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曼女士:
姐姐与姐夫在争吵中完成离婚手续,并协议男孩归父亲,女孩归母亲。
他们不但把这些情绪延续在孩子身上,并且各自在孩子面前离间对方和孩子的感情。这使得原本活泼可爱的外甥变得乖戾多疑。我看在眼里十分心疼。
但是,姐姐和姐夫的脾气执拗,劝说无益,我们这些所谓的“大人”,对小孩的苦难只能徒叹奈何吗?
魏荷敬上
魏荷女士:
曾经有人做过调查,调查小孩子最怕的几件事情,第一是自身死亡,第二是双亲死亡,第三是父母亲吵架。我曾经见过很多父母失和的孩子,他们的表情是木然的,丧失了孩子们应有的活泼。也有些是畏畏缩缩的,无复孩子们原本具有的开朗。可怜的孩子们,大人的不幸竟殃及子女。
当一对男女在恋爱时,把对方看作十全十美的人物。不再相爱时,却抹杀了对方的一切优点,反目成仇,把对方说得一无是处,骂得猪狗不如。这使我深深慨叹人之善变,翻脸无情和责人之苛。
曾经有一位男士,为了取得友人的同情,把自己的离婚妻子描述得秽乱不堪。我便劝他应该为孩子们设想,即使她有亏妇德,也不要让孩子觉得有母如此,使他们终身自卑自惭,并且剥夺了他们对母亲的敬爱。那位妻子也对我述说丈夫的种种丧德败行,我也劝她,为了孩子,不要让他们以如此的父亲为耻为憾。
直到如今,他们仍然在彼此互揭疮疤,让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私完全泄露出来,连作为朋友的我们,都对他们的人品生起怀疑与轻视。我真不敢设想,他们的子女如何仍能对他们心怀敬爱?
这样相互攻诘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只落得他人谈笑的话柄,是一种很愚蠢的报复行为。对方若是如此不堪,你当初选择他为终身伴侣,岂不是非常愚昧。聪明的人、明理的人,应该君子绝交,不出恶言。大家最好轻描淡写地表示,性情不合,难以偕老。儿女只会感觉遗憾,而不会被伤害到抬不起头来做人。离婚的父母们,你们不离婚已经深深地伤害了孩子,不要再让他们抱恨终身吧!
叶曼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