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你我依然在红楼·秋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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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晴雯之死:见宝玉最后一面

第七十七回 俏丫鬟/抱屈夭风流美优伶/斩情归水月

宝玉知道,这是最后的临终关怀:

宝玉将一切人稳住,便独自得便出了后角门,央一个老婆子带他到晴雯家去瞧瞧。先这婆子百般不肯……“回了太太(有人汇报给王夫人),我还吃饭不吃饭!”无奈宝玉死活央告,又许他(她)些钱,那婆子方带了他(她)来。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家用银子买的,那时晴雯才得十岁,尚未留头(留长头发)。因常跟赖嬷嬷进来,贾母见他(她)生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故此,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使唤,后来所以到了宝玉房里。这晴雯进来时,也不记得家乡父母,只知有个姑舅哥哥,专能庖宰(做厨师),也沦落在外,故又求了赖家的(赖大的老婆)收买进来吃工食。

赖家的见晴雯虽到贾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性大(脾气大。北方习语),却倒还不忘旧,故又将他(她)姑舅哥哥收买进来,把家里一个女孩子配了他……谁知他(她)姑舅哥哥一朝身安泰,就忘却当年流落时,任意吃死酒,家小也不顾。偏又娶了个多情美色之妻,见他不顾身命、不知风月、一味死吃酒,便不免有蒹葭倚玉之叹、红颜寂寞之悲。又见他器量宽宏,并无嫉衾妒枕之意,这媳妇遂恣情纵欲……若问他夫妻姓甚名谁,便是上回贾琏所接见的多浑虫灯姑娘儿(也叫“多姑娘”)。

原来是“多浑虫”夫妇!震惊之余,我不禁为晴雯暗叫一声苦,这样的表哥表嫂能照顾重病的晴雯吗?第二十一回中贾琏就是与这位多姑娘私通,不慎留有一绺长发,多亏了平儿掖在袖中才救了贾琏。

以上几段就是晴雯的传记,她的遭遇比起香菱来也好不了多少。她的表哥叫多官(外号多浑虫),是个厨师,早年的农村厨师中确实有酒晕子。晴雯有德,自己生活好了还不忘记表哥,赖家的很受感动,也把多浑虫招进贾府上班。可是多浑虫太不争气了,任意喝晕酒,一切不顾。至于贾府为什么给这种人指配一个漂亮丫环做妻,原因不得而知。

贾母特别喜欢伶俐漂亮的小晴雯,从以后的发展看,这其实害了她:晴雯一开始就在最高层上班并深得最高领袖的偏爱,她本人又没有文化修养,又没有爹妈教育,又没有旁人提醒,难免就张狂起来,目中无人,定位甚高。

她的表哥多浑虫也因为突然有人送他一份不错的工作而彻底堕落,从此酒便是一切。(喝酒深度上瘾等于吸毒)

此时多浑虫外头去了,那灯姑娘吃了晚饭,去串门子……宝玉命那婆子在院门瞭哨,他独自掀起草帘进来,一眼就看见晴雯睡在芦席土炕上,幸而衾褥还是旧日铺的。心内不知自己怎么着才好,因上来含泪伸手轻轻的拉他(她),悄唤两声。当下晴雯又因着了风……病上加病……一见是宝玉,又惊又喜,又悲又痛,忙一把死攥住他的手。哽咽了半日,方说出半句话来:“我只当不得见你了。”接着便嗽个不住。宝玉也只有哽咽之分。

注意,“草帘”“芦席”“土炕”,这六个字就足以要了晴雯的命,晴雯一直在贾母、宝玉手下上班,工资高,地位高,有特权,讲享乐,受尊重,今天突然变得赤贫,晴雯的心理立刻就崩溃了。又加上表哥表嫂认为晴雯丢人现眼于是冷眼冷语,晴雯哪里受得了这个,自然病上加病,万念俱灰,奄奄一息了。

我虽然对晴雯没有好印象,然而晴雯如此而死,还是让我悲从中来。

她最后的幸福就是临终前见过宝玉。她比林黛玉幸运。

晴雯道:“阿弥陀佛,你来的好,且把那茶倒半碗我喝。渴了这半日,叫半个人也叫不着。”宝玉听说,忙拭泪问:“茶在那(哪)里?”晴雯道:“那炉台上就是。”宝玉看时,虽有个黑沙吊子,却不像个茶壶。只得桌上去拿了一个碗,也甚大甚粗,不像个茶碗,未到手内,先就闻得油膻之气。宝玉只得拿了来,先拿些水洗了两次,复又用水汕过,方提起沙壶斟了半碗。看时绛红的,也太不成茶。

晴雯扶枕道:“快给我喝一口罢(吧)!这就是茶了。那(哪)里比得咱们的茶!”宝玉听说,先自己尝了一尝,并无清香,且无茶味,只一味苦涩,略有茶意而已……晴雯如得了甘露一般,一气都灌下去了。

晴雯在贾府时,这也不爱吃,那也不想喝,现在,接过一碗也知什么叶子泡的水,就如同得了甘露一样,一口气灌下去;也许,这是晴雯此生喝过的最好喝的茶水。那壶那碗,连贾府的仆人都不会用,但现在的晴雯只能看着它们想着昨天的奢华,越想越流泪。

“这就是茶了。那(哪)里比得咱们的茶”,这句话让读者们为她伤心;“咱们”,晴雯到死都把自己与宝玉联在一起。

晴雯呜咽道:“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说毕又哭。

宝玉拉着他(她)的手,只觉瘦如枯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因泣道:“且卸下这个来,等好了再戴上罢(吧)。”因与他(她)卸下来,塞在枕下。又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这一病好了(译为完了,表轻松式惋惜),又损好些。”

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剪)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

这是最贴心的告别。晴雯不是狐狸精,她临死前,说得最“露骨”的一句无非是“早知如此,我们早早谈恋爱多好”。

宝玉很注重细节关怀,很担心晴雯见银镯衬出骨瘦如柴而伤心,于是立刻卸下其手镯,并故作轻松地说:你这一病,指甲损失大了。

一句话触动了晴雯的内心最柔软处,她把指甲铰下送与宝玉,这是灵魂与生命;她把贴身小袄与宝玉的交换,这是双方的体温与依恋。

他(她)嫂子笑嘻嘻掀帘进来,道:“……我已都听见了。”……“你一个作主子的,跑到下人房里作什么……敢是来调戏我么?”宝玉听说,吓的忙赔笑央道:“好姐姐,快别大声……”急的满面红涨,又羞又怕,只说:“好姐姐,别闹(别开玩笑)。”……灯姑娘笑道:“……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宝玉听说,才放下心来。

在故事最悲凉之时,突然来了著名的女流氓,把单纯的宝玉吓坏了。曹雪芹为什么这样设计?这肯定不是为了幽默也不是为了调剂悲情,他想用女流氓对宝玉与晴雯的赞美来说明:人间有纯情。(至于这样写的效果是优是劣,另当别论)

二人自是依依不舍,也少不得一别。晴雯知宝玉难行,遂用被蒙头,总不理他,宝玉方出来。意欲到芳官、四儿处去,无奈天黑,出来了半日,恐里面人找他不见,又恐生事,遂且进园来了,明日再作计较。

晴雯也了解宝玉,知道他恋恋不舍不想走,干脆用被子蒙头不说话,逼宝玉回去。她还有无数的心里话要说,但不说了吧,不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