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初,“参孙”创始者史韦达跟随父亲从东欧移居到美国。他父亲在纽约开了一家杂货店,但经营不善。于是搬到芝加哥从事别的买卖,但又失败。
最后在科罗拉多州迪邦市开了一家蔬菜店,没赚到钱,还欠了一屁股债。
十四岁的史韦达看着面容憔悴的父亲,要求说:“爸爸,让我来经营吧。”
父亲说:“好吧。”
迪邦市是有名的疗养胜地,客人络绎不绝。从蔬菜店门口就能看到客人拎着手提箱,从停车场走向疗养地。
史韦达发现,回程客人手提箱的把手多半都坏了,只用一根绳子绑着。他便把蔬菜店改为皮包店,由于店紧临停车场,而卖出了很多皮包。很快地,全国的皮包制造商争相向史韦达的皮包店供货。
仅仅两年时间,史韦达皮包店销量全美第一,店铺规模越来越大。里面有纽约最新潮和由名家设计的皮包。很快的,他的皮包店越来越有名。
有一次,大生产商们决定在纽约宴请史韦达。在史韦达到达的那一天,各个公司的代表或总经理都来到纽约铁路车站迎接,大家看到从列车上下来的史韦达,都大吃一惊。史韦达商会总经理,竟然是一位16岁少年!
后来史韦达决定自己制造皮包,打造自己的品牌。他所制作的皮包很坚固,即使遭受碰撞也不会破损。“参孙”的经商法则是:正视现实,合理判断,最后靠个人努力取得成功。
改变思维方式,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人生和事业就会有180度大转弯;
有能力,有热情,但是思维方式错误,就会得到相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