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1914一1996)生于越南,父母是小学教师,18岁返回祖国法国,在巴黎、在大学攻读法律、数学、政治学。她是法国当代最著名的女小说家、剧作家,同时又是一个富有传奇人生经历、惊世骇俗叛逆性格、五色斑斓爱情的艺术家。代表作有小说《情人》《抵挡太平洋的堤坝》,剧本《广岛之恋》《长离别》等。1958年出版的小说《麾狄拉特干达毕业》而被誉为新小说代表作家之一。
最近几年夏天我就一个人生活在诺弗勒,大量饮酒,到周末才有人来。一个星期,我就一个人住在一座大房子里,在这样的情况下,酗酒自有其涵义。饮酒使孤独发出声响,最后就让人除了酗酒之外别无所好。饮酒也不一定就是想死。但没有想到自杀也就不可能去喝酒。靠酗酒活下去,那就是死亡近在咫尺地活着。狂饮之时,自杀也就防止了,因为有这样一个意念:人死了也就喝不成了。起初,我是逢有节庆日才喝酒,开始是喝几杯葡萄酒,后来喝威士忌。后来,在41岁的时候,我遇到一个人,他的确是爱酒的,他每天都喝,喝得适度。很快我就把他超过了。这样,持续有10年之久,一直喝到肝硬化,吐血,我有十年不再喝酒,这是第一次。后来我又开始喝,过后我又停止不喝,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后来烟也不抽了,只是在又开始喝酒的时候烟又抽了起来。因此第三次我中止喝酒。我从来没有吸过鸦片,也没有服用过大麻。我曾经每天“服用”阿司匹林制剂有15年时间,麻醉品我从来没有用过。开始我喝威士忌、苹果烧酒,这类我叫做淡而无味的酒,还有啤酒,韦莱马鞭草酒一一据说对肚脐尤其有害。最后我开始喝葡萄酒,而且喝起来从不中断。
酒一经喝上,我就成了一个女酒鬼。我就像一个酒鬼那样接连不断地喝。我喝得把所有的人都抛在后面了。我开始在晚上喝,后来中午也喝,再后来早晨也喝,以后在夜里也喝上了。每天夜里喝一次,后来是每两小时喝一次。我从来没有用过别样的麻醉品。我早就知道,如果我逞英雄逐步升级,那将是快速的。我总是和几个男人一起喝。酒精一向是和性暴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酒使它辉煌灿烂,因此它是不会溶解消散的。不过这是在精神上,那种快感的实现,酒可以取而代之,但不能代之而行。有性迷狂的人一般并不是酗酒者。酗酒者,即使是“属于污水沟的水平”,仍然还是知识分子。无产阶级如今已经是一个比资产阶级更有其知识的阶级,也有酗酒的倾向,全世界都是如此。体力劳动无疑是男人所从事的工作,这种工作让男人直接诉之于思考,所以也倾向于饮酒。请看看思想史便可以知道,酒精促使人说话。这就是那种所谓精神性之所在。甚至可以达到逻辑性精神错乱的境地,这也是理性试图去理解这个社会为什么是这样、为什么“不公正统治一切”、一直到迫使人发狂一一理性一向是以同样的失望而告终。一个酒鬼有时粗鲁,但极少是猥亵的。他有时愤怒,杀人,当他喝得过量,他可能又返回生活恶性循环的开端。有人说到幸福,说那是不可能的,但他知道这个词语意味着什么。
人们缺少一个上帝。人们在青年时期,一旦发现那是一个虚空,又对之毫无办法,因为那本来就是子虚乌有。醉酒于是用来承受世界的虚空、行星的平衡。行星在空间不可移动地运行,对你来说,还有那痛苦挣扎所在地专有的那种默无声息的冷漠。一个喝酒的男人就是行星际的人,他在行星际空间移动。他守候在那里。酒不可能提供什么慰藉,它不能充实个体心理空间:它只能顶替上帝的缺失。它不能安慰人。相反,酒能在人的疯狂之中将人强化,酒能把他转移到至上的境界,人在那里就可以成为他的命运的主宰了。酒对于人的这种功能,最根本最重要的一点是创造幻象,在其中,任何人的存在,任何女人,任何诗,任何音乐,任何文学,任何绘画,都不可能代替酒。酒在这里取代了创造。酒对于信仰上帝和不信仰上帝的那一部分人,就是这样起作用的。酒是贫瘠的。人在沉醉之夜说出来的话语在白昼到来时就随同黑夜一起归于无有。沉醉什么也不创造,沉醉在话语中是行不通的,它使智力昏暗,使心智沉眠不醒。我在酣醉中说话。幻象是完整的:你说出的事,没有人再去说它。酗酒并不创造任何可留存的东西。那是一阵清风。像话语一样。我曾在醉酒中写作,我有能力使沉醉采取尊重态度不要让我感到酗酒之可怖。我从来不喝得烂醉如泥。我从来不快速狂饮。我不时地喝,不喝到昏醉,沉酣不醒,我从人世中退身而出,可望而不可即,但并不喝成酩酊大醉。
一个女人喝酒,那就像一个动物、一个小孩喝酒一样。酗酒因为是女人,因而引起公愤,成了丑闻:一个酗酒的女人,那是罕见的,也是严重的。无异是冒犯神圣。在我周围,我就见识过这种公愤。为了表示有力量公开对抗,譬如说,夜里只身一人去酒吧,我经常需在喝过酒之后才这样做。
对什么人说:你喝得太多了,永远是为时已晚,太迟了。“你喝得太多”。这样说不论在什么场合都是牵强的,令人不快的。谁是酒鬼,他本人根本不知道。在百分之百的场合下,人们听到这样的消息,都认为是一种冒犯,他说:
“你对我说这个,那你是对我心怀不满。”至于我,对我这样说,可我早已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在这里,我们都处于根本不容许动一动的空间范围之内。人们听任许许多多人死去,已经达到这样的地步。我相信服用麻醉品不存在这种引起公愤的事。毒品完全把服用毒品的个人从人类隔绝开来。毒品并没有把一个人抛到外面去,丢弃在街上,也没有促成一个无处栖身的流浪汉。酗酒,那倒是在街上,在收容所,还有其他许多酒鬼。服用毒品,为时很短,很快就死掉,患上失语症,无声无息,紧闭门窗,僵在那里不动。不喝酒,就得不到任何慰藉。自从我不再喝酒,我对我曾经酗酒总是怀有体恤之情。我的确喝过好多好多。后来他们跑来帮助我,这时我就讲我的故事,喝酒的事,我闭口不谈。很简单,简单得简直人无法置信,真正酗酒的人,无疑是最单纯的人。处在这样的境地,假装痛苦那才是痛苦。流浪汉并不是不幸的,说这种话未免愚蠢,因为他们从早到晚十足24小时都在酩酊大醉之中。他们所过的生活,除开大街,便无处可活。1986年至1987年冬季,他们宁可面对死亡、严寒的危险,也不愿去领取收容所过夜发放的一公升红葡萄酒。人人都在研究他们为什么不愿进收容所,其原因也就在这里。
最难熬的并不是夜里的几个小时。如果患有顽固性失眠症,那显然最为危险。家里不应存有一滴滴。有一类酗酒者仅仅是从喝一杯葡萄酒开始,我就属于这一类。我可不知道医生给我戴了一顶什么帽子。
那就好比一座发电厂在运转中,一个酗酒者的人体,仿佛各个不同部分由人身全部联结起来组成整体。脑居于首位,这就是思想。首先是在思想上,其次是身体,他认为那就是幸福因为有所得,于是,一点一点渗入吸收,于是,上路—是这个词:上路了。一段时间过去,就会有所选择:一直到无知无觉,主体正身丧失,或者停留在幸福初露端倪的状态之下。每一天,都可以说是死去了,又可以说还活着没有死。
佚名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