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不畏浮云: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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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元祐更化

公元1085年,王安石主持的变法运动落下了帷幕。之所以这样,是由于“元祐更化”的出现。这期间的风风雨雨,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目前,史学界大多认为王安石变法具有进步意义,而把元祐更化看做是一场复辟和历史倒退,并将变法失败的原因归结于元祐党人的反对,甚至把北宋的中衰和灭亡也归罪于元祐更化及其代表人物。其实,从王安石变法到元祐更化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过程,是北宋社会矛盾发展的结果。因此,不能把这个历史过程中的某一个环节拉出来孤立地肯定或否定。

元祐元年(1086)司马光执政,尽废新法,苏轼、范纯仁等人皆曰不可,司马光却执意而行,“熙宁变法”以司马光的“元祐更化”结束。不久王安石在江宁病死,同年九月,司马光病逝。史书上记载王安石退居金陵时“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及此乎?良久曰:此法终不可罢也。”元祐元年二月,罢青苗法。到了三月,范纯仁以国用不足,请复之。八月,司马光奏称“散青苗本为利民”。其实,司马光最后也承认了青苗法是利国利民的,虽然承认了,旦终究于事无补。

宋哲宗元祐八年(1093),在高太后主导下,重又恢复祖宗旧制,“凡熙宁以来政事弗便者,次第罢之”。支持变法者被称为“元丰党人”,反对变法者被称为“元祐党人”。

今天,历史的迷雾散尽,我们以一个局外人的眼光来看那段历史,其实熙宁年间到元祐年间反对变法的这些人,也不能全部冠之以顽固保守的帽子,否则有失公允。不可否认,他们中有一部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私利,但同时也应该承认,他们中也有一部分人的言行带有兴利除弊的成分,对新法的指责也基本上符合客观事实。他们根据自己的经验,认为积弊不可能在朝夕间就得以改变,改革也不可能迅速取得成功,这些都有一定道理,不能视为守旧。其实,在王安石变法之前,朝野上下要求改革的呼声已经很高了,因为各地的农民起义加上辽国的欺侮,这些都刺激着北宋统治集团的神经。有一些大臣也曾提出过很多办法,这其中包括文彦博、司马光、包拯等人。他们尽管思路各不相同,主张并不一致,可是都曾发出要求改革的呼声,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不过他们想走的是一条循序渐进的道路,当他们见变法如此苛峻,就只好转而投向保守派的阵营。王安石在变法中的激进做法,把这些主张采取缓进式改革的大臣,推到了对立面。

在所谓的反变法派中,有苏轼、苏辙、黄庭坚,甚至有王安石的亲弟弟王安国等人。这些人都是非常正直、有才华的人物,他们冒着与皇帝作对的政治风险,强烈反对新法,其理由同样是为了能让国家安定,他们认为这种激进的做法过于冒险,一旦失败,后果不堪设想。他们只是想在稳中求胜,虽然最后想要的都是胜,但是却与王安石的做法背道而驰了。在新法的实行过程中,他们看到、听到的来自民间的疾苦,触动了他们的良知。其实,相当一部分人并非盲目反对新法,他们只是要求纠正新法的弊端,新法的合理之处他们也是赞成的。譬如,当司马光要把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募役法废除时,苏轼等人再三力争,认为这项“免役法”已获得一致拥护,只不过少数权势人家不便,万不可改。由此可见,这些所谓的反对派也是在为百姓考虑,并非冥顽不化、故意阻挠变法。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反变法派中,的确有一部分人排斥和仇视一切新鲜的事物,他们沉醉于祖宗之法,认为那是让国家长治久安的秘诀,改变了,就是对祖宗的不敬,就要招来亡国之难,这些人只愿意守着陈腐的教条过日子。就元祐更化时期来说,反变法派中的司马光,就是北宋大官僚、大贵族、大地主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表,他所采取的措施确实是一种历史倒退,称之为保守派也不为过。因此,在看待反变法派时,要根据事实,对他们进行区分,不能一概称之为保守派。

元祐更化不是北宋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偶然事件,而且是北宋社会自身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王安石变法触动了北宋大官僚、大贵族、大地主集团的既得利益,引起他们激烈的反对,这是元祐更化发生的主要原因。北宋在积贫积弱、内忧外患日益严重的形势下,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都意识到不能再照老样子继续统治下去,他们认为有必要革新政治以摆脱社会危机。不过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不能损害自己的既得利益。从总体上来说,什么新旧党争并不是要不要改革之争,而是怎样进行改革之争。

虽然王安石变法对巩固宋朝的统治、增加国家收入,起了积极的作用,却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北宋大官僚、大贵族、大地主集团的既得利益,这是他们不能容忍的。变法招来的不仅是公愤,而且是全体既得利益阶层疯狂的反扑。反变法派称王安石的诸项新法为聚敛之术,“聚敛害民”;说王安石的理财之策是兴利之道,“剥民兴利”。为了推翻新法,他们在政治、学术等方面做了大量文章,下了不少工夫。

其次,王安石的变法与宋朝一贯恪守的“祖宗之法”是背道而驰的。宋朝自建立以来,经历代朝廷的不断实践与完善,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统治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套“祖宗之法”越来越深入人心,成为王朝统治的重要依据,但同时它也愈来愈不适应社会的发展。然而,中国历代王朝对“祖宗之法”的继承和固守,以两宋为最。两宋对于“祖宗之法”的重视与强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上至皇帝大臣下至平民百姓,对北宋王朝前代帝王所施行的法度一以贯之地追念与推崇。尤其是北宋中期后,“祖宗之法”越来越不容置疑,它已成为臣僚们阐发政治主张时立论的依据、谏诤规劝皇帝时通用的利器。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的大规模推行,在朝野掀起了轩然大波。新法实施的主要是针对国家的财政经济问题,之后便逐渐由经济问题演变为激烈的政治冲突,关键就是因为新法涉及了对于“祖宗之法”的更变改革,一旦“祖宗之法”动摇,也就意味着统治政策受到质疑,由此还会引发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

事实上,对于“祖宗之法”的守与不守、变与不变,始终是改革派与守旧派争论的核心。守旧派主张坚决维护“祖宗之法”,以此作为治国的主要依据。改革派则力主在各个方面实施改革,以此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无论是哪一派的主张,出发点都是一致的,就是要维护和延续赵家王朝的统治,只是选择的道路不同。北宋的改革派与保守派的争论主要是围绕政策法规层面展开的。王安石变法要改革的内容也是政策和设施层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在实施变法的过程中,触动了“祖宗之法”的本质,动摇了“祖宗之法”的根基,牵扯到了更深层次的问题,这无疑是在向北宋统治者所实行的统治政策提出质疑,这一点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容忍。尽管王安石在实施新法的过程当中,并非完全否定“祖宗之法”的作用,但同时他也从不将“祖宗之法”过度理想化。他毕生所追求的,不是以恪守成法、因循守旧来维持统治的稳定,而是要通过“择利害、辨是非”,通过“询考贤才、讲求法度”的“大有为”措施,来达到治弊防乱、富国强兵的目的。他倡行变法的指导思想,即要根据现在的形势进行相应的改革,以期解决“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的严重问题。王安石还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作为理论根据,来反击守旧派的攻击,支撑变法。王安石始终坚持,无所畏惧,遗憾的是宋神宗并不像他那么坚决,朝中反对的人日益多起来之后,神宗改革的决心也就慢慢动摇了。

王安石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待“祖宗之法”,给希望变法的士人注入了一副兴奋剂,但在思想还很保守的宋代,改变“祖宗之法”无疑会招来守旧派的激烈反对。反变法派要宋神宗不事更张,奉行“祖宗法度”,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士大夫中是很普遍的。守旧派司马光、文彦博等人则主张“祖宗之法不可变”,“祖宗法未必皆不可行,但有偏而不举之弊尔”,“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因此,王安石的变法在一开始就遇到了强大阻力。王安石面对的不只是既得利益集团,而是全社会的守旧势力。

再次,新法本身及其实施过程存在不少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对平民百姓的伤害不可低估。王安石变法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革新运动,从整体上说具有进步意义,但对各项新法,不可一概而论。变法中的许多措施都不完善,有广泛地利用金钱的趋势,以集体负责的方式主持,实际上是不符合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的。

王安石新法立意虽佳,但制定推行中却是弊端丛生,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给劳动人民增加了新的负担。这种动机与效果的巨大反差,是变法屡遭攻讦的重要原因。新法没有把富国与富民很好地结合起来。虽然王安石在变法之初,曾作出过“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许诺,但在实践中却没有做到,来自民间老百姓的抱怨日益高涨。王安石变法在实际操作上和效果上,在不同地方不同时期有着很大的差别。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法逐渐演变,向着王安石意料不到的方向转化。有的地区新法在实施中被严重扭曲,实施的结果更是出人意料的恶劣。推行新法导致了农民大量破产、工商业急剧萎缩,在政治上导致了统治阶层的分化。特别是元丰年间,新法对内激化了阶级矛盾,对外劳而无功,王安石本人是没有能力挽回这个局面的。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变法所产生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形势越来越不利于变法。

更何况,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王安石变法没有彻底解决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冗官、冗费、冗兵三大问题,反而加剧了朝廷与农民的对立和冲突,激化了阶级矛盾,这正是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因此,变法失败不在于反对派的反对,而在于没有减轻对人民的盘剥压榨和缓和阶级矛盾。所以,元祐更化并不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元祐更化的出现只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最后,新法没有得到持久有力的贯彻,大部分遭到了废除,新法的废除也就同时意味着改革的成败。纵观中国古代的改革,一场改革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时的帝王,也就是说帝王是否真正拥有实权来支持和保证这场改革,再者就是帝王所依靠的官员是否得力、可靠,是否真心为国。遗憾的是,宋神宗在变法后期的举棋不定,无疑令步履维艰的变法雪上加霜,而此时的王安石已失去了开始时的那种锐气,再加上反对派声势的高涨,宋神宗对王安石的不信任日益增加,变法的决心也开始动摇,宋神宗的动摇,导致王安石两次罢相。

元祐更化能够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神宗的死和高太后(神宗之母)的垂帘听政。元丰八年(1086),宋神宗死,年幼的太子赵煦即位,为宋哲宗,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文彦博、吕公著、范纯仁等反变法派。高太后在政治上极为盲目和固执。宋神宗时代,她就是变法的主要反对者之一,曾与仁宗曹皇后一起在神宗面前哭哭啼啼,控诉王安石新法败坏祖宗家法,害苦天下百姓。高太后垂帘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召回反对变法最坚决的司马光。高太后不仅一味信任司马光,对其委以重任,还在司马光死后,将其反对变法的措施贯彻到底。

此外,元祐更化的出现还涉及朋党之争、天灾等,由于篇幅原因,在此不一一详述了。

其实元祐更化的实行,大部分是针对王安石变法,从以下几个简单的方面可以窥见一斑。

在政治上,废除新法。正如前所述,哲宗继位后,司马光被召为执政,而司马光执政的核心就是恢复过去祖宗的法令、礼教。在司马光执政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王安石所实行的各项新法,几乎被罢废了。司马光曾说:“这些祸患不除,我死都不会瞑目的。”司马光在废除新法的同时,一一恢复了旧法,但这一切所造成的状况比原来更差。这一点,不知道司马光在实行“废新复旧”时有没有意识到。

在军事上,实行弭兵政策,宋朝为了求得一时的和平。一再命令守边将士不要妄动,这个政策使西夏认为宋朝软弱可欺,因此不断进攻兰州等地。在对西夏的政策上,司马光也完全改变了王安石的抵抗主张,先前对西夏的那种蓄势待发的态势也一去不复返了。哲宗继位后,西夏统治者欺其年幼,经常派使臣勒索兰州、米脂等边地,北宋不仅不发兵征讨,反而对西夏提出的要求一口应允,并斥责不赞成的大臣。西夏趁机侵占了北宋的大片土地,北宋仍然无动于衷。神宗时千千万万的将士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土地,就这样被西夏占去,而身为宰相的司马光此时却没有任何举措,这是一种出卖国土、苟且偷安的行为,这无疑又是元祐更化的一个失败之处。

在思想和学术上,崇儒禁法。这是从思想上对变法派进行打击。学堂停止使用王安石的《三经新义》教材,改科举考试法,明文规定崇儒禁法,使其合法化。

排挤变法派,这是反变法派的一个重要措施。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变法派在高太后支持下,一举夺取全部的军政大权,贬黜熙宁、元丰时任用的诸位大臣,对变法派进行根除。起用大批反对派官员如文彦博、吕公著、范纯仁和吕大防等人,从而激化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

但是对元祐更化“尽废新法”,并不能简单看做是一个反对变法的行为,它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对已经自行失败的新法进行合理的否定的因素,对扭转元丰年间国富民穷的局面,促使社会经济正常化,都有着值得肯定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废除的新法并不是完全由王安石设计的。在王安石辞去相位不久,宋神宗等人就把改革的重点转向职官制度,而削去原来新法中抑制豪强兼并和发展社会生产的内容,只重视扩大税源和加强各项军事措施,企图求得对辽、夏战争的胜利。因此,元祐更化所废除的新法,有些是被严重扭曲的“新法”。

虽然元祐更化有着值得肯定的一面,但是它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超过熙宁变法。废除新法,不仅仅意味着新法的不合理之处被废除,它更意味着新法的合理得当之处也被废除。没有吸取新法的合理成分,就把新法废除,一一恢复旧法,给当时的北宋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灾难,深深地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对当时北宋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是一个不可估量的沉重打击。元祐更化造成了土地兼并继续急剧发展,官户、形势户地主更加依仗权势、贪赃枉法、公开掠夺、经商走私、诡名挟佃、影庇税户,导致国税流失和阶级关系紧张,农民造反与士兵暴动此起彼伏。

某些旧党人士把元祐年间的形势描述为圣政日新、天下安静,史书上有“元祐之治,比隆嘉祐”之说。这些属于夸张不实之词,元祐年间同嘉祐时期一样都不是什么治世,北宋王朝的某些积弊进一步加深。一是官员更冗滥。元祐三年(1088)十一月,各级各类官员多达三万四千余人,比元丰初年多出整整一万。这意味着朝廷要剥削压榨更多老百姓的血汗来供养这批官员。二是财政更拮据。当时,不仅“熙丰余积,用之几尽”,而且拆东补西,“借贷百出”。几年的更化结果,将国家通过变法积蓄的钱财耗散殆尽,引起普遍不满。三是吏治更腐败。这与将是否反对新法作为选人标准有关。元祐年间,官员“贪冒不职,十人而九”。当时“朝廷务在宽大”,对官吏既无严格要求,也不严格考察,以致官吏为非作歹,简直肆无忌惮。四是党争加剧。宋人说:“朝廷大患,最怕有党。”元祐年间不仅积弊加深,而且党争加剧,并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元祐年间,官僚集团的内部矛盾不仅有新党与旧党之争,而且在旧党内部又有朋党之分,各自抱成一团,互相攻击。更令人悲哀的是,由于朋党之争,新法的存废问题已不再是主要的了!

元祐更化最主要的问题在于没有认真考虑并解决新法出现的问题,吸取新法的合理之处,而是意气用事。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废除新法,全盘恢复旧法,这完全是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做法。司马光废除新法之彻底,不能不说他是受到了自己十多年政治上郁郁不得志的个人情绪的影响。司马光对变法恨之入骨,凡是王安石实行的新法,都务求罢废而后快。但是,在废除新法后没有拿出一套适合当时需要的统治方案来,仅仅暂时缓解了北宋王朝的危机。因此,元祐更化的失败,也是必然的。元祐八年,高太后死,宋哲宗亲政,重新起用变法派人物为相,又恢复新法,并贬黜元祐臣僚,史称“哲宗绍述”。这其实也是当时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所致。

王安石变法的确亟须救偏补弊,诸如人民负担加重、财政开支增长、贪官污吏横行、对西夏作战失利等,就应当采取措施。但是,从立法设计看,变法的宗旨是富国强兵,减轻百姓负担,实现政府与老百姓“双赢”。

绝大多数变法条款至少是有益无害,在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方面确实收到了某些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积贫积弱的局面,特别是在财政上,熙宁、元丰年间出现了“中外府库无不充衍”的局面。然而,这一切依然不足以动摇司马光走回头路的决心。相对王安石变法来说,元祐更化确实是一场复辟和历史倒退。

元祐更化不只是废除了一个新法那么简单,它还是北宋中期改革高潮的终结,影响了整个宋朝的发展,甚至影响到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元祐更化结束了王安石变法,也压制了变法派,因循守旧的观念进一步渗透到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在这之后,对王安石变法及所牵涉的人物的褒贬一直没有停止过,这在无形中压制了试图改革中国社会的人。这段历史深深影响了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本应是拥护和推动变法的主力军,可当一些先进人士起来变法时,知识分子却反对得最为激烈。因此,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这样的遗憾——传统知识分子的保守和固执让人不可思议,这是士大夫的悲哀,也是中国历史的悲哀。

由于元祐更化的发生,北宋王朝的改革高潮戛然而止。自此之后,无论是激进式改革派还是渐进式改革派,都没有再拿出一套适应形势的改革方案。“无论是变法派内部还是变法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斗争,都演变成派系倾轧和争权夺利的斗争,对哪一方来说都无积极意义可言。”虽然不能把北宋的中衰和灭亡完全归罪于元祐更化及其代表人物,但是他们脱不了干系的!可以说,因为元祐更化,致使许多社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反而愈演愈烈。像北宋这样一个需要改革才能发展下去的社会,却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将改革进行下去,从而导致北宋的内忧外患继续恶化,并且最终断送了北宋王朝。在元祐更化三十多年之后,便爆发了方腊、宋江农民起义,而金兵也进入中原,北宋王朝不久就垮台了。

元祐更化是统治集团内不同利益阶层试图重新进行利益分配的产物。元祐更化的发生,标志着中小地主阶级与官僚地主阶级即所谓豪强斗争的失败。随着隋唐农民战争摧毁了门阀世族的势力,封建领主制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封建地租制,我国封建社会进入了它的第二个阶段,即地主经济阶段。到了宋代,地主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此时自耕农、中小地主、小商人、小手工业者众多,他们是当时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又因为科举制度的建立,一些有才华的中小地主阶层的知识分子走上了政治舞台的中央,于是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而他们一旦掌握了权力,就站在中小地主阶级的立场上,为维护广大民众的利益与官僚地主即所谓豪强展开激烈的斗争。很不幸的是,相对北宋大官僚、大贵族、大地主集团这类所谓豪强,中小地主阶级的力量比较弱小,没有足够的力量推翻他们取而代之,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统治力量。这种局面的出现,是由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

从王安石变法到元祐更化,北宋大官僚、大贵族、大地主集团这类所谓豪强势力虽然不能与以前的门阀世族相比,但还是占据着政治舞台。宋代虽然自宋太祖以来,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唐末藩镇军事集团过于强大而酿成祸患的经验教训,采取了控制并分散兵权的方法,故而从未发生过豪强以军事力量威胁中央政权的事例;但是在北宋时期,官僚地主依靠其各种特权,大量兼并土地,使中小地主、自耕农、半自耕农经常处于破产的边缘,甚至沦为佃户,同时他们还凭借其权势隐田漏税,将其税负直接或间接转嫁到贫苦农民身上。总之,官僚地主即所谓豪强的力量在不断发展,其结果一方面导致国家积贫积弱,另一方面破坏了封建社会的稳定。事实上,纵观中国历史的发展,官僚地主阶层真正退出政治舞台,中小地主阶层占据主要政治舞台的历史现象,是随着明朝的建立及发展而逐渐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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