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小型零售企业会计、税务、审计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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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的税务问题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在会计核算中,涉及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问题主要表现在摊销年限以及长期待摊费用与固定资产的划分等方面。

7.2.1违规列支、化整为零的问题

【例7-5】税务人员到华为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尽管该企业的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也稳步增长,但多年来账面上固定资产的规模并未同步扩大,盈利情况也不理想,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明显偏低。审计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账面上新增固定资产确实很少,但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却特别多,而且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还有大量未摊销的大修理费,相关凭证显示大修理费全部是固定资产的部件和配件。审计人员立即针对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所有固定资产,该公司以大修理的名义将购进的部分固定资产化整为零的违规问题终于露出水面。

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华为超市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比较常见,但由于公司账面核算清晰规范,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检查人员从账面上很难发现问题。将购进的固定资产化整为零并以大修理费的名义列支,检查人员从账面上虽一时无法判断大修理费的真假,但可以倒过来检查被化整为零的设备,因为设备的成本虽可以很快从账面上摊销,但其实物形态不可能很快消除,只要企业还在使用,只要检查到生产车间并盘点实物资产,就很容易发现企业已作费用列支而账面上没有记载的这些账外设备。所以,检查类似问题时,检查人员不应拘泥于会计账簿和凭证,而应采取账实核对的方法,这样就很容易发现疑点并抓住问题的突破口,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7.2.2违规摊销、虚减利润的问题

【例7-6】华为超市2007年取得价值200多万元的土地所有权,列“无形资产――土地”科目,按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每月摊销3000元。2009年1月1日,该公司在这块土地上进行购物商场的建设,至2009年12月31日该工程仍在进行中,当年土地实际摊销3.6万元。

分析:

此案例中,该单位在进行修建商场时,未将摊余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转移至在建工程科目,致使利润虚减,少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的在建工程。因此,该公司应将已摊销的无形资产予以冲回,将土地所有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科目相应的工程成本中。

7.2.3鱼目混珠、虚增费用的问题

【例7-7】华为超市2007年1月20日购置一间商业门面,房产入账价值100万元,折旧按15年平均进行摊销。2009年3月15日,华为超市对该房产进行改建,改变了房屋整体结构,共花费30万元。华为超市故意将这笔花销全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3年进行摊销,年末未进行纳税调整。

分析:

该公司未界定清楚长期待摊费用与固定资产的界限,将原本是在固定资产核算的支出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导致虚增费用,利润减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未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不属于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除了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外,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仍然具有可利用价值,仍然在计算折旧时予以扣除,而这时企业用于对这些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将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或者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其性质属于资本化投入,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按规定提取折旧后进行扣除,而不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了属于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外,应适当延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