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雨中仰望这座玫瑰大道最受注目的五星大饭店。
它让一向低调的黎峻成为商业杂志的焦点。
我气势汹汹地往大门里冲,上了年纪的迎宾先生首先拦住了我。
他将手放在门边展架上,“对不起小姐,请原谅我们必须提醒您……”
我焦躁地望过去,上面用中英日以及阿拉丁文醒目地写——
衣冠不整者,请留步。
“衣冠不整?我?”
我指了指鼻尖,低头打量自己的装束。
浑身散发臭烘烘的酒味,衣服湿漉漉的,裤腿全是肮脏的泥水,连引以为傲的贵族鬈发也乱糟糟地打了结……
我窘迫地抓头发,“我想找个人,很快就走。”
“对不起,请您配合我们的工作。”
迎宾老头没一点人情味,朝大门作出“请”的手势,硬邦邦地向我透露说,“市委领导晚上在这里聚餐,另外有著名演员会在明早下榻本酒店,所以……”
“关我什么事,我既不是闹事的劣民,也不是疯狂的歌迷。”我绕道而行,“我找个人,说几句话就出来。”
这时候,三名粗壮的警卫奔跑过来,拦住我的去路。
我使劲推打其中一名警卫的肩膀,“我警告你们,不想丢饭碗的,就赶紧给我让开,我赶时间。”
警卫握住腰间的金属警棍,“小姐,请您注意形象。”
我猛地握住他的手腕,转过身,本想给他来个散打过肩摔,结果,不远处的前厅经理大步冲上来,拼了命地一把攘开我,粗声粗气地说:
“来这里闹事?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狗仗人势的家伙。
横看竖看都是一副吃软饭的模样,奶油小生的气质,我拽住他的手腕,“我可没时间跟你耗,你带我上楼!”
他一巴掌拍开我的手,“拿开你的脏手,不然对你不客气。”
“好痛!”
我翻转红彤彤的手背,它在疼痛之中灼热燃烧。
没错,这是一双脏手。
一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手,一双应有尽有却无限孤独的手。
这双手,能让一个人一夜成名,也能让他一败涂地。
如此想着,大饭店的茶色玻璃的另一边,我看见一个再熟悉不过的黑色背影,正和身穿白色厨师服的男人谈话——
似乎,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
我一把扯住奶油男的领带结,用力往上推去。
他猝不及防,被勒得喘不过气。
我嘲讽:“别以为戴上昂贵的狗牌,就是一只贵族犬,安徒生告诫你,如果你是破鸡蛋,就算生在天鹅湖,也无济于事。”
冷不防,他大力挣开我的手,拽住我的头发,用力往后扯去!
我的头发被雨淋之后枯糙得不像话,头皮一阵发麻剧痛,只觉头颅带着身体被拖了几米远,很快就要撞到吧台的金属棱上。
我等待鲜血淋漓的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突然,揪住我头发的大手定格在半空,一个猛然挥来的拳头,重重地砸在他的脸上!
随后一脚,踢在他的小腹上!
我趁机爬起来,转过头,看见一袭黑衣以光速冲来。
白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