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传来一个低哑的声音。
我拎着高跟鞋,吓得掉头就走,脚后跟一下子踩在一块尖石头上,疼得眼泪差一点流下来。还是趁早逃吧,遥远的大钟在不停的敲,当它就快要敲到二十下的时候,我决定,要像那个奉劝你不要回头的神话故事一样,回头会见鬼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决不回头。
他突然开始咳嗽。
我一步,一步,远离他……
不由自主地扭头去看,他无力地瘫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决不能回头哦。
哎呀,罢了罢了,谁叫我生来就是个善良的人呢?我顿了顿,踮着脚,又往回走。近了,见他的衣服染了一块块凝固的血渍,袖口和领子撕烂了,裸露的肌肤伤痕累累。
他的额头,涌出汩汩的鲜血。
暗红色的血,暗到发黑,触目惊心的黑!
他一动不动,是不是就快死了?
不不,他不会死的,他和塔塔是不一样的,塔塔的血是玫瑰色的红,令人窒息的红,况且,他流血的时间太长了,分量也太多了,他肯定不会死的。
而我的塔塔,她的血仅仅流了一朵花开的时间,仅仅流成了一滩红蔷薇,她却死了……
我蹲下身子,打算从包里找湿巾之类的东西,但却由于换包包时太匆忙,连一张破纸也没带。果然是耶稣受难的13日,黑色星期五。我懊恼地抓脑袋,没有纸,难道用钱?那不是犯罪?
蓦地想起上个月背这个包包的日子,犹豫一下,拉开暗格的拉链,掏出两个小袋护舒宝。
撕开,撕开,撕开,撕开撕开撕开。
撕到没什么可撕——
“这个,嗯,很卫生也很吸水,而且是益母草口味的……咳,不是啦,我是说,它的治疗效果很好,救死扶伤的好东西,如果疼的话,你就哼哼但别乱动……”
完全语无伦次。
算了,就当是父债子偿,给臭老头积点阴德吧。
黎峻那个老混混,打自己家孩子姑且不提,居然连别人家的小孩也敢打。
他靠着墙,坐在地上,没反应。
我把卫生棉小心翼翼地按在他的额头上,用另一个卫生棉擦干净他脸上的血渍,只有这样才能搞清楚,这张满是血痕的脸,到底哪里才是伤口。
一张精致的脸庞完全曝露在银白的月光中,白色洋服是GUCCI的款式,趁他神志不清,我抓起他的手,诱导他接过我手中染红的护舒宝。
他果然十分听话地拿住它们,按住自己疼痛的地方。
“就这样别动喔,我走了。”我站起身,右脚刚刚迈开一步,左小腿突然一紧,他用很大的力气握住了我的脚腕。
“别走。”
“唔,叫救护车吗?”我掏出电话嘱咐他,“不要乱动,压住伤口,我帮你叫车。”
我又蹲下身,听见他呼吸孱弱地说:“我自己回去,不要叫车。”
他的身上除了血腥味,还有香水小百合的味道。一种淡淡的阴性香,这种香很可耻,只有距离很近才能闻到。我只好把电话放在膝盖上,小声问:“很疼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