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我身边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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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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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皙、斯文、俊秀,似曾相识的第一印象。金圣叹还是唐伯虎?他的笑意里有这些人的影子。

几天后,研从东京成田机场直飞纽约,而我则回到家里,两个四处游荡的人,在新年伊始之际总算各自有了新的人生目标。

一回国,我就马不停蹄地给研说的那个人发了封E-Mail,感谢这小子的记性,居然没出错,对方在四天后答话,不提翻译的事,倒是问我在哪个城市,认不认识大学里管人事的。

虽然莫名其妙,我还是给他回了信。得知我在N市后,他很兴致勃勃地打电话来:“正打算去N大教比较文学,汝能帮忙联系吗?”

这个男人有一副好嗓子,字正腔圆的普通话里,带着江南特有的吴侬软语味,慢条斯理的,永远也不会急。不经意间捎着问了一句,故乡果然是苏杭,而且,家就住在桃花钨。

为了锦上添花,在确定他会前往N市后,我特意去桃叶渡租了一处房子,左边挨着吴敬梓的故居,背后是孔子庙,这还不算,住下来后不管他怎么走,都得经过古代最大的科举考场:江南贡院。

虽然起因是从中牵线搭桥的研,但实际上我对这家伙那不多的认知,还得归功于无孔不入的互联网,所以,算是80%以上的网友。

我对网络有一种旺盛的好奇心,总是喜欢从对方的谈吐言辞中去捕捉和想象他的容貌衣着,甚至习惯举止,等到我脑海里的描述之词使一个人足够丰满,我就约他们出来见面,以证实自己的判断。

不过,别看我如此热衷于这点,其实见过的人很少。绝大部分的家伙,我都无法描绘出他们给我的感觉,要不然,就是懒得去思考他们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而且,我也总是很失败,我猜想的和我真正见到的,不是背道而驰,就是乱七八糟,总之是大相径庭。

这说明,一个人的嘴巴里面说出来的话,多半是假的。有的时候,就连自己都不知道,无意间已经说了假话。

难得晴朗的初春,房间里那张靠窗的书桌洒满了碎金般的阳光。我懒洋洋对着笔记本电脑,双手握一个大大的马克杯,让咖啡的香气扑到脸上。

我猜,研介绍给我的室友是个完全不懂得礼尚往来为何物的家伙。在我介绍完自己之后,又隔了若干天,而且是再三询问下,他才心不在焉地交代了自己的部分底细。也许是巧合,这男人竟也是P大法文系毕业,此番去N大教比较文学,正好是顶替沈陌的空缺,而且,他也姓沈,单名一个复字。沈复,我一下子想起《浮生六记》,真有趣。悠闲的书名,悠闲的作者名,很少有人能像他这样,单靠一个名字,就迅速跃出对话框,在我面前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立体形象。

聊了大概半个月的样子,直到见面前一天,我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喂,你长什么样子,到时候在机场我怎么认你啊?”

“好认,老夫头发长到腰,还挑染了几把蓝色。”

至此,他在我脑海中,终于又有了一点颜色。虽然这样的颜色把我吓得不轻。因为只有庞克风格的年轻人才会染这样奇怪的颜色,而且剃着不伦不类的发型,喷很多让人窒息的味道的发胶,洒上亮晶晶的东西,戴好几个耳环,甚至在舌头上穿洞。

而这家伙,给人感觉却是儒雅的江南才子型男人。

他接着又发一条消息:“不过,已经剪了。现在,正常长度。”

“那几丝蓝毛呢?”

“早洗掉色了。”

我怒骂一句,然后发话:“那你来认我好了,我是红头发,比你鲜明多了!”

“别,老夫最怕在机场找人。”他干脆回绝。

难道要我举着牌子跟追星族似的等在出机口?怒气上升,我猛灌三大口凉白开,然后用纡尊降贵这一阿Q精神自我安慰:“好吧……我到时候举块牌子……”

“别,汝要让出来的人都知道老夫就是沈复?”

这大爷真难伺候,“好,好,得,你只管往前大步走,我负责逮人。现在立刻去睡觉,记得调个闹钟——不,三个闹钟才够!算了,还是我打电话叫你起床吧……”

“十一点的飞机……”

“一天能睡十五个钟头的人没资格熬夜。”

关灯关电脑,爬上床还是睡不着。手机开着,拿在手里,打开翻盖就会自动亮起银白色的灯光显示时间,只过去了五分钟而已。我在期待什么,难道是和一个庞克青年见面?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样的家伙有什么吸引我的地方。就算他打再多的耳洞又与我何干呢?就算他把环穿到眼球上去又与我何干呢?

在去机场的出租车上,我打电话给沈复,虽然三小时前我就开始每隔半个钟头催他一次,算起来现在他应该已经上了飞机,可我还是不放心。果然,那边传来接通的嘟嘟声,这家伙没关手机,也就是说要么他丢了手机,要么就是还在磨蹭游荡。

天可怜见,飞机40分钟前就起飞了啊!

“给我一个解释,你怎么还在地面上!”

我劈头盖脸吼一声,那边慢条斯理地打了个呵欠,一句“飞机晚点”就把我给打发了。

我挂了电话,嘀咕:“你一起迟飞机就晚点,不会是巧合吧?师傅,能不能开慢点?”

“高速公路,怎么慢,你来开开看?!”司机是个急脾气,继沈复之后又噎我一道,让我在半个小时内就坐在了候机大厅里。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我拿起手机调出号码打过去,内心矛盾地有点希望他还没有上飞机,还可以接电话。

“唉,致不致于啊,老夫不会在机场睡着啦……”

“研说你无论何时何地有个东西靠着就能做梦,所以我信不过你的保证。”

“钱多噢,漫游小姐!”带着吴侬软语味道的普通话,我突然发觉自己打电话的动机就隐藏在对这副嗓子的期待下。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戴着MP3的耳机和一本临时买的杂志度过,当广播重复了若干遍我才醒过神来,看一眼电子屏幕,沈复那趟航班已经抵达多时,我叫一声“不妙”,匆匆搭电梯下去出机口接人。

数米宽的出口人已经稀稀寥寥,我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嘀嘀咕咕找此人电话号码。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如需对方回电……”

这时一个声音突然说:“回头。”这声音不是从电话里传出,而是来自身后。促狭而平滑,我一边关手机,一边转过身,“迟了一点,我还以为你走了……”

说实话,原本已经勉强让自己接受了一个庞克的古怪造型,一旦看到正常版的,反而会比较吃惊。白皙、斯文、俊秀,似曾相识的第一印象。金圣叹还是唐伯虎?他的笑意里有这些人的影子;如果他能安安静静地走在前面,给我一个背影,我甚至会以为跟随的是沈陌。

这人果然是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刻都能睡着,回去的车上,他只花了几分钟就沉入梦乡。

“哗!老夫喜欢。”到了我安排的住处,沈复伸出食指,慢悠悠地推了推那副无框眼镜,“李香君就住在下条街,真好。”

我索性把接风宴设在状元楼,希望没辱没了他。

“沈陌啊,那种明星学生,啧啧,毕业了还会回去做个几次报告,当然知道啦。”

对于我“你们都是P大毕业应该知道一点彼此的事吧”的问题,他笑眯眯地回答,接着又加上一句:“不过老夫这等无名小卒,那几年都是在图书馆睡过来的,哈哈。”

我确实相信他能从开学睡到毕业。不过是去个洗手间的工夫,回来就见他趴在桌上,不亦乐乎地闭着眼,汤一口没动,油层像北冰洋上漂浮的陆块,酒瓶子倒已经见底了。

噼里啪啦地摇醒,出乎意料,他还能像没事一样,笑眯眯地揉眼、坐正,外带一句:“哦,回来啦?”叫人哭笑不得。

“我以前跟你说的翻译的事……”

“不要不要,别人我不知道,不过我就最讨厌翻译东西。”完了还郑重其事地摇头,“不干,不干。”

“你连看都没看!”我为之气结。

“总之就是不要。”他乐呵呵地望着窗外,挑挑眉。

“说说酬劳吧?”我突然想到似乎漏了谈判中最重要的一条,他该不会以为是要给我白干吧?“我会给钱的,你先开个价。”

结果他还是摇头,边摇边念经似的说:“宁肯自己写,不给别人翻。”

“十万。”我张口报出一个我自己都为之惊悚的数字。

他一下子坐直了,“这可是你说的,干了!”

“还不知道你水平究竟如何呢,我要求很高的!”我懊恼不已,头脑发热就是口不择言,刚才真不该喝酒。

“切,老夫也不是非得挣你这笔银子啊。”

两个人互相瞪。

“你先试翻一篇给我看!”

“你先给老夫支票再说。”

还是瞪,他在笑,我气急败坏。

“帮了你这么多忙,总得打个折扣吧?”

“一码归一码,老夫只想请你帮忙问问N大需不需要请老师,没让你连手续一起办了,更没求你把房子都给租好了啊。”此人笑起来一副气定神闲彬彬有礼的斯文样,说的话却无时无刻不叫人吐血。

总之就是讥讽我自作多情。

“好,十万。”我底气不足地掖掖背包,“支票明天给。”

“见到了再说。”他推开装着冷汤的碗,笑眯眯地叫来服务员,继续要酒。

很快,天气便温暖起来。开春后,所谓的流年,正式过去了。

N市的春节过得异常简陋,禁止烟花爆竹的条例连颁几年,大家逐渐也就习惯了安静。原来,没什么是不能改变的,只要准备好了去接受。

在我的监督下,沈复开始过起了上课、喝酒、泡图书馆以及翻译书稿的单调日子。果然是个不输沈陌的天才,翻好的第一篇就让我目瞪口呆。

“我们P大的法文系可不是盖的。”他没事就喝酒,一手瓶子一手笔,细长而廉价的圆珠笔在指间转来转去,流畅程度一如脸上笑容。

可是,这人在生活上是不折不扣的白痴,他搬入几天后,我去送支票,发现他抱着被子睡在地板上,衣服什么的仍然在行李箱里。

而且,走再多次相同的道也要迷路,坐车更会睡着,哪怕是站着。

没办法,打电话订家具,不厌其烦地领着他东奔西走,恨不得绘张路线图再复印几份塞他每件衣服的口袋里……两个月折腾下来倒把我的懒病和路痴症治好了八成。

沈复最大的爱好是喝酒。但跟研一样,绝不胡闹,安安静静找个旮旯,一坐下就能睡着,醒了仍然笑眯眯的。

“真想象不出来,你一个人在国外浪荡那么多年怎么还活着,你是人是鬼?”

公车上,我坐他站,因为担心有老年人和孕妇上来还得让座,他索性就一直站着,这什么逻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迷糊跟生活质量的高低决不冲突。”他晃了晃脑袋。

这一站果然有抱了孩子的女人上来,我起身让座,和他并肩,“研能受得了你真是个奇迹。”

“哎?奇迹,曾经是老夫一度思考的哲学命题。”沈复似乎是做宗教哲学的,而且是中世纪神秘主义,研在电子邮件里说他写论文把脑袋写坏掉了,我觉得他大概从出生起脑袋就没好使过。

“研的事情,你知道吗?”

“哦!那可是全校轰动的大八卦,哈哈。”他一脸的煞有介事,但下一句话就是,“不过,老夫不想告诉你,就不告诉你,知道也不告诉你。”

人是很奇怪的,当你习惯一个人的讨厌后,你反而能够用更过分的宽容去容忍他。我锲而不舍地挖掘小道消息:“他有一张DVD,《Solaris》,你见过吗?”

“塔克夫斯基啊?小家伙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了吧,老夫倒不觉得那电影怎样,只不过……从死去的恋人手上接过来的东西总归要宝贝一点呵,怎么了,那片子?”

我实话实说:“因为我的缘故,被碾烂了。”

他瞪我,“汝能活着才是个奇迹呢!”

我承认,我能活着真的是不可思议。可是,谁活着又是理所当然呢?生活中扑面而来的危机并不会比纠缠数年的疾病温柔多少,用在哪本书里看到的话说,年轻人不一定都能活到老,可老了的人谁没有年轻过?

他去N大教的第一堂课,我鉴于此人懒散到极点的生活作风,唯恐误人子弟的事情发生,于是跑去监听。看见他走进教室,我心里忽然非常难过,倒不是因为这里曾经是沈陌的舞台,而是因为我发现,原来这世上一切美好都有终结的时候,而且终结得那样迅速,连哀悼的时间都没有,人就必须面对下一个迎面而来的现实。

“各位,以后上课时间,以吾到场为准,在吾后面的统统不许进门。”沈复搬来一把椅子,颐指气使地坐在上面,那表情却笑呵呵的,仿佛面对一群幼儿园孩子,“所以,尔等最好祈祷老夫每天睡过头,嚯。”

下面有人笑,渐渐地,一次比一次放松、乃至放肆。我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笑声中静静靠在后门的门框上。整个教室的气氛很high。热闹——但迥异于酒吧迪厅里的热闹,是一种热情的喧闹,我无法融入他们心照不宣的默契,在他们徜徉于艺术殿堂之际,我因为缺少一张门票徘徊在外,我早就不是学生,生平更与N大这样的著名学府无关,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乃是因为一些让我感伤的机缘。看到他和学生们如此投契,我跺跺站麻了的脚,打算离开。沈复只是看了我一眼,并不介意。

走出N大大门时我打电话给舒雯,叫她来载我去锦隆办离职手续。辞职信是在日本时随手敲的,发给舒雯叫她打印了寄出去。不过,即使没有那玩意,像我这种无故旷工一个多月的职员,又怎么可能留得下来。

不知道舒雯在哪个驾驶学校练的技术,通常只用我所估计的时间的一半就会出现,“拿我当专属司机也不给点汽油钱,要不是看在你最近可怜——精神不错嘛?!”

我拉开车门,“在下一向很衰,只不过比你好一点。”

锦隆里没有属于我的东西,桌子上的一切都是一次性的,丢掉就行了。

空手去,空手回。

没有人挽留,也不需要挽留。

我知道,那里从一开始就不是我的世界,尽管它诱人。

“混蛋,去东京玩都不叫我,欺负我只能在寒暑假出去是不是……”舒雯边开车边嘀咕。

我受不了地翻白眼,“好啦,大不了暑假出去让你选地方,放你一次鸽子也能记到现在。”

“还认识了一个混血小帅哥,叫什么北川谦……”

“北川研。”我一边戴耳机一边纠正,“KitagawaKen。”

“发音都一样啦!谦、健、研,谁顾得了那么多,重要的是他姓北川,那就够了。知道他们家的事吗?银行家北川国律,三个孩子,北川研是老二,从小到大都是天才,去美国之前早稻田俄文系毕业,哎,被芝加哥和莫斯科抢着要的明星学生呢。”

睡地铁的天才?滚大通铺的明星学生?喝了酒差点动手打人的名门少爷?看来北川研在美国时刺激受得不轻。

我想起和研的约定:“他说八九月份的样子会来中国,到时候我替你引见。”

“哈,这还像句人话!”舒雯昂起头,我大惊失色地提醒她脚下踩着油门的事实,这家伙却变本加厉腾出手来捣我,“刚才进去,碰到沈锥没有?”

“没。”我事先问过同事小灵,刻意等那人外出才上门。

“你打算躲一辈子啊?”她撇撇嘴。

“反正没什么不得了的交集,躲就躲呗。再说他也不可能在国内呆很久,总要回加拿大。”

“消极心态!”舒雯下了一个结论,“据我观察,那件事之后,沈锥似乎也无心于国内市场了,锦隆三度易主,最后终究姓梁,你小舅舅好厉害的手段。”

我长叹一声:“一边是叔叔,一边是舅舅,看来这只缩头乌龟,我有得做了。”

舒雯翻个白眼,“你啊,真是我见过最衰的人……啊对了,你最近好像老是跑N大的办公室啊?”

我把沈复的事情告诉她,讲到翻译的酬劳时,我顿住,提醒她:“你先把车停下。”

“怎么啦?”舒雯靠边,心生疑窦,“说吧,一定是个天文数字!难道——你该不会答应由他漫天开价?”

我缩了一缩,“他没开价,干干脆脆地拒绝了。”

“哦?”舒雯手肘撑在方向盘上,挑眉瞥我,“然后?”

我横下一条心,“……我就开了十万的……天价。”

“啥?!”拖长的声音,愤怒的上扬调,我心知不妙,“你有钱喔!你太有钱喽!”舒雯怒不可遏,“这本书出版之后稿费还不一定有十万,你光招翻译就肯砸这个数,你是喝了农药还是闻多了煤气?我看你需要去洗脑兼吸氧!”

我一声不吭,拿出面对敌人时的最有效的方法:开小差。

等旁边静音,我自动回过神来,舒雯一声很明显的叹息的尾音刚刚消散在她喉咙深处。

“怎么了?”

舒雯重新发动车子,忽然说:“苍蝇,你变了耶。”

“我没变。”

“好好,那就是我的感觉变了。”舒雯纠正了说法,我没再反驳。

“我感觉现在的你啊,没什么事情是在乎的,哪怕有人冲上来说你是个神经病,你也不拿他当回事。”

“胡说,我跟他拼了。”

“打比方而已,那换个说法吧,现在有人鸡蛋里挑骨头,存心找茬跟你吵,你肯定懒得理他。”

“人家有备而来,我必败无疑。”我抠眉毛,“而且你几时看我跟人骂过街干过架?”

“好好,我又打错比方。”又是沉默,我数十字路口,数每个红灯的秒数,数从后面超过我们的车辆,过了一会儿,舒雯不甘心地接着说,“那么这次总说对了——即使你明天破产,一文不名,也肯定无所谓!”

此言一出,随即陷入沉寂。就在舒雯一脸疑心自己失言的当儿,我开口:“这个比方跟神经病和骂街又有什么区别,你觉得‘破产’这种事情,会跟我一个小老百姓有关系吗?”

“你不是有锦隆10%的股份?”

我恍然大悟,“啊……我咋把这事给忘了……”

“就是这点!”舒雯发现了关键所在,“手握一家公司10%股份,而且这间公司还是锦隆嘉业——你知道这等于多少钱吗?换作以前,你这种因为存款数目时时被老妈压迫、过着水深火热日子的家伙还不吃饭上厕所做梦都惦记着!不过这样也好,起码万一哪天再变成穷光蛋的时候我不会在报纸上读到你跳楼的消息。”

我讪讪地笑,然后问她:“你这是往哪儿开啊?跟我一样不认识路,还是嫌汽油太多?”

“可恶,忙着跟你说话,开过头了!”

人总有这样一段时间——不知道该追求什么,甚至失去活的兴趣,却又没有理由去死,只能盲目地苟且度日。得到,失去,仿佛已与己无关,成了过眼云烟,飘在眼前时都轻忽得无法引起注意,何况散去以后。

开春不久就是外婆的七十大寿,我妈说借着这个机会全家聚一下,正好那时候我再度赋闲,筹备的类似杂事便不由分说地丢到了我这里。

“问过外婆的意思了吗?她好像不喜欢热闹。”

“问过了,你外婆说只要别请外人,自家聚聚无所谓。”

“既然是自家聚聚——那就在自己家里聚聚,干吗要订酒店?”

“你外婆操劳一辈子,莫非过生日还要下厨伺候你们这帮孙子?”我妈说起道理来一向头头是道,不怒自威。

我顿时头痛万分,“好……好……那,所谓的自家人,都是指谁?”

“你吃方便面吃傻了吧?”我妈那口气和舒雯听说我出十万请人译稿时一样,“这种问题还要问,你是不是梁家人?”

顿了顿,她说:“齐漱玉那边你不用管,我去说。”

我哦了一声,我妈显然会错了我的意,我顾忌的哪里是齐漱玉,分明是小舅舅梁远之。

次日,我特意跑去征求外婆的意见,她笑笑,说随我安排,只是特别嘱咐了一句,叫我别忘了寿宴时带舒雯同来。

“那个吝啬鬼恐怕不会送什么好礼物。”我哼道,在外婆嗔怪的目光中掏出手机发了个信息给死党。

“晚上留这儿吃饭吧?”外婆问。

既然是“吧”、而不是“吗”,代表她希望我留下。我收起手机,点头,“好。”

外婆走进厨房,我爬上二楼,习惯性进了外公的书房。

这个房间里,曾经有两件对小时候的我而言非常神奇的家具,一是书橱,一是座钟,两者都有些年头了。书橱橱门设计得像城池的吊桥,放下来后可以当桌子,抽了书就趴在上面看,小学时我就是翘着屁股跪在藤椅上不求甚解地抠完了四大名著和唐诗宋词,只有红色的马列毛哲因为是精装本所以没敢碰。

至于披着浅褐色外壳,形状像个收音机的老座钟,我人生第一个依赖便是根植于记忆深处它那喀哒喀哒的发条声了吧。无数夜晚我因它而醒,却又因它再度入眠,仿佛是为了与黑暗中的某个人进行一场短暂的邂逅。在那种伸出手却不一定有人会握住的时刻,滴答滴答就是唯一令人感到安稳的回应啊。

我伸手去抹了一下座钟,指腹传来滞涩的感觉,放到眼前来看,干干净净,纤尘不染,说明外婆每天都在打扫,不让这间房蒙上一点灰尘。

记忆中,他们明明很久前就已经分房而寝,连大门都不肯共用,这跟不共“戴天”的程度,好像也相去不远了呢。

记忆中,外公也明明就是个沙文主义的大男人,远庖厨远得十指不沾阳春水,别提擦拭家具这种有辱夫纲的活了。

而实际上,身在同一屋檐下的夫妻,一起患难五十余载的夫妻,怎么可能断得彻彻底底呢?在旁人眼中的绝情外壳下,隐藏着整洁的衣物,可口的饭菜……一切微小细节,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一段真实的、笃厚的感情,不会因为别人的评头论足而改变。

晚餐时沉闷的气氛,让我和外婆不约而同起身,她去开电视机,我则很巧合地拿起遥控器。

“唉,边吃边看吧。”她笑了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极有默契地开始把饭桌上的盘子往客厅茶几上转移了。

7点这个时间,在市台有个女性剧场,放些经典电视剧,诸如《渴望》、《年轮》、《孽债》之类。我记得外婆很喜欢《渴望》,那部剧第一次播出是在十五年前,因为男主角的姐姐叫雅茹的缘故,她总把自己每晚擦的一种叫“雅霜”的雪花膏错记成“雅茹”,年纪小不懂事的我仗着记忆力出众,不厌其烦一次次地纠正她,还说她老糊涂了。

不假思索调到那个频道时,刘慧芳的脸一闪而过,外婆的声音也很果断干脆地响起:“看中央一套吧,新闻联播开始了。”

我说:“我不看新闻的。”

外婆夹了几根豆芽,“你这娃儿写书的,啷个能不看新闻?看吧,昨天那个地震的事说是有后续报道,我还想知道哪样了。”

我只好换台,心中暗自诧异,我原来这么不了解外婆的喜好?

可惜电视机不买账,没放几分钟就开始飘雪花,下得满屏幕都是茨啦茨啦的白点。

外婆尴尬地扒了口饭,“……这台电视机还是你三舅舅结婚时买的呢,是该换喽。”

是啊,这台二十一寸、带遥控器的彩电,在三舅舅刚结婚那阵可是实打实的奢侈品,因为包装纸没拆看不见屏幕,我就拿它当录音机来过瘾,听《书剑恩仇录》的评书,转眼间,它已经被淘汰了。

而那时就该被淘汰的靠手摁频道的电视机,现在还摆在外婆的房间里。

我一阵心酸,低头夹菜,嘴里说:“明天我陪你去五星国美什么的转转。”

“五星?”

“电器大卖场。”原来外婆连这个也不知道。

“一台彩电多少钱?”她问。

“没多少……我来出啦。”我说,“就当你的生日礼物。”

她“啊”了一声:“那怎么行,再便宜也得千儿八百呢!”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商家抢着降价甩卖,放心。”我怕外婆去了卖场看到标价会拒绝这件礼物,索性不要她同行,“干脆就交给我了,你坐在家里等着人送货上门吧。”

从外婆那儿出来后,我心血来潮去找沈复,因为此人是一个不合格的雇员,逼得我不得不成为一个合格的监工。

我才不会事先打电话去通知——免得这家伙装模作样,人前一套,背后一套。

他那儿我有备份钥匙,理由很简单,万一哪天,此人酒精中毒醉死屋中,我可以省下找人来撬锁的时间。

当然,这点我没告诉沈复。

所以,在我死敲了十分钟仍无人应门、只好动用钥匙不请自入、因而对上了从浴室出来的沈复的目光时,彼此都是满脸惊愕。

“汝怎会在吾这里啊?”他嘟嘟囔囔。

“你居然在洗澡!”我大叫。

“老夫不能洗澡吗?”沈复朝我伸出手,“拿来。”

我心知肚明,乖乖交出钥匙。

他掂了掂,塞进口袋,“汝有何事啊?”

“除了稿子我找你老人家还能有什么事,难道跟你喝酒吗,荒唐!”

“唷,这么嫉酒如仇?你要是能喝过老夫,老夫就免费给你翻译那本破书。”

我想也不想就拒绝:“免谈,你看起来就是个酒鬼的样子,我等洁身自好,不打伤身之赌。”

沈复勾着裤子松紧带笑眯眯地点头,“哈哈,那老夫就没辙了,这儿除了酒,什么也没有,汝自便。”

“吾早已料到。”我甩了甩手上便利超市塑料袋,“开水何处?”

他指了一个方向,我过去挨个抓着水瓶晃,全空!骂骂咧咧烧上水时突然反应过来,啥时候起我居然跟他一个味儿了,吾啊汝的,还何处勒。

任何时候我都不会拒绝咖啡,但最好是甜的。加上我的懒惰劲当然选择速溶咖啡,以前喝麦斯威尔,喝了三年,每个品种都试过,香草喝得最多,其次是奶特,不喜欢原味和特浓的,后来觉得太贵,即使打折也只便宜一块多钱,就转向摩卡。冲着八块五的价格买过一次炭烧,闻起来板蓝根似的,喝着却不错……超市为了促销,买第20章袋装原味的就赠送10袋装一盒,一促就促个一年半载,完全合我心意,从此固定是它。

这间屋里只有一张电脑桌,一把转椅,我首次拿出雇主的威仪把沈复赶到刚才花十块钱买的简易折叠小板凳上,耀武扬威霸下椅子跷起腿。

“汝真像地主婆。”他缩在二十厘米高两个巴掌大的木头小板凳上,端着一个装满酒的大瓷缸,两条长腿盘折,苦修蛤蟆功。

“老娘可不就是地主婆,你小子可不就是老娘的长工?”我故意和他唱反调,文雅是吧?酸是吧?粗俗回敬你。

“唉,好凶的女人,吓死小老百姓了。”沈复瑟缩一下。

春天已经占领了这座城市,尽管温度还低,人呵出来的气流却已经看不见白色。因为熟知这里物资匮乏的程度,我不但自带板凳,还在买咖啡时连同一次性纸杯也备了。印着樱花图案的杯口此刻白雾缭绕。用手掌蒙住,不一会儿便有灼烫的感觉,翻过来一看,正圆形的一圈印子,水蒸气在其间凝结成无数饱满的颗粒。

我小口小口地啜,拿起桌上一叠好像是手写的稿纸来看,越看越不对劲,“喂喂喂,我明明给你配了电脑,你居然把译稿写在白纸上?”

“计算机太伤眼,对皮肤大脑还有辐射,哪能一天十几个小时对着它。”

“罢了罢了,手写就手写。”打打字对我来说倒也不是困难事,“写好的都在这里了吗?”

“咦,汝打算自己来敲?”

“不然难道我再花十万雇一个打字员吗?”

“嚯嚯,那最好了。”此人笑嘻嘻地说,“老夫还打算全部写完后一次性输入呢,既然汝愿意代劳……”

我恶狠狠地瞪着他,“十万!十万啊!”

十万,放在别人身上可能足够构成一句鞭策的咒语,对沈复就完全无效,这家伙慢条斯理扬起下巴,“在抽屉里,老夫还没动呢——汝要拿回去吗?”啊,气死我了!实在是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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