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话说中国——古代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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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韩非子

大家好,在这一节里我将要为大家介绍的古代典籍是《韩非子》。《韩非子》是先秦法家的重要著作,发扬了商鞅、申不害的法学理论,将法、术、势融会贯通,为秦王朝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韩非子》是先秦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司马迁在《史记·韩非列传》中说:“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与现存的《韩非子》55篇相同。《隋书》《旧唐书》《新唐书》《宋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书中都著录《韩子》20卷,这说明《韩非子》在流传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佚失。《韩非子》本名《韩子》,后为区别唐代大文学家韩愈,因此改名《韩非子》。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集中体现在《难势》《难三》《定法》《扬权》《有度》等篇中。韩非认为,商鞅、申不害、慎到对法、术、势的理解都是片面的,商鞅只注重“法”而不讲“术”,申不害只懂得“术”而不擅长“法”,慎到只片面强韩非子调“势”,“皆未尽善也”,而“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只有将“法”“术”“势”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切实可行的。

韩非认为,在“法”“术”“势”三者之间,“法”是根本,“势”

是基本前提,“术”是执行“法”的必要方法。他提出“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的观点,指出“势”的重要,又提出“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功,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不能治三家”的观点,指出“法”的重要,这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将先秦法家理论发展到巅峰,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也为后世封建专制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另外,《韩非子》中还记载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如“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画鬼最易”等,其中蕴涵着深刻的哲理,在文学上具有很高的价值。

《韩非子》有哪些艺术特色?

《韩非子》构思精巧,思想尖锐,语言犀利,逻辑严密,且善于说理,并将道理一层层铺开,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除文风峻峭,语气坚决而专断外,书中还大量运用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如“自相矛盾”“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思想性和艺术性有机结合,蕴含深刻哲理,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韩非是何许人?

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战国时韩国贵族,著名的哲学家、法学家、散文家,后世亦称他为韩非子。

韩非自幼喜好“刑名法术之学”,曾与李斯一道师从荀子。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著述十余万言,但却不为当时韩国的统治者所赏识。韩非的书籍传到秦国之后,受到秦始皇的大加赞赏,思想为秦始皇一一接受,成为秦始皇统一中国的理论基础。后因李斯陷害,韩非服毒自尽。

韩非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宣扬君权神授,提倡加强中央集权,他的思想为后世的许多统治者所采纳,并为当权者以法立国提供了依据。

韩非有《韩非子》一书流传下来。

大开眼界

法、术、势三个概念是法家的总纲领,在韩非子之前,其代表人物分别是申不害、商鞅、慎到。何谓法、术、势呢?张荫麟在他的《中国人史纲》中这样解释:“韩非以前的法家有三派,其一重‘术’,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所谓‘术’,即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其二重‘法’,以和申不害同时的商鞅为宗。他的特殊政略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其三重‘势’,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所谓势即是威权。这一派要把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使他形成恐怖的对象,好镇压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