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管理人员现任的职务确定工资等级,根据职工从事的岗位确定相应工资等级。
(3)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丁作岗位发生变动,自调令发布的下一个月起,其工资将随之作相应调整。
(4)各项政策性福利和津贴,按规定发放,并计人工资总额。
2.工资构成
(1)个人总收入=职务岗位等级基本工资+生活津贴+浮动效益工资。
(2)职务岗位等级基本工资:依照担任职务、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后确定。
(3)生活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4)浮动效益工资:随酒店经营效益的高低上下浮动。
原则上酒店每年进行一次工资调整。
3.工资确定
(1)技术工种,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厨师、司机、美容美发、采购员等,进行技术考核,合格者相应纳入十三等级。
(2)熟练工种,包括客房服务员、收款员、警卫员、行李员、电话员、门卫、外币兑换员等,其岗位工资按其工龄、工作业绩确定,试用期间定为十三级,期满后定为十二级,在本职工作满一年、工作表现优秀晋升为十一级,工作满二年晋升为十级,满三年晋升为九级,九级为服务员最高等级。
(3)管理人员(指领班以上人员)按照各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考核,经聘任后,确定相应岗位级别。
(4)专业技术人员,如工程师、技术员、会计师、会计员、经济师、审计师、经济员等,根据其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经总经理聘任后,确定相应岗位级别。
五、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特殊岗位津贴
(1)噪音污染津贴:凡所在工作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员工,按其实际在岗工作天数,享受噪音污染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15%。
(2)高温作业津贴:在厨房、洗衣等高温环境工作的员工,每人在夏季除享受其他员工同等的防暑降温费外,另享受高温作业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25%。
(3)高空作业津贴:在高空作业的员工,根据高空作业实际天数,发给高空作业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30%。
(4)室外作业津贴:长年在室外工作的员工,除享有必备的防寒防暑用品外,享受室外作业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15%。
2.加班津贴工资
(1)必须严格按酒店考勤制度规定安排员工加班。原则上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因工作不能补休时,须由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町发给加班工资,但不足一小时不计为加班。
(2)员工离店须将所有存休休完为止,如确因工作安排不开,经部门经理及人事部经理批准,剩余存休可发给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法定假按两天计发,年假按1.5天计发,其他假日按1天计发。
3.夜班津贴
凡当日工作时间超过晚上11:00的员工,可享受夜班津贴。
4.发放办法及时间
(1)各种津贴需严格掌握,逐日逐班次进行统计,禁止弄虚作假;员工工作环境变化时,相应津贴将随之变化。
(2)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本部门“员工福利津贴统计表”随“员工考勤表”一道报人事部,人事部审核后方可发放。
六、酒店员工调动制度
1.酒店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岗位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事推诿,一概以违规处理。
2.各部门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变动单呈核派调。
3.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主管人员应于十天内,其他人员应于七天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4.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家属凭乘车证明报支,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的运费,可依单据报支。
5.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处理。
6.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酒店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因酒店业务情况或方针有变而产生冗员或某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而又无法另行安排者,酒店有权予以解雇。
2.解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或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代替此项通知。
3.根据员工在本酒店具体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4.酒店员工离职都应办妥离职手续,否则酒店不予提供该员工的任何有关人事资料并冻结其名下工资,必要时采取法律途径追讨酒店损失。
5.员工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经教育或警告无效,酒店可以马上辞退,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
八、酒店员工考评制度
1.考评的原则
(1)酒店各部门应把考评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并协同人事部做好对员工的考评,使之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
(2)在考评前应认真做好准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厂解,搜集其自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包括出勤情况、奖惩记录、直属主管的日常反映等,确保考评结果的准确性。
(3)常用的考评方式是考评者与被考评员工直接面谈交换意见。面谈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评双方能在宽松而宁静的气氛中坦诚交谈,以提高考评效果。
(4)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评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相应的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5)考评者工作要认真、仔细,实事求是,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2.考评的内容
(1)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与工作态度,包括其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2)素质。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进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度,还包括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
(3)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职别层次,对具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能力作分类考评。
(4)绩效。主要考评员工对酒店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方面的情况。
3.考评的方法
(1)上、下级面谈。上级领导通过直接面谈方式对其下属员工进行考评。
(2)对象比较。由被考评员工的直属上司执行,对被考评的一组员工,按照工作要求的标准,相互比较,然后采用评分或评语方式,对被考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3)班组评议。由所在部门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地讨论评议。班组评议由班组长或领班负责召集并汇录评议结论。考评标准或提纲由人事部和员工所在部门制定。班组评议结论需经本人阅读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个人鉴定。由被考评员工对本人的工作表现,参照酒店人事部门和所在业务部门所规定的工作标准,以书面形式作自我总结。
九、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囚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卜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上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山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
十、酒店出差管理制度(一)
1.酒店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
2.出差人凭“出差申请单”向酒店财务部暂支规定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
3.国内出差六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天内由部门副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酒店总经理核准。
4.国外出差一律由酒店总经理核准。
5.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算。
6.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7.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和公关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标自付,低于标准不补。
十一、酒店出差管理制度(二)
1.为实现本酒店经营目标,并培养员工廉洁、勤勉、守纪、高效的精神,特制定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2.酒店员工出差按如下程序办理:
(1)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期限由派遣主管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审核。
(2)凭“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预支一定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预支差旅费,在一周以外报销者,财务部应于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报销时一并核付。
(3)差旅费中“实报”部分不得超出合理数额,对特殊情况应由出差人出具证明,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受理。
3.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经理核准,超过一日由总经理核准。经理(含副经理和相同级别的技术人员)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经理核准。
4.出差行程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报销加班费,假日出差可酌情加薪。
5.除因公务、疾病或意外灾害需经主管允许延时外,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期,否则不予报销旅费,并依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6.国内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