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观人学全书
30937100000021

第21章 利害第六(3)

靳辅原任安徽巡抚。他在安徽任上即注意农田水利,曾“疏请行沟田法”,“涝则泄水,旱以灌田”,并针对黄河年久失修问题多次上疏,阐明自己的治河主张。康熙帝对他的工作十分满意,“奖辅实心任事”。因此,在五易河督而不得其人的情况下,康熙帝深知靳辅“可任大事”,遂决定起用。然而,朝廷中有不少人反对,康熙帝“排群议而用之”,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三月大胆提拔了他。当时,人们对黄河水患大有谈虎色变之感,群臣对于河道总督也视为畏途。靳辅受命之后,果然不负康熙帝之重望,他“不惮胼胝,不辞艰巨,不恤恩怨”,全力以赴地投身于治河工作之中。经过数月艰苦细致的实地考察,他制定了包括八项内容的治河方案。不料,这一方案却在廷议时被议政大臣们以经费紧张及用夫过多为由请暂缓实行。这时,康熙帝虽然已被靳辅的治河方案所打动,但并未简单地下令支持他,而是很策略地说:“河道关系重大,应否缓修,并会议各本内事情,着总河靳辅再行确议具奏。”一方面表现了他对治河工作的慎重,同时也表达了对靳辅的充分信任和支持。靳辅深知康熙帝的用意,于是再次对黄、淮、运各重要工程进行周密地考察,最后终于用无以辩驳的证据、令人信服的道理征服了群臣,使治河方案得以通过。在施工过程中,靳辅又亲临第一线昼夜指挥,即使有时身体不佳,“颜色憔悴”,也坚持在治河工地。几年之后,治河便取得了显着效果。

治理黄河绝非一劳永逸之事,康熙帝也深知治河之艰难,因此,不时召集有关的治河大臣于御前会议,命其各抒己见。后来,在御前会议上发生了直隶巡抚于成龙与靳辅之间的争论和矛盾。于成龙也是一位治河专家,但他与靳辅的意见不一致。靳辅力主在高家堰修重堤,反对在下流开海口;于成龙则反对筑重堤而主开海口。彼此在御前争辩,各持己见,寸步不让,后来竟发展为互相攻击。于成龙攻击靳辅“事事贪黩”,“罪不胜诛”,又说他于上流放水,淹没下流,“江南百姓欲食伊之肉”。靳辅则说于成龙“妄自尊大”,“因羞成怒,恨臣刺骨”,其所说“皆诬陷之言也”。康熙帝虽然认为二人在御前互相诋垢,殊失大臣之体,但是为让各人畅所欲言,而且因为二人都是干练大员,并不因言废人。

于成龙说靳辅“事事贪黩”。康熙帝曾问靳辅僚属中何人最清廉。靳辅坦率地回答:“清廉二字,人所难能。臣起家寒微,蒙皇上畀总督河务之职。河工浩繁,员役众多,其中赏赉激劝,使之奔走,不无费用。即臣衣食所资,亦皆仰托皇恩,举家温饱。若古人一介不取,一介不与,远愧不能。臣自揣如此,何敢保其僚属清廉,以欺圣明。”他直言不讳地承认自己并不清廉,僚属更是如此。康熙帝并不深责,说:“此语正见汝之不欺尔!”于是一笑置之,仍旧依靠重用,以发挥其特长。靳辅治河十余载,呕心沥血,不辞劳苦,终于大见成效——“黄淮悉复其故,运道大通”。

靳辅说于成龙“妄自尊大”,康熙帝也深知其人争强好胜。但于成龙毕竟办事有魄力,而且任直隶巡抚政绩颇优。因此,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靳辅死后,康熙帝便命于成龙继任河道总督。于成龙上任后,依旧按照靳辅所规划的方案治理黄河。康熙帝问他:“尔尝短靳辅,谓减水坝不宜开,今果何如?”于成龙回答:“臣彼时妄言,今亦视辅而行。”当时,廷臣认为“成龙怀私妄奏,当夺官”。但是,康熙帝考虑,于成龙既已承认错误,又有能力,便命留任,并且照旧信任。这使于成龙非常感动,遂实心任事,并为治河做出了贡献。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于成龙病故。这一年,黄、淮两河泛滥,“南北阻绝,运道难通”,形势十分严峻。康熙帝又任命张鹏翮为河道总督。早在于成龙在任时,康熙帝便询问“诸臣中谁可继者,众以公(指张鹏翮)应”。可见,康熙帝对河道总督的人选早就作了考察与安排。张鹏翮上任后,采用逢弯取直之法治理黄河,取得了明显效果。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秋汛时,黄、淮两河安然无恙,自靳辅以来几十年的治河效果在实践中获得了检验。康熙帝十分欣喜,称“两河安晏,堤岸无虞,深为可嘉”。康熙朝对黄河的治理取得了很大成绩,并在古代治河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无疑,这与治河专家靳辅、于成龙、张鹏翮等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而康熙帝知人善任,能够不计较他们的过失而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给他们以施展才能的机会也是至关重要的。着名清史专家孟森先生在论及康熙帝治河时曾说他“爱惜人才”,“未尝荧听而轻罪争执之人”,“可谓有道之气象矣”。正是对康熙帝善于用人的充分肯定。

刘晏理财用才

刘晏(715-780年),字士安,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东北)人,是唐朝着名的理财家。他自幼聪敏过人,8岁时向玄宗献颂辞,被授予秘书省正字之职,号神童,名震一时。天宝时,迁为夏县令,又补温县令,所至皆有德政,百姓刻名纪念。后累迁至京兆尹、户部侍郎、判度支。唐代宗宝应二年(763年),迁吏部尚书、平章事、领度支盐铁转运租庸使。后因与宦官程元振往来,程获罪后,受牵连罢相,改任太子宾客。不久授御史大夫,领诸道转运租庸盐铁使如故。大历末,历任吏部尚书、尚书左仆射等职,仍领租庸转运等使。德宗初,受宰相杨炎构陷,贬为忠州刺史,不久又被杀害,天下冤之。

刘晏在唐朝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之际,出任理财重臣十几年,殚精竭力,多次改革,诸如更新盐法、整顿漕运、实行常平法等,均产生了显着的效果,史称:“当大历时,事贵因循,军国之用,皆仰于晏,未尝检辖。”之所以如此,刘晏本人的才干起了决定的作用,另外,和他善于使用理财人才也有很大的关系。

刘晏主张,理财官员必须由博学敏锐、精明强干、廉洁清正的人来担任。他说:“办集众多,在于得人,故必择通敏、精悍、廉勤之士而用之。”他就任财政重臣时,天下经费不充,于是压缩选官规模,“独租庸得补署。”刘晏趁机精选了数百名官员,“皆新进锐敏,尽当时之选,趣督倚办,故能成功。”权贵们贪图利益,均纷纷请托,安插亲信、子弟。刘晏难以抗拒,便采取变通策略,给这些人虚职和丰厚的俸禄,但不让他们参与实际工作。这样,就保证了理财队伍的纯洁、干练,“是以人人劝职”。

刘晏还主张由知识分子出身的低级官员执掌财政,而不重用胥吏。他认为:“士陷赃贿,则沦弃于时,名重于利,故士多清修;吏虽洁廉,终无显荣,利重于名,故吏多贪污。”所以他在任时,“句检簿书,出纳钱谷,必委之士类;吏惟书符牒,不得轻出一言。”这种认识和做法,是符合唐朝社会实际的,因此效果很好。刘晏理财期间,其部属颇有清正之声。

刘晏合理选拔、使用了大批人才,使唐朝政府的财政状况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初,岁收缗钱六十万,末乃什之,计岁入千二百万”,而人不加赋,国泰民安。刘晏在改革财政的过程中,还为唐王朝培养造就了一批理财能手,有韩洄、裴腆、李衡、包佶、卢征、李若初等,“皆晏所辟用,有名于时”,其作用及影响持续了几十年之久。后代史臣称赞刘晏:“通拥滞,任才能,富其国而不劳于民,俭于家而利于众”,“丰财忠良,晏道为长”,可谓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