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是治理成败之关键
正是由于君子的自然涌现,让社会是可治理的,即便大多数人“困而不学”,只是凡人。为什么?
把这个问题放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内讨论,我们可以说,首先,君子可解决公共治理领域中“集体行动的困境”(10)。“君子喻于义”,君子以组织和分配公共品作为自己的天职。因此,他会投入宝贵的精力,运用自己的道德权威和各种资源,组织普通民众。古人早就清楚,君子就是具有“合群”能力之人。君子具有发起组织、提供公共品的知识和技艺,比如,联合的技艺,说服、动员、引导其他人的技艺。君子在多个层面上充当发起者(promoter)。首先,君子是自治性组织的发起者。没有君子的发起,组织是无法建立的。其次,君子也是公共事务的发起者。君子组织一个个小型社会群体,设计各种激励约束机制,尤其是以身作则,节制那些“喻于利”的普通人之“理性经济人”倾向,让他们投入共同的公共品生产活动中,从而维持局部的社会秩序。无数君子分散在社会各个角落,并在不同层面上进行合作,也就维持了社会整体秩序。
同时,君子也可解决制度变迁中的“搭便车”问题。设想一个社会完全由理性的自利的个人组成,那可以推定,不会有人积极主动地发起集体行动,参加集体行动,以推动制度变迁。原因在于,从事这种活动的风险很大,个人所能得到的收益却并不大。尤其是,这种收益会被很多人分享,也即被其他人“搭便车”。而一个理性经济人一定会选择搭别人的便车,而不是让别人搭自己的便车。因此,如果所有人都是理性经济人,那么,所有人都会等待搭别人的便车,而不会有人采取行动。凡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的“理性经济人”。君子却不存在“搭便车”心态。他并不计较自己之行动是否能够获得足够收益,君子“见义”勇为,君子甚至可以杀身成仁。
君子除了组织社会自我治理外,也最有资格作为庶民的自然代表,进入政府,平治邦国、天下。“士大夫”一词清楚说明了儒家士君子社会角色之多重性。“士”表明其学术性,也表明其社会属性。“大夫”则意味着他们在政府结构中拥有地位。也就是说,儒家士君子作为一个整体,横跨于社会、政府之间,而这一点对于优良治理至关重要。
总之,君子让社会治理成为可能。他们超越于“理性经济人”的成本-收益计算,视野超出私人生活,而关心公共事务,追求公共之善。君子就是西方共和主义意义上的积极公民。范仲淹所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也就是今人所反复论说的“公民美德”。君子会运用德行、技艺、资源,组成和维护一个个组织,吸引和动员民众参与其中。在此过程中,君子借助言传身教,尤其是以身作则,可以化民成俗,民众也将接受道德教化、理性启蒙,成为好人、成为合格国民,而在基层社会形成优良而稳定的秩序,这是国家形成优良治理秩序之本。如果没有君子,就没有治理,更不要说健全的治理。
应该说,中国式治理的基本历史形态就是君子之治。君子之治是多中心的,始于个人之诚意、正心,中经齐家、治国,终于天下太平。这样的君子之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也即透过君子之以身作则,透过伦理风俗,浸润大地,令人人“有耻且格”。当然,君子之治并不排斥“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只是,后者必须服从前者。(11)
君子与平等
平民社会中君子之涌现,让人与人之间再度出现差异,也即君子—小人之分。乍一看,君子—小人之分有悖于平等理念。现代社会最显著、也最重要的特征则是平等。现代国民(nation)的基本含义就是打破法律意义上的等级制度,所有人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律和政治身份,法律同等对待所有人。由此,平等也就成为最为重要的现代观念。最初的法律和政治意义上的平等不断扩展其覆盖的范围,而有了男女平等、教育平等、收入平等观念,这些观念产生了重要的政治、社会成果。
尽管如此,平等仍会遭遇其自然的界限:人与人自然禀赋之不同。禀赋可表现为体能之强弱,也可表现为智力之高下,更可以表现为“四端”及相应的道德之思的能力之利钝。也就是说,不同人的德行必然有高下之分。因此,即便一个在几乎所有方面都实现了平等的社会,也依然有君子、小人之分。
这一点,也被一些西方现代思想家清醒地认识到。历史上,贵族始终是西方社会秩序的中心。在政治理论中同样如此。值得注意的是,致力于构建现代秩序的思想、政治人物,并没有因为平等而否定贵族的作用,只是对贵族的含义进行了转换,而让其在秩序构造与维护中继续扮演决定性作用。比如,柏克曾提出“自然贵族”的概念,在《新辉格党人对老辉格党人的声请》(1791)中,柏克说:
要使人们能够以一个共同体(people)的价值和身份活动,并满足他们融入这种身份的目的,我们必须设想,他们(透过直接或间接的办法)处于习惯性社会规训(habitual social discipline)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较为贤明者、能力出众者、较富裕者指挥、并且通过身教启蒙和保护弱者、愚者,及财富寡少者。如果多数人不在这种规训之下,就很难说他们生活在文明社会(civil society)中。在一个国家,一旦给定事物的某一特定构成状态,它会产生多种情形和态势,依照自然和理性,为了其自身利益,将会存在这样一项原则:让那些数量占优者的判断——当然不是利益——从属于那些美德和荣誉之占优者。在一个国家(假设这个国家确实存在,而法国并不属于这种情况),数量总是应予考虑的要素;但这不是全部。比起在戏剧中,在现实中,确实可以更为严肃地说,“只要绅士们赞美我就足够了”(12)。
柏克首先指出,一群人只要试图形成和维持一个共同体,那就必由少数人充当领导者,这是一个无可抗拒的自然法则。这少数人就是“自然贵族”(natural aristocracy)。
人们可能反驳说,柏克是现代保守主义之创始人,自会对“自然贵族”情有独钟。然而,美国立国者中最具有民主精神的杰弗逊,在1813年致约翰·亚当斯的一封信中,同样论述了自然贵族对于共和国治理的决定性意义:
我同意您的看法:人们中间存在着自然贵族。这个群体的基础是美德和能力。以前,贵族中间最看重体力。但自火器发明后,体力弱者具备与强者同样的杀人能力,于是,身体的力量,比如美貌、良好气质、文雅等属性,就只是受人尊敬的一个附属性基础了。还存在一个“人造贵族”(artificial aristocracy)群体,他们的根基是财富和出身,既无美德也无才能。这些只属于前者。我认为,自然贵族群体是自然为了社会的指导、信托和治理(the instruction,the trusts,and government)而赐予我们的最珍贵礼物。事实上,上帝在造物时,若在把人构造为社会性状态时,却不提供足以管理该社会之各种事务的美德与智慧,那就是自相矛盾的。我们难道不可以这样说:一个政府尽最大可能,完全让那些自然贵族担任政府岗位,这样的政府形态是最好的。(13)
杰弗逊的说法道出了现代政治哲学之重大秘密:唯一可行的民主制度是代议民主制,它能否健全运转的关键也就在于,社会中是否存在一些合格的代表,并有机会进入政府。他们具有公共精神,也具有决策的能力。柏克、杰弗逊所说的“自然贵族”就是平等社会中自然涌现的具有这些品质的人,他们就是儒家所说的君子,就是现代绅士。他们并非等级制意义上的贵族,而是品质意义上的贵族,而且是服务于民主制度的品质。
明乎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孟子·滕文公上》中一大段讨论。其中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在二十世纪曾招来猛烈批评。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诸子百家中之农家具有无政府主义倾向,其人物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孟子与其信徒陈相展开了一番对话:
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
曰:“然。”
“许子必织布而后衣乎?”
曰:“否,许子衣褐。”
“许子冠乎?”
曰:“冠。”
曰:“奚冠?”
曰:“冠素。”
曰:“自织之与?”
曰:“否,以粟易之。”
曰:“许子奚为不自织?”
曰:“害于耕。”
曰:“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
曰:“然。”
“自为之与?”
曰:“否,以粟易之。”
“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陶冶;陶冶亦以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何许子之不惮烦?”
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
“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偪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当是时也,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放勋曰:‘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德之。’圣人之忧民如此,而暇耕乎?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夫以百亩之不易为己忧者,农夫也。分人以财谓之惠,教人以善谓之忠,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是故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惟天为大,惟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君哉,舜也!巍巍乎有天下而不与焉!’尧舜之治天下,岂无所用其心哉?亦不用于耕耳。”
君子与小人之间实为社会性分工关系。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无法自行解决公共品供应问题,因而,治理是必要的。而社会中总有少数君子,不为物质欲望所控制,有意愿,也有能力进行治理。可以说,由于君子之自然涌现,治理是可能的。君子之主要作用,就是组织小人生产公共品。借助君子,小人也参与到公共治理过程中,而从私人变为公民。在此过程中,君子、小人形成合作关系,各得其分,且共同增进公共之善。
知识分子不是君子
春秋之末,君子经历了一次平民化转型,经由儒家之学而塑造的纯粹德行意义上的君子,替代了三代等级制意义上的君子。此后华夏文明历史上,先有汉晋士族之君子,后有宋明更加平民化之君子。不论社会如何变化,君子始终是社会之治理者、文明之塑造者。
十九世纪末开始,中国面临又一次大转型。西式知识大量传入,新式教育机构迅速建立。以白话文教育和废止读经为代表,儒学为中心的原有教育体系被彻底取消。由此,知识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颠覆性变化:
第一,知识与治理分离。在城市,形成一批从事教育、科技、工程外交、行政、法律、商业等现代专业工作的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者也属于专业人士。他们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深入研究,其讨论的问题只在专业圈内循环,对社会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其主流也不关心社会治理活动。
第二,文化的城乡分布失衡。现代社会之地理结构是畸形的,也即是城市中心的。资源几乎完全集中于城市,因而,知识人到城市求学,被这些资源所吸引,即不再返回乡村。由此导致知识人集中于城市,乡村则出现严重的文化、文明空虚。
由此,君子群体溃散,由此造成严重社会治理混乱。这里需要辨析的是,现代知识人不是君子。
过去几十年来,不少人,包括那些对儒家有深切同情心的人士经常说,儒家士人就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知识分子。这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不论是哪个意义上的知识分子,都不足以准确地描述儒家士君子。
在大陆过去几十年的社会结构分析框架中,知识分子是指接受一定程度教育,并从事利用专业知识之各种现代职业的人士,也即专业人士。儒家士君子当然也是知识人,他们必然学习过经学、史学,涉猎典章制度之学、舆地学,甚至天文学。但由此即可看出,儒生所读之书与现代专业人士所读之书,性质大不相同。两者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也大不相同:现代专业知识分子的工作是从事专业工作,儒生则准备治理社会。
知识分子的另外一个含义则源自法国、俄国,也即狭义的知识分子(intellectuals)。这些人虽然也从事专业工作,但对公共问题较为关注,自认为保持独立立场,自诩为社会的良心,而经常在大众媒体上发表意见。通常,他们对文化、政治、社会建制持批评、批判立场。现代中国很多知识人以此为荣。有些人强调,儒家士人就是这个社会良心和批判意义上的知识分子。
这样的看法并不准确。儒家君子当然会批判不合理的制度,这样的批判在每个时代都很多,真正的儒者对现实总是不满的。从表面上看,两者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不过,略加分析就会发现,两者的差异极大。
现代知识分子通常以局外人的身份展开批判。现代知识分子在社会结构之外——有的时候,他们自认为在社会之上。因为这种心态,他们才会以社会的良心自居。因此,他们确实忙于批判,但也因此,他们的批判是虚浮的,没有切肤之痛。也正因为此,他们批判的对象可以随意摇摆,从批判政府,到批判民众,到批判风俗。比如,新文化运动知识分子就大力批判传统,这种批判已经夹杂了很多激情,而变得不负责任了。
相反,儒家君子在相当程度上是体制中人,在主流社会结构之内,他们是其中的精英。即便没有进入政府,他们也具有十分强烈的治理主体性意识,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因此,儒家士君子的文化、政治、社会批判通常秉持一种内部批判的视角。对于各种社会问题,他们有切肤之痛,由这种批判,他们通常会走向自我批评。
由这种批判,儒家君子必然走向改变的行动。这是知识分子与儒家士君子更为重要、更为根本的区别所在:现代知识分子通常只是口头上的批判者,他们经常自豪地宣告,他们只管批判,社会如何变好,那是其他人,比如说是执政者、官员的事情。儒家君子自己就是社会治理者,哪怕是布衣,也具有社会治理之主体性意识。因此,他们绝不只是口头上的批判者。他们会起而行动、实践,或者进入政府,或者在社会中推进自治,以改变他们眼里的不合理制度。
简而言之,今人所说广义的知识分子与社会治理关系不大,主要从事专业工作;狭义的知识分子不足以治理社会,因为,他们只是批判者,而没有建设意识。君子则具有建设意识,他们的批判只是建设的前奏。因此,中国的治理秩序如果想变得好一点,就需要重塑君子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