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小型零售企业会计、税务、审计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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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收入、费用、利润主要审计问题

12.3.1利用税差转移利润的问题

【例12-16】华为超市与B公司各投资50万元成立C公司,但是华为超市并未在账上体现对外投资,而是将资金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税务人员在对华为超市进行审计时,发现了“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企业解释为未回收业务欠款,却无法提供任何依据。在其后在对C公司进行审计时,税务人员发现C公司由于执行的是低税率政策,利润比较高,但工资清单中员工的工资却偏低,月均数百元的工资明显低于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而华为超市的利润仅仅是微利,会不会有转移利润的嫌疑?税务人员立即回华为超市进行核实,发现许多与华为超市无关的费用而与C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华为超市承认,由于华为超市适用税率较高,而C公司适用税率较低,最终想到掩盖投资事实,将C公司发生的费用转移到华为超市,以达到双方都可以少缴税的目的。

分析:

以上是通过转移费用支出,达到少缴税款目的的典型案例。该公司本来想掩饰两个关联企业的关系,但是却被审计人员一眼识破。在审计类似关联企业问题中,首先,应获取相关企业关联的确凿证据或是有资金往来的依据;其次,采取外调等方法对关联企业进行核实,分析比对当期相关收入和成本费用是否配比,列支是否属实;再其次,关注是否存在转移利润、应分配利润而未分配以及投资收益未入账等问题;然后对偷税事项进行落实,确定偷税金额;最后,检查关联交易是否已在会计报表及附注中得到恰当披露。

12.3.2隐瞒增加对外投资的问题

【例12-17】华为超市与B公司为联营企业。根据协议,B公司每年按一定比例支付利润。但为了偷逃所得税,华为超市将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追加了投资,但账上并未反映。双方私下约定,该超市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企业的“应付利润”转作联营投资,即借记“应付利润”,贷记“实收资本”,而在华为超市账上未体现任何投资收益和对外投资成本增加。

分析:

以上案例中,华为超市为了偷逃所得税,将应从联营单位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作增加联营投资的处理,而不在账上反映。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收入总额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审计类似问题,首先,要认真审核联营双方的合同或协定,确定双方的合作方式,权责利的约定以及利润的分成等情况。其次,注重内查外调,从本例可以看出,华为超市从B公司获取的收益根本不在账上反映,因此要想落实相关问题,必须对相关单位进行必要的核实。核实的问题主要有:是否按协议规定的事项履行,比如该分红而不分红;是否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办理涉税事项等。

12.3.3延长工期隐瞒收入的问题

【例12-18】华为超市被举报隐瞒收入,偷逃税款。税务机关根据举报,立即对问题进行了核实。税务人员发现,该超市费用水平比较均衡,都是每月10万元左右,而收入却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走势,即上半年和下半年收入差距比较明显,下半年根本没有收入。税务人员开始怀疑是隐瞒收入,但经询问超市财务人员,得知超市下半年仓库在装修,又核对了相关票据和账务后,排除了判断。税务人员要求超市提供装修合同,合同显示工期为6月25日至1月25日,整整7个月,装修款分三笔支付,最后一笔应在工程验收完后10天内支付。但税务人员核对了付款依据,发现其中最晚一笔在10月5日支付。装修没有完成,为什么要提前付款?税务人员又在超市每月的工资清单上发现,10月份人员与9月份的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超过2/3是新名字。面对种种疑问,该超市不得不承认,装修实际早在9月20日就已经完工,人员也是全部重新招聘的,10月1日正式营业,但是销售商品并未给客户提供发票,只提供收据。该超市提供的真正装修合同显示,工期为6月25日至9月25日,整整3个月。针对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下达了处罚决定,要求超市补缴税款,并给予罚款。

分析:

从该案件可以看出,该超市采取真实装修、虚假工期的方式,利用假合同隐瞒真正工期,偷逃收入。采用这种方式的企业虽然不多,但是很有典型性。由于审计人员都是事后审计,企业完全有作弊的时间和空间,这就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在类似以人为延长工期隐瞒收入的审计中,应重点关注小型零售企业在此期间相关费用的支出情况,尤其要仔细核对货币资金的变动,有无在工期内支付所有款项的依据。同时,要重视对人员薪酬的核实,尤其是采取提成工资的企业,一般工期内不可能有效益,如果在工期内发放高额的工资就要引起足够的怀疑。

工作小窍门:收入、费用、利润的审计方法

一、收入

1.收入的审计内容。

(1)确认本期所有已实现的收入是否入账。

(2)确认收入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3)确认本期收入是否正确分类。

(4)确认是否依照税法如实申报应税收入,准确计算各项税款。

(5)确认申报的收入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2.收入的审计要点。

(1)分析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

将本年度各类收入与以前年度加以比较,据此分析收入的变动情况,并分析年内各月的波动情况;对于明显和异常变动或波动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纳税人收入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的行为。

(2)确认业务收入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对业务进行抽检,进行从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销售、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存货等明细账的全过程的审查,核实其记录、过账、加总是否正确。

(3)审查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

将消费清单、订单、住宿登记簿、发票、银行结算票据等进行相互核对,结合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货项目的检查,审查钱款收到或发票已交付对方未作收入处理。应注意有无当年收入转入下年入账,或者虚记收入,开假发票,虚列购货单位,而将当年未实现的收入虚转为收入记账,在下年予以冲销的现象;还应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收入处理,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收入少入账或收入缓入账的现象;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观察有无未经认可的巨额销售。

(4)确认收入计价的合理性。与同行业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审查是否存在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者,并按税法规定程序进行调整;进行历史同期及年内各期的趋势分析,对其存在的异常变动应对原因进行重点追查;审核适用税率是否正确,验算应纳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费用

1.成本费用的审计内容。

(1)成本费用与收入配比是否合理。

(2)确认成本费用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3)确认本期成本费用是否正确分类。

(4)确认成本费用计算的正确性。

(5)确认成本费用是否发生,记录和计算是否正确和完整。

(6)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2.成本费用的审计要点。

(1)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审查成本费用计算方法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并前后期一致。

(3)获取或编制成本费用与收入对比分析表,并与有关明细账核对。

(4)分析各月成本费用与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如有不正常的波动,应追踪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5)对职工薪酬、坏账损失、保险费用、交际应酬费、特许权使用费、租金以及明细账中数额较大的项目重点关注,追查原始凭证,确认其入账数的真实性,核实是否超过标准和范围。

(6)审查其他需特别关注方面:涉及福利支出项目,是否构成个人所得并申报个人所得税;涉及特许权使用费、租金项目是否代缴预提所得税和营业税;差旅费支出是否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其支出范围和标准是否合理;是否把资本性支出项目作为收益性支出项目计入管理费;检查截止日是否正确将应计利息收入列入本期损益。

三、利润

1.利润的审计内容。

(1)结合收益、收入、成本和费用的审计,检查利润的归集是否正确。

(2)检查纳税调整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以确定净利润是否正确。

(3)检查利润分配的来源、顺序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4)检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运用是否合理,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亏损弥补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规定。

2.利润审计重点关注。

(1)由于收入、收益、成本和费用的多计或少计,造成利润不实。

(2)由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错误,造成应计所得税不实,影响净利润。

(3)把不应在税前弥补亏损的亏损用税前利润弥补,少缴所得税。

(4)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确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是否经过中介机构签证、弥补期限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5)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弥补亏损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规定。

(6)公益金没有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而是用于其他用途。

(7)税后利润在没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进行股利或利润的分配。

(8)税后利润提取各项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

(9)公司用税后利润提取激励基金、奖励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