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过,刘备起兵以来,一直不顺,可以说是人不窝囊事窝囊,几乎没有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但我们何曾见过他垂头丧气?只见他屡败屡战。他先是参加讨伐黄巾军的战争,当了个副县长的公安局长安喜尉,结果被自己一顿鞭子打没了。”
——《品三国》第127页
刘备参加讨伐黄巾军的战争,见《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先主率其属从校尉邹靖讨黄巾贼有功,除安喜尉。”易书提及,如以大众文化,知识传播,当亦无错;只是因易书自认为也是学术著作,由此笔者提出质疑。
我以为易书只是一说,就是刘备当上安喜尉并不是因“讨黄巾贼有功”。
刘备是哪年当上安喜尉的?又是何因当上了个小小的县级领导干部的呢?
这些都可在《蜀书·先主传》中找到。
见如上述的一条。还有一条就是通常为多家忽略,此次也为易先生摒弃的《典略》说:“平原刘子平知刘备有武勇,时张纯反叛,青州被诏,遣从事将兵讨纯,过平原,子平荐备于从事,遂与相随,遇贼于野,备中创阳死,贼去后,故人以车载之,得免。后以军功,为中山安喜尉。”(《三国志·蜀书·先主传》)
两条所说不一。
且说从校尉邹靖讨的黄巾军,他们的主要活动区域还是在大黑山的冀州地区,仅零星队伍到过幽州和所属涿州地区。此处并不排斥刘备参加过讨伐家乡附近的黄巾,但未必就此授安喜尉,更未必随邹靖讨伐黄巾。据王粲《英雄记》,邹靖当时正与公孙瓒联手,对付北方的乌桓呢。我很以为,刘备也参加过对乌桓的战斗。
河北黄巾来时迅猛,去时快,因三张死亡而很快失败。
三年后,即中平四年(187年),刘备因参加了公孙瓒等讨伐渔阳张纯之乱,“后以军功,为中山安喜尉”。依据之一就是,他鞭挞督邮后“弃官亡命。顷之,大将军何进遣都尉毋丘毅诣丹杨募兵,先主与俱行”。按《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何进此作应发生于中平五年(188年):
“五年,天下滋乱,望气者以为京师当有大兵,两宫流血。大将军司马许凉,假司马伍宕说进曰:‘《太公六韬》有天子将兵事,可以威厌四方。’进以为然,入言之于帝。于是乃诏进大发四方兵,讲武于平乐观下。”(《后汉书·何进传》)
联系刘备鞭挞督邮后的见有“顷之”两字,我们足可看到他是在中平五年(188年)前丢掉安喜尉的,时距黄巾大起义已隔三四年了。要是说他是在184年授安喜尉的,更何以解释郡督邮至三年后才来安喜呢?
三国群英多以参加讨伐黄巾为光荣记录,这是时人的心路历程。《蜀书·先主传》记有此事,或得自当时刘备口述。
感谢易先生的寥寥数语,却使我翻了不少书,解决了过去几十年曾被忽略的史事。即刘备并不是因讨黄巾作安喜尉,而是因讨伐张纯做上这个为易先生说的“副县长的公安局长安喜尉”的。
〔延伸阅读〕
三英战吕布的兵器
虎牢关三英战吕布,关羽舞大刀,张飞持长矛,刘备耍双股剑,对手吕布是方天戟。
张飞使用长矛。《三国志·张飞传》有记载,说他在当阳长坂“据水断桥,瞋目横矛”。说是“丈八蛇矛”也有可能,只是矛刃用蛇比拟,那是艺术夸张。
对关羽惯用兵器史传没有记载。史家多以《关羽传》有“策马刺(颜)良于万众之中”,推论他也是用矛那类兵器,何况汉末马上兵器还未使用大刀的。
刘备用双股剑,纯属小说家的想象。何况当时阵上所用短兵器,包括将士腰佩大多是短刀,很少用剑。剑一般用于礼仪、装饰,很少上阵,更不须是马背上应用了。它作为杀伤兵器,功能已逐渐淡化了。
可是,形象思维的创造必须是多元化,要都是同一个模式,用长矛,那太单调了。因此,吕布手持的又是另一种兵器——方天戟。
吕布用戟,大概是源出于《三国志》本传有董卓取戟掷吕布和吕布辕门射戟等两个故事。其实,吕布入董卓后园,按礼制是不可能持自己兵器的。董卓“拔手戟掷布”,就清楚点明这所掷之戟乃是后园陈列的兵器。而辕门射戟,此戟亦可推埋为帐中仪仗用具,哪里必须用自己兵器作的呢?这是小说家的误识和错植。
吕布其实并不使用戟。《三国志》引《英雄记》说,郭汜进犯长安,为董卓报仇,吕布开北门迎敌。他约郭汜“独共对战,布以矛刺中汜,汜后骑遂前救汜,汜、布遂各两罢”。可见他使用的兵器是长矛。而矛是当时最通用的马上兵器。
三国时期的兵器也有用戟的,但它主要的功能还是充作军营大帐护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