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王朝之爱新觉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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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设祠堂,将统治深入民间

老百姓的力量是无穷的,既能载舟又能覆舟。只有牢牢地将老百姓控制住,才能高枕无忧,天下才能被掌握在自己手中。

清·金编钟实行孝道,历来被封建统治者视为做人的根本。顺治、康熙两朝撰述《孝经衍义》,康熙四十一年以前,会试第二场的论题,先从《孝经》选出,后因大力提倡宋儒理学,而改在周敦颐的《太极图说》、《通书》等书中出题。雍正继位后,强调“孝为百行之首”,重视《孝经》,下令从元年恩科会试起,仍用《孝经》命题,“庶士子咸知诵习,而民间亦敦本励行,即移孝作忠之道胥由此乎”。就是令人懂得孝道,在家做孝子,而这种人到了社会上,无论是做官还是为民,都能竭尽本分,忠实于朝廷。其实早在东汉时期,就有人说“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雍正把它概括为“移孝作忠”,这更说明统治者的提倡孝道,最终目的是要臣民忠君做顺民。雍正围绕这个目标,便大力地倡导孝道和与它相联系的宗族制度,实行以孝治天下的方针。

孝道实行于家庭,家庭又是宗族成员,推崇孝道,必然重视宗族。雍正把兴建祠堂、设立宗族学校、添置族产、纂修谱牒这四事,当作维持宗族制度的主要事务。

在清代,一部分家族设立宗祠,有的大族还另立支祠,祠堂设有族长,大祠堂还有其他管理人员。祠堂的职责表面上是管理祭祀,实际上是统治族人的机构。雍正为了强化它的职责,于四年(1726年)下令在宗族设立族正,“察族之贤不肖”,即考察本族内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封建的道德标准,以表彰遵守封建道德的模范,谴责它的破坏者。族长的确定,是宗族内自主的事情,他主持族政,政府一般都会给予支持。族正,由政府指定,代表官方,加重了宗祠的权力。五年(1727年),雍正更改与祠堂有关的法律条例,他说经官惩治而不悔改的人,准许祠堂告官,可以将他流放远方,以为宗族除害;若祠堂私自以族规处治,以致身死,可免执行人的抵罪。经过九卿讨论,根据他的指示精神,确定了相关的律例。司法权原来只在政府手中,如此变更以后,使祠堂也拥有了惩治族人的某种司法权,族长的权力加大了。雍正企图利用宗族权力辅佐政权,使两者更好地结合起来,以维护清朝的统治。但是这种改变,破坏了政府司法权的完整性,造成了政府与宗族的矛盾。因而族正和处理族人司法权的律例能否长期存在,就成了问题。乾隆初年把族正给否定了,至二十二年重新设立,可见雍正父子在探索如何更好地进行族权与政权的配合问题。

十年,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张照奏称:读《圣谕广训》有“甲置义田以赡贫之”之教,其祖张淇用己一千亩作为义田,赡养同族的贫民,现今请求皇上允许立案,在政府注册,载入县志,该项土地不许别人夺取,即使张淇子孙也不得出卖,他人亦不能私买,违者照律治罪。如此则该项田产可以长期保持,以利解决贫宗的生活问题。雍正见是响应他的号召,高兴地允许立册存案,并说:“张淇以己田作为公产赡养宗党,其敦本厚族之谊可嘉”,应当表彰他这种义举。张淇用私田作义田,建立义庄,经张照的登记,可以长久的保存,土地不仅他人禁止侵犯,连政府也保证不损害它。义庄开始于北宋的范仲淹,他的事业继续维持下来。雍正中,该族范瑶又以己田一千亩扩建它,收租赡族,其扩充部分,亦申请立案。该义庄所在地的江苏巡抚尹继善奏称,范瑶的行为是受皇上《圣谕广训》教导的结果,现在“化行俗美,群黎编德,三吴士庶,莫不闻风兴起,咏歌盛世,传为美谈。”雍正说范瑶义风可嘉,应当鼓励,于是将他从候选知州补授为员外郎。雍正同时教训尹继善:“地方上偶一善事,何得遽云化行俗美,群黎编德?”他不以有少数义庄为满足,希望大量的出现,以实现他倡导义行的主张。义田、义庄的地租,一部分用作赡济宗族内贫宗成员。雍正号召置立义田,是利用宗族的力量实行互助,减少政府的压力,让那些不稳定因素因为生活问题得到解决而暂时稳定下来。这也是用宗族制度支持政权的一种方式。

雍正表彰义庄的建立者,仅仅是他旌表义行的一个内容。元年(1723年)二月,他命礼部讨论建立忠孝节义牌坊事务,他说以前疆吏把此事当作形式,从未认真执行,富室巨姓滥膺表扬,穷乡僻壤的孝子节妇反遭隐没不闻,督抚学政必须加意调查。报请旌表,申请人需要到县城,要花路费,胥吏讨索酒食钱,这笔开销,造成贫民不能申请。雍正着意于贫寒之家,就是要在实际上扩大旌表对象,以发挥它的影响。礼部遵照雍正指示,议请建立两种祠宇:一为忠义孝悌,一为节孝妇女。建坊银两由政府发给,雍正批准了。实行情况各地不大相同,但都比较重视。

雍正设立族正,倡导孝道,把封建统治真正深入到民间,把人民置于保甲与祠堂交织的严密罗网中。他这样做,使政权自上而下地支持族权,宗祠又自下而上地维护政权,二者结合,封建统治就更加稳固了。雍正实施行政机构改革,加强了皇权,加上这些地方组织的强化,增强了政府统治力,所以雍正时代,从上到下,封建统治更加严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