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外出办事而不能进公司的,应该事先填写“外出工作时间表”并由部门主管签字,回公司后应即将“外出工作时间表”交人力资源部确认。
(二)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1.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个小时
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4.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也以旷职半天论;
5.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
6.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
7.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三)公司将根据考勤纪录实行奖惩,具体办法参考第十三章
(四)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考绩制度
(一)考绩分为试用考核、年终考核。
1.试用考核:由部门主管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予以正式录用。
2.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主管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资源部总评。
(二)考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等。
(三)考绩可分为以下等级:
1.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组织、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2.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3.胜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4.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改进;
5.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后仍未改善。
(四)考绩结果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属“不能胜任工作”。
(五)考绩工作由主管、经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第六章)薪酬
第一条工资构成
(一)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奖金(其中出勤、表现、效益奖各占1/3)、津贴构成。
(二)公司根据员工的职位性质、职责范围和个人表现确定员工的工资,员工的平均小时工资为其月基本工资除以167.4(员工平均每月工时)。
(三)如果员工按时出勤,并能履行其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主管人员或其他上级的指示,则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当年效益情况,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奖金,是否给予奖金及奖金的具体数额将由部门主管决定。
第二条工资支付
(一)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公司发薪日为每月5-7日,如遇公众假期,发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二)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并代员工向政府税务部门缴纳。
(三)本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询问本公司其他员工的月薪所得,
违反此规定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导致解聘。
(第七章)福利
第一条社会保险
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第二条医疗福利
(一)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三)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五)员工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假期
第一条假期类别
(一)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婚假、丧假、年休假、补休假、病假、产假和事假。
(二)除长病假外,公司给假以“工作日”计。
第二条请假规则
(一)所有休假应事先获得直接上级主管批准。
(二)所有假别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按请假核准权限获批准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存。
(三)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后立即至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
(一)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劳动(节)三天
4.国庆(节)三天
(二)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本员工手册与劳动合同
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四条婚、丧假
(一)员工结婚给假3个工作日。符合计划生育晚婚的(男员工晚于25岁,女员工晚于
23岁,或晚于政府规定的年龄)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婚假工资照发,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2.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前或后1个月内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或区经理特批。
(二)如员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三天
的丧假。
1.员工如需请丧假,须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条年休假、补休假
(一)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1.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一次连续6个工作日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
期间将支付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年休假允许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
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2.普通员工需要年休,应当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获得2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管理人员需年休,应当提前二周,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获得2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3.年休假需在一年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
4.为保证公司的日常有效运营,部门主管将提前为每位员工计划和安排休假日程。
5.员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况下,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二)公司实行补休假制度
1.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6个工作日的补休假;
2.员工请补休假需提前1周书面申请。
3.补休假需在一年之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补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
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六条病假
(一)员工每月可以享有一个工作日带薪病假。如果员工该月未休病假,则既不能累积,也无任何补偿。
1.一个日历月中,员工请病假2个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个工作日起,在扣除当月出勤奖
后,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病假工资。
2.凡因重大病因须住院、手术者,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发放,但须出具市级医院住院诊
断证明。
(二)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或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公
司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的病假证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审核归档。
第七条产假
(一)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假。
1.单胎顺产休产假90天,从预产期前十五天至预产期后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给假1天。
2.24岁以上分娩头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给假3天。
3.难产多胎等根据各地方政府规定给假。
(二)所有女员工必须于孕后一个季度之内通知部门主管其怀孕状况。
1.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
2.产假工资按各地方政府规定计发。
第八条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主管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职处理。
(二)事假期间工资不发。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服务的要求。
第二条上岗培训
(一)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
(二)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2.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3.岗位应知应会;
4.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5.本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三)上岗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四)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
第三条在岗培训
(一)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1.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
2.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二)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1.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2.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的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识、新技能、等等。
3.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店长或区经理批准执行。
(三)培训考核的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四条待岗培训
(一)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1.待岗培训的内容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等。
2.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1.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3.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三)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2.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3.店长或区经理批准执行。
(四)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待遇如下:
1.待岗期内,发基本工资,停发任何形式的奖金和津贴、补贴。
2.对延长待岗期三个月的,从延长期的当月起其基本工资逐月递减20%,但最低额不低于地方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
3.待岗培训员工不享有当年年休假。
4.员工待岗培训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回原部门,若原部门无法接收,公司将另行安排岗位,员工工资按新岗位重新确定,若员工不服从分配,公司可与员工终止合同。
5.待岗员工重新上岗后,若再次被列为待岗对象,可劝其辞职或作辞退处理。
(第十章)调动
第一条调动种类与程序
(一)调动是指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和职位级别的调整。
1.员工调动分为平行调动、晋升调动、降职调动和临时调动。
2.普通员工的调动主要是店内调动;管理人员的调动,除店内调动外也可以是店与店之间的调动。
3.员工没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以终止合同论。
4.任何调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1)所有调动,都须经部门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管理人员调动视级别不同须经店长或区经理批准。
(2)公司对于进行内部转移的员工,给予相当于该员工在转出单位当月月工资2倍的搬家津贴,由转入单位承担。
第二条平行调动
(一)平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情况下的职位变动。
(二)员工的调动取决于以下(但不限于)情况:
1.部门工作量的增减;
2.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进行的职位轮换;
3.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4.工作急需;
5.新店开张;
6.其他原因;
第三条晋升调动
(一)晋升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有资格晋升到高职位:
1.员工在原职位表现优秀;
2.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3.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4.诚实、正直、态度积极。
(三)晋升调动可通过自荐或直接主管推荐,经2级批准,由经人力资源部的审核实施。
第四条降职调动
降职调动是指在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一)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由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以降职。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由于组织结构调整,相应职位被取消,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二)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三)降职调动应当从严掌握。
(四)员工有权对降职调动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第五条临时调动
(一)如果一个部门的人员临时紧缺,经店长或区经理同意后,可以从其他部门临时调动
人员。被临时调动的人员仍执行原职位的工资福利标准。
(二)临时调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否则该员工必须办理正式调转手续,工资福利按新职位标准执行。
(第十一章)安全
第一条安全规则
(一)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二)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三)经保安部门允许,不得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四)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
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五)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员工在进行危险性工作或在危险地区工作,应佩带公司提供的防护服、防护工具。
(七)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机动
车(叉车)。
(八)公司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九)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十)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第二条火情处理
(一)火警发生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
2.按动最近之火警报警器并通知值班人员和安全部门主管;
3.通知总机,说出火警发生的地点及火势大小;
4.呼唤最近的同事援助;
5.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尽力将火扑灭;
6.切勿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灭因漏电而引起的火情;
7.把火警现场所有的门窗关闭,并关闭所有的电器开关;
(二)如火势蔓延,应及时采取如下疏散措施:
1.疏散区按照防火区隔进行划分,由专人负责其所在区域的疏散工作;
2.听到广播后应立即组织撤离火警现场;
3.撤离火警现场时,切勿搭乘电梯,必须从消防梯疏散;
4.员工应参加火警演习,熟记火警讯号、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灭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条意外紧急事故
(一)在紧急或意外情况下注意:
1.保持镇静,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和保安部门;
2.协助维护现场;
3.与同事鼎力合作,务使公司业务保持正常进行;
(二)如果员工在公司内受伤或发生事故,应当注意:
1.在场的员工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或值班经理;
2.协助救护伤病者;
3.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三)如有人被关在电梯内,员工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部门和维修部门,由其操作电梯紧
急程序。
第四条及时汇报
(一)为了保障安全操作,员工应当向部门主管或安全部门汇报所有不安全的实际操作或
事故隐患。
(二)员工如果在公司内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当立即向保安人员汇报,以便将其驱逐出
商场。
(第十二章)保密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凡在本公司就职而产生的,而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等业务信息,如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营销、员工薪酬,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规则
(一)公司员工务必遵守以下规则,否则视具体情况予以违纪处理:
1.所有机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