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不觉长安梦(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32225600000013

第13章 告别与告白

还没亲眼见到叛徒史猴不得好死,我不会死。

苍天有眼,我只是被摔晕了过去。身上的碎石让我呼吸不畅,气若游丝。也正因为此,让我骗过了史猴,得以生还。

一场大雨把我浇醒,万寿山庄已被夷为平地,焦黑的土地上没有一具尸体,就好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也从没有出现在这里过。

接下来我该去哪里?是抛开昨夜发生的一切,继续我的路程;还是就此转折,替万寿山庄清理门户?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将要去哪里?搞不清楚第一个问题,我就搞不清楚后两个问题。我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迷茫当中,周围包裹我的是一层看不见的恐惧。

就像一颗尘埃,我只能随风飘荡。我决定不了自己的脚步该停在哪里,又去向何方。我不知道还要这样飘荡多久,也许飘荡才是我命中注定的永久。史遗世、史虎、史狮、史象、阿杰、王三爷……这些面孔昨天都还鲜活着,今天说没有就没有了。没有得彻彻底底,干干净净。我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个噩梦,梦到流星坠落,将万寿山庄砸了个稀巴烂。然而身上的疼痛清楚明白的告诉我,我没有做梦,梦里听不到骨头断裂的声音,梦里不会有鲜血喷洒到脸上。如果是在梦里分别,醒来他们应该还在身边。

我等万物,皆为刍狗。没有人在意我们,除了我们自己。

我决心要离开。

我本不属于这里。

不过,在离开之前,还有一些事情,需要了结。

决心已定,便不再迷茫。收拾好行装,目的地锁定强国都城。

走不到百步,身后有脚步声传来。心中一凛,后悔起身太早,也没观察周围形势。昨天史猴走的时候虽说让外务部的人来处理我,但也应该留下几个人守着才是。我怎么这么大意!

我悄悄将手伸进鹿皮口袋,还好随风潜入夜还在。我握住它,就像握住希望。

仔细听身后的脚步声,听得出来只有一个人。如果他是昨天射中史老庄主那名弓箭手,我现在早就没命了。我渐渐放慢脚步,引他靠近。

那人也不小心,急冲冲向我奔来。那人步幅不大,但频率飞快,踩在枯枝败叶上所发出的声响不过蜻蜓振翅,看来轻功极好。我必须要等到他靠得极近才能出手,不然以他的轻功,很容易避让掉我的进攻。不过若是靠得太近,万一我来不及出手便被他拿下怎么办?

还容不得我想好,那人已到身后,无奈我只得出击。我左脚向前一迈,右脚向后一转,顺势转身,手中的随风潜入夜也在同时划出一道弧线。我用尽全身力气,希望看到血溅一地。然而这一击,犹如春雨坠入江河,毫无声息。河面甚至没有激起半点涟漪。那人一个鹞子翻身,正好避过我的锋芒。我再想挥刀时,胸腔中升起一股强烈的疼痛。这是我在一天之中第二次被随风潜入夜反噬到了,这一次,比上一次还要强烈。上一次,我的心好像被乱刀切碎。而这一次,我的心被切碎后又被扔进了冒着青烟的油锅,剧烈的疼痛让我无法做出任何动作。撕心裂肺,莫过于此。

那人躲过了我的一击,撕下面罩,“王冲,是我!”

我见他手中提着烂银点钢管,那是万兽山庄老二管见子史仲猛的兵器。

“你是史豹?”

“是啊,昨天我们见过啊。”

“我想起来了,只是刚才忘了你的样子,现在记起来了。你怎么还敢回来?”

“我昨晚就回来了。”史豹说这话时,已是泣声,“我回来时,人都死完了。我眼见着你们被炸飞,我本想冲上去和他们拼命的,但我突然看见史猴从火光中走出来,和他们有说有笑。”

“你都看见了?”

“都看见了。”

“本来我和你大哥都以为你是内奸,史猴演得太像了,骗了我们所有人。”

“十七条人命,万寿山庄上上下下十七条人命!说没有就没有了。我眼睁睁看着他们拖走兄弟们的尸体,像拖狗一样。因为我大哥身体沉,他们就给锯成两截……”此时的史豹已泣不成声。

我很佩服史豹,昨晚他没有冲出来送死。我知道,他并不是懦弱。为了一时之气痛快的死去容易,为了一个目的煎熬地活着才困难。男孩与男人的区别,正在于此。我能想象昨晚他忍受了多大的痛苦才捱到天明,再没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被肢解自己却无能为力更让人痛苦的了。与之相比,随风潜入夜对我的反噬根本算不得什么。

“我要亲手杀了史猴!”停住了眼泪,史豹立下出切齿的誓言。

“昨天你为什么晚上才回来,我意思是说之前你去哪里了?”

“昨天我当值,你来之后不久,我就回树上放风去了,刚上树就接到史猴的飞鸽传书,说有动静。他放风的地方离山庄有十里,之前他就捉弄过我们,说是有动静,其实只是因为身上的旱烟抽完了。所以这次,我没通知其他人,自己先去了。”

“以你的轻功,来回二十里也要不了那么久啊?”

“我去史猴放风的地方,没有看见人,只发现一滩血迹,我随即发了封信回来,然后顺着血迹寻找,一直找出去三十里。”

“我们没有收到信。”

“肯定有人把鸽子射落了。”

“从时间上来看,应该是你接到信不久,史猴就回来了。装作舌头被割掉的样子,史象刚去扶他,就被射死了。史猴怎么那么肯定,你会一个人去?”

“我们五人里面,大哥气力最猛;我最快;老三武艺最精湛;老四不爱习武,不过文笔最好;而史猴,最聪明,也最狡猾,我们每个人心里想什么,他都猜得透。他之前捉弄我们,都是有预谋的。平常庄里的信都是我收,他知道,这次我会一个人去。”

“我和你大哥找到了射中史庄主那个弓箭手用来装毒药的药囊,被史猴说成是你的,而且从官差出现开始你就再没出现过了,所以我们都以为,是你出卖了万寿山庄。”

“贼喊捉贼,他把我调开,无非是为他们的大队人马赢得靠近万寿山庄的时间。诬陷我,只是怕事情败露后不得好死。”

“现在事情水落石出了,不过也只剩下你我二人,你准备怎么办?”

“我要亲手宰了史猴!”

“我帮你。”

“这事太危险,也不干你的事,你就别插手了。”

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事是真正和我相干的吗?又有什么事是完全和我不相干的吗?我这一路走来,走成今天这般模样,是我之前设计好的吗?都他妈被各种事情纠缠,我完全身不由己。这一次,我要做一回决定,“你知道怎么找到史猴吗?”

“小小一个强国,能找多久,又不是你们天朝,一个长安就比我们全国大。”

“史猴也在找你,他人更多,就怕你还没找到他,他就找到你了。”

“他们人虽多,不过我能跑,没人能跑过我,跑得过我的,只有风。”

“你也说了,史猴能猜透你们心中的想法,他会一直逼着你跑,直到你跑不动为止。”

……

“那你又能帮我什么,刚才那么近,你都刺不中我。”

“我知道怎么找到史猴,在他找到你以前。”

“你怎么知道?”

“昨夜史猴和那地产商以为我死了,在我身旁透露了些秘密。他们以为没人知道他们的秘密,但我全听见了。”

“这么说,这事还非你不可了?”

“非我不可。”

强国都城的郊区,与长安的郊区无异,极具石器时代风格,与城市的繁华形成强烈的对比。当年老杜考察农村写的《羌村三首》里就有这么一句:兵戈既未息,儿童尽东征。不少人认为这首诗反映了安史之乱造成了农村人丁不兴的景象。不过老杜私底下和我聊过,说这首诗也是在表达自己对城市化加速了农村凋敝的哀挽。那些年,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墙上都刷着鲜红的标语: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一有征地,就有争斗。年青人大都抗着锄头拼命去了,剩下的眼看争不过也尽数到东部沿海打工奋斗去了。村里只剩下些孤寡老人,留下黍地无人耕。老杜每每想到那个有十几名老人被性侵的空巢村就仰天长叹,老泪纵横。

在这样的荒村,我和史豹褴褛的衣衫根本引不起任何人注意。两碗面下肚,我们打着嗝等待天黑。

没有了愤怒,周围便很安静。晚上一去生死未卜,这也许是我和史豹最后一次领略日落的黄昏。风习习兮回忆暖。

从来没有觉得夕阳是如此的美好: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如果身无羁绊,我愿意就这样宁静的老去。才不去京城呢,才不去沿海呢,慢悠悠的多好,瞎忙活什么?

不过,即便我不犯人,人却总要犯我。史豹就是个例子,从万兽山庄到万寿山庄,没招谁,没惹谁,但总被一只翻云覆雨的看不见的手把自己的生活搅的七零八落。

“如果还有明天,你将去向哪里?”我问史豹。

“去哪都行,反正不留在这里。你呢?”

“我也不知道,但我要先回一趟长安。”

“然后呢?”

“我也不知道,先到长安再说吧。要不一起?”

“明天再说吧。”

短暂的沉默后,史豹悠闲地吐着烟圈。烟圈冉冉升起,然后破灭飘散。

一阵风吹过,将路边的纸屑吹了起来,其中一张正好落在我的脸上。我拿起一看,是一份《强国日报》,头版刊着两条消息:一,强国境内遭受千年一遇陨石侵袭,多处房屋损毁,目前暂无人员伤亡报道;二,万兽山庄犯罪团伙漏网案犯史豹妨碍公务刺杀官差十恶不赦,赏银百两缉拿归案。

我和史豹反复将报纸看了数遍,也没找到“史豹案”的详情,只有“妨碍公务刺杀官差”这么一句案情陈述,时间地点人物俱无。

又一阵风吹过,我随手捞起另一份报纸。这回是《强国晚报》,头版也刊着两条消息:一、为抢救万寿山庄人民财产,多名官差陨石雨中殉职。二、在逃案犯史豹人面兽心全家危亡只身潜逃,赏银两百两缉拿归案。

就着两份报纸,史豹喝下半斤烧酒。

“无耻!”

我陪着史豹饮了一口酒,没有说话。

“明明干着强盗的勾当,却装成一副圣人的样子。”

“别太在意那些报纸,没人相信的。”

“骗子,都他妈是骗子!老子最恨骗子了。对强盗,还可以真刀真枪和他干。而骗子,在你还没拿起刀枪的时候,就把你掏空了。更重要的是,他还摧毁了你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这比倾家荡产还难受。”

“而且他们还把你说得十恶不赦。”

“贼喊捉贼。你说他们怎么这么贱?明明就是他们自己黑,偏要把别人描黑。”

“不然他们怎么好说你黑。”

“小时候,我爹教我习武,说除了强身健体外,习武还为保家卫国。我爹小的时候,强国老和你们天朝打仗,多少儿郎战死沙场。我爷爷就是死在战场上的,我爹说,爷爷的遗体送回村里的时候,全村人都去送行,没一个高声说话的,全敬我爷爷是个英雄。我从小就指望着长大能参军,保家卫国。后来强国和你们天朝变成友好邻邦了,不打仗了。我就指望着练好武艺,行侠仗义。可是到后来才发现,强国哪有侠啊?蜘蛛侠蝙蝠侠绿箭侠绿灯侠还有神奇四侠都在米国,我们只有雷锋侠。因为只有那万恶的米帝国主义才能培养出那么多坏人,需要大侠们铲除。而强国的报纸上都说我们这里国泰民安,人人生活幸福,只需要雷锋侠扶老奶奶过过马路。妈的老子顶着严寒酷暑打木桩扎马步就为了扶老奶奶过马路啊?还老被碰瓷。国,我卫不了。家,我也没保住。关键是自个儿家还被我想卫的国给霸占了,太他妈好笑了,这就是我从小立志为之去死的国。我太笨了!我也替我爷爷不值!”

“你爷爷是值得的,他们那时候的强国和你现在的强国不是一回事了。就好比我回长安,是不想春风楼倒闭,因为春风楼的苏老板对我这个小伙计很好。如果换了老板,对我不好,春风楼倒不倒闭对我来说也就无所谓了。”

“春风楼?好名字。”

“也是个好去处啊,那里的姑娘貌美如花。不如,办完今晚的事,你我一同去长安。”

“听起来不错,给我说说,你们那的姑娘。”

……

我嘴上说着长安,心里念着姑苏。

不觉月上树梢,付了面钱酒钱,趁夜进城。

都城里的夜全然不似城外,灯红酒绿,歌舞震天。我不信上帝,但我相信他们说的:上帝把节奏给了黑人,把旋律给了白人,把坝坝舞给了黄种人。

朝廷把能卖的地都卖给地产商盖楼了,闲得慌的老头老太们渐渐没了去处。城里但凡能容得下十个人的场地,都被他们占领了。不管什么曲儿,到他们手里,都变成了同一个调调。

等到我和史豹找到贾子君在都城二环上的两套房子时,耳朵都快聋了。

这是两套相邻的独栋别墅,上下两层,带花园和地下马厩。一套亮着灯,一套没亮灯。勘察过地形后,史豹让我守住后门,独自一人向亮着灯的房子走去。我本想阻拦,但史豹说史猴在他们五人里面功夫最差,不用担心。

那亮着灯的窗户里,渐起打斗声。十数回合后,只见一颗人头落地,血雨飞喷。站着的人,坐了下来,用衣服擦拭着手中的兵器。那柱状的兵器,是烂银点钢管形状,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良久,也不见史豹出来,我向窗户扔了一颗石子。窗户随即打开,“过来。”

我一进门,扑鼻而来一股血腥味。史猴倒在血泊里,尸首分离。

“有个问题很纠结。”

“什么问题?”

“评书里,好汉杀了人都要放把火。我觉得我应当算个好汉吧,不过我要是放了火,别人会不会以为史猴是死于火灾,而不是死在我史豹手里?”

“仇已经报了,为什么还要暴露自己呢?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啊!”

“无所谓暴露不暴露,官府肯定知道是我干的,但百姓不知道。”

“他们知道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你以为他们会像你一样起来反抗?”

“他们就是怕,不敢做第一。我要让他们知道,第一步已经有人走出来了。”

“史豹,你还活在你的世界里。你还没想明白为什么强国没有侠吗?强国和天朝一样,侠是个笑话。你以为你现在手刃了仇人,挑衅了官府,你牛逼。但他们根本就不会为你拍手称快,只会等着你被官府缉拿,然后说‘啧啧啧,傻逼’。你被凌迟的时候,他们倒是会来看你,不过不是为你送行,而是等着吃蘸血的馒头!”

“我不信!”

“你不信?除非他们都没了活路,才会像你一样。当初你爹他们的万兽山庄被霸占,你们怎么不反抗?你们还不是想着有史遗世可以投靠。一直到这条路都逼死了,你们才拿起武器。不是吗?”

“我……我……我不信。”

史豹被我说得有点无言以对了,我上去给了他两个响亮的耳光,“走!”

我记不起姑苏交通衙的大火是我、王冲还是邵姑娘放的,但我清楚的记得,贾子君别墅的大火,是我点燃的。

骑着贾子君的青海骢,史豹的神情有些落寞,我知道他想要改变什么。但我更知道,他一人什么也改变不了。有什么样的百姓,就有什么样的朝廷。百姓还是那些百姓,你改来改去大不了换个朝廷。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没有人跪着的土地,才有希望。

快马加鞭,直奔边界。

“别想你的强国了,过了前面边境,就是天朝了。”

我的通关文书还在我的鹿皮口袋里,史豹的身份已经换成了贾子君。半夜过关的人很少,史豹得以长久的停留在狭长的栈道上,回望故乡。

生命总是充满变数,充满不确定。昨天史豹出去放风的时候,绝对不会想到,这一去竟会是和亲人们的永别;王冲答应帮我办证的时候,也不会想到之后会一把火烧了自己的铺子;几个月前,提着油瓶打酱油的我,当然也不会预知我居然会被关进大牢,然后发生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我相信,我们中无论是谁,多年前也不会想到自己今天的模样。

其实,我们每个人生命的开始,都是一场意外。亿万精子争夺一颗卵子。我们不一定会变成一个受精卵,即便能,也不一定是哪个精子遇上哪个卵子。成了受精卵我们也不一定会出世,即便出世也不一定是具体的哪一天。天灾,人祸,我们都可能夭折。生命中有太多的偶然,无数的偶然让我们认识了你,认识了他,认识了自己和这个世界。我们慢慢成长,记不起什么时候长出第一颗乳牙;我们欢笑,记不起什么时候开始强作潇洒;我们流泪,记不起什么时候学会故作坚强。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变得这样深沉,喜欢思考。仅仅几个月前,我还是一个一心只想着如何出狱的囚徒,期望着中彩票然后找回自己身世的普通人。现在,我虽然还是一个普通人,但在我身上,发生了太多不普通的事情。我已经被这些事情改变了。

也可以说,改变我们的是时间。事情是杂乱的,而时间是有序的。时间从来都是一个方向,直来直往。我们看不到它的起点,也到不了它的终点,在时间的路上,我们都是过客。一百年后,尘归尘,土归土。我们在哭声中到来,也将在别人的哭声中离去。这是我们的起点和终点,我们无法改变。而中间这个过程,千差万别。正是这个千差万别的过程,让我们变成了不同于别人的自己。

现在的我和几个月前的我,今天的史豹和昨天的史豹,都已经被时间打磨,变了模样。

史豹的故乡也是如此,她早已变了。只是史豹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史豹还奢望着故乡是他儿时那个襁褓,但故乡却已经把他当做包袱。可怜将心寄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走吧,终须一别。”我拍了拍立在栈道上出神的史豹。

“慢着,我买把锁。”

栈道的扶手上,挂满了各式的铜锁。锁上刻的大多是旅行的情侣路过时许下的诺言。随便拿起一把锁,上面刻的都是“情比金坚”“白头偕老”之类的海誓山盟。多少个诺言最后又实现了呢?痴男怨女总是相信未来尽在掌握,殊不知,莫测才是命运的真谛。

诺言本身不会后悔出口的理由,不过食言的人多少会有一丝丝愧疚。那些唱过的情歌,说过的情话,统统在这个荒烟蔓草的年头变成没结果的花,没完结的牵挂。有生之年狭路相逢之时,思念的曲线已经布满了额头,岁月的老茧早已包裹了指间。沧海桑田后,沉淀下来的才是真正的温柔和守候。真正的爱,不需要言语。但偏偏心如钢铁也往往在蜜语甜言前变作绕指柔。

史豹一个人,这两天也没听他提及另一半。我很好奇他要在锁上刻下些什么。

史豹没有让老工匠帮他刻字,他用两只脚将刚买的铜锁固定在地上,攥着自己的烂银点钢管往上刻字。这需要耗费极多的内力。但史豹毫不惜力。清冷的月光下,我能看见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前滴落。

此时的我突然有种莫名的伤感。我不知道伤感的源头在哪,我也不知道这伤感又会随着我的哪路血管流开。我好像也想说点什么,像史豹一样,留个纪念。但我又不知道该对谁诉说。我好想将我的心情谱成曲,将我的心事写成词,刻在古老而苍凉的木琴上,向着她的方向,低吟浅唱:

秋风扁,浮云翩。斜阳山外,山花似曾妍。枝上褐鸟声咽咽。独自栈前,还闻旧时叶。魂追云,魄随烟。日日曾经,好景留人恋。梧桐不知人切切,道是无情,犹记旧时蝶。

一炷香的时间,史豹刻好了字,用红绳将锁系在栈道的扶手上。我近前一看,锁上刻着四个字:后会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