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不可不知的交际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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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运用对方最熟悉的语言,使其悄悄靠近你

一次,许多摄影记者把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儿子和他的3个孩子包围住了。本来他们打算出去旅行的。他不想让孩子们的照片曝光,但是他并没有采取一般人强行拒绝的行为,而是大方地让记者为他和孩子们拍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把新闻记者当成了一名父亲或是将要做父亲的平常人与他们交谈着。他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就是自己的照片可以刊登出来,但是为了小孩子的成长建议不要把小孩子的照片登在大众读物上。而正是他的这种语言的运用使得在报纸杂志上只有他的照片。

洛克菲勒的儿子很懂得怎样与人沟通,面对突如其来的记者他没有责备也没有拒绝,而是让对方身临其境地感受身为人父的心情,从感情上打动别人,这样就能使之处于有利的地位。当一个聪明人想把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说给他人听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地运用对方所熟悉的语言,使其能迅速理解自己想说的话。

约瑟夫·乔特是纽约律师界的领袖,多年来,他雄辩家地位之所以从未有过一丝动摇,恰恰就在于他善于在他的演说中运用这种策略。

有一个艺术学校是以陶瓷为主要科目的。约瑟夫·乔特在这个学校演讲的一开始就说自己是校长手里的一堆“陶土”,接下来,他就开始回述自巴比伦及尼奈梵时代以来的陶瓷简史。

当约瑟夫·乔特担任一家钓鱼俱乐部主席的时候,在演说开始的时候,他就把自己比喻成被俱乐部的职员放进来的一尾“怪鱼”,也许,他这尾“怪鱼”会让他们钓鱼失败的。如此将自己打趣一番之后,他才接着讲英国渔业委员会在繁殖江河鱼类方面所做的突出业绩。

约瑟夫·乔特在英国的一所学校里演说,就列举了许多从这个学校毕业的大人物,以此证明在教育方面,美国是远远不如英国的。

总而言之,约瑟夫·乔特的所有演说总是集中在他人所熟识的感兴趣的事物上。

很多成功者在交际过程中都十分擅长运用这一策略。美国民主党领袖菲利普斯便是其中的一位。在演讲中,他的语言和题材都源自于不同的听众,因此,无论是在大学里演讲,还是在纽约的政治集会上提出见解,优秀的雄辩天才菲利普斯曾说:“雄辩的第一意义便是以听众的经验为自己演讲的根本出发点。”他所演说的内容十分符合听众的口味。

菲利普斯说:“演讲者越能将自己的思想融入听众的经验中,就越容易达到目的。”他还说:“我跟朋友说我的邻居买了一车紫苗稽。我这位从未见过紫苗稽的朋友对此十分困惑。因此,我又说:‘紫苗稽是一种草。’于是,他马上就对紫苗稽有了一个大体的印象。这样,经过我一补充,这句话就变得十分容易理解了,这是因为说者将解释融入了听者的经验之中。”

在交际过程中,当你想让对方对你感兴趣,并相信你时,你应该从对方的经验和需要入手,运用对方最熟悉的语言,渐渐接近他们,用他们的习惯语言表述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