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五年,在通县长途汽车站,有一个从兴隆来的杨某要去北京。在等车的时候,有一个人来散发传单,杨某接了一张,见上面印的是:
北平大兴华银号启事:本号司账李树华,年二十四岁,江苏镇江人氏,在柜服务多年,平素极老诚,不料最近治病亏款,中秋将近,他竞将柜款一千七百元拐逃。遍找无踪,业已报案。不论哪界人士,如有将其捕获者,酬洋五百元。知其下落送信给本号因而破获者,酬洋百元。储款以待,决不食言。
今开据该犯貌如下:中等身材,面白无麻,惟左眼皮上有朱砂痣一颗,分头,镶金牙两个,戴美式毡帽,身穿胡绉夹袍,春绸夹袄,上海式礼服呢鞋。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夏历八月十日,北平大兴华银号经理谨启。
杨某看罢传单,折起来收在兜内,这时候他身边站着一个人,也拿张传单在看。杨某见这人身材高在,相貌魁梧,象个练武人,约有三十多岁。这人见杨某看他,就问道:
“你也往北平去吗?”
杨某说:“我到北平西直门海甸去看个朋友。”
这人说:“我也到海甸有事,咱们作个伴吧!”
二人说着话,汽车来了。二人买票一同上了车,挨着坐下。车开出通州,二人便在车上闲聊。杨某问这人姓氏职业。
这人说他姓王,叫王绍贤,在某机关服务。两个人直聊到东四牌楼汽车站,下了汽车又乘电车到了西直门。出了西直门,便一路说着话同行。忽然,二人看见路边一个店铺里有一男一女在买烟。王绍贤便悄悄对杨某说道:“你看那买烟的男子。”
杨某站住脚仔细一看,那男子长的中等身材,白脸,左眼皮上有一块朱砂红痣,上牙床有两颗金牙,头戴美式毡帽,胡绉夹袍,春绸的夹袄,上海式的礼服呢鞋,仅有二十多岁。手里提着一个包。
杨某正看着这人和传单上说的一样。王绍贤已经走过去一拍那人的肩膀说:“你跟我到那边有句话说。”
那人和女子立时便慌张起来,乖乖地跟王绍贤往房子后面走去。
王绍贤对那人说:“你这官司打了吧?”
那人立即跪在地上磕头,苦苦哀求。女子也在旁直说好话。
杨某在旁边听他们说话,知道那人便是逃犯李树华。他拿了一千七百元逃出来,用三百元接了个妓女,要带着回江苏老家。因不敢走城里车站,所以走到这里,不料却被王绍贤遇见。
李树华哀求了半天,王绍贤还不放他走,没办法,只好打开皮包。杨某凑过去一看,皮包里有一对赤金镯子,四个金戒指,两匣人参。李树华从包内取出二百元钞票,对王绍贤说:
朋友,你放过我,我拿一百五十元酬谢你,我们做个朋友。
王绍贤说:“一百五十元不行。”说着拿出传单让他看,指着上面酬金五百元字样说:我放着五百元不挣,要你一百五十元吗?你还是跟我走吧!
李树华说:我这一千七百元,除花了五百元以外,都买了首饰了,只剩下这二百元作路费。给你一百五十元,我留五十元好回家呀!你就委屈点吧!
王绍贤执意不肯,两人争来争去吵个不休。杨某也去假装好人,为二人说合。结果二百元都给了王绍贤。王绍贤拿了二百元便匆匆地走了。
杨某看着有便宜,也想乘机捞点油水,也恐吓李树华,想敲他几个钱花花。
李树华这时显得十分后悔,一个劲地说只想回老家,免得在这里吃官司。因为没了现款便说愿意把买的首饰都卖了,弄几个路费好走。杨某便把自己带的七十元钞票给了李树华,留下两个金戒指,一只金镯子,两匣人参。杨某估量这些东西能值三四百元,喜得了不得,连朋友也没瞧,就回到城里去变卖东西。
不料到了金店却碰了个大钉子。原来那金戒指,金手镯都是假的。他又去药铺卖人参,结果人参也是假的。这时候,杨某才明白受了骗。
[评析]:骗子的这一招“流星赶月”也真能迷惑人。散发传单本身便是骗局的第一环。与此同时,名叫王绍贤的骗子便在汽车站物色到了对象——杨某。他借口和杨某同路而行。
实则是引杨某上钩。王某要走了现款,剩下首饰,这一切都是骗子计划好的。只有如此,才能骗出杨某兜里的钞票。
整个骗局安排得滴水不露,真让人意想不到。不过杨某毕竟缺少见识,又有一片仁厚之心。不然,既使诈他几件首饰。
何必又把现款给他呢?
可见,人出了家门千万不要多管闲事,更不可贪图小利,此乃防骗之要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