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书香醉我
31498400000058

第58章 哀刺客

《史记·刺客传》记载了先秦著名的五大刺客事件:即曹沫(刿)劫盟、专诸刺吴王、豫让刺赵君、聂政刺韩相、荆轲刺秦王。刺客之举貌似壮怀激烈、回肠荡气;史籍多以浓重的笔墨宣扬封建礼教的侠胆忠义,司马迁让他们名垂青史,也能理解。但冷静想来,五大刺客中除唯一幸免于死的曹沫有点智勇,其他全是没有脑子的莽夫。身处底层社会的村氓野夫位卑命贱,一旦受人礼遇便受宠若惊,终生不忘,使得他们宁肯赴汤蹈火,肝脑涂地。他们为一些王侯的点滴恩宠,诚惶诚恐地甘心卖命。虽说大多数死得壮烈,但不能算作义,或是为人所用,激于义愤后逞匹夫之勇;或说是受人之恩,然后图报。豫让固然仁义,但他行刺的赵襄子是仁君,当屡屡行刺未果后,他并未幡然悔悟。最后在赵襄子的大义和宽容下,他请求刺一下赵襄子的衣服,然后自杀以谢知伯和赵襄子。

如果一个人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给予你无私的帮助,你无论以什么方式报答,都不为过。但细想刺客所孝忠的主子,他们就是要以你为器,拿你当炮灰,而且大多赤裸裸地袒露自己的心迹。比如严仲子,他先以百两黄金为聂政之母祝寿,聂政不受,严仲子说明来意:我有仇人,周游列国没找到能为我报仇的人,到了齐国,听说您很重义气,所以献上百金,作为您母亲一点点粗粮的费用,也与你交个朋友。你瞧他说得是多么动听啊!聂政是何许人?屠户,一个负案在逃的杀人犯,愣得要命,他脑子里哪开什么窍。想来像他这样的粗人是不书多被别人用正眼瞧的,而遇到严仲子的优待,他能不激动吗?那情形大概如今香天的地痞流氓被官场流氓利用时,喝二两猫尿后拍着腔子信誓旦旦:只要你领导一句话,这事包在兄弟身上。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中国人一向称道诚信。"肝胆洞,毛发耸,一诺千金我重。"想来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固然是美德,但没有脑子,就像李逵,抡个板斧,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砍,见了宋江哥哥纳头就拜,则不免傻帽。后来呢,这个亲亲的"哥哥"只忠皇帝不忠兄弟,就是他,让黑牛命丧蓼儿洼。

"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的这句话足以阐释生命的要义。然而刺客的悲哀在于不解生命的要义,他们往往是舍生而不能取义,成功(或不成功)却未必成仁。用一句土话说就是"头上的愣肉拿锹铲",动辄热血上头,拿生命作儿戏。在荆轲刺秦王以前,还有一个叫樊瘀期的,他与秦王有不共戴天之仇,荆轲说明行刺之前想用他的头作"道具"献给秦王时,他竟然毫不犹豫,咔嚓──割下来,拿去。太慷慨了。在《史记·刺客传》之外还有一个更肉的叫要离的刺客,他为吴王刺庆忌前,先让吴王砍断了自己的胳膊,杀了自己的妻儿,在杀了庆忌后自己也自杀了。读到此处我感到的是彻骨的悲凉,我不禁要问院这是人干的吗?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使他如此舍命舍家去做一件并不见得多么神圣的事。上述肉头刺客,并非全是舍生取义,而大多是为虎吃食。心怀主子的豢养之恩,表现出的是狗一样的忠诚,傻呵呵地为他人火中取栗。

扬雄说:要离的死是蜘蛛、蝥虫之类的死,聂政的死是壮士之类的死,荆轲的死是刺客之类的死。

没能死得其所,此乃刺客之流的莫大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