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善风俗如何化成
那么,如何化成、维系优良的风俗?也许不出下面几种办法。
第一种是政治。顾炎武似乎就是这样解释东汉、宋代风俗之美的,《日知录》“两汉风俗”条曰:
汉自孝武表章六经之后,师儒虽盛,而大义未明。故新莽居摄,颂德献符者遍于天下。
光武有鉴于此,故尊崇节义,敦厉名实。所举用者莫非经明行修之人,而风俗为之一变。
至其未造,朝政昏浊,国事日非;而党锢之流、独行之辈,依仁蹈义,舍命不渝,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三代以下风俗之美,无尚于东京者。故范晔之论,以为桓、灵之间,“君道秕僻,朝纲日陵,国隙屡启。自中智以下,靡不审其崩离。而权强之臣息其窥盗之谋,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议。所以倾而未颓、决而未溃,皆仁人君子心力之为”,可谓知言者矣。
使后代之主循而弗革,即流风至今,亦何不可?而孟德既有冀州,崇奖跃驰之士。观其下令再三,至于求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于是,权诈迭进,好逆萌生。故董昭太和之疏,已谓当今年少不复以学问为本,专更以交游为业;国士不以孝梯清修为首,乃以趋势求利为先。
至正始之际,而一二浮诞之徒骋其智识,蔑周、孔之书,习老、庄之教,风俗又为之一变。夫以经术之治,节义之防,光武、明、章数世为之而未足;毁方败常之俗,孟德一人变之而有余。后之人君将树之风声,纳之轨物,以善俗而作人,不可不察乎此矣。
按照顾炎武的看法,东汉风俗之美,源于政府重视儒家,起用儒家士人,从而引导整个社会崇尚名节。而汉末曹操之“求才三令”,则对风俗产生了巨大破坏影响。同书“宋世风俗”条云:
《宋史》言士大夫忠义之气,至于五季变化殆尽。宋之初兴,范质、王溥犹有余憾。艺祖首褒韩通,次表卫融,以示意向。真、仁之世,田锡、王禹偁、范仲淹、欧阳修、唐介诸贤,以直言谠论倡于朝。于是,中外荐绅知以名节为高,廉耻相尚,尽去五季之陋。故靖康之变,志士投袂,起而勤王,临难不屈,所在有之。及宋之亡,忠节相望。
从西汉中期开始,伴随着儒生进入政府,带入了新的治理理念。尤其是道德理想主义精神比较强烈的儒生出任地方官员,成为“循吏”,自觉地以儒家理念治理地方,致力于优良风俗之化成。循吏的典范是西汉中后期的韩延寿,据《汉书·赵尹韩张两王传》记载,韩延寿“少为郡文学”,可见其接受过系统的儒学训练,后出任人口众多的颍川郡太守:
颍川多豪强,难治,国家常为选良二千石。先是,赵广汉为太守,患其俗多朋党,故构会吏民,令相告讦,一切以为聪明。颍川由是以为俗,民多怨仇。
延寿欲更改之,教以礼让。恐百姓不从,乃历召郡中长老为乡里所信向者数十人,设酒具食,亲与相对,接以礼意。人人问以谣俗,民所疾苦,为陈和睦亲爱、销除怨咎之路。长老皆以为便,可施行。因与议定嫁娶、丧祭仪品,略依古礼,不得过法。延寿于是令文学校官诸生皮弁执俎豆,为吏民行丧嫁娶礼。百姓遵用其教,卖偶车马下里伪物者,弃之市道。数年,徙为东郡太守。黄霸代延寿居颍川,霸因其迹而大治。
延寿为吏,上礼义,好古教化。所至必聘其贤士,以礼待用。广谋议,纳谏争。举行丧让财,表孝弟有行。修治学官,春秋乡射,陈钟鼓管弦,盛升降揖让,及都试讲武,设斧铖旌旗,习射御之事。治城郭,收赋租,先明布告其日,以期会为大事,吏民敬畏趋向之。又置正、五长,相率以孝弟,不得舍奸人。闾里仟佰有非常,吏辄闻知,奸人莫敢入界。其始若烦,后吏无追捕之苦,民无箠楚之忧,皆便安之。
韩延寿树立了具有道德理想主义精神之儒家地方官员的治理典范,此后历代不乏循吏。人们所熟悉的大儒,比如程明道、朱子、陆九渊、王阳明,无不如此。与今人之误解相反,他们普遍遵照孔子“先富后教”之治民之道,首先致力于“富民”,包括兴修水利,鼓励农业、工商业等。在此之后,才致力于教民。这包括兴办学校,养成地方士人群体;再与这些士人、乡里长老合作,移风易俗,提升民众生活之文明程度,而创造和维持健全的地方秩序。
由此我们看到了塑造风俗的一种重要手段:教化。教化就是以教化人,而在儒家语境中,教首先是学。《礼记·学记》开篇即谓:
发虑宪,求善良,足以謏闻,不足以动众(郑玄注:宪,法也,言发计虑当拟度於法式也。求,谓招来也。謏之言小也。动众,谓师役之事)。就贤体远,足以动众,未足以化民(注:就,谓躬下之。体,犹亲也)。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8)
这里的“学”当然是儒家之学。儒家参与治理,包括化成优良风俗,兴学总是第一入手处。循吏总是会在地方兴学,通过兴学,儒家价值渗透到社会。最重要的是,经由兴学,可在地方养成知书达理之君子、绅士群体,而他们是风俗的化成主体。这一点,我们下面再论述。
教化之实体内容为“礼”。如孔子所说,“齐之以礼”,历代儒家都重视礼的决定性治理作用,而不断地因应变动了的社会状况,缘民情而定新礼。比如,朱子依据宋代高度平民化社会之现实,而订定《家礼》。分散于基层社会之儒家君子、绅士遵行这些礼,这些礼也就逐渐成为民众之习惯,从而化成宋明之社会风俗。这样,即便普通民众缺乏“思”的能力,无法自主成为君子,他们只需守礼,就可以成为好人,彼此之间也可以较确定的预期相互交往,基层社会形成基本秩序。
宗教也化成和维系着风俗。关于这一点,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有很多论证,基督教的主要功能就是塑造风俗。在中国,佛教,尤其是唐以后儒家化了的佛教,以丰富的手段教化信众,引导其向善避恶。各地差异很大的多神的民间信仰,同样对良善风俗之化成,发挥了作用。这些宗教让民众有所敬畏,它们也普遍教导民众具有仁爱之心,关心他人,也引导信众服务公共事业。对于所有这些宗教,儒家总体上采取乐观其成的态度,甚至参与其中,与宗教人士共同兴办基层公共事业。这也是儒家与一神教的重大区别。
无君子,则无风俗
当然,风俗终究需要人来化成。在儒家看来,塑造与维系优良风俗之主体终究是君子。不管采取何种手段,惟有借助君子开风气之先,借助于作为现场治理者之绅士,优良的规则才有可能渗透社会,化民成俗。
需要注意的是,儒家绝不相信,惟有当每个人成为君子,甚至成为圣人,优良秩序才有可能。社会中只要一部分人,甚至是极少部分人成为君子,也就足以形成和维持优良治理秩序。这是因为,每个人都被上天赋予孟子所说的“四端”。即便大多数人不能成就完备的德行,成为君子,至少也具有向善之心。而这就让他们足以承认君子的权威,模仿君子之行为,风俗也就因此而可以形成。
因此,尽管儒家承认人人在道德上平等,但儒家之风俗论,特别强调君子之以身作则,这就是儒家所说的“化”。如《论语·颜渊篇》所记: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君子以自己的言行给与自己直接接触的普通民众树立表率,这样的行为是得体的、优美的,而以向善的价值为基础。民众也心向往之,潜移默化中,民众也会模仿君子的价值和行为方式。透过他们,这样的价值和行为方式不断向外传播、扩展,最终覆盖共同体内所有人,从而形成良风美俗。新加入这个共同体的人,比如少年儿童,会接受这一风俗之教化,习得与人打交道之伦理。由是,共同体中人即便不识字,也知道如何做一个好的父亲、儿子、朋友、兄弟、臣民,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化成”一字的含义。《增韵》:“躬行于上,风动于下,谓之化。”《康熙字典》:“上所化曰风,下所习曰俗。”化成不是从外部塑造、灌输,把陌生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人。化成的前提是普遍的人性:每个人均具有辨别善恶之能力并有行善避恶之偏好,这是每个人内在固有的,尽管他们自己并不能在具体情景中自主地形成完整的善行。君子的作用只是展示完整而实在的善行,民众基于其天性,自会认同之,进而模仿之。化成其实是让普通人通过观察、模仿,找到自己内在之“善端”在具体情景中实现的方式,因而,化成是被化成者所意欲的,也是其主动参与才完成的。
曾文正公国藩在其名篇《原才》中对少数君子化成风俗之机制,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民之生,庸弱者,戢戢皆是也。有一二贤且智者,则众人君之而受命焉,尤智者,所君尤众焉。此一二人者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众人所趋,势之所归,虽有大力,莫之敢逆。故曰:“挠万物者,莫疾乎风。”风俗之于人之心,始乎微,而终乎不可御者也。
先王之治天下,使贤者皆当路在势,其风民也皆以义,故道一而俗同。世教既衰,所谓一二人者不尽在位。彼其心之所向,势不能不腾为口说,而播为声气。而众人者,势不能不听命,而蒸为习尚。于是乎,徒党蔚起,而一时之人才出焉……
然则转移习俗而陶铸一世之人,非特处高明之地者然也。凡一命以上,皆与有责焉。有国家者,得吾说而存之,则将慎择与共天位之人。土大夫得吾说而存之,则将惴惴乎谨其心之所向,恐一不当,而坏风俗,而贼人才。循是为之,数十年之后,万有一收其效者乎,非所逆睹已。(9)
曾文正讨论的问题是风俗如何变化,如何从恶劣的风俗变化为优良的风俗。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极少数人的道德自觉。他们的“四端”较为强劲,又具有敏锐的“思”之能力。他们率先觉醒,自我养成为君子。随后,他们影响周围的人,逐渐地改变风俗。通过风俗塑造其他人,从而缔造和维持优良治理秩序。
据此,儒家对于社会变革从来都抱有信心。儒家不是制度决定论者,儒家相信人心。人心虽然柔软,但它必能突破制度。制度虽然恶劣,终究不能控制人心,尤其不能控制圣贤、君子之心。他们通过尽性、养心而自我成就,并养成普通君子、绅士。君子、绅士以身作则,而影响凡人。由此凝聚人心,改变风俗,甚至于改变政体。
重建礼乐,塑造风俗
谈到风俗,人们可能立刻想到“移风易俗”。儒家也会谈论“移风易俗”(10),然而,这种移、易却是有限度的。归根到底,儒家只是主张化民成俗,所以,君子之移风易俗,必定以民为本,缘民情而化民俗,而不会把一套民众陌生的全新的价值和行为模式强加于民众。《礼记·王制篇》中一段话清楚地表明了儒家于风俗之审慎态度: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五味异和,器械异制,衣服异宜。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其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髪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髪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
如果以此来衡量,二十世纪中期以来中国现代知识精英和权力针对风俗所做的事情,绝非移风易俗,而是毁风灭俗。新文化运动最重要的命题就是,中国人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不适合于现代生活,所谓“国民性”是低劣的。国民必须全盘改变既有风俗,接受知识分子所熟悉的生活方式。他们说,这才是现代的、先进的。五十年代之后,一波又一波文化、社会、政治运动均具有极端激进的“移风易俗”指向。凡此种种观念和运动逐渐瓦解、摧毁了传统风俗赖以生存的种种社会制度。现代教育体系也传播了种种号称现代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以塑造现代新人——顶奇怪的是,这些号称先进的价值、制度,几十年间不断变换。
这样的狂“风”借助权力,一遍一遍地在华夏大地上刮过,今日中国,风俗已经荡然——或者说,中国社会正处于战国、五代之败坏风俗中。人们已经不知道如何相互交往,社会礼仪已不复存在。生活之确定性已经十分肤浅,每个人的精神是紧张的,因为他必须在每个情景中计算采取何种行为模式,才可以获得利益。富裕起来的人们过着粗鄙的生活,在各种场合展示着自己的粗俗无礼。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人普遍富裕起来,却并没有过上得体而让人尊敬的生活。
到了重塑优良风俗的时候了。此一轮优良风俗之化成,须面对城市化等社会巨变。不过,基本的范式不会因此而改变。风俗之化成有赖于士君子——绅士之自觉与以身作则,风俗化成之主要管道是教化。因而,儒家之复兴,也就是风俗化成之关键。当然,各种宗教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法律、政体之变革,也可以为风俗之化成提供便利——当然反过来,优良风俗之化成,也可以推动法律、政体等正式制度之变迁。但归根到底,风俗化成,儒家复兴是关键。
一、要公民社会,先重建私民社会(11)
经过学者的讨论及媒体的传播,人们已经熟悉了“公民社会”这个概念。
诚然,公民社会乃是社会自治及民主治理的社会基础,中国要发展民主政治,自然有待于公民社会的健全发育。不过,在中国,谈论任何一种来自西方的话语,都可能面临着时空错位的尴尬。经历过二十世纪的巨大变迁之后,中国目前所处的情形可能是最为特殊的。当人们热烈谈论“公民”社会的时候,很容易忘记一个最明显不过的事实:我们根本就缺乏一个健全而基础的社会,也即“私民社会”。并且,恰恰由于私民社会在过去一个多世纪一步一步走向解体,公民社会的基础才被抽空,进而影响到政治、经济、社会、精神秩序之健全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