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五辑——诺贝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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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打开国际市场

1865年6月,诺贝尔成立了他的第一家国外公司——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公司。公司在易北河畔的克鲁梅尔,有九万马克的资本,雇佣了大约五十名工人。北面的汉堡是当时欧洲大陆最大的进出口船运中心。从这里,硝化甘油通过马车、铁路和船舶,被运送到德国各地以及奥地利、比利时,甚至美国、南美以及澳大利亚。在1869年的限制硝化甘油法案生效之前,仅1866年至1868年期间,英国北威尔士的采石场一家就用了九吨进口的爆炸油。当时一磅硝化甘油的价格是三先令三便士,而普通炸药则只有四个半便士,硝化甘油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但是好景不长,由于生意的冒险性、当局的不信任及贷款和原料的缺乏,诺贝尔和他的助手们每天都身处困境,随后的几年,工厂的前景变得黯淡而令人忧虑。

由于可怕的爆炸灾难很快便从世界各地传来,用户和公众的恐慌情绪加剧,用户所在国当局也采取了越来越多的限制。有几个国家颁布禁止进口的命令,从而使温特维肯和克鲁梅尔的生产有被停顿的危险,在挪威和芬兰的建厂计划也被迫搁浅了。

1866年春天,诺贝尔把克鲁梅尔的生产安排妥当后,动身到美国去进行第二次访问。

同年8月14日,诺贝尔在美国取得制造和使用硝化甘油的专利权,人们很快便认识到生产它的可能性。由于爆炸油是在美国内战后进入美国市场的,当时美国正处于恢复和发展时期,要建筑泛美铁路,向西部的黄金和石油产区扩展。因此,爆炸油在金矿、矿业公司和民用工程等方面大有市场。

从克鲁梅尔的工厂出口硝化甘油到遥远的美国,无论如何也满足不了迅速增长的产品需求。通过从汉堡直达纽约的船只来运送商品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将这种敏感的爆炸油转运到旧金山或者中西部,则冒着很大的风险。从汉堡到旧金山的海路,在当时只有经大西洋南去,绕过合恩角;或者经过加勒比海,到达巴拿马海峡的东岸。由于当时那里还没有运河,船上的货物卸下后,必须再用马车或者挑夫队,经过颠簸不平的丛林道路运到西部,然后再从那里装船沿太平洋海岸北上。处理这种产品的各种临时工,对它的危险性一无所知,因此,运输中的事故经常发生。

有一次车站站长看到一个漏油厉害的硝化甘油桶,竟然自作主张地请了一个管子工在桶上打了一块补丁。由于事故太多,进口被卡在了运输环节。此外,这项产品还遭到美国大军火制造企业杜邦的激烈反对,因为他们的固定市场受到爆炸油的严重威胁。杜邦将军在报刊宣传和讲话中,大肆宣称他的明确意见是:“谁使用硝化甘油,谁就必然丧命,只不过是早死晚死的问题。”

然而,诺贝尔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在美国开设了一家“美国爆炸油公司”,进行大规模生产。入伙的是纽约的一些股东,计划股金资本为一百万美元。诺贝尔接受了他们提供的四分之一的免费股票,外加发明专利权的两万美元现金。

但由于股票没有卖出去多少,加上人们对能否保持垄断地位的疑虑,阻碍了这家公司在纽约完成建厂的首要任务,于是,他只好将在美国的专利权转让给设在旧金山的“大火药公司”,由当地的工厂供应加利福尼亚市场,以免千里迢迢从克鲁梅尔进口爆炸油。

不久,他在旧金山西郊的里士满建立了另一座工厂。工人是些华人,日产量大约为半吨,售价是每磅一点七五美元。由几名从克鲁梅尔派来的瑞典工程师负责生产,公司的管理和销售业务,则交给了精力充沛的商人朱利叶斯·班德曼。诺贝尔的爆炸油在美国的首次实用,是于1865年7月15日用进口材料进行的,那时他还没有在美国取得专利权。在19世纪60年代,当硝化甘油在美国开拓市场时,人们需要有难以想像的勇气和胆量,他们必须以足够的精力、信念和坚忍精神,来对付和克服各种阻力。很多人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为了满足纽约和东部几个州的需要,1868年纽约成立了“大西洋大火药公司”。这家公司后来接管了“美国爆炸油公司”,并选择加利福尼亚的“大火药公司”作为合伙人。这两家“大火药公司”分别在落矶山脉两边从事活动,并且取得了初步成功。出于对这种产品几乎不可思议的威力的关注,人们很快便充分认识了硝化甘油,几乎所有需要炸药的人,都在不择手段地寻求掌握它的秘密,以便为他们节省金钱和时间。因此,不久全国各地便出现了假冒的现象,而当时法律界的状况又长期混乱。在当时的企业中,经营方法松懈和不讲信誉是家常便饭,诺贝尔在美国很快就遇上了所有权的纠纷和诉讼。

“美国爆炸油公司”被一些股票经纪人控制,变成一家诈骗性的企业,情况非常严重,只好成立一个由各家公司参加的合作与利润均摊的卡特尔。“大西洋大火药公司”的股金这时已增加到三百万美元,其中三分之一按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转让给各联合公司,其余的则由原股东按比例持有。

然而,由于股东的诈骗行径,诺贝尔对企业的组织和经济整顿无法实现。部分股东用狡诈的欺骗手段来巧取豪夺,导致了没完没了的官司。他们把诺贝尔的配方略加变动,冠以高效炸药、硝基剂、双硝炸药、劈石粉、大力士、铁路炸药等新名称竞相进入市场。这不仅抢走了诺贝尔的市场,而且威胁到他的专利权。此外,各卡特尔之间的纠纷,使得诺贝尔对公司在美国的发展越来越没有信心。诺贝尔无可奈何地离开了,并且从此没有再去那里,他经常以批评和讥讽的语调来提到美国:“我终于发现美国的生活绝不是愉快的。对金钱的过分追求,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乐趣;为了那些想像的需要,而毁掉了廉耻感。”

早在青少年时期,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就在他的欧美之旅中来到法国巴黎,那时巴黎给他留下了难忘的印象。法国既是他初恋之地,也是他非常喜爱的国家。所以当他的炸药事业在瑞典和德国有了初步发展之后,就非常想把发明引进这个国家,并开办达纳炸药公司和工厂。

1868年,阿尔弗雷德来到巴黎,但他在法国申请开办公司和工厂的要求遭到了拒绝。因为法国当时实行国家专卖政策,这是为生产和销售炸药而制定的政策,这也包括硝化甘油和安全炸药,所以法国政府当局开始时对诺贝尔加以阻难。

在阿尔弗雷德谋求用硝化甘油打破黑色火药在法国的垄断地位的这段时间里,他与巴布结识。巴布当时在协助他的父亲经营一个冶金厂,名为“巴布父子锻铁公司”,地址在离南锡不远的里弗尔顿,他比阿尔弗雷德小三岁,他俩一见如故。两人在1868年5月签订合约,组成一家公司在法国开发利用诺贝尔的发明,阿尔弗雷德出技术,巴布提供所需资金二十万法郎,预先提出资本总额百分之六作为利息并享有均分红利的权利。他们之间的合作一直延续到巴布在1890年去世前,并不断扩大合作事业的领域。

1869年12月,巴布到法国管理专卖的财政部,请求允许从国外输入一吨安全炸药供试验用。他于1870年5月又与财政部洽谈在法国建造一家安全炸药工厂。他在与财政大臣辩论时指出:国家垄断的结果便是让黑色火药独霸市场,任何正当的理由都无法使政府准许高效爆炸药的生产。但是各大垄断工厂都以最强大压力反对批准这些请求,政府还是不同意阿尔弗雷德和巴布在法国境内设置炸药工厂的请求。1870年7月,普法战争爆发,法国军队指挥官决定使用诺贝尔发明的安全炸药,国防大臣勒波夫命令巴布立即着手生产制造这种高效爆炸药。可是巴布没有接到这个命令,他原是个预备役的炮兵军官,已经应征入伍,到了普法战争的前线。巴布曾被普军俘虏,但很快获释。他不愿背叛祖国,逃出普军封锁线来到图尔,新共和政府在此时建立。巴布向时任国防大臣的甘必大提出为自己的军队生产高效爆炸药。1870年10月31日,甘必大代表法国政府签订建造安全炸药工厂的合同,并由政府赠款六万法郎。巴布在1871年春,在远离战区的法国南部靠近旺德勒港的保里尔开办了法国境内的第一座工厂。1871年3月工厂开工,3月16日由保里尔运出第一批安全炸药,在很短时期内大量运到法国军队中。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诺贝尔所厌恶的战争,竟为其在法国的工厂的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甘必大同时还采纳了特里比埃将军的建议,派去一名副官,巴布的合作人、工程师布鲁尔到巴黎就地建厂,制造硝化甘油和安全炸药,以供应被围困在那里的军队。为了向比利时和被普军占领的法国各地运送安全炸药,同时在里弗尔顿利用简陋而现成的方法制造安全炸药。

和约签订后,巴布成功地把安全炸药用于铁路、建筑、公路、开矿和采石中,他们的产品不仅在法国销量剧增,而且还外销瑞士等国。巴黎公社的活动以及自制炸弹的恐怖活动,使法国政府对一切新型炸药产生一种恐怖感,因此在1871年6月19日,国会决议,禁止民间制造一切炸药。巴布接到通知,令保里尔工厂停工。巴布虽为此提出抗议,并代表合伙人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还特别强调了炸药在和平产业中所占的重要地位,要政府不能因噎废食,却未被理睬。经过多年的洽谈,法国才又允许民间生产及销售炸药。1875年保里尔工厂才恢复开工。

诺贝尔和巴布在瑞士弗鲁伦附近的伊斯莱滕和西班牙比尔巴鄂附近的加答坎诺各建了一座工厂。加答坎诺工厂1872年10月前生产一直活跃。安全炸药输入意大利最初是从保里尔,后来是从伊斯莱滕和布拉格附近的扎姆吉。汉堡的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公司早在扎姆吉建成了一座安全炸药工厂。不过意大利不久也感到需要在国内有一家安全炸药工厂,于是1873年在都灵附近的阿维里安拉建成一座工厂。

诺贝尔在巴黎期间,与巴布合伙的法国诺贝尔公司共开办了七家。1875年,诺贝尔和巴布决定在巴黎建立一个科学顾问理事会,以备各国安全炸药工厂的需求。里德贝克当选为这个理事会的主席。在此后几年里,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士,以及瑞典和挪威完全独立的公司都求助于这一理事会。

出身于法国军官的巴布所喜欢的是复仇与战争、政治与权力、名誉与声望,而尤以金钱为他的第一动力,固然巴布以其杰出的组织才能对诺贝尔在1870年至1880年间的事业发展有很大贡献,但以后,他却与其伙伴给予正处于巅峰状态的诺贝尔联合企业以很大打击。巴布的贿赂丑闻和投机行为被揭露之后,诺贝尔对他的法国公司进行了改组。任命著名而有声望的商人杜布为两家法国公司的经理,改组后的法国公司后来发展成为诺贝尔公司的拉丁托拉斯重要分公司。英国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首次在国外并且最广泛地请求保护其发明专利的国家。他在1863年和1864年在英国获得利用硝化甘油作为一种炸药的专利;1867年5月7日,获得安全炸药的专利;1869年2月12日又取得硝石和碳或碳氢化合物与硝化甘油混合成的安全炸药专利。但当阿尔弗雷德取得硝化甘油炸药专利后,却得不到生产的专利,硝化甘油最初只能从克鲁梅尔工厂输入英国。

诺贝尔在英国遇到的困难与在法国遇到的困难不一样。他在法国遇到的困难主要是政府的垄断行为,而在英国遇到的困难则主要是来自政府的禁令和同行的排斥。

在英国硝化甘油炸药花费了很长时间才被充分认可并获准制造。1866年2月13日,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到英国介绍新炸药,温克勒写信说按照他的吩咐,共十二箱、每箱重二十五磅的炸药正运往伦敦,同年2月26日又运去“油、雷管和弹药筒”(弹药筒可能是用于钻孔后装入硝化甘油炸药的)。诺贝尔在这年4月经过英国去美国,之后又返回伦敦,打算在伦敦附近建立一所硝化甘油堆站。

可是英国当局对硝化甘油以及含硝化甘油的安全炸药等仍抱怀疑态度。1869年8月11日,英国议院通过一条法令,禁止在英国制造、输入、销售和运输硝化甘油。这条禁令包括所有含硝化甘油的化合物。不过内政大臣在办理个人案件时有权准许输入已证明较为安全的硝化甘油化合物。但内务大臣都不肯使用这个机动权,因为任何爆炸事故都可能惊动公众。诺贝尔的代理人、伦敦的维伯公司和格拉斯哥的道尼埋怨获得这种允许的困难。因为这个缘故,诺贝尔在1869~1870年间,给内政大臣布鲁士先生写了三封恳切的信,请求减少这些困难,他提到德国、法国、奥地利和瑞典的情况,还提到几个官方委员会的报告,指明安全炸药可以比较安全地贮藏和运输。他特别抗议安全炸药和火棉所受到的不同对待,火棉曾造成比安全炸药更多和更严重的事件,而火棉实际用途较小,其重要性与安全炸药相比小得多。

阿贝尔是英国政府和议院掌管1869年硝化甘油法令的专家,在炸药科学史中享有声望,特别是因为他使火棉获得化学稳定性。阿贝尔担心诺贝尔公司进入英国市场之后会抢占他的火棉市场,对安全炸药提出强烈的反对意见。阿贝尔的意见对政府和议院的影响很大,这样,使诺贝尔在英国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

为此,诺贝尔在1870年3月29日写信给调查委员会为他的安全炸药的安全性能辩护:

“迄今为止,已有五百六十吨猛炸药,经过制造、运输及贮藏,并未发生一起事故。五百六十吨猛炸药在爆炸力方面,相当于两千八百吨黑色火药。有人说这是‘交了好运’,然而像这样大量生产而无事故的‘好运’实在难得。倘若火棉真的如阿贝尔教授所强调的那样安全,那么,它的消费量虽微乎其微,为什么却在奥地利以及别的地方造成大量的严重事故……查一查统计数字便能证明,玩弄枪支所引起的事故比使用猛炸药不知要高多少倍,须知,后者乃是我们开采矿产资源的巨大而宝贵的动力。”

这时,高效爆炸药的需求急剧增长,政府终于认识到这道禁令有损国家利益,于是指定诺贝尔在苏格兰开拓市场。

诺贝尔在格拉斯哥再三进行野外公开试验获得成功后,1871年,生产安全炸药的最后一道法律障碍终于被排除了,安全炸药获准在英国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