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曹操最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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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做事不能留尾巴

想要成就大事就不能给自己留下后患。曹操任何时候都秉承做事不留尾巴的习惯。因为即使留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也容易在日后威胁到自己。 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正月,在许都爆发了一场主要由拥汉派势力策动的叛乱,参加者京兆人金、少府耿纪、司直韦晃、太医令吉本、吉本之武帝时名臣金日之后等人,自以为世代都是汉朝忠臣,见魏有代汉的趋势,于是愤然谋叛,打算复兴汉室。纪是光武帝大将耿彝的曾孙,见曹操即将自立,也决心起兵除掉曹操。

当时留守许都的是丞相史王必。早在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以前,王必就已经在曹操军中任职,曹操因此称他为“披荆棘吏”。曹操把王必比作千里马,任用他时,还曾专门下过一道手令,赞他忠能勤事,心如铁石,是国家的良吏,给予他充分信任。 吉邈、吉穆虽然和金一起反对王必,挟持献帝以攻曹魏,南引关羽作为外援,但是最后还是因为各方想法不同,利害不一,计划不周,导致了反叛的失败。 叛乱被平息后,曹操逮捕了耿纪、韦晃等人,耿纪直呼曹操其名,并说:“恨我自己没有拿定主意,竟被这帮小儿所误!”韦晃则拼命叩头击脸,直至死去。耿纪、韦晃及吉本等均被屠灭三族。 十余天后,王必伤重不治而死。曹操得到报告,十分震怒,于是将在许都的朝廷百官召到邺城,让在王必军营被烧时参加救火的人站在左边,没有参加救火的人站在右边。众人以为参加救火肯定不会有罪,纷纷站到左边。谁知曹操突然宣布,没有参加救火的人没有帮助造反,参加救火的人都有参加造反的嫌疑。结果将站在左边的人通通处死。 由此可以看出,曹操做事是绝对的雷厉风行和斩草除根的,即使有可能的人他也绝不放过,以免后患。而且擅长谋术如他,还让人很难猜到他的真实想法,更加重了曹操做事狠绝的态度。 对于反对自己的人,曹操一向是先除之而后快,而且即使是没有发生,但是只要曾经有想法,也决不能放过,必须杀个彻底。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正月曹操处死董承等人时,不肯放过已经怀孕的董贵人,这件事使献帝和皇后伏氏受到很深的刺激。伏后担心自己将来落得同董贵人一样的下场,便给她的父亲屯骑校尉伏完写了一封信,以激烈的言辞叙述了曹操残暴侵逼的情景,要伏完暗中设法除掉曹操。伏完没有董承那样的胆量,不敢轻举妄动。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十一月,也即伏完死后的第五年,伏后写信给伏完的事情败露。 得到消息的曹操不禁勃然大怒,立即逼迫献帝废黜了伏后,命御史大夫郗虑持节去收缴皇后的印绶,并命尚书今华歆作为副手,带兵进宫,逮捕伏后。并以献帝的名义下诏令对伏后进行大量的功德方面的评论,将其说的无才无德无富贵。 伏后百般请求献帝的帮助也没用,她旋即被押到暴室,幽闭而死,两个皇子同时被毒杀。伏氏兄弟及宗族因牵连此事而被杀者有一百余人,其母盈等十九人则被强制迁往涿郡。 即使是时隔数年的事情,曹操也没有放过。因为争王争霸容不得一点的马虎和大意。曹操以后要做的事情更多更大,伏后之前可以怂恿自己的父亲,以后还有可能怂恿其他人,这样始终是个隐患。所以这个尾巴绝对留不得。 想要做成更大的事情,走每一步时都不能给自己日后留下尾巴和隐患。任何事情,都应该力争避免拖泥带水,不解决的干净彻底,很容易成为前进的羁绊。必要的时候,借助一定的手腕,巧妙的将事情化解、整合,才能够顺利的更进一步。

“成事之道”做事彻底,不留后患自古成大事者无不具备拿得起放得下的作风,前怕狼,后怕虎,做事总留一个尾巴,最终只会一事无成。高手做事向来是干净利索,不留痕迹。也就是说,做事必须彻底,斩草必当除根。 曹操做事就颇具彻底的风范。他做事从不留尾巴,对于潜在的威胁向来是毫不留情,斩草除根的。他以极端很的手段扑灭了刘氏王室哪怕是十分微弱的反抗,巩固了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他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居高临下,玩政治与股掌之间,堪称是一位难得的巩固高手。 李宗吾在他的《厚黑学》中说“三国英雄,首推曹操,他的特长,全在心黑:他杀吕伯奢,杀孔融,杀杨修,杀董承伏完,又杀皇后皇子,悍然不顾,并且明目张胆地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心子之黑,真是达于极点了。有了这样本事,当然称为一世之雄了。”这无疑是对曹操的做事果断彻底的别样赞美。 做人做事都要干脆、利落,能够拿得起放得下,不能谋而不断,断而不为。优柔寡断,不实际行动,或者是做事留尾巴只会错失良机,遗留下后患,贻误成事的时机和进程。想做大事、能做大事,就要能当机立断,还要断的彻底,绝不留下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