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叶曼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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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领而不养的问题

叶曼女士:

我先生的前妻早年即患糖尿病,所以结婚后,不但身体状况日渐恶化,更不能顺利的受孕生子。

由于我先生须照顾店面,又不放心其前妻,因而妻子大都在娘家养病(所幸两家仅距几百公尺之远)。由于其前妻不能生育,因此便领养一子(此小孩是私生子,亲生父母已各自成家),而抚养其子的责任则落在其前妻娘家方面(当然,生活费用以及一切开销均由我先生负责),我先生除了忙生意外,也常往返女家看小孩、妻子。

如此日复一日,其前妻病势恶化,婚后三年即告逝世。我先生料理了妻子的后事,仍继续忙着生意,孩子还是由前妻娘家照顾。

一年后,我们结婚了,我们认为孩子尚小,带回家后自己抚养,日久可以产生感情。可是当我们决心带回小孩时,他的前岳父竟然不让我们带回。

以后,他前岳父又提出要几十万元的保姆费,外加每个月的看护费(其女儿生病时)。我先生由于其前妻生前两个万元的活会已被其父亲挪用,再加上劳保局、邮局的保险费也被其前岳父拿去用了,算算也有四五十万,所以不愿再多拿出这笔费用,因此小孩一直待在他们家里。

如今我的孩子都已三岁,相信那个小孩也五六岁了,到现在我们似乎已全然放弃了他,但他的户口尚在我先生的名下,对这个问题,亲朋好友常提及,却也没辙。真不知以后会不会有麻烦,敬请指点疑惑。

郑淑满敬上

淑满女士:

来信所问,不成问题,问题是在日后你们成了大富翁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我想你所要问的也在此。

一旦他是你丈夫的儿子,登记在案,不论亲生或领养,都同等的享有继承权,甚至他的岳家还可以追索抚养费用。

所以你们应该去请教律师,或是要回这个孩子,或是由他的舅舅领养,手续必须办理清楚。

领他回来,不但很难重建亲子之情,而且会使家庭中发生很多麻烦与困扰,即使你真能视他如己出,他也未必肯视你如亲母,并且会戕贼孩子的弱小心灵。

不领他回来,对这个有名无实的儿子,长住外家,终归不是办法,也很影响孩子的内心。

如果你们,特别是你,对他仍有眷恋的亲情,那么尽量把他接回来,先是小聚,然后小住,他自然慢慢地会认同你们。如果你只是想斩断和他的关系,有如割除赘瘤,那么越快结束越好。

在菲律宾华侨社会中,当两夫妇婚后无子时,总是领养一个男孩,而且多数在领养后,他们自己就生出很多儿女。领养的儿子,多数都很孝顺,也照顾弟妹,并且都很能干地创出一番事业,不知底细的人,简直看不出他们是领养关系。我对于那位被领养者,总是心存钦佩。

所以说事在人为,你的问题重点是你们要不要这个孩子,不管要或不要,为了安定孩子的心,为了日后不发生问题,越早决定越好。只领而不养,早晚是问题。

叶曼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