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我第一次看见你,场景是在四(4)班门口,我等着李本乾打扫完卫生一起去他家看他养的那条水蛇,我看见你从我旁边跑过。人生若只如初见哪,我这么写就必须落入俗套,所以换个方式。比如,我会说其实我这么写只是为了表现出我具有一流的记忆力,并且还要强调我并不是只对你一人记忆力好,事实上我对所有漂亮姑娘都有一种敏锐的洞察力与记忆力。就好像我可以记得谁谁谁在三年级的时候穿过一件花裙子显得很性感,谁谁谁高三的时候穿过一件吊带衫却显得很感性,谁谁谁被我用奶茶弄脏了衣服显得既不性感也不感性,当然我还顺便记得我在初一看见你在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参加一个关于地球环保的演讲比赛的样子,当时我就想,这丫头还真是漂亮!
终于有那么一天我按捺不住去追求漂亮的丫头,当然,此后的一段时期也是我个人觉得比较尴尬的时期,这种尴尬陪我走完了初中最后的日子,以至于每每想起那段日子的时候我都只能尴尬地一笑。
愈加回忆我就越发感觉到我就是在一种尴尬与矛盾的氛围中成长起来的男人,所以我最讨厌和别人谈论起我的过去,不是因为过去过不去这种傻逼至极的非主流脑残思想,而是因为我老是觉得过去这个词后面一般都跟着种种不幸这种名词。但我又不愿承认我是不幸的人,所以这很矛盾,十分地矛盾。这种矛盾体现在我对你的方方面面。举个例子就是每当你对我说 hi的时候我都只会缄口不语,我也想过无话不说,可事实情况是我的确无话可说,我总感觉有一股强大的气流顶在了我的肺部,这使我脸红心跳外加反应迟钝,而且每听到那个经典的 hi字,我都会想起《普通朋友》里的那句:“当你说Hi,I only want to be your friend,做个朋友。 ”
说实话我非常不喜欢这样,我应该一直是以一个江湖浪子的风流形象出现在众女生眼里,怎么一到你那就变得如此让自己不堪入目。后来我终于发现我也是具有双重人格的人,一种是面对项楠时的,一种是不面对项楠时的。就是这样。
我写到这里卡壳了,又读了一遍前面写的,觉着我现在怎么这么有才华,比我耳机里想着的这首《兔子舞》还有才华。摇头晃脑,手舞足蹈,我在发疯,我在思考,我想我当初喜欢上你也是发疯,耳机换《新不了情》,萧敬腾哭着喊着:“爱你怎么能了,今夜的你应该明了,缘难了,情难了。 ”过了这么多年我越来越会哄骗小姑娘,一封情书外加三句问候,这种简单的流程仿佛可以发生在每个在未来与我不期而遇的女人身上,我猜我要是拼尽全力,拿出毕生所学写一篇惊天动地的情书也得把你感动个半死,但我就是不能这样做,因为我早已暴露了我自己的弱点。
拿破仑说:“有思想的敌人是可怕的。 ”徐静蕾说:“有思想的女人也是可怕的。 ”
但拿破仑后来都结婚了,老徐却说不想结婚,知道为什么吗?拿破仑在结婚的时候送给未婚妻的戒指上刻了两个字“命运”。有时候人是必须要信命,不能太有思想,错过就错过了,不能回头。
不是所有小众最后都像陈绮贞一样变成了大众,但总会有地方让我施展才华,不是所有我喜欢过的姑娘都可以与我相隔万里,但你还真就在我千里之外天涯海角了。姑娘身在海南,万事小心,听这一海南小伙说他们那打群架都是动枪动炮的,动不动就用自制的小刚炮炸人,炮弹全是钢珠子,炸到你不死也得疼几个星期。
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像阿甘一样与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众人面前涉水相拥,那是童话,那是传奇,那是王菲唱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让王菲说:“随便啊,你说去哪我就去哪。”那是《重庆森林》,那是梁朝伟深情的眼神,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陪梁朝伟度过一场花样年华,那是王家卫的理想,那是张曼玉的曾经。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与张曼玉在大洋彼岸追寻邓丽君,那是《甜蜜蜜》,那是黎明。不是所有人都明白我到底想说什么,我想说,不是所有如四月阳光温暖的姑娘都是黎明,也不是所有经历黑暗破晓而出的光明都是黎明。
我在初中遇见一场光明,未能分辨,就已离去。这样的境遇如我所料,如你所见,但不如你所见的是,我在每次晚上补完英语后都会溜回学校,站你们班里对着你贴在墙上的照片端详良久,直到蔡巍第三次呼唤我的时候才会离开。别被感动了,你要相信,像我这种人是什么样的事都能干出来的,就好像我现在写出来了,而我对很多女人只是未能有机会写出来。这种情况太多太多,多到我自己都能被感动。
我还记得我是如何把绿茶弄热了交到你手里的,我还记得我骑着自行车在一个个暮色四合的傍晚徘徊在一品黄山院门口期待着一场邂逅,我还能记得你在QQ资料里写过“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最后我还记得你对我说:“干吗呀,我又不喜欢你。”
我沉默再沉默,如果是现在,我一定会继续说:“别急呀,这不正给你机会呢嘛!”
有一种人就像陈绮贞,会微笑着用半死不活的音调唱《还是会寂寞》,但有无数人觉得好听。有一种人就像项楠,会微笑着用半死不活的状态去生活,但仍然有不少像我这样的人认为这也挺好。永远对你微笑的人是最强大的人,因为你永远发现不了你有没有刺中她的弱点。有一种人就像项楠一样坚强,这是一种难以言语的感情,比任何非主流所自夸的那种坚强还要再坚强一万倍。这种人可以沉默,可以痛哭,但在沉默与痛哭之后她们依然会死皮赖脸不知疲倦地对你笑,她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坚强的物种,至少在精神层面上我是这么认为的。项楠就可以算这一物种,当然,我还发现了你的一个同类,姓王。我看好你们是最顽强的人,所以不用再惆怅了。
写到这里我无比快乐。从开始我就有一个想法,我不是刻意在写什么东西给你,换句话说,你就像一部电影里的女主角,但其实是一个线索,一个灵魂,贯穿全篇。
写人以叙事就是这样。我一直想追溯的是那个充满生机阳光灿烂的初中时代,可能你也有这种想法。我一直认为那是我最好的年华,那时我风华正茂,至少比现在偶尔一次郁郁寡欢要风华正茂得多。那时候我不抽烟不喝酒活得潇洒自在健康长寿,现在我既抽烟又喝酒活得依然潇洒却不自在。时代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的进步是我渐渐把过去的感情看淡。其实这样煽情的段子不该出自我手,因为每次写着写着我就写不下去了,所以就这么着吧,既然说了你灵魂人物了,那就继续写你。我脑子里的还活着的片段不多了,下面写一个经典画面以做结尾。
时间:2006年2月14日,天气:雾转晴。事件:送情人节巧克力。
早上六点,我正骑在我拉风的自行车上,早上雾大,我头发湿了,前面的头发一根根垂过我眼前,这让我感觉很江湖并且是要去干大事的人,因为电影里干大事的人在干大事之前一定都会有一个干大事的发型,我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我的发型就很符合我的身份,彼时我正风驰电掣地前往学校,不对,准确地说是前往学校后面我经心挑选送礼物给女人的圣地。对,一定要说是圣地,因为在我心中只有圣地才能表现出我当时对这件事的严肃。然后六点一刻,我从吕勇手中接过前天晚上存在他那的德芙巧克力,对,必须要强调是德芙,因为这样才能衬托出我的品位。
(另外必须感谢吕勇,因为连续三年陪我买巧克力。)六点半目标出现,我已在圣地等候多时,你黄色衣服,很喜欢那件衣服,我一直猜测那是米奇的。我绿色衣服,脚踏我拉风的邦德富士达山地车。后来你就走到我了我面前,我至今都认为你那天用香水了,也许没有,但千万别告诉我,因为我觉得那时身边的空气流动异常缓慢轻柔,我不希望这是错觉。然后你说了两句话,我说了一句话。再然后我掉转车头,结束。很多人善于对这样的两人物画面进行描写。比如,《重庆森林》写:“我和她最接近的时候只有0.01厘米,但六小时以后,她就爱上了别人。”再比如,张爱玲会写:“遇见他,我觉得自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开出卑微的花。”
当然还有我会写:“我转身离去,雾气朦胧,就这样告别了我心里朦胧如雾的姑娘。”
我要怎么写,我到底该怎么写,我想写:“我看见你脸上荡漾而出的笑容,这一瞬间的笑容被换算成一百个刹那,一百百个须臾,一百百百个我说不上来的时间词汇,然后珍藏在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我以为这样的笑容预示着我们的开始,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明白,那其实是结束。”
国贸老师在课上向我们推荐南门开的一家咖啡店“诗与远方”,我在下面脱口而出:“那天逃你的课就是去那看电影了。”旁边一起去的小伙伴边笑边做贼心虚地捂我的嘴,幸亏老师没有听清。
那天逃课去这家咖啡店是想去看电影《两小无猜》,网上找不到资源,于是在微信上看到消息,立即翘了课,兴冲冲地前去。电影却没有看成,一帮人在那儿聚餐唱歌,我们只好坐着看了会儿书,老板是个姑娘,知道我们专门来看电影,一直跟我们道歉,末了还给我们点的东西打折。我看着柜台上那只随意走动的猫,抬头撞见她的笑容,我想这笑容里没有忐忑。
我大概属于最早那批发现这家店的人,八月中旬路过学校,七路车经过南门,眼睛立即锁在了那四个字上,下面一行更小的字,是高晓松的原话。我看着这间蓝色的屋子,疑心自己出现了幻觉。那一天我刚从远方回来,两天一夜的火车到杭州东站,又马不停蹄地转公交,黑色背包里塞满了旅途上来不及洗的衣服和属于遥远城市的纪念品。
诗与远方,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汽车经过它。
火车停在昆明的时候,穿上背包里唯一的一件长袖,还是觉得冷。家乡四十多度的天气仿佛已经隔世,我努力回想汗水与闷热的气味,却很徒劳,迎面细雨吹在脸上,冰凉的风灌进脖子。我裹紧衣服,千里迢迢,遇到他乡的季节。
在大理停留了三天,大理的每一天都由一场雨开始,到九点多的时候,就送上很好的空气与阳光了。租了自行车,骑行绕洱海,环海公路清澈沉默,偶尔经过汽车,大多是和我们一样骑自行车的游人,一路骑行,遇到不少朋友,有时候骑在一块,边骑边聊,五湖四海,生活工作在几千公里以外,变得轻如鸿毛。有时候超了他们一段,停下在葵花地里拍几张照,就又被赶上了。
路两旁田地里交替着各种农作物,一路路过大片玉米,葵花,大蒜,水稻……当地农民穿着当地衣服背着箩筐自顾自采摘玉米,对不断经过的自行车辆熟视无睹。
我不能想象,要如何走至司空见惯,这像电影里缓慢移动的长镜头一样的公路。远处白族房子像火柴盒一样堆在山腰上,被云层淹没。“世界上所有的屋顶。”脑中写好这个句子,翠绿的稻田在展开。
十六拍的照片上,我站着在踩自行车,深蓝色的外套,遇见风,遇见稻田与路,云层与房屋。我知道她不是我,这一刻的自由是我给她的礼物,她在照片中留下背影。
夜晚在旅馆拼饭,东南亚回来的姑娘分给我一支南京,我记住她的脸她的眼睛。
就此一面,就此一面,我喝光面前的大理啤酒。
情人节夜晚在古城街头,龙舌兰酒烧我的身体,街边流浪歌手在唱一支我爱的歌,我去对面买一支玫瑰,放在他的琴盒里。人来人往,没有你好没有打扰。
路过的人,请给我一瓶大理。
丽江搭车去泸沽湖,四川的一对夫妻,男人温和,女人直接爽气,善良,相爱。
旅途上遇到的第二对情侣。汽车开了五个多小时,山路十八弯,往下俯瞰,清晰可见,手机导航一路崎岖峭壁,十六不停在吐。“走了那么远,你终于到了泸沽湖,走了那么远,你终于到了泸沽湖。”在心里对自己不停默念。
深蓝开阔,泸沽湖,和名字一样,和在心里住了好几年的这个高原湖泊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