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美德·君子·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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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风俗(7)

《刑事诉讼法》正在进行第二次大修,这次大修对于证人作证方面,可能会有一项较大突破:“除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此处近亲属指父母、子女和配偶。”

这一规定直接关涉儒家也即中国古典之“亲亲相隐”观念,而过去十年间,学术界围绕着亲亲相隐,展开过一场相当激烈的争论。一些自称接受了现代伦理和法律思想的人士坚决反对亲亲相隐。他们相信,亲亲相隐背后是儒家的爱之等差性观念,而这种观念要为任人唯亲之类的腐败现象承担责任。不过,大多数学者认为,这样的看法是荒唐的。立法者这一次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亲亲相隐的经典表达出自《论语·子路篇》: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叶公是楚国叶城之大夫,他说,本地有个人,他的父亲强取他人之羊,他出庭指证了父亲的罪行。当地人认为,这是“直”,也即公道,合乎正义。孔子不同意这种观念,他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我们家乡那些正义之人的做法是:父亲犯罪,儿子不会作证。儿子犯罪,父亲也不会作证。这样的容隐才是正义的。

争论到底并未停止。法家继承了叶公的观念,韩非在《五蠹》篇中直截了当地说:“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在法家看来,社会与政府是对立的。政府要进行有效统治,就得消灭一切社会中间组织,每个人只知权力,不知其他。法家指导下的秦国,也确实曾经致力于消灭家庭。

汉初儒家继续反对这种做法。在亲亲相隐理念的背后,隐含着儒家关于社会治理的一个核心立场:社会先于、重于政府。优良治理的基础乃是社会自我治理,家庭则是社会最为重要的组织形态,人首先生活于家庭之中,家齐而后国治。要实现优良治理,就要尽可能保护家庭。为此,在大部分情况下,政府权力应当止步于家庭这个城堡之外。

对于亲亲相隐,历代儒者给出了精彩的论证。仅从实用角度,也可对此给出论证:儿子犯罪,父亲主动举报儿子,或在法庭上作证,儿子必然会仇恨父亲乃至家庭。儿子刑满释放后,很可能不愿回到家庭。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游离在家庭之外的人极有可能无法处理好其他社会关系,也即,他无法回归社会。他很可能形成******心态,而再度犯罪。

毫无疑问,亲亲相隐可能对受害人略有不公,对司法过程造成某些不便。但是,与破坏家庭伦理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相比,上述不便是可以容忍的。因而,自汉代以来,伴随着儒家理念进入刑律,亲亲相隐成为一项普遍的司法原则。

有趣的是,法家、儒家之争在过去六十年又重演了一遍。法律取消了亲亲相隐的规定,法律宣传中提倡“大义灭亲”。这种宣传背后的逻辑与法家相同:人应当把自己当成实现国家目标的工具。后来,法学家引入西方现代法律,惊讶地发现,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都有“亲属拒证权”。这不就是老祖宗的“亲亲相隐”么?

这个立法、法学史上的悲喜剧说明,今天的立法者、法学家、伦理学家实在没有任何理由无视、蔑视传统的伦理与法律观念。抱着钱穆先生所说的“温情与敬意”,我们一定可以发现,传统中国的诸多法律思想实际上是十分健全的。

举例来说,《尚书·大禹谟》记载了一系列重大法律观念。帝舜赞扬皋陶说:“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皋陶是中国最早的司法官,负责执行刑罚。但他并不迷信刑罚,相反,他相信,刑罚的目的是促进人的自我约束与自治性管理,也即以刑辅教。由此,“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无讼乎”之所本。这绝不是否认刑罚的作用,而是说,不能满足于简单地以刑治国,刑罚要服务于更高层次的治理:人的自我约束,以及社会自治。由此,人们的行为将尽可能逼近中道,合乎正义。犯罪当然也就会减少。

皋陶反过来告诫帝舜,应当“罚弗及嗣,赏延于世”,这里明确地反对连坐制度。“宥过无大,刑故无小”:执法者应当区分故意与过失,对故意犯罪者予以严厉惩罚,对过失犯罪者予以宽宥。“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犯罪事实如果存在疑问,那就应当从轻处理,仅就有充分证据证实的部分予以惩罚“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近几年来,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也正是体现了这样的原则。最后,皋陶提出:“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立法者、治国者、执法者应当有仁爱之心,尊重每个人的生命、财产与尊严。如此,则民众对政府的心态趋向平和,相互间的心态也会趋向平和,社会秩序自然较为良好。

中国古典中,还有大量此类观念,它们是古老的,但也是永恒的,因而是现代的。法学、立法、司法若能发扬、运用,必将有助于优良治理秩序在中国之达致。

附注:2012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案,采纳了法学界的意见,初步引入容隐制度,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给出的立法解释是:“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规定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33)

六、再造教育,以养成君子

孔子之所以为圣人,乃在于他在封建制崩溃、等级制意义上的君子败坏之际,兴办开放性教育体系,以养成平民中之优秀者为君子,为社会塑造了新的治理主体。儒家式教育就是君子养成之学。中国文明最成功之处,其始终保持生命力的秘密,也许正在于学、在于教育。

然而,二十世纪初开始,儒家式教育体系陷入危机,最终崩溃。现代教育体系基本上是专业知识教育体系,同时也加入了意识形态教育。现代教育体系覆盖面急剧扩大,中国社会却难见君子。而当今中国各个领域的治理混乱,均与君子之匮乏有关。

显然,中国人欲构建优良治理秩序,就必须重建君子群体,而教育是君子养成过程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因而,对教育体系进行彻底变革,使之具有养成君子之能力,乃是当代中国社会权为紧迫的议题之一。

反思中国式家庭教育(34)

近来,药家鑫持刀杀人案件引起广泛关注。在此期间,在上海浦东机场发生了一场人伦悲剧:顾女士迎接从日本留学归来的儿子,母子二人因学费问题发生争执。儿子盛怒之下,从托运行李中拔出水果刀,连刺其母九刀,致其当场倒地昏迷。行凶之后,儿子竟然大摇大摆离开。

这样的案件究属极端情形,未必能够说明什么。但在这种极端情形背后,确实也存在更多不那么极端的人伦悲剧,以及子女教育失败的个案。粗略的经验观察可以得出这么一个不那么严格、但也不至于离谱的结论:当代中国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存在严重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失败的。而相比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失败对于人格成长的负面影响,可能更大。

家庭教育的失败,其实与传统没有多大关系,而是目前的制度和社会环境所决定的。至关重要的是计划生育政策。从八十年代开始,独生子女政策广泛实施,孩子的教育就已经成为一个人们热烈讨论的突出教育、社会问题。原因很简单:独生子女政策从根本上改变了父母、祖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四五个长辈围绕着一个孩子生活,其间的社会关系不可能不存在扭曲。

这就包括家庭教育的扭曲。儒家传统的家庭教育往往失之于严厉,孩子的个性可能因此受到抑制。独立子女政策导致孩子的地位陡然提升,家庭教育便从根本上反转,普遍倾向于溺爱。家长们愿意满足孩子的任何愿望。就像顾女士,花费巨资供养儿子留学。只要是儿子提出的要求,不管是什么,顾女士总是想尽办法满足。

可以想象,在这样的家庭内部,根本就没有教育可言。教育的本质在于驯化孩子的欲望,让他们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和身体,尊重他人,包括父母,按照正当的规范生活。而现在,孩子的欲望可以轻易得到满足,他们很难掌握控制欲望的技巧。更糟糕的是,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意识。而一旦他们的欲望偶然不能得到满足,他们就认为遭受了奇耻大辱,而失去理智,如顾女士的儿子那样反应。

这样的反应肯定是极端的个案。更为常态的情形是,缺乏节制训练的孩子,也就缺乏社会生活的必要意识和技艺。他们不大关注他人的存在和价值,也缺乏规范、规则意识。

父母们在放纵孩子欲望的同时,又会从另一个方面对孩子施加压力。也是在最近,澳大利亚一名华裔学生李伟,因不堪忍受压力而弑杀母亲。尽管他已经非常优秀,母亲还是要求他拿到更为完美的学业成绩,为此,李伟长期闷闷不乐。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在分析药家鑫杀人动机时也提及,枯燥的钢琴学习给药家鑫精神成长造成了负面影响。这样的说法是否准确,另当别论,但父母在学业上给孩子施加巨大压力,确实非常普遍。

这种态度同样与一胎化政策有关。生活在传统“四民社会”中,每个人都有向上流动的可能性,这让中国人向来就有望子成龙的心理。一胎化政策则让这种心理达到畸形程度。此政策大大增加了养育孩子的风险,为降低和控制风险,父母会大幅提高对孩子的教育投入,对孩子的期望值也就大幅度提高。

正是这一点心理,加上物质主义伦理学、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等因素,让父母对孩子的教育策略严重失衡:家长们普遍瞄准那些有利于孩子在未来社会竞争中所需要的技能,尤其是获取物质收益的技能,投入巨资进行培养,其他方面,包括道德伦理意识和与人相处的技巧,则相对地被严重忽视。不幸的是,学校也受到整体社会风尚的影响,同样严重地忽视这两个方面的教育。如此失衡的教育,不可能不造成严重的社会心理问题,偶尔出现一些极端的人伦悲剧,也在所难免。

应当说,很多家长在看到孩子的一些不尽如人意处时,都会有所反省。舆论也在持续关注,一些有识之士也发出了改变现状的强烈呼吁。但若干年来,情况似乎并无改善,反而愈演愈烈,呈现出积重难返之势。

但是,这个问题终究是需要解决的,那么,整个社会,尤其是教育、文化界,至少应当就家庭教育失败的问题,展开理性的持久讨论。这样的讨论最起码可以唤起更多家长对这个问题进行自觉反省,而这就有可能在潜移默化之中,改变家长们的教育方法。

同时,政府也应当调整政策,首先是尽快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结束一胎化政策,从而消除家庭教育失灵的最大制度根源。同时,政府可以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在引入儒家经典教育,培养孩子的德性,教授孩子待人接物之道。不论家长、学校和教育部门,似乎都应意识到,教育的首要目的是培养好人,其次是培养好公民,为此,压低其他方面的投入,并不可惜。

亟须挽救的精英教育(35)

文艺将军李双江十五岁的儿子打人,引发人们强烈的情绪性反应,人们把自己对于社会等级固化、特权横行等严重社会问题的焦虑,投射到这一事件上。不过,这一事件让人们思考的最为直接的问题还是:精英的教育为什么是失败的。

一个社会总是需要治理的,而治理是需要组织的,组织是需要人来组织、领导、管理的,所以,社会永远需要精英,即便在最民主的体制中。中国也不例外,政治、商业、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一批精英,他们掌握着大量资源,对于国家的未来具有重大影响。

按照各个方面的信息,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正在固化:精英的子女继续为精英,平民的子女继续为平民。这当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方案是打破固化趋势,通过制度变革,恢复社会结构的流动性,给底层人群以希望。不过,这样的变革实施起来难度相当之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只能希望,精英能够对自己的子女进行健全的教育,让他们具有精英的德行,从而在未来承担治理社会之职时,不至于胡来。

种种迹象表明,当代中国精英子弟之教育是相当失败的。最大的失败就在于,德行之养成被完全忽视。

不仅精英家庭如此,整个中国的教育体系中已经基本上不存在孩子的德行养成。在学校,品德、语文、政治等教科书给学生提出了一些具有明显意识形态化色彩的道德纲目,这些是孩子很难理解,也很难做到的。而一出校门,孩子看到的是与教科书完全相反的现实情形。这种对比,让孩子对教科书的高调道德说教产生反感,而生活在双重人格之中。

另一方面,中国曾经十分发达、健全的家教,过去二十多年来趋向崩溃。儒家传统十分重视家教,负责任的父母会花费主要精力,用于养成孩子的道德伦理意识。但独生子女制度让家庭的权威结构颠倒,从根本上摧毁了家教的社会基础。空前的功利主义社会气氛,也让年轻的父母们几乎忘记了养成孩子德行的责任。

在这些方面,精英家庭不能免俗。当然,相对于普通人家,精英确实可以给孩子提供较好的教育机会。他们大多把孩子送到海外较好的学院、大学就读,甚至在中学阶段就送出去读书。有些精英也初步具有了贵族意识,希望培养孩子与众不同的品味和仪表,因而给他们安排西式贵族教育课程,比如骑马、打高尔夫球,等等。

尽管如此,精英给孩子安排的教育内容存在很大问题,比如,大多数精英钱字当头,送孩子到国外学习管理、金融、会计等专业,希望孩子掌握赚钱术。仅此一点就表明,这些精英其实没有真正的贵族精神,没有真正的精英意识。他们完全不明白,精英的首要责任是进行健全的治理。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需要养成未来的精英们的德行。而这一点,在当下精英家庭的子女教育中,是完全付之阙如的。

麻烦的是,同样是匮乏德行养成,精英家庭与普通人家子女相比,更容易变坏。原因很简单:普通人家的生活比较质朴,孩子的物质欲望还会受到节制。由此,他们可以训练出节制的德行。而比较平凡的生活,也让他们会训练出较为平等地与人打交道的德行。相反,精英家庭拥有充裕的财富,这些精英本身就缺乏德行,放纵自己的欲望,或者贪贿,或者挥霍。这样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父母也凭借财富而倾向于不加节制地满足孩子的欲望,孩子没有节制欲望之意识,其整个行为也就趋于放肆、骄横,而于不知不觉中实施诸多******的行为。李双江之子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精英子女如此放肆,必然引发大众的情绪反弹,导致大众对精英群体本身的不满。而缺乏责任意识的精英也可能因此而对大众作出情绪化反应。如此往复,社会将会分裂,这种分裂的政治后果将是十分可怕的。

要缓解这种情绪分裂,恢复社会团结,精英群体必须自我节制,也应强化对子女德行的养成。在这方面,回到中国传统是十分明智的:精英们应当致力于恢复中国传统的君子教育。《尚书·舜典》记载,帝舜命夔典乐,以乐教“胄子”。胄子就是贵胄子弟,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精英子弟。教育的首要目的是养成其“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傲,简而无虐”的德行。这就是中国教育的起源,比孔子的平民教育要早差不多两千年。这样的教育训练出君子,他们具有仁心、责任心和智慧。由此,他们能够明智地进行治理,从而能够被大众所接受。

今日社会结构已经大大不同于古代,但君子教育同样是必要而重要的,精英们尤其需要在这方面多下工夫。这不仅对整个社会有益,也符合自身长远利益。

让教育回到立人之目标(36)

早在立人乡村图书馆成立之前,我就认识李应强先生。对他所开创的这个事业,我也竭尽绵薄予以支持——这是我每年捐款支持的唯一公益项目。我当然不能把这篇文章写成表扬稿,而愿意与读者诸君讨论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也即图书馆项目中的那个大写的词:“立人”。

在中国社会即将进入平民社会之际,孔子大规模开办庶民教育,即完全围绕着“立人”目标展开。孔子施教之目的是在即将到来的平民社会中养成“君子”。关于君子,孔子曾从多个方面进行过讨论,比较全面的定义是:“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37)君子必以行道为己任,为此养成德行,依乎内在之仁心,而又掌握适应公私生活之技艺。由此,“文质彬彬,然后君子”(38)。

接续孔子之事业,传统中国的教育体系应当是人类文明史上最为健全的。这一教育体系透过人文化成,养成君子,这些君子又通过种种渠道教化农、工、商各色庶民,化成风俗。君子是平民社会的组织核心,平民则多少均明乎是非,“有耻且格”(39),整个社会因此而形成良性秩序。

此不独传统中国特有,西方社会的教育也以立人为本。因为,秩序乃是一个社会最重要的公共品,教育必须服务于社会形成和维持秩序,为此,也就必须致力于养成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之人。欧美各国中、小学有大量经典、历史、人文教育内容,大学有“通识教育”课程。而越是精英教育,越是强调教育之立人功能,旨在以人文化成学生为“绅士”,而拒绝单纯的技能传授。也就是说,即使在二十世纪技术突飞猛进时代,欧美各国教育依然以立人为本,而以技术教育为末。

不幸的是,过去一百多年,中国人急切学习西方,但始终不理解西方之复杂性、丰富性,只见其末,罔顾其本。教育制度设计就是一个典型。1905年废科举,引入西方现代教育制度,此后,中国的教育传统基本中断。而主持现代教育之官、学各界,只看到西方现代教育之现代面相,也即技术性知识传授之面相,而忽略了其古典面相,也即立人之面相。因此,整体教育体系设计偏向工具化的技术知识传授。二十年代末党治体系建立,教育体系中又加入意识形态灌输。此即为当下教育体系之两大支柱。

随着政治、社会环境发生变化,这两者的轻重发生了变化。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意识形态更重要,此所谓“红”。后三十年,意识形态灌输已经流于走过场,学校教育基本上倒向了“专”,也即技术化知识之传授,其实现形态则是应试教育。价值空虚、只传授知识不立人,乃是当下教育体系的最大特征。

当然,在传统社会,家庭也是非常重要的人文化成渠道。但随着一胎化政策全面实施,家庭结构被彻底颠覆,父母权威丧失。物质主义的时代精神也让父母主要关注孩子的考试成绩,对于立人无所措意。如此一来,家庭也基本丧失了立人之社会功能。

这样,过去几十年中,几代人就在价值扭曲或者空虚的教育体系中接受教育。这样的教育没有教给青少年以待人接物之礼仪,没有教给青少年以中华主流价值,更没有养成青少年以德行。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笔者在某校授课,若干大一学生致信于我请教问题,大部分电子邮件既不写抬头尊称,也没有问候,甚至不署自己的名。这些孩子都很聪明,但他们很难说是合格的社会人。如此沉溺于技术性知识传授之教育,不是在构筑美好生活的基础,而是在侵蚀社会秩序之根基。

立人乡村图书馆之意义就在于,重新标出教育之根本功能,或者说是重申了教育的古典目标:立人。立人举办图书馆,一般都依托乡镇中、小学,但它的目标与这些学校其实大不相同。很多人也正是看到“立人”二字,而愿意支持这个项目。可以说,已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教育的目标应当回到立人上。即便那些为孩子之成绩焦虑、为孩子的升学奔波的家长,又何尝不愿首先把自己的孩子教养成为一个人?

换一个角度看,立人是一个比“公民教育”更为宽泛、也更为切实的目标。近些年来,很多有识之士提倡“公民教育”。这当然是需要的,不过,公民教育只是立人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立人当然要立公民,但立人的面相更为丰富,也更为平实。首先把孩子养成为一个懂礼貌、明廉耻、知是非、可以合宜地与人相处之人,这样的人才有可能成为公民。你无法想象,一个在书信中不知道尊称他人的青年,如何与他人合宜地相处,而承担负责任的公民之职责?

举办若干乡村图书馆,可谓星星之火,李英强先生和他那小小的团队以此证明了,在这个时代,立人并非不可能。不过,要真正地立青少年为人,需要更多人投入到类似事业中。而最为经济的办法则是教育体系进行根本变革,以立人作为教育之根本目标,据此重新设计教学内容与方法。这并不是推倒重来,只需调整现有体系,以教育的人文性平衡技术性,以教育的古典性平衡现代性。

当然,我要承认,在当下的教育、政治环境中,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的事情。不过,这并不重要。当必要性与不可能性相遇,决定性的因素就是人们的希望。如有越来越多的人希望教育回到立人这个古典目标,那不可能性就有可能逆转。

中国需要君子养成体系(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