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何谓懂音乐
28726000000046

第46章 中西音乐的文化角色刍议

本文原载《光明日报》2002年3月21日。

以往在触及中西音乐文化比较的论题时,论者常常将目光投向中西音乐的审美情趣之不同与表现形态之相异。但在笔者看来,更加有意义的视角是考察中西音乐所发挥的不同社会功能和所承担的文化角色。就二十世纪之前的“前现代”传统而论,中国汉民族文化中,音乐的类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迥然有别的层次结构。其一,位于“官方”正统中心地位的政治性礼仪“雅乐”,受到历代皇宫高度重视,享有进入正史“乐志”的荣耀,但对宫廷之外的日常音乐生活影响甚微;其二,出于民间、融于民俗、流传于广大民众之间的所谓“俗乐”,虽出身卑微,但鲜活灵动,与汉民族各地人民的语音语调、性格气质和风土人情密不可分;其三,与中国特有的“士大夫”现象具有不解之缘的“文人音乐”——以“琴乐”为标志性代表,讲究“中正平和”的情趣,追求“静远淡虚”的境界,精神内涵带有高度个人化的倾向。上述三种音乐类型结构之间,虽彼此产生过很多交流和影响,但在二十世纪之前,文化上的不同功能划分和角色分担得到一贯维持。雅乐直接对应于宫廷政治的实用需要,俗乐对应于民众日常生活的风俗和娱乐实践,而琴乐则是文人墨客抒发个人情怀的有效通道。

反观西方音乐,音乐的分类体系依照文化功能的不同曾有几次较大的变更,反映出音乐在整体西方文化中的意义和角色的变迁轨迹。自中世纪以降,很长一段时间中,“宗教音乐”与“世俗音乐”的区别是根本性的分类,而教堂音乐在其中占据压倒性优势。在基督教音乐中,音乐由于直接卷入礼仪的时间展开过程成为宗教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并因此得到教会的保护,从而得到发展。从十七世纪开始,“教堂音乐”“宫廷音乐”和“剧院音乐”始呈三足鼎立态势,直接对应于西方社会结构和文化形态的变化,并分别满足宗教礼仪和精神娱乐不同侧面的文化需要。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以后,近代“音乐会体制”基本建成,音乐成为具有自足意义的艺术品种,逐渐摆脱一切附庸性质,其存在的主要目的是表达艺术家个人对世界和人生的体验和意念。由此,音乐的分类规定完全依照自身的组合、编制和体裁类型(交响乐、歌剧、室内乐、艺术歌曲等等),音乐的“自律”地位最终完成。二十世纪,随着工业化、都市化、市场化和商业化进程的加剧,音乐的分类体系又一次发生意味深长的变化:“流行音乐”异军突起,但鱼龙混杂;“民间音乐”的有限资源不断丧失;“艺术音乐”则面临严重的内部和外部危机。

尽管中西音乐之间的接触早在明末清初即已开始,但两者间产生真正的碰撞及由此带来的大范围影响是在二十世纪。必须指出,这种碰撞及其影响绝非历史的偶然,而是出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应该将中国主动接受西方音乐的影响看成是中国社会向“现代性”整体转型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正是从二十世纪开始,中国音乐才开始融入世界音乐的大潮,并具备“现代性”的品格——其最重要的标志,在我看来,并不是具体音乐形态和外在表象上的变化,而是中国音乐在社会功能发挥和文化角色承担上的深刻嬗变。其主要体现,一是形成了以作曲家个人创作为中心的专业艺术音乐传统(尽管这个传统尚不够强大);二是确立了音乐作为一种具有高度文化内涵的独立艺术门类的地位和权利(尽管这个观念尚未得到普遍认同)。

不难预言,在今后中国的音乐发展中,中西音乐的关系格局将不可逆转地呈现愈来愈融合和贯通的趋势。毋庸讳言,针对西方音乐对中国音乐所产生的影响,应该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但与一般的通行观点不同,我认为,西方音乐所带来的消极、破坏性影响恰恰是因为国人对西方文化的理解过分狭隘和肤浅所致。与文学和美术等姊妹艺术相比,我们对西方音乐的理解和认识不是太多、太深,而是过少、过浅。

最后,我倡议,在全球化时代已经到来的今天,我们不应再以“中西对峙”的坐标来局限自己的视野。在这个“多极”的时代中“放眼世界”,文化的生态和出路必定是丰富多彩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