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物流企业规范化管理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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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仓库安全管理规范(2)

⑴严格把关、严禁将火种带入仓库。库区内严禁吸烟、严禁用火炉取暖。存货仓库内严禁明火作业。库房内禁止使用和设置移动照明设备。库房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库房内不得设立办公场所和休息室。

⑵严格管理库区明火。库房外使用明火作业,必须在专人监督下按章进行,明火作业后彻底消除明火残迹。库区内的取暖、烧水炉应设置在安全地点,并由专门人员进行看管。库区及周围50m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⑶作业机械防火。进入库区的内燃机械必须安装防火罩,电动车要装设防火星溅出装置,蒸汽机车要把送网器和灰箱关闭。车辆装卸货物后,不能停放在库房、库区与货场内,更不得在库内修理车辆。作业设备会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⑷入库作业防火。装卸搬运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违章采用滚动、滑动、翻滚、撬动的方式作业,尽量避免使用能够产生火花的器具;避免跌落、撞击货物;对容易产生静电的作业,要采取消除静电措施。货物入库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隐患后(如无升温发热、焦味、燃烧痕迹等)才能准许入库。对已升温的货物,要采取降温措施后才能入库。

⑸电气设备防火。库区内的供电系统和电器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害、老化、不能完全绝缘时,及时更换。每个库房应该在库房外设置独立的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开电闸断电。不能使用高温灯具替代低温照明,防爆灯具不得改用普通灯具。

⑹安全选择货位。货物要合适进行分类、分垛储存。对于会发生化学反应的货物应彼此远离,消防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同仓储存。根据货物的消防特性选择合适的货位,如通用位置、低温位置、光照位置、干燥位置、方便检查位置、少作业位置等。

⑺保留足够安全间距。货垛大小合适,符合间距要求。堆场堆垛应当分类、分组、分堆和分垛,按照防火规范的防火距离的要求保留间距。库房内按类分垛,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货垛与水暖管道、散热器间距不小于0.3米,库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在照明灯具下方不允许码放货物,其垂线下方与库存货品间距不得小于0.5米,电器设备周围间距保留1.5米,架空线路下方严禁堆放货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楼梯,不可将消防器材围挡。

⑻及时处理易燃杂物。对于仓库作业中使用过的油污手套、油污棉纱、油污垫料等沾油纤维、残料、可燃包装等,应当存放在仓库以外的安全地点(封闭铁桶、铁箱内),并定期处理。

仓库作业完毕,应当对通道、货垛边、作业线路进行彻底的清理清扫,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⑼危险品仓对消防工作有更高的要求,严禁一切火源入库,拖拉机、汽车不准入库。在仓库内要使用防爆作业设备,使用防爆电气。特别危险的危险仓不能接入电源,人员穿戴防静电服装,而且不能在库中停留时间过长。

⑽货物防火保管。仓库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仓库内的防火情况,按防火规程实施防火作业。经常检查易自燃货物的温度,保证库内良好的通风,对存放在库内已经较长时间的货物应掀开部分遮盖物进行通风与除湿。气温高时对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洒水降温。苫盖好货物,阻止阳光的直射或反射。经常查看电气设备工作状态,及时发现不良情况。仓库保管中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第三节)仓库防风、防雨管理规范

一、台风的危害

⑴我国所濒临的西北太平洋是热带气旋生成最多的地区,年平均约有30个,其中7~10月份最多,其他时间一般很少发生,因而我国将此段时间称为台风季节。台风有一部分在我国登陆,主要分布在5~10月份,其他时间基本上不在我国登陆。台风在我国登陆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地区,东北、华北极少。西行路径的台风经常在华东登陆后又转回东海,变成转向路径,这种台风的危害较大。一般台风在登陆后会迅速地转为热带低气压或者温带低气压,同时风力逐步减弱,但是仍然还会随气流向内陆方向转移。

⑵强风是台风的特征,离台风中心越近,风力越强。台风的另一个特征是伴随有巨量的降雨。一个发展成熟的台风,一天的降雨量可到100~150mm,总降雨量可达到400~500mm,相当于华北地区一年的降雨量。台风经过的地区往往持续下暴雨,因而台风登陆地区往往出现水灾。随着低气压向内陆移动,降雨也向内陆移动。

⑶台风直接对沿海地区造成损害,包括海啸对沿海的破坏,使河流入海口发生倒灌并产生巨量降雨使河流下游出现水灾;持续的强风,直接吹损建筑,刮倒树木,刮断电缆,吹翻车辆和地面物体等;台风带来的降雨则会使内陆地区出现水灾。

二、防台风、抗台风工作

1.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⑴由于台风并不是每年从一个地方登陆,对台风的预防工作是一项防范未然、有备无患的工作。要对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防台风的宣传和教育,使其保持警惕、不能麻痹。

⑵开展防台风工作必须和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台风动向。在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时(当台风进入东径150°以西或在此区域生成时都发布消息),仓库人员应随时追踪台风的动向,收集各类资料,根据专业部门预测的台风路径,判定是否途经本地区并造成一定伤害,随时向仓库领导和各主要部门通报消息。当台风进入仓库抗台风警戒区时(一般为300km),启动仓库抗台风应急程序,抗台风指挥部开始运作。当确定台风将在本地区登陆,并且对仓库会产生损坏时,仓库立即转入抗台风工作。

2.不断改善仓库条件

为了使防台风抗台风取得胜利,需要有较好的硬件设备和条件:提高仓库设施设备的防雨、抗风、排水防水浸的能力;尽量避免使用简易建筑,及时拆除危房建筑,及时维修加固老旧建筑、围墙;提高仓库、货场的排水能力,避免仓库外围各项设施对排水产生阻碍;购置和妥善维护水泵等排水设备,备置堵水物料;牢固设置场地、仓库的绑扎固定绳桩。

3.抗台风具体措施

仓库在接到台风袭来的通知后,应迅速采取抗台风措施。

⑴全面检查仓库和货物,确定抗台风准备方案。仓库管理者召集各班组长、在岗人员,对仓储货物、仓库设施、场地等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抗台风指挥部的要求,结合仓库的实际情况迅速开展抗台风工作。

⑵将存放在可能被风雨水损害的位置上的货物、设备转移到安全位置。将散放的货物及时堆垛收存。将移动式苫盖棚、简易建筑中的不能遇水的货物移到合适的仓库中。将临河、江、水沟的货物向仓库内转移。

⑶加固仓库的门窗、屋顶、雨棚等,防止漏水和被风吹落,必要时对使用的仓库建筑本身进行加固。修整遮阴棚和雨棚。

⑷对那些会被风吹动或雨淋湿的货物、设备,进行苫盖、固定绑扎,并牢靠的固定在绳桩上。将不使用的设备收妥(如放下吊杆)固定好。

⑸对仓库、建筑、场地的排水系统进行疏通,确保畅通。清理泄水口附近的杂物,防止将泄水口堵塞。对于年久失修或者一时无法疏通的排水通道,应采用临时措施确保排水。

⑹台风到来时,应关闭仓库门窗、拴锁妥当,关闭迎风口,必要时钉固封闭,关闭照明等非必要电源,关闭仓库一切热源、火源,将排水泵等所有应急设备启动运行,停止并收整其他作业设备。

⑺台风过后,或者台风警报解除后,仓库人员迅速返回工作岗位,及时排除仓库、货场的积水;详细检查货物情况,将货物受损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果损失较为严重,应及时摄影取证;视天气情况进行通风散热、除湿保管作业,尽快消除台风的影响,恢复正常仓储生产。

⑻在风力达到8级以上时,所有人员应进入提前安排好的避难场所,进行人员清点登记。躲避台风时,不能躲在树木旁、电缆下、临水边、高空设备下、挡土墙旁、货垛旁、集装箱内、车内。要避免单人随处躲避,并尽量保持与与外界的密切联系。

⑼在确定风力减弱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应迅速以两人及以上为一小组开展抢险工作:迅速进行排水;对封闭的门窗进行检查并加固;检查和加固货物苫盖,可能的话稳固会倒塌的货物。感觉风力加强时,迅速返回安全处所。

4.防范损害,全员参与

⑴台风不仅对仓储物质造成损害,还会对仓库建筑、设施、设备、场地、树木,以及物料备料、办公设施等一切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因此,防台风抗台风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做到人人有责。

⑵台风不以人的意志和行为而转移,仓库防台风抗台风工作的核心是防止和降低台风对仓库财产的损害,避免对人的生命造成伤害。抗台风工作就是在台风到达之前,将可能会被狂风、暴雨、积水、落物损害的财产进行妥善的处理、转移、加固、保护,疏通排水系统等。在台风到达时,应尽量切断不必要的电源,人员转入安全场所,以防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