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民主法制与人的发展研究(耕砚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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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政治学(3)

如:“(15 )注重把握思想态势,建立健全思想动态分析机制。”这个注重和把握的主体是谁?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是领导干部的话又是哪一级的领导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机制在哪一级组织需要建立健全?这个将要建立健全的是个什么样子?该机制谁又负有建立健全它的责任?大家知道,建立一套机制并使其正常运转,不仅需要一个社会组织多方面的配合与协作,同时还需要一定的人员配备、职能安排、资金分配等。各种问题均须严格论证,用配套的制度将其有机衔接,绝不是一句空话下来就能够立马变成现实的。

又如:“(16 )加强骨干队伍建设,规范学习培训机制”的说辞。具体分析起来,这个“骨干队伍”指的是什么,骨干的标准是什么?有多少人才算是队伍?这里的“加强”是什么意思,是将人数增加还是对其原有人员进行一定的理论灌输?现实中如何操作?“学习培训机制”又用什么规范,怎样去规范?凡此种种,都需要有更加明确、细致的标准去落实和规范。

再看“(17 )形成有效工作载体,研究健全宣传引导机制”的表述更是令人一头雾水。“工作载体”是什么?并且这个载体还要“有效”,从来源上来说还得是“形成”的。通过查阅《现代汉语词典》和《维基百科》才得知:载体原本指的是“科学技术上指某些能传载能量或运载其他物质的物质”;扩大的解释是“指物质、信息和文化等的运载物”。在努力排除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术语的“不可通约性”之后,笔者还是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为何需要运用什么方式,形成将工作载运到什么地方去的机制?后面的那句“健全宣传引导机制”的问题,由谁来研究?这种机制是研究就可以健全的吗?

还有“(18 )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研究建立应急机制”。这里要表达的意思可能是除了频发事件以外,对于“突发事件”也要“高度重视”,由于过去没有“建立应急机制”,以后需要“研究”是否建立的问题。这种写法虽以条款的形式出现,但其实质就是一个领导干部在限定了主题之后的表态性的发言,话讲完了可能工作也就干完了,没有任何制度性、规范性的意义……这里可以反过来说,民主党派均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研究建立应急机制”,但即使做好了,它的激励机制又有何体现?如果激励机制跟不上,那人们若不“重视突发事件”,也不“研究”不“建立”“应急机制”,又会出现什么不利的后果呢?因为制度没有设定做得好的怎样奖励和做得不好甚至是违反的怎样处罚的措施,人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不必为一个无须落实的文件而费心劳神。如果谁都不去落实该文件所指涉的内容,那这个文件还有什么真实的价值?

目前,一些所谓的制度以及类似制度的文本所存在的问题,无须列举更多就可以一目了然。一个制度,如果它真的希望人们去执行的话,就必须具备制度规范的完整性。一个完整的制度或制度体系均是由一个个的制度规范(也称为制度规则)所构成的,而制度规范(制度规则)又是由假定、行为模式和制度后果三个相互联系的逻辑成分结构而成。没有这种制度规范或者制度规范有缺损的种种被称之为制度的文本,除了像某些权威的《党章》那样集中了诸多“宣示性条款”的规范性文件外,其他的缺少制度规则三要素的、不能够实施或难以有效实施的制度就只能算是一种有缺失的、形同虚设的制度性存在。当今社会上,有些地方和领域“反制度”如此地大行其道,从根源上讲,就是诸如此类的制度性缺失给“潜规则”腾出了大量的空间所引发的必然性后果。

从制度自身的逻辑结构看,假定、行为模式和制度后果三个环节是制度规则所不可或缺的。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以为只要制度制定得天衣无缝,三个要素周备齐全,制度就可以正常运行,组织的目标就可以自行实现,这仍然是不够全面的。

为了解决某个方面的问题,人们可以制定某项制度,但为了这个制度目标的实现,单凭该制度本身有时是不能够完成任务的,它还需要由此另行派生出相关的制度,用以支撑、托载主要的制度。也就是说,在现实中要保证某项制度的实施,就必须要有一些更加具体的制度设定执行机构,这些机构再行依照规定,保证制度的运行。这些运行的保证者表面是这些执行机构,而实际上是整个制度制定者及其组织在作为其背后的推手。一个党派制定的制度,背后的推手就是其**********代表着的整个党组织,省委、市委、总支、支部的制度亦可照此类推,同理可证。最终,用不用制度,要不要这个制度真正起作用,从中央到基层的一级级组织的领导集体才是它最后的保障。由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主要是按自上而下的模式运行,它的制度保证即所规范的对象主要是民主党派组织的各级领导干部,所以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同志比普通的党员具有更高的思想觉悟、更强的党性和更加无私的奉献精神———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还需要他们制定和实施。有人说,历史上以“人治”为主的国家或组织,往往不是没有制定制度,而是没有建立起与制度配套的实施机制。可惜的是,完善的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时至今日都还没有建立起来,而有效地实施则更将是一个遥远的目标。但笔者心中总是怀着一个持续的梦想,总是有着一种深切的企盼:

———盼望着完善的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早日建立;

———盼望着这个完善的制度有效地实施;

———盼望着这个完善制度有效实施成为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的行为定式。

因为那时入心入脑、润物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已经成了民主党派工作的亮点和特色,民主党派的同志们人人都会沐浴在和煦的春风之中!

当然,这个目标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要解决它,还须得从思想的深处树立制度思维的新观念。因为,与工作方法和个人素质相比、与个别性指导的方式相比,“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2] 的明显属性。制度思维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制度智慧,它“是一种社会的智慧,一种比个体智慧更为隐含的(implicit)集体智慧……制度思维是世界上最为高级的思维,制度智慧是人类具有的最高智慧”[13] 。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的研究只是问题的切入点,制度思维所面对的应是我们今天所处的整个社会和人文世界。只有反思我们过去的作为和现在的做法,不断地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不断出现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才能更加胸有成竹地去把握和应对。“一个反思性强化的世界是一个聪明人的世界”[14] 。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乃至我们的组织,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并不缺少智慧,五千年的文明史就是其智慧的历史。只是由于社会的进步,直到现在才脱离计划经济和农业文明,直到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才得到了与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平起平坐、对等博弈的机会,需要的是思维水平和行为能力的提升,需要的是与时俱进。“短腿”要长长,“短板”要续接,这就是我们应该做的。“如果我们都制度地考虑问题,如果我们有良好的制度思维方式,那么我们将获得的,就不啻是一种个人的聪明与智慧,更是一种社会的聪明与智慧,一种合作与协作的智慧”[15] 。

制度性思维的落脚点说到底还在于制度性分析方法的适用上,而适用的主要目标则是促进从过去个别性指导型的调整方式到依靠制度的统一规范型管理方式的转变。

而一个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即一个制度,应该如何制定呢?由于某种原因,笔者并不想妄涉越俎代庖之嫌为某个民主党派代拟一个标准的制度文本,但标准的制度文本(即使是一个简单的制度)如果不想成为一纸空文的话,则起码必须具备以下的内容,并且应该成为人们的共识:首先,应明确制度的名称。名正则言顺,这是我们做事的出发点。给自己行为以准确的定位,也是做好一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前提,无须赘述。

其次,应明示制度的目的、依据和原则。目的是说明该制度的制定者希望通过所订立的制度来获得的结果;依据是解释该制度的设立是有根据的,并非任意为之;原则则是一种带有根本性的规则,也是一个制度所要力主推行的最基本的内容,它的重要不仅在于它是其他具体条款赖以生发的源头,而且在具体的条款和内容或因疏漏、或因时空转换而未能涉及的时候,还能起到填补和指引的作用。

再次,技术性最强的环节就是设定具体的制度规范即制度规则,假设、行为模式、制度后果等制度的三要素一个也不能少。假设就是这个制度所设定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就是这个制度鼓励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的规定。制度后果则是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为人完成了可以做或必须做的行为,制度应给予的奖励和表扬;如果做了不能做或禁止做的行为,制度所给予的应是处罚和制裁。应以鼓励为主———笔者以为是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的着力点,但必须科学地对待、明确地设定。否则,即使用最标准的形式书写的制度文本,其作用也只会是徒劳地制造一些文字垃圾。

还有,该制度授权什么机构具体实施,配备多少人员,这个机构的权限有多大;开展活动的经费从何而来、如何开支、由谁监督;该制度实施的过程和结果怎样评估,纠错机制、救济功能的建立等都得明确。

然后,制度还要具备一些必要的形式条款,如该制度是由哪个机构制定的,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什么情况下废止等。

最后,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的时候,千万不要将一部分人(包括领导人)设定为特殊党员而“置之度外”。不然的话,该制度将与制度的本意相背离。

总之,制定一个制度,从技术的角度讲,应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但抓住了以上这些基本的问题,各级领导也充分重视的话,我们设计和制定制度的水平与能力定会大大地提升一个档次。

综上所述,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是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的模板、保证和依托,它将在规范性、统一性、标准性的范式下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格式化和科学化。它作为民主党派制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民主党派各个组织整体的思想和行为形成鼎足之势,有力地支撑着党组织一个方面的重要工作。民主党派这种社会存在在思想、行为和制度之间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理想状态,从外部考察,可以认为是直接促进了它们三者之间的共同提高和共同进步。而从内部来分析,它们三者的结构性交叉互动,表明了其机制的灵动与成熟。但是,由于社会的存在和变化并不总是随人们特定的意志为转移,所以在组织存续与发展的任何一个方面、任何一个时段都有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风险。在民主党派思想、行为和制度三足鼎立的结构中间,如果长期放任一个方面的制度归零或者不完备状态存在的话,通过它所形成的机制就极有可能走向失灵、损毁甚至消逝。

为此,应从理论上弄清楚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形成的机理,在实践中找出现有机制可能缺损或失灵的症结,发扬优良传统之所长,弥补所存问题之所短,用科学、实在、有效、适用的制度性方法给机制的渊源———制度不断注入活力,从而使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工作焕发生机,使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和创新精神,努力实现时代赋予给民主党派的神圣使命!

参考文献

[1]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7.

[2]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

[3]鲁塞尔·L.阿克夫,等.打破体制[M].肖聿,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4]施雪华.政治现代化比较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5]吴东莞,沈国权.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论[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8.

[6]辛鸣.制度论:关于制度哲学的理论建构[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7]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8]周旺生.立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论城市化进程中统战工作的任务及完成任务的前提

回顾中国共产党八十多年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光辉历程,一条成功的经验如贯穿始终的红线令人瞩目:每当社会发生重大变革,党均能及时捕捉变化的走向与趋势。在准确地把握了社会发展脉络和形势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确定自己的任务、制定出相应的政治策略,从而正确地团结、领导人民同心同德地夺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