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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史可法——忠君爱国,大义凛然

史可法在青年时代就关心国政,忧国忧民。他发奋读书,希望有一天能效忠国家,后来受到了东林党人左光斗的关怀与教诲。有一天风雪交加,顺天府学政左光斗恰好在庙中躲避风雪,见史可法捧着书本,在书桌前睡着了。左光斗看到桌子上的文章,便为这个青年的才华所折服。他暗暗记住了史可法的名字。过了不久,府试考,主考官左光斗将史可法点为顺天府秀才第一名。从那以后,他经常把史可法带回家中,谈古论今,抨击时政,两人都有着为挽救危局不惜身家性命的志向。

明朝末年,东林党与阉党之间的斗争愈来愈激烈,左光斗上书弹劾魏忠贤,列举了三十余条必杀魏忠贤的罪状。奏章还没有呈送皇帝,阉党就首先发难,迫害左光斗。左光斗被罢官并投进监狱。史可法听说后便去狱中探望。左光斗勃然大怒,说:“你真是没用的奴才!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来干什么?国家大事坏到这种地步,还指望谁来支撑呢?你还不快走?”史可法明白了他的意思,只得赶紧离开监狱。

在史可法的官宦生涯中,永远铭记着恩师左光斗的遗言,下定决心用生命来保卫国家。他始终坚持着一个原则和信念,那就是支撑危局,力挽狂澜,忠于国家,报效朝廷。史可法一面调兵遣将镇压农民军,一面又依法严惩那些地方上的贪官污吏;一面严格治军避免扰民,一面又废除朝廷规定以外的苛捐杂税;一面招安义军首领,一面又捐款兴办学校培养人才。对于史可法来说,国家安危是他不可推辞的责任。

崇祯十六年(1643年)李自成率领农民军攻破了北京,崇祯帝于比44年3月18日凌晨吊死在煤山的一棵槐树下。史可法一心苦苦支撑的明王朝,一夜之间覆灭了。他走进了一个尴尬境地,要么投降清朝保全性命,要么去为一个已被历史吞没的王朝殉葬,用生命去换取忠义名节。面对这样的两难选择,史可法选择了后者。

明朝灭亡不久,一个名叫朱由崧的庸碌无为之辈在南京被明王朝的遗老们推举为帝,而这个可笑的南明小朝廷成分非常复杂,从诞生时起,它的头等大事就是勾心斗角,争权夺利,而不是抗击清军,收复失地。可这也让史可法充满了复明的希望,他怀着满腔热忱来到南明朝廷,却只待了半个月就被奸臣马士英排挤了出去。这时,明朝的四藩将士拥兵自重。如果四藩和南明联手抗清,则南明在江北便多了一道屏障,就安全得多;四藩如果反叛降清,南明就会立刻处于清军的刀刃之下。深明大义的史可法决定到扬州协调,希望对局势能起实际的作用。

四藩镇各自为政,骄横难驯,名为官兵,实是盗匪,他们根本不把抗清复明的事儿放在心里,只关心自己的势力,拼命要占据繁华的地盘。调停四个藩镇的关系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工作。史可法为稳住四藩,左右斡旋,反复游说,妥协退让,委曲求全,在1644年6月,43岁的史可法终于开府扬州。史可法在扬州开府后,把招揽人才当作工作的重点,凡有一技之长者,他都予以录用。即使是身无长技的有志青年,他也加以招揽。

正当史可法调停藩镇、招揽人才、筹建河防之际,他收到了清摄政王多尔衮的书信。信的大意是说,李自成逼死明崇祯帝,而清军赶跑了李自成,清朝实际上是为明朝报了君国之仇,明朝应视清朝为恩人而不是仇人。信中劝史可法归顺清朝,归顺后可在大清朝享受荣华富贵。这信中既有威胁也有利诱。史可法回信说,南明朝廷是大明朝的合法继承者,其地位是名正言顺的;南明军队收复失地、光复神州的决心不可动摇。

史可法忠君爱国的心,未能阻止大明朝的覆灭。1645正月,清军破潼关,人西安;四月,多铎率清军渡过淮河,明将刘泽清投清。此时的清军已经兵临扬州城下了,南明小朝廷危在旦夕。史可法下定了必死的决心,准备抗击清军,保卫扬州城。然而他的忠诚,换来的却是南明部分贼臣的诽镑和陷害。他们置朝廷的安危存亡于不顾,一心想把史可法置于死地。

史可法在清军面前始终保持着他大义凛然的姿态,为保住风雨飘摇的明朝鞠躬尽瘁,奉献了自己的一生。他因誓不降清,于1645年以身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