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主要是由教育对象和教育活动自身的复杂性决定的。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内容需要通过人自身的内化、外化才能够具有成效、发挥作用,而人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其内化与否很难被观察到。并且,人的成长有一定的周期,教育对人的影响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教育改革对受教育者产生影响并转化为教育者自觉的行动是有一定时间间隔的,不可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就形象地说明了教育效果的后显性特征,因而很难在短期内对某个教育改革活动的适切与否做出评判。
然而,许多政府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却没有等待教育“后显性”特征出现效果的耐心,因为政治前途是与此相悖的,他们需要的是改革的效果尽快显现,从而为自己的“政途”多积累资本。然而,他们政途“资本”的积累却是建立在报喜不报忧、违背教育规律、对学生的发展不负责任的基础上的。因而,在经过短短三年时间的实验就全面推广开来,只讲速度,不求效率的前提下,当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出现了许多强制照章办事、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就不足为怪了。
正如一位老先生所言:“政治、行政手段和力量的特点是令行禁止。强制(禁止旧的)推行(新的),直接指示,作用明显,迅速见效。而合乎教育本性的方法的特点,则跟强制,直接,明显、速效是相对、相异的。教育改革的总体和主要方面,只能用合乎教育本性的方法而不是能用政治或行政方法。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教育属于精神、观念、思想、学术范畴,极其复杂,最难控制,需要长期反复学习、思考、探索、对话、交流,实验,实践,体验,点滴积累,潜移默化,逐渐推进,改良,修正,调整不可能迅速见效,尤其强制不得。例如,不能强制改革主体———教师秉持这一种教育理念而不秉持另一种教育理念;尤其不能强制教师采取这种教学法而不采取另种教学法行为上可以强制,但只能是表面的、形式的、一时的、不牢靠的、乃至虚假的,归根结底无济于事,甚至导致反效果。于此,古往今来,特别是我国近几十年间,经验教训太多了。”许多政策、法规“光靠行政力量推行也是不行的;而且这种法令和行政力量本身,除了要有社会基础而外,还要遵循教育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随心所欲。这就是为什么我国正式实施九年普及义务教育,比其他国家晚几十年乃至几百年,而且至今在中西部还没有完全实现的缘故。再例如,近年来,关于‘教育家办学’的呼声很高,这实质上是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行政化倾向而发出的。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一个报告,叫做枟学习———内在的财富枠。它特别关注到教育改革问题,提出‘要采用长远的战略和方法来设计教育改革’,并总结了国际上普遍的经验教训,其中一点:‘自上而下或从外部强制推行教育改革的种种尝试显然都失败了’。”可惜,当前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没有汲取这个国际上的教训”。 [40] 老先生之言,言辞恳切,一语中的。
(三)要遵循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遵循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就是要立足国情,在现实的基础上借鉴发展。国情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立足点,教育改革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会受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相关制度的制约,某些在别的国家成功的改革案例不能照搬到另一国的原因就在于此。那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立足国情,从国情出发是不是就要被动地追随国情、消极应对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立足国情是对国情的能动适应,因为作为改革主体的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在改革中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现有的一切条件,只有如此,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才能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找到一个发展的合理结合点。
当前,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域中存在着一种思想倾向,即把几个经济发达国家在教育上的理念和做法称作“世界潮流”,并认为中国教育就应该追随这种“世界潮流”。其实,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所谓的“世界潮流”并非真正是世界性的,只不过是欧美个别国家针对本国的具体国情而提出的一些尚有争议的理论主张和实践操作。欧美的部分国家不代表整个世界,更不代表中国,不能因为这些国家产生或实施了某种教育理论,我国就应该理所当然地去追随、模仿。当下“全球化”“地球村”“世界趋势”之类的口号,使不少人既不能正确认识世界各国教育的真实情况,也忘记了教育改革和发展应该适应自己的国情。其实,欧美诸国的教育改革也是忽左忽右、摇摆不定,这自然有它自身的逻辑和深刻的社会背景,也至少表明它们自己也没有找到一种切实可靠的先进教育模式,我们缘何要放弃自己的道路不走,却去尾随人家摇摆?部分西方国家发达的经济和科技造成的耀眼光环,极容易使人头昏目眩,导致某些人误认为其文化和教育成就也是先进辉煌的,进一步就要贬低、甚至放弃新中国成立60年来逐步形成的有自己特色、符合国情的教育教学原则体系。这是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值得注意和反思的一个重要问题。 [41] 因为,“只有适应国情、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才能不断走向成功、获得发展。这的确不是一个时髦论断,但它是历史智慧的结晶,是经受了长期实践检验的正确结论” [42]。
正如******部长在教育部2010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所说:“科学发展必然是把握规律、运用规律、符合规律的发展。遵循教育规律是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根本保证。在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切实尊重教育规律、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地将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尊重教育规律统一起来。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改革发展必须立足国情,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从基本国情出发,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要按照人成长成才的规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积极适应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43]
(四)要对改革成败有科学的态度
坚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还体现在对待整个改革的评价应该持有的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上。失败,对于各类科学实验和社会改革而言,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如果一改革就能成功,那又何来“探索”之说?相对于自然科学的实验而言,社会改革的结果更具有不可预见性。自然科学的实验可以在实验室里,把所有的相关因素控制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从而为其假设的实现创造最佳条件;而社会改革却完全不一样,它不可能只在实验室里进行,甚至连其在运作前期试图通过“实验室”一样的环境对其加以证明都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上存在的不可控因素实在太多了,因此,改革的结果背离原来的初衷,导致改革的最终失败都是十分正常而又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但是,面对改革的实际状况、一线教育工作者的反对、理论工作者的质疑,“新课改理念”的倡导者和拥护者却一度闭目塞听,并以某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以及各种政策文件加以压制,言外之意就是“新课改”是国家政策规定的,只要对“新课改”进行质疑、反对,就是对“国家政策”的怀疑和反对! [44] 这顶大帽子确实吓倒了不少人。而这种用政策来压别人、堵别人的嘴的行为真的是为了维护政府的权威和尊严?非也!这是因为他们是“新课改”的既得利益者,一旦承认失败,就会失去所拥有的既得利益。既然承认失败也是如此,不承认也是如此,那还不如死不承认,做最后的奋力一搏!
中国的改革向来如此:政策一出,就很少有主动“召回”的,也很少听到某位领导因在任期间的某项政策失败而主动引咎辞职的。然而,幸亏社会上还有许多不停叩问自己良知的教育学者和行政工作者,他们对“新课改”存在的诸多问题给教育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感同身受。早在2008 年7月26 日,在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思源杯”全国总决赛上,时任北大中文系系主任、新课改专家组召集人的温儒敏就时下热点的问题激情演讲时说:本着减负理念进行的课改,推进非常困难,比改革前还糟糕,加剧了竞争和学生的负担。温儒敏先生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新课改失败了”的扼腕之情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体会出来的。许多人听后竟然感到一种莫名的轻松:“新课改失败了”,这个短短的六个字,却让许多人等了很多年。
不由想起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医疗改革: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自1985年至2005年,经过了20年的实践,终于宣告失败。然而,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经过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相关部门逐步认清了症结所在,同时也没有逃避政府的责任。虽然“医改”承认失败了,虽然许多人心存怨言,然而,更多的人则是给予了理解和支持。这是因为每个国家的“医改”都面临着不同的问题,没有捷径可循,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也避免不了失败的存在。然而,即便如此,还是有部分人坚持“医改”没有失败,他们的理由是:此次“医改”至少告诉你此路不通,所以不能称其为“失败”。甚至有人把这一逻辑套用在“新课改”上,认为任何实验都是一种验证假想的过程,“证真”与“证伪”同样具有价值,并以爱迪生的例子为证:“当年爱迪生为寻找合适的灯丝材料,实验了1 600种耐热材料和6 000种植物纤维。当别人说他失败了多少多少次的时候,爱迪生坦然地说:‘不,恰恰相反,我成功了7 600次,因为我发现这么多的材料是不可以做灯丝的。从此后别人就不必再走弯路。’”并声称“这不是一个失败者的狡辩和托词,这是一种辩证的科学态度” [45]。然而,原先设定的目标没有达成,就是失败了!爱迪生的话只能用来作为对失败者的鼓励,而不能作为判断一项科学实验成功与否的标准。“证真”与“证伪”当然同样具有价值,但前提是在实验之初实验者就是以“证伪”为其目的的,只有如此,才能说其实验是成功的!否则,这就是一个失败者的狡辩和托词!这种做法恰恰违背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项改革是百分之百成功的,更何况这一全国性的、涉及面如此广泛的大规模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足,甚至可能出现整个课程改革失败的状况。然而,改革的倡导者,尤其是相关政府部门面对失败就要勇于承认,在反思的基础上调整、完善、重新再来,而不是为此百般托词、寻找借口,因为只有勇于承认改革中的不足和失败,才能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才是改革应有的科学态度。
三、遵循政策实施的渐进性
教育改革是整个社会改革的一部分,只要教育基本发展方向没有发生大的转变,教育改革就要渐进地推行。正如美国学者吉纳· E.霍尔和雪莱· M.霍德所说:“变革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次事件。变革不是某位领导发表一次演讲,或在8月份为教师举行两天短期培训,或向学校提供新课程或新技术,就能一蹴而就、获得成功的。相反,变革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组织机构逐渐理解了新事物、新方法,并且在运用它们时愈益熟练和有技巧。” [46]然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草率的“大破大立”的激进改革方式难以避免地会由于时间的有限而无法及时对相关实验效果进行评估、反思、完善,从而注定了改革的失败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