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历史百科(中国儿童课外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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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清朝(9)

清光绪二十五年至二十六年(1899~1900),在中国北方爆发了大规模的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波及全国,西方列强见清政府镇压无效,极其恐慌,从光绪二十六年(1900)三月开始,用各种手段不断恐吓清政府,一步步加紧对中国的侵略。各国外交使团先是警告清政府,必须明令禁止义和团的活动,否则各国政府将采取“必要手段”保护外侨生命财产。随后,英、美、德、法四国公使又照会总署,要求清政府两月内“剿灭”义和团,否则将出兵“代剿”。随后,英、美、德、意、法、俄军舰在大沽口外举行联合示威。五月二十一日,外交团照会总署,勒令清廷将参加习拳,传布揭贴恐吓外人者,一律查办;将拳众聚会之住处屋主,一并收监;将查办拳众不利之员一律惩办;将为首焚杀之拳众,一并正法;将纵拳助拳之人尽行诛戮;直隶与邻省有拳团之处,地方官出示严禁。否则各国将自行调兵办理。二十八日,公使团议定调兵来京,武装干涉义和团运动。三十一日,美、英、法、意、日、俄六国公使借口“保卫使馆”,调兵三百多人侵入北京。随后,德、奥又派军队八十名侵入北京,进驻东交民巷各使馆,建筑工事,枪击义和团民。俄、英、德、日、美、法、意兵船二十四艘停在渤海湾和大沽口外示威,并派一部分军队在大沽口强行登陆,并且进驻天津租界。

六月十日,英、美、德、法、俄、日、意、奥等组成八国联军2100多人,在英国海军中将西摩尔的率领下,乘火车由天津向北京进犯。为阻挡八国联军进犯,义和团和清军拆毁了通往北京的铁轨,沿途阻击敌人,使联军三天才走了130里。在落垡和廊坊,义和团在董福祥的甘军配合下给八国联军以重创,联军“进京之路,水陆俱穷”。迫使联军逃往杨村,又向天津方向节节败退。沿途又遭到团民袭击,在西沽武库又被清军和义和团层层包围。直到二十六日,才在大队援兵解围之下回到天津租界。在西摩尔联军进犯期间,北京的联军经常开枪射杀义和团民和普通群众。六月十四日下午,德国公使克林德带领一排德国兵外出,命令士兵开枪,打死正在练武的团民约20人。当西摩尔联军在廊坊车站受阻时,沙俄海军中将基利杰勃兰特与各国海军头目合谋夺取大沽炮台,作为大举进攻中国的滩头阵地。十六日下午八时,联军向大沽炮台守将提督罗荣光发出最后通牒,限于十七日午夜二时前交出炮台,被罗荣光断然拒绝。于是,联军先于通牒限定时间轰击大沽炮台,正式挑起了八国联军大举入侵中国的战争。罗荣光率领将士与敌激战六小时,毙伤敌军130余人,击伤敌舰六艘。但是罗荣光孤军无援、腹背受敌,导致大沽口三个炮台失守。随后,联军从大沽登陆,强占了塘沽等地。经过三天的烧杀,塘沽变成一片废墟。清政府于六月二十一日颁布谕旨向联军宣战。大沽失守后,义和团和清军开始了天津保卫战,在老龙头火车站、紫竹林租界地等处与联军展开浴血奋战。六月三十日从大沽登陆的联军增至18000多人,其中日、俄军队最多。七月九日,联军在天津城南发起总攻。直隶提督聂士成率部4000多人,在城南八里台与敌遭遇。聂士成冒着枪林弹雨一马当先迎战来犯之敌,聂士成中炮,腹裂肠出,壮烈牺牲。七月十四日天津失陷。八国联军在天津城内抢劫、纵火与屠杀,致使天津“积尸数里,高数丈”,河上浮尸“阻塞河流”。官署、钱庄、商店、工厂、仓库、民宅均被抢劫一空。七月二十二日,由列强主持的天津都统衙门成立,对天津、静海、宁河等地实行殖民统治。沙俄率先在占领区成立俄租界,各国纷起效仿,已占有租界的英、法、日、德则扩大地盘;未占有租界的意、比、奥也各占一块,形成列强分割天津的局面。

八国联军占领天津后,兵力增至2万人,八月四日自天津沿运河两岸分兵两路向北京大举进攻。两天后,直隶提督裕禄在杨村兵败自杀。清政府不但不全力抵抗,反而于七日任命李鸿章为议和大臣,乞求停战,但联军对此置之不理。八日李东衡率领的“勤王军”,在京津之间的河西务一触即溃,退走通州张家湾,李服毒自杀。十三日,八国联军攻占通州。次日,英国攻破广渠门,北京陷落了。慈禧太后携带光绪帝和皇室成员仓皇出京,逃往西安。途中派奕匡和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向联军乞和。

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时,部分爱国清军和义和团同联军展开了激烈巷战。在北京保卫战中毙伤侵略军400余人,清军也有640多人战死。八国联军在北京进行疯狂的烧杀抢掠,繁华的街市成为废墟,成群的居民被集体射杀。北京“自元明以来之积蓄,上自典章文物,下至国宝奇珍,扫地遂尽”,所失“已数十万万不止”。联军占领北京后,将全城分为英、日、俄、美、法、意等几个占领区。为镇压当地居民反抗,美占区成立了“协巡公所”;日占区设立“安民公所”;英占区设立“保卫公所”;德占区设立“华捕局”等等。八月德国陆军元帅瓦德西率两万名德军来华,九月瓦德西任联军统帅,十月二十五日瓦德西到京,八国联军增至10万人。十二月十日,联军设立“北京管理委员会”,对北京实行殖民统治。联军还四处攻掠,北犯张家口、东占山海关,南侵保定、正定,俄国在参加八国联军侵略京、津的同时,还单独出兵,占领了东北三省。

在八国联军的一再逼迫下,清政府不得不派全权代表奕匡、李鸿章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等十一国在北京签订了《辛丑条约》,以屈辱、赔款等条件与联军议和。

列强开辟租界

道光二十二年(1842)八月,英国迫使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其中规定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通商口岸,英国人可以携带家属到此居住。次年十月,又签订了《虎门条约》(原称《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副件,规定“中方地方官必须与英国管事官各就地方民情,议定于何地方、用何房屋及基地,系准英人租赁”等。英国人不仅获得在五口租地建房,永久居住的权利,而且还得到片面的最惠国待遇。

道光二十三年(1843),英国第一任领事巴富尔到上海,和该地道台宫慕久交涉,租下城外黄浦江边的130亩荒地作为领事馆区域。

道光二十五年(1845)十一月,宫慕久用告示的形式,公布了与巴富尔协议的《上海租地章程》(又称土地章程)。根据这个章程,中国方面“决定将洋泾浜以北、李家场(一作李家庄)以南之地,准租与英国商人,以为建筑房舍及居留之用”。东侧以黄浦江为界,西边于次年九月议定以边路为界、全面积约830亩。并且作出洋商租地建屋后,即可停租也可转租他人,但“业主不得任意停租”;“租地租屋洋商应会商修建术石桥梁,保持道路清洁,树立路灯、设立灭火机,植树护路、控沟排水、雇用更夫。领事馆经各租主请求,召集会议,共同商议,摊派以上各项所需经费”;“他国商人愿在划归英商承租之洋泾浜界址内租地建房或赁屋居住、存货者,应先向英国领事馆申请、藉悉能否允准、以免误会”等项规定,这为上海的“租界”制度奠定了基础。此后,英国领事召集租地的外国商人按年开会,推选最初只有三个人的“道路码头委员会”,办理道路和码头事宜。道光二十八年(1848),英国第二任领事阿礼国又以所谓的“青浦事件”为借口,强迫新任的上海道台麟桂答应扩充英租界的要求,使之向西伸展到泥城浜(今西藏路),向北开拓到苏州河边,整个租界面积扩大到2820亩。同年一月,法国驻上海第一任领事敏体尼到任,即与早已到达的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商议,并通过法籍主教赵方济在上海县城与英租界之间的地段内租赁房屋,设立领事馆。“青浦事件”后,上海道台吴健彰又屈服法领事的压力,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四月发布公告,规定以上海县城(北门外的城河)与英租界(南界的洋泾浜)之间,总面积约980亩作为法租界区域。并规定:“各国人如愿在租界内租地建屋者,应向法国领事商明办理”。除此,还迫使上海道台宣布,法租界“偌若地方不够,日后再议别地,随至随议。”在此之前,美国第一任驻沪代理领事吴利国就任,设领事馆于英租界内。后来,另一美国领事祁理蕴到任,两人均升起美国国旗,这一举动都曾引起英领事的一再抗议。如今,当法租界划定后,美领事立即向上海道台抗议,竭力反对其他各国人士必须取得法领事同意后才能在法租界租地的规定。英领事则从自身利益出发,与美领事采取了相同的态度。与此同时上海道台同意以文惠廉主教为首的美国圣公会教士,利用虹口地区(英租界北面)建造教堂,并把这一带划为美国租界。咸丰三年(1853),金能亨任美国驻上海代理领事、英国正式同意美国人在英租界内租地可以不经过英国领事,从而放弃了土地章程中所给予英领事的专管特权,悬旗问题也随之解决。至于法领事所取得的对法租界的专管权,由于英美两国的共同抗议终未严格实行。同治二年(1863),上海道台又被迫划定苏州河北岸,面积约7856亩的区域为美国租界。同年,美国租界和英国租界合并,成为“公共租界”,至20世纪30年代,其领域扩展到八万亩。自从英国在上海建立第一个租界以来,其他西方国家援引片面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纷纷在中国商埠划地立界。至光绪三十年(1904),英、美、法、俄、德、日、意、比、奥等国在上海、广州、厦门、福州、天津、镇江、汉口、九江、烟台、芜湖、重庆、杭州、苏州、沙市、鼓浪屿、长沙等16个城市,强占租界30多处。

上海租界建立初期,中国政府对租界内的行政、司法等还有干预权。《上海租地章程》规定,租界内土地为永租而绝非卖绝,即留有领土主权。但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扩大和加深,无论单一国家管理的租界,还是几个国家共同管理的“公共租界”,它们所建立的殖民地制度都在不断加强,而中国在租界中所留下的权利渐渐被侵犯以至完全被排斥。咸丰四年(1854)七月,英、美、法三国公使趁上海小刀会起义之机,擅自制定“管理章程”,在租界攫取了一系列特权,主要有:①片面修改租地章程,规定外国可以在租界内设立警察和收税;②成立工部局,由金能亨等七人任董事,下设若干委员会。其中“防卫委员会”由英、法、美在上海的海军为其主要支柱,并设立警察、税务、财务、学务等办事机构。工部局实际是一个市政机关;③攫取警察权、调香港巡捕房高级职员充任上海第一捕房总巡;巡捕可以拘捕罪犯,搜查军火,解除中国人武装以及协助收税等;④夺取征税权,工部局以巡捕捐的名义,按房租的百分之八向中国人抽税,后来又以其他名目增添许多新税;⑤工部局成立后,由其董事充当法官,轮流审讯,擅自审理租界内中国人的民刑案件,拒绝中国政府在租界内直接行使司法权。此外,以“领事代征制”控制上海海关行政权。成立英、美、法三国组成的关税管理委员会。拒不缴还欠税,其中仅借口清政府没有尽到保护上海英商的责任,就一笔勾销英国欠税40多万两。在建立租界初期,是不准中国人到那里居住的。当修改上海租地章程时,外国的领事改变了这一做法。西方列强在华开辟的租界实际上是一个“国中之国”。

第二次鸦片战争

咸丰四年(1854),英国公使包令曲解中美《望厦条约》中关于12年后“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的内容,援引所谓“一体均沾”的条款,向清政府提出全面修约的要求。随后,法国、美国公使也援例向清政府提出相似的修约要求。他们还以协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为诱饵,以换取权益的扩大。清廷为维持“大国体面”,决定采取“坚守成约”的方针,拒绝了“修约”的要求。英法美未达到目的,便威胁要诉诸武力。但当时英法正与俄国进行克里米亚战争,无力在中国开辟新的战场,美国也因国内局势不稳,不可能发动侵华战争。

两年后,美国驻华公使巴驾联合英法驻华公使,再次提出“修约”要求,但清廷仍坚持原订条件,拒绝全面“修约”。英法美由于外交讹诈失败,决心用武力达到其目的。这时克里米亚战争以英法获胜而结束,于是便积极准备发动新的侵华战争。

为了诉诸武力,强迫清政府就范,英国蓄意制造了一起所谓“亚罗号事件”,并以此为借口,于咸丰六年(1856)十月,在海军头目西马糜各厘指挥下英国军舰向广州进犯,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英军攻占了珠江沿岸的一系列炮台,并一度攻入广州城。中国军民奋起反击,放火烧毁了城郊十三洋行商馆,迫使英军退出广州,全部逃回船上。

次年,英国政府派遣额尔金为全权专使,率领英军到中国进行战争讹诈,并且照会法美俄等国,约其联合出兵,迫使清政府签订新的不平等条约。法国欣然接受其约,并以所谓“马神甫事件”为借口,打着“为保卫圣教而战”的旗号,任命葛罗男爵为特命全权专使,率领一支法国远征军,继英军之后来华。美、俄也分别派遣公使列卫廉和普提雅廷到中国,与英法策划“联合行动”。

英军在入侵广州失败后,于第二年底又联合法军再犯广州。两广总督叶名琛在清廷“息兵为要”的方针指导下,既不做应敌的准备,也不准广州军民抵抗。结果英法联军只用两天,就占领了广州。叶名琛被俘,押往印度加尔各达,次年在囚禁中毙命。面对联军进攻,广州将军穆克德纳,广东巡抚柏贵竖起白旗投降。联军入城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并组成以巴夏礼为首的“联军委员会”,对广州实行殖民统治的“军事管制”。柏贵等在英法联军的监督下继续“任职”,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地方傀儡政权。

咸丰八年(1858)二月,英、法、美、俄公使分别照会清政府,要求于三月底以前派全权代表到上海举行谈判,否则即向白河口进发。其要求又遭到清廷拒绝,四国公使便决计率领由香港集中到上海的英舰十余艘,法舰六艘、俄舰一艘,分批北上。

四月二十日,英、法、美、俄四国公使会集白河口外,几天后,分别照会清政府,要求派全权大臣在北京或天津举行谈判。英法公使限令六日内答复,否则即采取军事行动。美俄公使则打出“调停”的旗号,劝告清政府尽快会谈。与此同时,联军舰队陆续驶抵大沽口,做了进攻大沽炮台的各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