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冲突,与周围的人和谐相处,和平型的人从小就学会了克制自己的欲望。在九型人格中,完美型、领袖型和和平型都是通过调整自己的意志得以生存,但有所不同的是:完美型的人往往会认同其他人,并把他们的意志当作自己的意志来坚持;领袖型的人往往通过固执己见来避免左右为难的情况;而和平型的人则保持沉默,因为他们总能对每个团体都产生认同感,为了避免冲突,便压制自己的欲望和意志,以此来维持和平。
大多和平型的人在小时候就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身边总有意见不同的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其他长辈,不管哪一方向他们提出“求支持”的要求,和平型的人都会举手支持,因为他们不知道该如何拒绝他们。有些和平型的人在童年时期,身边有个爱管闲事的长辈,这个长辈根本不考虑他的需求,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塑造他,而年幼的他毫无反抗之力,只能屈服。
和平型的人一切以和为贵,如同一个和平使者,游走在意见不同的各团体之间,却常常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在他们看来,人一旦有了欲望就必须得做出选择,如果你想维持和谐平静的生活,避免冲突,就必须得压制自己的欲望,在这种观念的压制下,和平型的人变得亲切、随和,甚至成为所处环境的高尚者,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在降低自我,以求得对方的接纳和认可。
在一个团队中,和平型的人往往是那个最辛勤付出的人,这种辛勤与实践型和领袖型的不同,他们的努力不是为了引人注目,成功和名誉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他们非常注重他人的感受,不管是什么人向自己发出请求,和平型的人都很难拒绝,甚至为了满足对方而委曲求全、压抑自己,因为他们觉得拒绝就必然会带来冲突,一个“不”字对于他们来说,比上青天还要难上几分。
当然,不会拒绝并不代表和平型的人就会轻易地被拉拢,实际上恰恰相反,他们的固执其实是九型人格中最严重的,他们回避冲突和对质,“以不变应万变”,以长久地保持沉默来应对周围的争执和冲突,让一切“顺其自然”。
法官兰卡·伊多就是典型的和平型人格,他能够时刻保持冷静,不容易被激怒,而且善于平衡双方的欲望,这也是他被指派审判辛普森一案的原因。在审判初期,他的这种特质的确起了很大作用,减少了很多冲突。但是,在他努力当好“和事佬”的过程中,他也丧失了自己作为法官的权威和力量,伊多从不制定明确的审判日期,审判似乎始终处于一种漫无目的之中。伊多受制于双方律师的压力,总是无法做出抉择,而当他引起别人不满的时候,他就会马上道歉,力求不让自己的行为引来冲突。他始终不愿意让自己明确地站在哪一方,甚至时常把审判的时间拿来闲聊,双方律师很快就发现他的审判和规则是可以商榷的,虽然在诉讼末期伊多试图坚持自己的立场,但却显得非常无力。
对和平型的人而言,避免冲突的欲望常常会导致他们对命运的妥协,认为自己并不重要,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从而变得自暴自弃、逆来顺受。他们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回避冲突上,拒绝面对现实,甚至会形成一种压制性的抗拒,让人们无法接近他们。和平型的人在不健康的状态下,会有严重的自我贬低,甚至害怕冲突到了可以失去自尊的地步,虽然他们对于这种“虐待”非常不满,但他们已经习惯于压制,那一点点可怜的心理平衡和自我意识已经完全被压制住,心底的怒火也成了无力地挣扎,很快就被扑灭。
受到压制的和平型已经完全失去了热情,他们总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琐碎小事上,总是显得非常疲倦,无精打采,结果通常会导致抑郁。他们像是从真实的生活中抽离了出来,觉得人生不过是一场噩梦,至于努力逃离就不会被现实影响,他们如同一个忍受着持久虐待的孩子,已经在潜意识里放弃了自己,放弃了生活。
但是,和平型的人要知道,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矛盾越来越严重,因此,和平型的人应该学会面对问题,并努力做出抉择。在适当的时候,拒绝也是一种美德,和平型的人要认识到拒绝并不一定会引起冲突和矛盾,反而会减少对他人的伤害,是对生命的一种负责任。当然,拒绝也要讲究方式、场合和时机,只有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做出拒绝,才不会让好事变成坏事,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中庸之道固然很好,但是却容易让人失去自我,所以,和平型的人要试着面对真实的自己,按照自己的感受去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