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句有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吗?在我们读书的时候,一直强调打好基础的重要性,只有打好基础结构,才能更好地学习其他学科。著名的心理学家布鲁纳就是这一观点的研究者和支持者。
布鲁纳·杰罗姆(Brunner Jerome,1915年生)是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在艾森豪威尔将军下的心理战部门工作。除此之外,他还曾在哈佛大学、牛津大学担任教授。他主要因为对教育的贡献而闻名。布鲁纳把教育和儿童心理发展结合起来,认为教育可以影响儿童的心理发展。他宣称:“任何学科以一定的知识的正当形式,能有效地教给处于任何发展时期的任何儿童。”他首先提出了学习的目的,认为学习“不但应当把我们带往某处,而且还应当让我们日后再继续前进更为容易。”例如学会敲钉子之后,学会敲击这种动作,而且可以应用在其他方面,这就是学习的迁移性,也被叫做特殊的迁移。除了特殊的迁移,还有就是学会原理和态度的迁移。这种原理的迁移就是说在学习基本原理可以引申到以后其他问题的学习上去。这种举一反三应用在教育上就是学生学习了基本原理之后,可以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用已经学习到的原理去解决实际问题。例如我们学习了虹吸原理,会运用虹吸原理帮金鱼换水,这就是原理的迁移。态度的迁移就是方法和学习态度的迁移。例如从学习语文中习得了记忆的方法,还可以应用到英文单词的背诵,这就是态度的迁移。原理和态度的迁移都有普遍性,所以也叫普遍的适用性。在迁移的使用中,布鲁纳认为越基本的原理适用性越强。所以他主张:“必须使任何特定学科的最优秀的人才参加到课程设计中来。”他认为决定应该教些什么必须通过该学术领域里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人才有可能实现。例如决定代数的基本观念以交换律、分配律和结合律的原理为基础,他必须是个能够鉴赏并通晓数学原理的数学家……只有使用我们最优秀的人士,才能把学识和智慧的果实带给刚开始学习的学生。“他把学习分成三个过程:一是习得(acquisition)新信息;二是转换(transformation);三是评价(evaluation)”。同时,他通过类别和编码系统,阐述了人类在与世界的相互作用中对现有类别刺激输入的分类,并进行推理。
布鲁纳在他的认知发展学说基础上提出了四条教与学的原则:一是动机原则,二是结构原则,三是序列原则,四是反馈原则。应该说布鲁纳的学习理论从实际出发,结合儿童心理,对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虽然他的教学理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对当时的美国教育是一个挑战与改革。不过在某种程度上说,他其实是个投身教育的心理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