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小型零售企业会计、税务、审计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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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收入、费用、利润主要税务问题

一般来说,收入、费用、利润属于损益类科目。其中,收入是指小型零售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等;费用是指小型零售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包括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利润是总收入减去总成本的差额。在会计核算中,涉及收入、费用、利润的税务问题主要表现在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隐藏利润和偷逃税款等方面。

12.2.1纳税调整的问题

【例12-13】华为超市2009年1月由于使用假发票被当地税务机关查出,被罚款20000元;8月因为非法经营,被工商机关没收价值20000元的商品;由于出纳失误,将本应在10月份缴纳的营业税拖至11月份才缴纳,同时补交滞纳金12000元。该超市将上述资金全部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年终则按实现的利润总额进行纳税申报并计交所得税。

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超市为了少交所得税,将罚款、滞纳金及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直接计入了“营业外支出”,而申报所得税也未作纳税调整。超市盘盈资产已经入账,但账务处理存在问题,少计了营业外收入,以至于少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该超市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欠缴的所得税。

12.2.2押金不入账的问题

【例12-14】华为超市在粮油企业购入粮油,由于包装袋要支付押金5万元,因此该超市借入包装物时支付押金,借记“其他应收款”5万元,贷记“银行存款”5万元。数天后,收回超市押金时,却不进行任何账务处理,将押金转为“小金库”。几个月后,该超市借记“营业外支出”5万元,贷记“其他应收款”5万元,理由是包装物押金被没收,从而达到虚减利润,套取现金的目的。

分析:

以上案例中,该超市在收到使用包装物押金时,直接转入“小金库”,而账上却作包装物押金被没收的处理,直接列入营业外支出,明显属于偷逃税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其他收入应纳税,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税务机关应责令该公司调整相关账务,补缴欠缴的所得税,并给予必要的罚款。

12.2.3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问题

【例12-15】华为超市于2007年年底购置20台电子设备,按5年计提折旧,但到了2008年年底,电子设备原值60万元,已提折旧12万元。由于超市2008年盈利80万元,为少缴企业所得税,该超市经理授意财务部门作固定资产清理处理,将部分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账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48万元,“累计折旧”12万元,贷记“固定资产――电子设备”60万元,当年纳税申报利润32万元,未进行纳税调整。

分析:

以上案例中,该超市将生产设备提前报废处理,直接影响了利润和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

因此,该超市没有履行任何报批手续就将固定资产报废,不仅需向税务机关补报相关报批手续,而且还应补缴当年欠缴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