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第一次南巡时对百姓有所滋扰外,其他几次南巡总的来说乾隆对百姓的滋扰也不算太大。为了不让官府以办差为名搜刮百姓钱粮。乾隆鼓励官府动员当地商人操办差务,这样商人出钱雇佣民夫,还可以增加百姓收入,而官府也不能借此机敛财,损害天子“圣德”。在选择南巡时间时,乾隆也能够注意避开农忙之日,尽量做到不影响当地百姓的日常生产和生活。
为使百姓们能瞻仰天颜,以慕圣恩,满足百姓的要求和愿望,乾隆还开明地降谕,允许沿途百姓观望。他命令地方,只要道路宽广,就不许禁止百姓观瞻,以免阻塞庶民爱君的诚意。在百姓拥挤着争观天颜时,乾隆不厌其烦地向他们点头微笑,还说自己看到百姓们争呼万岁的热烈情景,就不忍心进船而让百姓们的敬爱之心失望。
乾隆竭力要求俭朴,反对奢侈之风,但在南巡途中见到各地竞相把迎驾场面办得华丽壮观,无奈之中,只得对这种风气屡次下谕批评。
痛斩贪官
乾隆办案能从民意出发,无论何人只要违法,他都要严惩。
乾隆三十三年(1768),朝中出现了一件涉及银两高达一千多万两,牵扯皇亲贵戚,震惊朝野的大案子。这桩案子触及几十位朝廷高级官员及两淮诸盐商。
说此案涉额巨大,是由于它牵涉获利很高的盐务盐税,一千多万两白银可是当时清政府年国库收入的三分之一。而说它牵扯皇亲贵勋,那更是不争的事实。
该案的头号当事人物就是盐政高恒。说高恒这个人颇有来头,是因为他的姐姐是乾隆所宠爱的贵妃;他的父亲高斌,历任布政使、两淮监政、江南河道总督、直隶总督、吏部尚书、内阁大臣、协办大学士,军机大臣、大学士等职,他的治河功绩一直被乾隆盛赞;高恒的哥哥高晋,历任布政使、巡抚、两江总督、并授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等重要职位。
高恒就是凭着这些过硬的政治资本,由一个普通的户部主事而步步高升的。
自乾隆二十二年任两淮盐政后,高恒所得到的官职,大多都是管理关税和盐政及内务府的肥缺。这些职位财源茂盛。侵帑受贿,勒索商民本身就是不言之中的事情。更何况高恒任这些职位的时间长达三十年,如果不是特别蒙受皇恩,被皇帝所信任,又怎能长期久任呢?
这里很值得一提的是,身任两盐政的高恒还在乾隆帝第三、第四次南巡时,率领两淮盐商小民,筹备巨款,对乾隆帝的侍奉、赏玩,极尽心力地操办,使乾隆帝甚为喜悦。因此,当他触犯贪条时,该怎样处置也是个大问题。
乾隆三十三年,新任两淮盐政尤拔世奏称:前任两淮盐政普福奏请预提戊子纲引目,让各盐商每引(乾隆时,买卖盐的单位为“引”)盐缴银三两,以备公用,共收缴了银三十七万八千多两。普福任内曾支过八十五万多两银,其余存银一十九万多两现清交内务府查收。
读过这一颇费脑汁的奏折,乾隆立即感觉此事并不简单。于是令军机大臣查阅档案,竟然发现户部自乾隆十一年盐务上提取每引缴银以来,根本没有任何关于此项银两的记载。这一查可不得了,要是接引缴银三两计算,从十一年到三十三年之间应有缴银一千多万两不知去向何处了。这么多的银两不知如何使用,不知是否被贪污,要是被贪污,那么这种贪污就是前所未有的。
乾隆帝心中吃惊,哪里还敢怠慢?当即下令让江苏巡抚彰宝密赶往苏州,同尤拔世一起查办此事。他要求此事:务必要查个水落石出,不得丝毫掩饰,不可畏难姑息了事,不许少有瞻顾徇情。他这样要求,是因为考虑到二十多年的事情,头绪纷繁,要查起来并不容易。
在两位大臣的紧张努力下,终于查出了眉目,他们上报乾隆说:“历年来,盐商所缴的办公用银共有一千零九十多万两,除了历年办贡和预备差务用去四百六十七多两之外,还有商户们未缴的银数六百多万两。”但是每引缴公费的事情,竟被一直隐匿未报,因而彰宝和尤拔世二人在奏报中说:“前盐政等居心实不可问。”这个“前盐政”,说的就是高恒。
根据他们两人的奏报,两淮总商黄源德、江广达等供称:“乾隆二十六年曾两次缴银共八万五千九百余两,此后又送银五万两给高盐政(高恒)。乾隆十四年后,又代吉盐政办贡物垫银三千余两;乾隆二十一年,代普盐政(即普福)办如意用银三百二十两。”盐商仅供出了这几项银两的去向,而对其他的银两去处并没有涉及。
自乾隆十一年以来,又有多少盐政、巡抚、总督、知府等官员涉人此案中呢?一旦追查起来,加以惩办,那些两淮盐商也难免受到牵连,官商二界当然也会惊惶不安。
读过办理此案的彰宝奏折后,乾隆龙颜震怒,他在两日内连下八道谕旨,让彰宝和尤拔世严办这件事,下令革去高恒、普福、运使卢见曾、还有总商黄源德等人的职衔。
在乾隆前后数十道谕旨的督促、鞭策和指挥下,乾隆三十三年,案情终于有了结果。经查实,前盐政高恒所收取的二十多万两白银。多是办公差所费,只是贪污了三万三千两银子;前盐政普福所取的八万多两白银,也多是办公所用,他只从中渔利一万八千八百多两银子。而两淮盐商末缴之银由六百多万两,减到了二百九十六多两。
接下来的是处理人员。除当事人外,其中在翰林院侍读的学士纪昀、候补中书徐步云、军机处行走中书赵文哲、军机处行走郎中王昶也因为此案“漏泄通信”而分别获罪。其他的获罪官员还有:两淮盐运使卢见曾、解任运使赵之壁、同知杨重英等。
后来,乾隆把此案中的关键人物——自己的小舅子高恒处以死刑;普福也同样被斩首示众;卢见曾被处以绞监候;纪昀被革职发往军台效力。
而对两淮盐商所欠的银两,乾隆帝限定他们在十年内交清。另外,在查抄高恒家中时,其家财高达几十万两,全部抄人宫中。
继承先祖传统
乾隆一生中四次东巡谒拜盛京祖陵,不但是为了寄托哀思,更重要的是继承祖先传统,教育训诚宗室子弟,一定要不忘根本。
清朝之初,很多王公贵族及文武大臣都葬于盛京,即现在的辽宁沈阳地区。清历代皇帝都以盛京为本朝龙兴之地,向来很重视去参拜祖陵,以寄托哀思,让子孙万代都能“处尊位而缅前劳,览当年而兴祖思”。
乾隆曾经四次恭谒盛京祖陵,其目的除了巡视沿途地区情形外,最重要的是为了巩固龙兴之地——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说,辽、吉、黑三省之东、北两面,与正在积极扩大疆域的俄国接界,是大清国防止北方、东方外来侵略的前沿阵地。尤其经康、雍两朝,这几十年来,俄国势力已在东北亚地区日渐巩固。更需要百倍警惕才是。
从国内各族之间的关系来说,乾隆八年(1743)第一次在盛京谒陵时,曾在漠西的蒙古准噶尔部,势力仍然很强大,随时都可能绕道东北面南下中原。
清政府要防御准军的人掠,或对准部进行攻击,奉天就是十分重要的军事要地。康熙帝当年亲征西北噶尔丹时曾军分三路,东路就是奉天将军萨布素率领的东三省劲旅。因此,无论是从兵源上讲,还是从防守上论,乾隆都很重视这个关外重地。
对于谒拜祖陵,乾隆其实还有很多用意,其中之一就是训诫宗室“恪守旧章”,不失满洲旧俗。每次前往盛京,他都要率领皇子、皇孙、宗室宗亲一起去,让他们目睹祖先在东北这块土地上开创祖业的艰难足迹。乾隆还另有一套教育方法,把祖先在此从事的一切军事活动绘制成《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标注战迹舆图》,以渲染祖辈赫赫武功,勉励后代继往开来,永远继承祖先传统。
从乾隆八年第一次拜谒盛京祖陵,到乾隆四十八年,四谒祖陵时,乾隆年已七十三岁了。但他不仅自己不辞劳苦,而“溯源报本,弥深追远”,还要求宗室子孙以后也要常来盛京谒陵,并常根据盛京谒陵时王公们的表示,给予训责和奖励。
在拜谒期间组织打猎活动时,乾隆发现有些王公贵族竟然射箭不中,“不能手格一兽”,就训责他们说,身为皇室子孙,骑射不精,愧对先祖教诲。
同时,乾隆还特别警告的是皇子皇孙们必须把祭祖陵当成大事来看待,每隔三年,就得有皇子恭谒祖陵,以“感天佑而仰祖功”。他又警告大臣们:如果阻止皇帝谒陵,就是“我朝之乱臣贼子,当律以悖命之罪,诛之毋赦”。这两个方面的态度,足可见他恪守原则的坚定性。
调查民情民风、整饬吏治军务、开展外交关系等,也是乾隆来巡谒陵的几个目标。盛京在历史上可以称为军事要塞,因此乾隆常在行围活动中来检阅军队。在首次东巡临盛时,乾隆看到兵丁强壮、弓马娴熟,就通令嘉奖将士,使他们更加勤于操练,加强武备、以卫国土。在东巡中乾隆还发现:盛京作为陪都,其户、礼、兵、刑等五个方面的官员都是由京都调来的,这样必然会挫伤盛京本地官员的进取心和积极性。所以,他就对盛京官员的任免办法作了调整,并进行精简机构,使地方能得到更好的治理。
在东巡期间,为笼络人心,乾隆帝还做了一些有利于地方吏治及普通老百姓的事情,以树立自己爱民的形象。如通过减免巡幸所经过州县的应缴钱粮,豁免一些地方的地租,“以示朕优恤旗庄之意”;对于一些高龄老人,还下令“年七十以上者给与布一匹、米五斗,八十以上者给与绢一匹、米一石,九十以上者加倍”;并增加这些地方的科举名额,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进入仕途:让盛京所属各城旗员和州县官员因过而受各种处罚的,都给予宽免:赏赐给盛京将士兵丁以钱粮、布匹等。
每次到盛京谒陵,乾隆都很注意与睦邻朝鲜搞好关系。对于朝鲜派来求见的使者,总要赏赐大批的物品,以加强友好邦交。
革新祖制
乾隆这一明智之举,虽然破坏了祖制,但这种改革对清朝内部的矛盾有积极的缓和作用。
乾隆九年(1745),一向自称“敬天法祖”,“以皇祖之心为心”的乾隆竟然宣布了一个会令他的列祖列宗们吃惊的谕旨,这就是变更祖制,释放皇庄壮丁为平民的决定。
说起皇庄壮丁,还得从历代清帝崇尚节俭说起。从历史教训上说,明朝末年的奢侈浪费是很惊人的。康熙就曾宣称,说明朝宫廷一天的费用可以够他一个月用,事实上也是这样的。明朝宫内每年用去金银九十多万两,而在康熙时用去户部拨银仅有三万两,其他的薪炭所用的费用也比明朝少得多。
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执政期间的情况看,他们的确很注重节俭,宫中费用也大为减少,可这与清帝拥有的大量皇庄有直接的关系。这些皇庄数量,却远比明朝皇庄多上几倍。皇庄能够提供皇帝大部分的消费用品,减少了向户部要银和向民间征派的扰累。
在乾隆时,口内、盛京、锦州、热河等处的许多庄园归内务府管辖,为清帝私有,这些庄园就称为皇庄。清朝的皇庄起源于进关前清太祖努尔哈赤之时,清朝人关后,顺治帝和康熙帝又采取圈占民田、调拨官地、逼民带地补充、垦拓官荒等方式占据了大量土地,设立了名目繁多的庄园。
如银庄、粮庄、果园、瓜菜园、牧场、盐庄等有近两千座。在里面供劳役的人就叫壮丁,多是一些有罪的人或关外旧奴等。乾隆初期皇庄壮丁共有七万多名,加上一家老小总人数达二三十万以上。
清帝靠这几百万亩自留田地、大量牧场及壮丁,收入颇丰,每年都有米、豆、谷、蔬菜、麦、芝麻、棉花、瓜、果、鸡、鱼、鹿、油、草、炭等一百多个品种的进贡,这些都为清帝“躬行俭约”提供了雄厚的物质条件。也就是说,节约是官样文章,而不是实质。
在前清的几代中,皇庄采取了农奴制的经营方式,也即壮丁在庄头的指挥下,耕种官地,交纳皇粮,并遭受皇室子弟的残酷压迫。这种落后的生产关系和剥削方式,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已不太适合当时生产力的发展,壮丁们开始有组织、有力量地进行反抗。到了乾隆时期,不少壮丁针对庄头闹事,并受汉族地租制的影响,庄头们不得不大量出租庄地和典卖庄地,向封建地主方向演变。
在乾隆初年,皇庄采取庄头招民佃种的租佃制已很盛行,可是皇庄里成千上万的壮丁却成了庄头无法解脱的累赘,他们无地可种,无力可下,还需要庄头养活,很多庄头由于不堪重负,就不再赡养壮丁了。但在这种情况下,壮丁们又不愿意坐受饥寒,为此引起的争端已迫使农奴制进入了穷途末路。
这种情形日益突出,乾隆就果断地作出了变更祖制的决定,对旧有的皇庄制度进行大胆改革。
乾隆帝规定内务府所属的庄园,除庄头亲生子弟及有罪在身的壮丁、鳏寡老幼、残疾壮丁、长期在庄内务农的壮丁必须“留养”外,其他的壮丁可以由庄头移交给地方官载人民籍,由他们各自去谋生计。
对皇庄来说,这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大事变。乾隆帝批准释放大量壮丁为平民后,很多皇庄普遍实行了封建租佃制的经营方式,佃农成为庄园的主要劳动力,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力。那些被释放改籍为民的壮丁则摆脱了农奴制的枷锁,成为自耕农或佃农,人身有了很大的自由,生活境况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因此,自太祖努尔哈赤时起的清朝皇庄农奴制度至此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