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俄罗斯中小学教育特色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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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培养完整的人——俄罗斯中小学的公民教育(1)

俄罗斯中小学公民教育概述

公民教育在俄罗斯的兴起与演变具有明显的时代变革印记。今天,它已经成为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的中心议题之一,并正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进入21世纪,公民教育逐渐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教育主题。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专门强调了中小学公民教育的重要意义:“对于学生来说,公民教育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既包括承认价值观,也包括获取知识和学习如何参与公共生活。因此,从意识形式上看,不能把这种教育视为中性的:学生的信仰必然受到这种教育的挑战。为了维护信仰的独立性,教育也应从人的童年起并在其一生中培养一种有助于自由思考和自主行动的批判能力。”而独立后的俄罗斯,公民教育从形式到内容逐步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

1992年7月,俄罗斯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俄罗斯联邦教育法》。该法在第一章首先确认,国家教育政策必须坚持“教育的人道主义性质,全人类价值、人的生命与健康以及个性自由发展的优先性,公民的觉悟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的自由和多元化;教育管理的民主性和国家—社会性,教育机构的自主性”等原则。同时还确认:“在国立和地方教育机构及教育管理机关中不得建立政党、社会政治运动和团体以及宗教运动和团体的组织机构,不允许它们在上述教育机构和机关中进行活动。”

一、公民教育的概念界定

(一)公民素质

俄罗斯教育界认为,公民教育必须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公民素质,而这种公民素质是多种素质的综合,它包括:(1)社会—公民知识,即涵盖社会、伦理、经济、政治等学科的综合性知识,这些知识将使个人能够在公民社会的生活中辨清方向,正确选择自己的生活和行为方式;(2)公民意识,即具有社会意义的精神价值体系,它维系着个人对国家的情感,决定个人是否乐于担负起对国家过去、现在、未来的道德责任,是否在道德和法律原则框架内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参加国家建设;(3)公民参与,即积极参加旨在捍卫公民权利的公民组织、公民行动,并在这些具有现实意义的社会性活动中积累一个真正公民所应具备的社会经验,以维护法律规定的社会秩序。围绕以上对公民素质的认识,形成了俄罗斯公民教育在公民教育概念、教育目的、任务、内容等方面的特色。

(二)公民教育

目前俄罗斯公民教育领域尚存在一些不同观点和见解,因此在概念界定方面存在分歧,但国家公民教育中心(负责俄罗斯公民教育的主要官方机构)在其制定的《公民教育理念》(草案)中对公民教育的表述还是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它规定:公民教育是向学生传授专门知识的过程,以形成基本的社会综合知识及有利于掌握积极的社会经验的技能和技巧。这是一个表现为多种教育教学及活动形式的综合体系,其核心是法制、政治和道德教育,它通过教育教学过程及民主化、法制化的学校环境的影响来实现。

二、公民教育的目的、任务及最低限度目标

公民教育的目的、目标等关系到整个公民教育教学的方向,所以俄罗斯的国家公民教育中心制定的《公民教育理念》(草案)对此作了详细的阐释。

(一)公民教育的目的

首先,公民教育以培养拥有一定的知识(法律、政治、经济等知识)、技能(批判性思维、分析、综合等)、价值观(尊重人权、宽容、互让、自尊、公民自觉性等)以及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积极愿望的民主社会公民为首要目的。

其次,公民教育的目的还在于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人的内在自由。即:使他们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应与其行为方式及人际关系相一致,并学会正确评价生活、社会、历史、文化及其他事物。

(二)公民教育的任务

第一,使学生成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真正参与者,并培养他们的确定的公民理想,以指导个人与社会关系。

第二,促进个人道德品质发展,并使学生对自己的社会发展建设的全权参与者角色给予认同。

第三,形成积极的法律意识。这种积极的意识是指将法律看作社会正义化身和维护个人、社会权利与自由的手段。公民教育就是要使学生理解“公正”、“平等”、“自由”、“尊严”、“人权”、“民主”以及培养其在日常生活中实现这种生活方式的技巧。

第四,学生对公民社会的理解应是自觉的,并以经验和情感为基础,所以公民教育还要培养学生对公民社会的积极且富于理性的情感。

第五,培养交际能力。要使学生尊重人权,形成宽容意识,就必须使学生学会分析自己和他人行为,并在容忍他人意见与坚持自己的观点之间谋求协调一致。这种认真负责的交际态度将会不断强化学生的公民自觉意识,形成批判性思维和言语表达能力。

(三)公民教育的最低限度目标

在公民教育过程中,要求使学生掌握以下最基本的知识,并形成相应的最基本技能和价值观念。

1.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有:民主,人;权利;人的自由与权利及其构成与保护;儿童权利,关于未成年人的有关法律;关于人权的国际法常识;社会及社会生活的基本范围;公民社会;国家,国家政权及管理制度;地方自制机关的组织原则;政治;社会政治制度;政治自由;政治和法律文化;表决的原则;国家体制及管理形式;法制国家;权利分配;政治参与形式;选举和全民投票;选举制度;选举权;政党,社会组织;对外政策;公民,公民的国际法地位;违法和法律义务;经济,财产;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企业家活动及其法律调整;消费者权利及其法律保护;劳动,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劳动道德;社会结构,社会团体,社会阶层;个人的社会作用;人际冲突及其消解;社会心理常识;生活道路的选择;家庭,家庭伦理;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种族,民族,族际关系;社会生态常识,人对环境的影响;自然环境的法律保护;生态伦理;社会的精神生活,精神文化;教育及其在形成公民个人中的作用;教育在建设公民社会和民主制度中的作用;大众传媒工具;爱国主义;俄罗斯与世界;俄罗斯与欧洲;当代全球性问题。

2.要求形成的基本技能有:能够分析文章、事件、现象的涵义,并同自己的经验和价值观进行对比,即让学生形成个人的理性;建立自己的行为标准,并能够批判地对待他人、社会、国家制定的准则;形成完整的个人和集体活动程序,即预设目标、分析情况、计划、设计、实施、得出结果、分析结果、反省和自我评价;善于同他人交际:能在小组中或两人中间进行交谈,能考虑到观点之间的异同,并为达成一致而相互理解;能够将过去的或当今的事件同某一时代或其他事件相互比较,并能够预测发展趋势;理解、创建、保持或革新小组、班级、学校、城市的民主生活制度;根据对情况的评估、个人价值观和目的而持相应的观点,充当相应的角色,并理解他人的观点和角色;掌握批判性思维方法;善于挑选、加工、理解社会生活中的各种信息;能够对公民活动的观点、角色、主题、目标做出选择;能够对个人知识、技能、努力程度、个人发展中的进步进行自我评价;善于做出决定,并对自己负责;能够实现个人和团体的权利、义务;能够运用地区、国家乃至国际的人权保护机制;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在团体中工作并参加讨论,听取他人意见;善于分辨不正确的意见、陈规和偏见;有参加讨论的能力(宽容,不管同意与否都能尊重对话者的理由)。

3.要求树立的基本价值观念有:个人自我决定;尊重他人权利和自由;尊重他人尊严;尊重公民社会制度;尊重现代民主原则与规范;公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财富;尊重民族传统、文化及人类共同价值观;政治多样性的意义;爱国主义;愿意达成理智的折中;宽容;诚实等。

三、公民教育的内容

同公民素质相对应,俄罗斯中小学公民教育内容在整体上是认知、价值观和实践活动三部分的有机统一。

具体的公民教育内容包括政治意识教育、全人类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爱国主义与族际教育、生态教育、社会及社会心理教育、经济及劳动教育等几方面。其中,前三者被认为是建设民主社会与法制国家的关键,所以位列公民教育内容核心。爱国主义与族际教育则因为关系着这个多民族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大局,近年来更是受到高度重视。

1.公民政治意识教育

公民政治教育体系作为俄罗斯公民个人对待社会政治生活、对待社会诸多意识形态的一种价值评价体系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其社会安定功能在于稳定社会的内部局势,确保道德——政治上的统一,俄罗斯各族人民友爱和睦,使每个公民都意识到国家强有力的社会政治前景,意识到个性和谐发展的可能性。其文化启蒙功能表现为,能积极促进人的精神文明,激发人们从事精神领域的创造。其教育批评功能在形成确定的社会舆论准则,即要求每个公民都诚实、率真、有责任感、讲原则、关心他人、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而其心理发展功能在于,这种意识影响到人的行为和活动的动机,使人能有批判地对待自己,目标明确地形成自己的品格特征,在发展个人的政治觉悟的同时,其自身的精神品质、对理想及完美道德的追求也会更加积极和坚定。

新时期俄罗斯学校的公民政治教育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俄罗斯当局认为,学校政治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在没有学生政治组织、专门思想教育课程的情况下,面对社会政局动荡、经济危机、信仰危机、道德危机所带来的思想混乱,必须加强目的明确的政治意识教育工作,使学生具有鲜明的政治倾向性、辨别是非的一般能力和对待社会不良现象的明确态度;应尽可能使社会上已经确认了的那些理念,变成被学生个人能够接受的、具体的、切身的思想,以便他们能以明确的是非观念去观察和评价社会现象、社会过程以及自身行为。

2.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公民思想品德教育的核心是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在各民族孩子身上培养自由、平等、统一、兄弟情谊的真实情感,是俄罗斯学校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的基本任务。

爱国主义概念的实质包括热爱祖国、热爱所生长的乡土,为人民的历史成就而自豪。国际主义教育的内涵包括:形成以各民族平等与合作为基础的族际交往文明,确立对狭隘民族主义、沙文主义、妄自尊大等现象的不妥协立场。爱国主义体现尊重和热爱自己的祖国、自己的同胞的思想,国际主义体现尊重和团结其他国家和其他民族的人民的思想,二者是互为前提、息息相通的。与公民教育的其他内容相比,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教育不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都是苏联时期的有机延续,变化不明显,只是在强调国际主义教育的同时,还强调族际主义教育,以适应原加盟共和国各自独立后出现的民族国际的关系问题。

3.全人类教育

这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提出的公民教育内容,它是政治意识教育、爱国主义及国际主义教育在新形势下交叉综合、进一步深化的产物。新的观点认为,全球各大洲是一个统一的生态系统。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相互联系不断增强和扩大,所结成的联合国世界大家庭对解决全球问题和地区问题施加着有效影响。但这同时也使更多的矛盾激化。人们应当通过政治手段、和平途径解决这些矛盾,以维护地球和人类文明。各国的教育,不论其社会制度、政治体制、民族差异和宗教立场如何,都应当也必须在解决全球矛盾中作出各自的贡献。全人类教育的实质在于,使孩子们理解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与解决全球问题的相互关系,理解维护和平对于各国人民具有的共同意义:理解生态问题、保护世界文化以及加强国际间的多边合作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对于人类持续发展的深远意义。被纳入全人类教育内容的首先是维护和平、裁军、反对核武力、地球人的生存危机、消除自然灾害的隐患等问题,以及生态危机、健康危机等会给人类的物质生活带来毁灭性打击的问题;涉及人类精神生活的全球性问题包括:文化艺术的贫困加剧,人类创造的精神珍品被蚕食,伪文化、伪科学的传播导致人们的精神空虚和信念崩溃,等等。

全人类教育的实施机制主要是认识、交往、活动。孩子们在教学教育过程中认识、思考客观世界的矛盾现象并寻求解决万法。通过大众信息手段开阔视野、促进孩子们的交往能力,在与成年人以及同龄人的交往中深化对世界上所发生的现象的理解。尤其提倡学生直接参与旨在捍卫和平、促进人民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理解、保护周围环境的各项活动,这对于引导学生成为世界和平、人类进步的积极参与者具有直接而关键的意义。

4.法制教育

形成年轻一代的法律意识以及严格服从法律的行为,是公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法律是贯彻国家政策的重要渠道,法制教育的重要社会功能在于,发展全社会的法制意识、确立社会舆论的权威性、形成公民的自觉性、使每个人都积极自觉地服从道德和法律规范,从而实现民主法制社会所应达到的人的理想行为模式。

法制教育的有效实施在于教育科学与法律科学之间的相互作用,教育学从道德规范教育向法律规范教育推进,法律学则从法律规范教育向教育道德规范教育推进,两门学科的协同施教是学校进行公民教育的有效途径。如果说苏联时期的法制教育更多的是讲解法律知识、阐明守法准则的话,新时期的法制教育则更多地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便学生面对少年吸毒、酗酒、暴力、色情等现象,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和明确的社会道德意识,使其能从不触犯法律的角度,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强化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俄罗斯人的法律意识还有一个有趣的佐证:有两个小伙子决定动手打架了,他们通常要把身上有的刀子、铁器等物品扔掉,赤手空拳较量,因为,他们明白有凶器和无凶器的打斗,无论性质还是量刑截然不同。

依法治教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俄罗斯公民的法制观念决定了一方面教育者依法实施教育,违背国家教育法规、侵害学生人权、伤害学生自尊的事件一般不会发生;另一方面,受教育者都懂得依法维护并监督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5.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