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古代希腊城邦制度
从公元前8世纪起,希腊人开始建立城邦国家,形成了城邦政治制度。在此之前,地中海文明与世界其他古代文明之间在社会制度发展上并没有根本的差异。氏族与部落的农村公社制度是地中海文明与世界其他古代文明的主要形式,但是从这时开始,希腊人的城邦国家建制被认为是西方国家的一种重要特征。
什么是城邦?谁是最早的城邦创建者?
东西方的学者们关于城邦有相当多的定义与见解,限于篇幅,我们不能一一涉及,此处仅引述中国学者顾准关于城邦的一个最简单的定义:
城邦,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的独立主权国家。这里所说的“以一个城市为中心”,显然就排除了领土广阔、包含多个城市的国家。那种国家是“领土国家”,而不是城市国家了。领土国家因为疆域广阔,人民之间不可能有紧密的政治生活,或者换一句涉及到下面将要详加讨论的“政体”问题的话来说,领土国家没法实行主权在民的“直接民主”制度。所以,城邦首先是异于“领土国家”的“城市国家”。
我们认为这种看法是十分准确的,虽然他主要是以希腊人的“城邦”为依据进行的研究,但这个定义对于我们理解世界上其他城邦如美索不达米亚城邦都是有借鉴作用的。同时,我们认为,城邦的定义应当作如此表述:城邦是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的国家,它具有自己的独立领土与居民,它有公众服从的独立权力机构。我们这样定义城邦,其实是参考了恩格斯的看法,他在区分国家与氏族理论时,提出了这样两个原则:第一是有了按地域划分的居民;第二是公共权力已经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已经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恩格斯这里说的这种国家是相对于氏族社会而言的早期国家形式,所以对于世界文明史上的各种城邦制度都应当是适用的。
世界古代文明中,希腊并不是唯一建立城邦的国家与地区。在希腊人之前,两河文明早已经进入了城邦制度阶段。在乌鲁克时代发生了所谓的“城市革命”,大量的城邦出现。其中最著名的乌尔城邦就是由三个城市与周围的乡村所构成的,其他还有如埃利都、拉尔萨、乌鲁克、阿克沙克、拉拉克、阿达布、拉伽什、乌玛、舒路帕克、尼普、基什和西帕尔等城邦。城邦制度在世界各地得到传播,西亚的亚述、阿拉巴哈、玛利,安纳托利亚半岛上的胡里特人、哈梯人与赫梯人也都建立起了大大小小的城邦。这一国家制度还同时在古代印度河流域出现,印度河谷出现了摩亨佐·达罗、哈拉巴城邦。在地中海沿岸的城邦有乌加里特、阿拉拉赫、毕布勒等。20世纪90年代,中国考古学家成功挖掘了位于山东省阳谷县张秋镇以北的东沙村景阳冈龙山文化遗址,在这里发现了5 000年前的中国龙山文化城邦,改写了中国古代社会没有城邦制的历史。
雅典最初是由阿提卡地区的4个部落所组成,每个部落下边有3个胞族,每个胞族下边又有30个氏族。各个部落都是独立的,彼此不能协调,无法统一,所以雅典城邦最初非常混乱。公元前9世纪,雅典进行了修提斯改革,修提斯改革的目标是集权化,其中包括在雅典设立中央议事会和统一的政府。同时提出划分公民等级。我们上文所说希腊城邦中公民划分为3个等级,包括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划分就是修提斯改革中确立的。修提斯改革有利于国家权力的集中,但却形成贵族专权。由于执政官只能由贵族担任,这样就形成了平民与贵族之间的剧烈冲突。
公元前683年雅典开始实行执政官制度,执政官人数9人,最初是十年一任,以后改为一年一任。元老院负责推选执政官,同时也负责监督执政官。公元前6世纪时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激化,工商业阶层强大起来。工商业阶层经济地位显赫但是没有政治权力,于是他们要求推翻贵族统治,建立更为民主的制度。公元前594年,代表工商业阶层的梭伦掌握政权,担任首席执政官。梭伦上台之后,进行了一系列旨在限制贵族权力的改革。主要措施包括:
第一,宣布“解负令”,免除平民的所有债务,因为负债而成为奴隶的一律恢复自由,严禁自由民以人身抵押为奴隶。
第二,按照财产的多少来划分自由民的等级,一共分为四级,按年收入谷物、油、酒的总量来进行划分,分别为500斗、300斗、200斗和200斗以下四个级别。第一、二级可以担任政府高级官员,第三级可以任低级官员,第四级不能担任官员。
第三,设立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由雅典的四个部落各选100人组成,除了第四等级外,所有公民都有被选举权。
第四,建立陪审法庭制度,所有公民都有上诉的权利,陪审法庭的陪审员由各等级的公民以抽签的方法选出。陪审法庭受理并且裁决公民投诉或是上诉的案件,其作用相当于最高法院。
第五,承认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废除氏族部落中的所有制关系。
第六,实施一系列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如扩大橄榄油的出口,限制粮食出口;实行货币改革,发展商业贸易。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工匠移居雅典,提倡雅典公民从事手工业。
梭伦改革的主要受益者是工商业奴隶主,它打击了贵族势力,但是并没有能满足平民的要求。公元前560年,庇西特拉图以武力夺取政权,实行僭主政治(tyrannis)。所谓僭主政治是古代希腊所特有的一种政治现象,这个词的原意只是指个人的统治,后来的政治历史上,往往发生个人独裁,所以僭主政治成为贬义词。这里的僭主政治指的是希腊城邦中以暴力夺取政权,建立个人独裁统治的政治行为。公元前7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屡屡发生工商业奴隶主领导下的自由民起来反对贵族政治的斗争,他们在城邦中建立僭主政治。虽然这种统治的政治倾向是有利于平民阶层的,但毕竟是一种独裁统治,有其落后的一方面。这一时期雅典的经济发展较快,民主制度也在酝酿之中。庇西特拉图统治时期,雅典社会各大集团态度各不相同,因为庇西特拉图继续执行了梭伦改革所制定的方针,所以贵族们也就是所谓平原派激烈反对;而工商业主的海岸派坚决支持,代表农民利益的山地派仍然不够满足。庇西特拉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向工商业主与农民倾斜。其主要措施是:改革法律制度,反对贵族对司法的干涉,设立农村巡回法庭,处理农民讼诉事务;修改原来过高的土地税,定为收获总量的1/10到1/20;农民可以得到低息贷款;与梭伦一样,支持雅典工商业经济,扩大商业贸易活动的范围;加大海外殖民活动,在小亚细亚西北地区建立殖民地,势力范围扩大到黑海地区;继续繁荣雅典的文化与艺术,在雅典兴建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城市建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公元前6世纪,雅典的体育竞技活动异常活跃。奥林匹克运动会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们。奥林匹亚村位于希腊的伯罗奔尼撒地区,这里从古代起就是宗教祭祀的圣地,因为集中建筑了许多神庙与运动场,所以称为奥林匹亚村。公元前776年,举行了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希腊人热爱体育运动,源于对神的生活与体能的崇拜,所以祭祀活动的目标是拥有与神一样的生活,同时有号召和平的含义。早期的体育运动会设立了跑步、铁饼、拳击、角力、射箭、投枪等项目。4世纪奥林匹克运动被罗马皇帝以“异教活动”的罪名禁止,直到1896年才再次召开,从此成为世界性的运动会。古代雅典的每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都有庄严的开幕式,要由希腊少女点燃火炬,由三名希腊运动员护卫圣火,传遍全希腊,然后才能宣布运动会开幕,圣火一直要燃烧到运动会结束。当2004年希腊奥运会开幕式在雅典举行时,令无数希腊人热泪盈眶,宛若重新回到兴盛的古代雅典。2008年奥运会在中国举行时,圣火火种就是从雅典采集后传到北京,然后在世界各地传递的,世界各国人民也为这爱好和平的伟大传统与盛会而感动。
庇西特拉图虽然实行僭主政治,但是他所奉行的改革方针对于工商业经济繁荣有一定效用,抑制了氏族贵族,受到雅典大多数人的拥护。公元前527年庇西特拉图病逝,雅典社会政治一度陷入混乱,直到公元前506年贵族克里斯提尼取得政权,才重新出现社会稳定发展的局面。
克里斯提尼上台之后,推行民主化改革。他划分了10个选区,打破传统血缘部落的界限,使社会结构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从血缘组织到地域组织,这是一个关键性的改革。恩格斯谈到国家建立的意义时指出,国家是以地域组织取代了氏族社会的血缘组织,这是国家的标志之一。创立了五百人会议的新国家机关,设立公民大会。设立“陶片放逐法”,使得公民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放逐国家最高公职人员。其实可能早在此之前古希腊就已经有了这样一种原始的民主手段,通过在陶片上书写所反对者的姓名,被写姓名最多的人就会被迫离职甚至离开所在的社会群体。总之,这样的一系列举措,大大推进了雅典的民主政治。希腊民主制度得到了基本的肯定,社会政治中,长期以来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在这一时期中,也得到缓解。
经过海外殖民与希波战争,希腊文明一方面不断向外发展,成为世界上最为强盛与发达的国家与民族;另一方面,希腊城邦自身的建设也在加强,它的政治经济进入了最兴旺的阶段。这一阶段中,民主政治从形式到内容都有重要进展,成为西方文明史上最光辉的时代。公元前443年至公元前429年的伯里克利时代,希腊民主政治发展到近乎完美的状态。
雅典民主政治进程异常复杂,经历了多次改革,平民与贵族之间展开了殊死搏斗,改革中的每一步都有惊心动魄的斗争。伯里克利是贵族出身,以民主派领袖身份出任首席将军,连续当政15年。伯里克利时代雅典民主制度规定:(1)国家保护公民自由与权利,个人出身与财产不会构成公民自由与从事政治活动的限制。(2)国家支持公民从事政治与文化艺术活动,为了保证所有公民特别是较低阶层的人参加政治活动,政府为担任公职和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发放津贴。(3)公民大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五百人会议与陪审法庭行使最高权力。陪审法庭是选举产生的。贵族会议的权力被取消了。(4)所有公民在公民大会上都有发言权,各级官职,除了10位将军的职务之外,全部向公民开放。(5)原来规定只有贵族才能担任公职的规定也被取消,贵族被取消了一切特权,只保留在宗教事务方面的作用。
这些极为重要的民主制度与法律的制定,使得希腊民主政治变得更加完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制度的基础,所以民主政治就是法治的政治,法治不能以公民的身份与财产为转移。另外就是公民拥有参与政治活动与决策的机会,这代表着一种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国家的重大问题首先经过辩论,然后再采取投票表决等方式,少数服从多数。国家公职进行公选,公选以投票方式进行。所有公职都有任职时间的限制,一般的公职都只任期一年,到时则进行轮换。
希腊民主政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引人注目的成就,关于它的作用与历史地位,几千年来几乎所有重要的思想家都进行过评价,特别是马克思等伟大思想家对希腊民主的高度评价,是其他任何一种政治制度所无法比拟的。这并非伟人们情有独钟,而由于它确实是全人类的财富,直到今天,这种制度仍然与伟大的希腊神话一样,成了难以企及的典范。当然,这只是相对于古代而言,希腊时代是人类的童年,其民主政治也只是童年的产物,不能以今天的尺度来要求古代希腊人。
公元前431年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国葬礼上的著名演说中有一句名言:
我们的制度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被少数人掌握。解决个人之间的争端时,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诚然,雅典人的民主制度并不是完美的,奴隶、贵族与平民身份的区分,帝国政策以及后来的暴君等等,都说明了这一点。但是,这种制度给西方国家制度建设留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影响,也给世界政治与国家建设以伟大贡献。如公民大会、投票选举、执政官与元老院的制度、法律观念、民众参政等等,都对世界历史有伟大的贡献。西方文化中最早的国家概念是与城邦密不可分的,这也影响了他们关于国家的理解。国家,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说,它不是人民因为居住关系而聚合在一起的部落,而是追求美好生活与理想的政体。
罗马帝国虽然没有希腊那样的民主政治制度,但罗马政治早期也同样是民主政治,实行元老院与执政官制度。罗马政治与希腊政治重要的不同之处在于,罗马尊奉基督教为国教,从此使宗教与西方政治开始纠缠在一起。希腊人虽然也信仰宗教,但是宗教并没有发展到能够左右国家政治的地步。中世纪后期,********已经成为妨碍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虽然政教分离成为长期的奋斗目标,但它的真正实现却十分困难。中世纪的宗教统治使欧洲经历了历史最黑暗的时代,这是经典作家们所多次指出的事实。
雅典为何能形成民主政治,罗马为何变为****帝国?
雅典民主制度形成的原因仍然在于雅典社会文明的特性。雅典是当时世界上最早的以农业为主,但相当重视工商业的城邦国家,是新的工商业文明初露曙光的地方。在梭伦改革中,雅典开始了向古代工商业社会的转化。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评价梭伦改革时说,这是一次从自给性生产的农业改变成商品生产的农业与发展了的商业和手工业的过程,这一评价基本合乎事实。雅典与斯巴达是两个最明显的例子,其地域相连,但社会类型发展完全不同,雅典具有开放的工商业经济,而斯巴达则走上了封闭的农牧业经济的道路。到希波战争之前,雅典已经成为世界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这就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石。工商业文明所具有的商品经济与公民意识、社会道德伦理与法律观念,都使得雅典成为以民主政治为主的国家。所谓的希腊精神,其实就是爱琴海岸的一种古代工商业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社会文化精神,是一种人文主义精神。不幸的是,这种高度发达的文明被文明程度较低的罗马所战胜。罗马人战胜希腊后,并没有完全继承希腊人的创造,罗马帝国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国家,它的社会经济与宗教原因也使得它必然放弃民主制度,走向帝国****。
罗马帝国与中世纪欧洲对希腊文化精神的背离,在国家权力上的集中表现就是对民主政治制度与公正的法律制度的违背。在社会经济方面,则主要是对工商业经济的压制,以确保农牧业经济的统治地位。当然,这种努力只是相对的,罗马也需要自己的工商业,以奢华生活著称于世的罗马人,大量消费品来自于世界各地。
总括希腊城邦制度,它在政治上有以下特点:
第一,以单一的民族或是共同居住地的居民为基础,具有固定的领土与公众权力机构,是西方古代国家的典型形态之一。
第二,一般采用城市中心与周围农村相结合的形式,拥有从事工商业的商人、从事手工业的小业主、城市居民、农民与牧民等多种成分。这样有利于工商业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形成一个有互补性的多种经济共同体,使它具有稳定性与自足性。
第三,多数城邦实行共和体制,没有建立君主****制度。城邦居民、贵族与奴隶共同构成城邦主体。其中城邦居民与农民享有平等地位,奴隶不享有平等权利。部分城邦中还发展出充分的民主政治制度。
第四,城邦民主政治中最重要的、最能体现民主特色的是公民大会。一般的城邦实行三级制度,即执政官、贵族会议与公民大会。
城邦制度是古希腊对世界文明的巨大贡献,它也是人类社会所建立的最早国家形式之一。古代城邦国家之后,西方才发展出奴隶制大帝国、封建国家、资产阶级共和国等国家形态。其中只有城邦国家才是人类最自然的国家形态之一,所以关于城邦的历史研究对认识国家本质及起源极为重要。城邦制度的核心是民主制度,这一制度是产生于私有财产之后的。这一制度的存在说明了私有财产并不是国家产生的唯一根源,人类社会制度的最终目的也不是维护私有制。城邦的民主制度,曾经是人类理想的范本。
古代希腊城邦制度对欧洲国家制度有重要影响,它直接启发了封建民族国家与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体制建构。它的执政官、贵族会议与公民大会等形式,对以后的王权制度、君主立宪、议会制度等都有一定影响。
第二节 欧洲采邑制度与封建国家
欧洲进入中世纪之后,统一的罗马大帝国分裂成为众多的小国家,建立了各个民族国家。为了区别于17世纪之后大批建立的资本主义民族国家,我们称其为封建民族国家。构成封建民族国家体制基础的是欧洲的采邑制度与城市。
什么是采邑制度,它与普通的封建诸侯制度有什么不同?
采邑制度虽然并不是欧洲所特有,但它在欧洲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也最具有典型性,我们完全有依据把它作为欧洲区别于其他封建制度的一种类型。封建,最初形态是贵族分封制度,就是王室依据贵族身份进行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定额分配。这种分配一般具有两个特征,一个是以贵族身份为依据,二是无偿分配,即是一种赐予制度。8世纪,法兰克国王查理实行了“查理·马特改革”,首次实行采邑制。采邑制度是根据服骑兵役而进行的土地分封制度,这些土地原本是分封给贵族或是教会,现在被征收后重新分配给中小地主,鼓励他们参加国家军队。以后,采邑制度被普遍化,主要表现为,公职与教职人员也成为采邑制度的受益者,无论是主教或是修道院长,无论是伯爵、侯爵还是各级地主,全都成为采邑的领主。这些领主拥有封土,他们之下再行分封。一部分农民人身权利随同土地,成为农奴。其余农民虽然独立,但是其审判与管理的权限却属于采邑领主。
美国学者斯塔夫里阿诺斯在谈到西欧中世纪后期技术进步的原因时,也曾经说过:
中世纪西欧取得的技术进步,比整个古典希腊和罗马历史时期所取得的进步还要多。一个原因是,西欧没有奴隶制,而奴隶制往往阻止技术革新……中世纪西方的采邑制度也有助于技术的发展。在这一制度下,社会阶层的范围并非从“神圣的”皇帝到非人的奴隶,而是从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农奴到庄园主;庄园主为了对生产过程有一些真实的了解,与农奴保持充分的接触。因此,体力劳动获得了一席地位,并受到尊重,这是古老的奴隶制文明所没有的。
应当说,他的判断有可取之处,特别是关于采邑制度有利于技术发展(其实并不只是有利于技术发展,而应当说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的看法是可以肯定的。但也有不能令人信服之处,如说西欧没有奴隶制就不免过于武断。同时,他赞赏庄园制的原因也有不尽合理的地方,如从体力劳动得到尊重的角度来看待庄园制度的看法。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对立并不仅仅表现为体力劳动与非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奴隶制度是一种历史形态,这种形态体现出的是一种典型的社会阶层关系,这种关系既是物质层次的,同时也是精神活动层次的。它是人类不平等社会历史的一页,并且具有相当长久的历史性。当奴隶社会不存在了,这种主人与奴隶的不平等社会关系还会演变为其他形态而继续存在。奴隶社会的消灭只是一个历史前提,消除不平等的社会关系才是一个永恒的任务。
采邑制度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主要政治形式,这种制度使得西欧的农村大部分实行了庄园化,从行政到经济活动层次均改变了农村结构,为欧洲式的农村与农民生活创造了模式,这一模式在欧洲的重大社会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海外殖民者与十字军骑士都来自这些农庄,它们是欧洲社会的基础。此外,采邑制度还促成城市自治,促进了全欧洲大市场的形成。欧洲的城市化与市场经济,是欧洲另一个具有自己特色的发展。由于西欧社会农业与工商业的特殊发展形态,使得西欧国家一直发展外向型殖民活动,最终形成了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之间巨大的实质性不同。当代学者中有相当多的人主张对“中国贡赋”与“西方采邑”进行对比,其实,中国的贡赋并不一定构成了东方封建制度的主要特征,关于这一点,我们在相关的著作中另有说明。而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从社会制度来说,西方的采邑制度对西方文明的形成的确起了一种特殊作用,这是世界各国封建制度中别具特色的一种。正是由于采邑制度的实行,欧洲才可能有城市自治与早期市场经济的形成。
罗马帝国崩溃之后,西欧各国实际上已经走上建立民族国家的道路。首先建立的是封建民族国家,以后经历了资产阶级民族国家阶段。封建王朝建立较早的是法国,814年,查理大帝去世,强大的查理大帝国一分为三,法兰西从此产生。12世纪初,法王路易六世定都巴黎。12世纪与13世纪之交,法国王权得到加强。经过腓力二世、路易九世等历代君主的努力,法国成为疆域广大、民富国强的封建王国。法国政治的特点是王权强大,权势集中,国王集权力于一身,教会与贵族的权力都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从西欧国家的全局看,封建领主的权力同样相当强,地方割据形势严重。当时流行的观念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国王无权直接管理国民,领主则有直接管辖领地农民的权力。
英国的封建化进程与法国大相径庭。从5世纪起,大批的日耳曼人迁入不列颠岛,国家一直得不到统一。9世纪,威塞克斯朝在不列颠岛的中南部建立英格兰王国,以后统一了全国。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称为威廉一世,建立诺曼底王朝。诺曼底王朝统治期间,英国王权得到巩固,封建主权力被削弱。英国实行的是所谓主从关系政治,即国王承认领主权力,但领主必须服从国王。亨利二世时英国进行的政治改革是相当成功的,主要在司法方面确立国家法庭的权威地位,用誓证法与陪审团制度取代了传统的神命裁判法。同时对兵役法进行改革,免除部分骑士的兵役,用他们交的税来招收雇佣兵。这样既有利于国家军队的稳定,又使得多数的骑士与领主们可以专心从事农牧业生产,培养了英国的乡绅阶层。但是,自从亨利二世之后,英国国王在政治上昏庸无道,而且穷兵黩武,滥用国家权力,引起国内各界的普遍不满。13世纪初期,英国宗教势力强大,王权软弱无力。这种状况反而促使民主力量奋起,1215年6月,英国贵族们迫使国王约翰在《自由大宪章》上签字,承认法律高于王权,为英国政治经济的改革作好了准备。
第三节 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建立
资产阶级民族国家,是西方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它是以单一民族或是多民族为主体形成的国家体制,可以采取君主立宪与联邦制等不同的制度。民族国家的根本性质不同于封建君主制度的****统治,而是一种以法治为本位,以国民为主权的民主制度。可以说主权意识与法律本位的突现是资产阶级民主国家的灵魂。那么,为什么不将其称为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呢?应当说这种称呼并非毫无道理,但事实上,真正的民主国家仍然不能说是已经完全实现,无论君主立宪制度还是联邦制度,只是向“民主自由”的国家政体方向的努力,国会是国民意识的主要体现者,但是,资产阶级的国会并不能代表全民也不能代表大多数国民的意愿。所以从政体上看,仍然是从近代到现代的民族国家,不宜于称为民主国家。由于“资产阶级民主国家”的称呼在国内外应用较普遍,我们这里并不作特别的区分。
从理论上来说,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产生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英国工业革命、法国大革命与美国建国这三个大的历史事件标志着资产阶级国家理论的成熟与实践的成功。西方学者把近代国家理论称之为民主政治理论,是对这种理论的一种集中概括。其实早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已经提出,民主共和国是最好的政体。如今民主共和政体的国家在西方已经相当普遍,成为西方政治体制中最重要的形式,同时它也正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从它的理论来源看,西方国家理论是建立在人权理论基础上的,而西方的人权理论又是人性理论的发展,所以从文艺复兴人性思想与启蒙主义人权思想来追溯西方国家理论,从培根、狄德罗、爱尔维修、卢梭等人的思想来研究西方国家理论,来探求自由平等博爱思想的实践,才能看到一条思想的线索。如果这条线索再向上延伸,当然可以直通向古代希腊柏拉图等人的思想,这就是西方所谓的“巨大的锁链”。历史是连续的,后人在前人已经留下的文明遗产基础上创造新的文明。
具体而言,政体类型的划分与政体观念的明确是西方民主政治理论的重要贡献。君主****的政体长期以来被视为天经地义的,所以共和政体与君主立宪原则的提出,本身即是对传统封建****一种根本的冲击。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最先实践者是英国人,在理论上先行一步的则是法国人孟德斯鸠,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说道:
政体有三种类型:共和政体、君主政体、****政体。即使是最没有学识的人们的见解也足以发现其性质。我假定三个定义,或者更确切地将它们称之为三个事实:共和体制就是全体人民或部分人民拥有最高权力的体制;君主体制意味着只有一个人统治国家,只不过遵循业已建立和确定的法律;至于****政体非但毫无法律与规章,而且由独自一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以及变化无常的情绪领导国家的一切。
当年孟德斯鸠提出这一理论时,他心目中的理想政体之一就是英国。作者于法国大革命之前40年写出这一巨著,为法兰西共和国体制的建立与美国联邦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1789年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1791年的法国宪法与1787年美国宪法中,处处可见孟德斯鸠理论的影响。民主与法制的政治体制是一种理想,也是一种现实,这种实践在生活中已经存在时,对于它的经验总结就成为理论。
最为重要的是,三权分立原则的提出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理论的核心,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确立,是一种法学理论构架,也是西方国家理论的基本原则。我们最好还是从孟德斯鸠原著看一下它的有关规定:
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对有关国际法事务的执行权和对民法有关事务的执行权。
根据以上的第一种权力,国王或者执政官制定临时的或长久的法律,并且修改或废止原来制定的法律。根据第二种权力,作出讲和或宣战的决定,派遣或接纳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根据第三种权力,惩治犯罪或仲裁民事争端。我们称后者为司法权,而把第二种权力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
对于公民来讲,政治上的自由是一种心理上的抚慰,这种心理抚慰是基于从都认为自身是安全的观点而产生的。为了获得这种自由,就得有这样的政府,在它的治理下,公民相互之间没有惧怕感。
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之手或同一机构之中,就不会有自由存在。因为人们会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强制执行这些法律。
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同样也就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与立法权合并,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则将任人宰割,因为法官就有压制别人的权力。
如果同一个人或者由显要人物、贵族和平民组成的同样的机构行使以上所说的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后果则不堪设想。
工商业阶层、城市市民以及资产阶级全部的理想都集中于反对封建****与争取自由民主,建立由有产者统治的民主国家,这一理想国家的建构原理在这里得到了最集中的体现。
对西方主要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历史回顾,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理解其国家制度的来源与依据。
法国大革命对于欧洲历史发展有决定性作用,这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看法。另外,现代历史学家们同时也认为,不应当忽视英国在争取资产阶级民主进程中的贡献。1215年6月15日通过的《大宪章》中就已经规定,要建立一个代表全国人民意志的组织机构,这个机构的权力在国王之上。由25个贵族组成监督国王及大臣的委员会。国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国王应当在约定的时间里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民对于国家大事的意见。这是进步贵族给****君主上的第一课,是欧洲历史上的大事件。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在欧洲的产生经历了长期的过程,无论是社会经济类型还是政治制度的变革,都有深厚的社会文化积淀。
从更深一层意义上来说,现代的政治民主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它所代表的是一种政治精神,代表了国家制度的历史性变化。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们首先指出了这一点,法国启蒙主义理论家是民主制度的设计师,他们所设计的政府是三种形式,即君主制、贵族制与共和制,这三种制度都是民主制度,其中最为他们所推崇的当然是民主制。英国的哲学家与政治家们似乎更多的是一些实践家而不是理论家,正像边沁所指出,他们进行的君主立宪改革本身并没有立即得到哲学家与理论家们的赞同,英国的理论家们远远落后于本国的实践了。相反,是在孟德斯鸠等人的著作发表之后,英国人这才意识到,英国已经拥有了比起王权统治下的法国更为先进的国家制度。
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建立在欧洲经历了复杂的过程,反对封建****是它的主旋律。在农业文明社会中发展得最为完善的政治体制,也是统治时间最长的是封建王朝,它的每一微小改革无不经历反复与斗争。15至17世纪,英国都铎王朝与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封建****势力再次加强,詹姆士一世甚至写过《皇帝的天赋能力》与《自由君主制度的真正法律》等文章,反对国会限制王权,主张王权至上,把王权说成是神授的,君主能力是天赋予的。这无疑是对国会与英国民主力量的挑衅。
17世纪之后,英国的政治首先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封建民族国家转向近代民族国家,即所谓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模式。同一时期,整个西欧经济政治发展的互相影响,使得这一转化成为普遍形势,但对于英国来说,其意义更为巨大。斯图亚特王朝在17世纪初期所遇到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清教徒所代表的是一种新兴阶层的力量,清教与英国王朝之间的斗争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宗教与王权之间的争权夺利,而是资本主义以宗教为武器与国王之间的生死之战,这绝不是我们夸大其词。
其实,欧美主要国家的近代政体民主化进程可以说是各有特色,英国人被看成是温和的改革者,法国大革命则使其得到了激进的革命党的称号。英国没有发生过法国大革命式的激烈斗争,英国革命给人的印象是温和的,所以英国哲学家柏克在《法国大革命》一书中曾经认为法国大革命是毁灭人类精神文明的暴动,为路易十六及其美丽的王后被送上断头台而哀伤不已。这当然是不理解法国革命所代表的伟大历史意义。其实,英国人并不像柏克所描述的那样温文尔雅,查理一世被处死早于路易十六上断头台一百多年,英国在通向革命的道路上反而可能是真正的前行者。在英国,1629年解散国会其实是一个信号,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时代任务。1640年到1653年召开的长期国会充分显示了新兴力量的强大。1688年的“光荣革命”最终为英国王权制度画上了句号,民主共和制度在英国取得决定性胜利,这时距查理一世被处死不过40年。英国民主制对于世界影响如此之深刻,以至于孟德斯鸠把民主制度说成是“英国的制度”,由此可见世人对其评价之高与它的深远历史意义。当然,社会政治革命中,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一两个国王的存亡,而是制度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