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1107—1187)南宋皇帝,名赵构,徽宗子。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俘徽、钦二宗北去后,赵构于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改元建炎。他拒绝主战派抗金主张,南逃至临安(今浙江杭州)定都,建立南宋政权。统治期间,虽迫于形势以岳飞、韩世忠等大将抗金,但重用投降派秦桧。后以割地、纳贡、称臣等屈辱条件向金人乞降求和,收韩世忠等三大将兵权,杀害岳飞。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传位于孝宗,自称太上皇。著有《翰墨志》。
宋高宗虽然是南宋的开国之君,然其本人却胸无大志,昏庸不堪,从即位之日起,所念的不是中兴事业,不是收复河北失地,迎归二帝,以雪靖康之耻,而是一味地贪图眼前享受,偏安于临安。这也就造成了其内心最深处对于“外交”的态度——主和不主战,尽管赵鼎、张浚在相位时曾抵制过“议和”。高宗在位时期,忠臣多于奸臣,主战派多于主和派,而主和派奸相秦桧在位期间的权力和受宠幸程度远远大于主战派当权时期,这就造成了岳飞冤案的大背景。
秦桧(1090—1155)中国南宋权奸,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政和五年(1115年)考中进士,补为密州教授。接着考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宗室为帝,遂被金军驱掳北去,旋即降敌于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1130年)被放回南宋。秦桧得宋高宗信任,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罢相闲居。绍兴七年(1137年),秦桧任枢密使,与宰相张浚劝说宋高宗收回由岳飞并统淮西等军的成命,招致淮西军的哗变投敌。绍兴八年,秦桧重新拜相,力主和议,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诏书。绍兴十年,金朝都元帅完颜宗弼领兵南侵,岳飞等军大举北伐,屡破金军,进逼开封,秦桧却怂恿宋高宗迫令班师。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军权,诬构谋反罪状,杀害了岳飞,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宋向金称臣、纳贡、割地,金规定宋高宗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秦桧再次任相,为时十八年,独揽朝政,排除异己,大兴文字狱,极力贬斥主张抗金的官员,压制抗金舆论,篡改官史。他还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经界法,丈量土地,重定两税等税额,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税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贫民下户因横征暴敛而家破人亡。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攻打汴京,派来使者要求南宋朝割让三镇,秦桧上书给钦宗,陈述了关于军机的四个方面:一是说金人欲望无穷,请求只答应割燕山一路;二是说金人狡猾,可能有其他阴谋,仍不能放松守备;三是请求召集百官详细讨论,选择恰当的语言写入誓书;四是请求让金人在城外使馆休息,不能让他入城和上殿。可惜没有得到答复。他先任职为职方员外郎,不久,又在张邦昌手下做事。张邦昌奉命出使金国,令秦桧随行,秦桧说:“此行专为割地而去,与我的主意相违背,不是我想做的。”于是,他三次上书朝廷辞职,皇上允许了。
随后宋廷商议把太原、中山、河间三镇割让给金国,以此来求得停战。钦宗命秦桧假借礼部侍郎之名同程璃一起做割地使陪肃王来到金营。金兵撤退后,秦桧、程璃从燕京回来。御使中丞李回、翰林承旨吴秆一起推荐秦桧,朝廷任命他为殿中侍御史,升为左司谏。王云、李若水见了金兵二元帅,回来说:“金兵坚持要宋割地,不然,就进取汴京。”十一月,皇上召集百官在延和殿商议对策,以范宗尹为首的七十人同意割地,而秦桧等三十六人则坚决反对。不久,秦桧受皇命,做了御史中丞。
秦桧初期也算是一个有良知的官,后来,徽、钦二帝被俘后,秦桧也一块被俘。就是在被俘期间,金人暗里结好秦桧(据说,秦桧夫人王氏与金挞懒勾结,这就不得而知了),以成功在南宋安插“和议”汉奸。而秦桧也慢慢变质,一意主和,成为金权贵的走狗。
秦桧自金归来,为了能顺利登上相位,实现阴谋,并没有表明心迹,表面上站在主战派的一方,迷惑了李浚,借着这根竹竿爬上了顶峰。在羽翼丰满以后,秦桧便露出了狐狸尾巴,一改前态,成为“坚定的主和派”。而当时的高宗昏庸无能,只求苟安,所以,秦桧得到高宗的信任,权力日涨,乃至后来高宗认识到秦桧的奸诈后,因惮其权而不敢轻易动他。
秦桧掌权以后,开始网罗党羽,陷害功臣。时值岳飞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又奏捷朱仙镇,金兀术闻飞色变,金虏胆寒,匡扶中原指日可待。此事惹怒了一意主和的秦桧,加上岳飞以前向高宗呈递主战的奏疏,秦桧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决心除掉岳飞。奏捷朱仙镇后,秦桧便怂恿昏庸无能的宋高宗下十二道金牌促令岳飞班师。岳飞收到十二道命令后,不得不班师,泣曰“十年之功,毁于一旦”。岳飞班师以后,就像虎落平阳,任秦桧陷害。南宋功臣张俊也暗里忌惮岳飞的赫赫战功,暗结秦桧。在二贼的陷害下,最终给岳飞安上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