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商人经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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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大胆的放权

和用人制度

山西商人在用人和管理制度方面,较好地体现了放权原则,他们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与历史上山西商号的经理制有着很深的渊源。

历史上,山西的商号大多由财东出面聘任经理,财东将商号资本全部交付经理,然后便不再过问号事,静候年终营业报告。而经理则有权决定商号内平时的营业方针,财东既不预定方针于前,也不施其监督于后。大事必须由经理决定,逢到账期(三五年不等),经理须向财东报告商号商务盈亏情况。一个账期结束,这位经理是否继续聘用,则由财东裁定。

由于经理受财东信赖并宽厚相待,又加利益在身,所以事事关心谨慎,以忠义回报知遇。由于传统经理制的影响,在现代山西企业中,这种用人原则仍然盛行。

许多企业的经理或部门的管理人员权力很大,可以在自己管辖的权力范围以内自由决策。因此,在与山西人做生意时,可以直接与有关办事人员进行洽谈和联系,他们虽然是办事人员,但是说话算数,一般来说,公司不会推翻他的决策。

除经理制以外,过去山西的商号还实行学徒制。凡学徒须由亲友介绍并取得保人经面试后,方可进号,入号时均称“请进”,表示是人才之请入,前途不可限量。

入号以后,总号派年资较深者担任教师,负责对学徒的培育。培育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业务技能,主要有打算盘、习字、学外语、熟悉商品性能和业务知识、写信、记账等;二是职业素质,主要有重信义、除虚伪、节****、敦品行、贵忠诚、鄙利己、奉博爱、薄嫉恨、喜辛苦、戒奢华等。学徒期间只管饭食,年终略给些衣服、物品。学徒期满,进行实际考察,然后量才德使用。

这种严格的学徒制执行很严格,为晋商培养了许多经营人才,有不少学徒经过伙计阶段,升为副经理、经理,成为晋帮商人的骨干力量。这些管理人员都是经历股东或主要投资者考察后聘用的。

而考察人的具体办法,也颇有晋帮商人的古风,其做法是:

(1)派远行办事,以观其志。

(2)留在总号经理跟前办事,以观其敬。

(3)派办复杂之事,以观其能。

(4)派办财务之事,以观其仁。

(5)使用期间两年不得返乡探亲,以观其能否遵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