是擅长以德服人,用自己的一举一动去感召人。俗话说:要正人,先正己。无论做父母还是做领导,意思一样。比如作为父母,要想给孩子树立榜样,必须管好自己,尤其是12岁以前的孩子,父母是他模仿的对象,这个阶段养成不好的习惯,主要责任在父母。作为领导也是如此,优秀的领导一般是以身作则,用修养和思想影响别人,凡事自己先带头,这样才有凝聚力,下属才会更加自觉地团结在自己周围。

以德服人,实际上就是以身作则,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最后取得革命的胜利,很重要一点就是以身作则。我们在解放战争题材类电影中经常看到这样情节:国民党部队与共产党部队之间的差别可以从一句话中明显体现出来。“弟兄们,给我上”,这是国民党当官的在鼓噪当兵的往前冲,一个“给”字体现了当官的威风,兵冲在前官在后。“同志们,跟我上”,这是共产党的队长带着部队往前冲,一个“跟”字体现了当官的德行,官冲在前兵在后。很明显,作为当兵的,谁都愿意选择为共产党卖命。

我们再来看看老一辈无产阶级的人格魅力。这里我不说毛主席一生如何艰苦奋斗,如何不求奢华等,只想说毛主席对自己子女的严格要求:长子毛岸英,自小受尽了人间苦难,成人后参加了保卫莫斯科战役和保卫延安的战斗。这样经历,在抗美援朝中,论资排辈也轮不着他去参军,更何况那时他新婚才六个月!然而,为了动员更多的人主动参加抗美援朝,毛主席把身边唯一的爱子送到了朝鲜战场,说:“谁叫他是我毛泽东的儿子”。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爱女李纳在北大读书,时常委婉地说自己在挨饿,定量老是不够吃。菜又少,全是盐水煮的,油水还不够大师傅沾光的呢,上课时肚子老是饿得咕噜咕噜叫。毛主席总轻声细语地说:“困难是暂时的,要和全国人民共渡难关。要带头,要做宣传,形势一定会好转,要相信共产党。”他坚持不给李纳特殊照顾,有时,卫士们实在看不下去了,也会在毛泽东身边提建议,希望给李纳一些补贴,并说明其他干部家也有这么做的。这时,毛主席又会耐心地做卫士们的工作,说明上下一心,同渡困难的重要性。如卫士们说得多了,毛主席会不高兴地说:“即使别人那样做,我也不能做!谁叫她是我毛泽东的女儿!”正因为有了这一大批以身作则的革命家,他们以自己行为规范来感召别人,使全国各地老百姓都团结在他们的周围,才能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在条件如此艰苦的环境下,打败了美帝国主义,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

当然这样的例子在古代也很多,曹操“割发代首”故事中就是明证。古人对头发极为看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违伤”,头发在古人看来如同自己的生命。

麦熟时节,曹操率领大军去打仗,沿途的百姓因害怕士兵,躲到村外,无人敢回家收割小麦。曹操得知后,立即派人挨家挨户告诉百姓和各处看守边境的官吏,他是奉旨出兵讨伐逆贼为民除害的,现在正是麦收时节,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的,立即斩首示众,以儆效尤。百姓心存疑虑,都躲在暗处观察曹操军队的行动。曹操的官兵在经过麦田时,都下马用手扶着麦秆,一个接着一个,相互传递着走过麦地,没一个敢践踏麦子,百姓看见了,无不称颂。

但是,当曹操骑马经过麦田时,田野里忽然飞起一只鸟,坐骑受惊,一下子蹿入麦地,踏坏了一片麦田。曹操为服众立即唤来随行官员,要求治自己践踏麦田之罪。官员说:“怎么能给丞相治罪呢?”曹操言道:“我亲口说的话都不遵守,还会有谁心甘情愿地遵守呢?一个不守信用的人,怎么能统领成千上万的士兵呢?”随即抽出腰间的佩剑要自刎,众人连忙拦阻。此时,大臣郭嘉走上前说:“古书《春秋》上说,法不加于尊。丞相统领大军,重任在身,怎么能自杀呢?”

曹操沉思了好久说:“既然古书《春秋》上有‘法不加于尊’的说法,我又肩负着天子交付的重任,那就暂且免去一死吧。但是,我不能说话不算话,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于是,他就用剑割断自己的头发说:“那么,我就割掉头发代替我的头吧。”然后,曹操又派人传令三军:丞相践踏麦田,本该斩首示众,因为肩负重任,所以割掉头发替罪。曹操“割发代首”这一举动,士兵们都看在眼里,这时他们心里必定会想:“丞相尚且如此,我等更应该严格遵守。”

要正人,先正己,唯有以品德感染人,才能真正地让人心服。领导是下属效仿的对象,只有自己以身作则才能更好地约束下属。曹操正因为深谙管理之道,以身作则,深得将士尊重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