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最新21世纪生活百科手册·酒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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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酒肆与酒令(3)

旧时王谢堂前花。(明是燕,何云花?)

只因“红燕自归花自开”。

5.诗句干例禁

“春宵一刻值千金。高抬物价。

夜半钟声到客船。和渡关津。

紫薇花对紫薇郎。同姓为婚”。

此令亦颇有趣,正可谓“欲加之罚何患无词”。补作数例:

野渡无人舟知横。玩忽职守。

天子呼来不上船。目无国法。

将谓偷闲学少年。老没正经。

四面云山谁作主。误入迷途。

更添波浪何人间。危害社会。

未收天子何源地。贻误军机。

无人知是荔枝来。暗中行贿。

不问苍生问鬼神。宣扬迷信。

飞入寻常百姓家。私闯民宅。

嫦娥应悔偷灵药。犯有前科。

回环令

凡诗句中首尾二字相联或回文反复者,都属这一类。

1.粘头续尾令

宋窦苹曰:“今人多以文句首末二字相联,谓之粘头续尾令”。

粘头续尾,修辞学谓之“顶针格”。此令今时用之最宜,内容可不拘一格,说成语,谚语,诗句,文句,词句,曲句,戏剧名,电影名皆可。最宽的限度,则凡联成单词、单句皆可,如一时无恰当字,亦可用同音字代替可谓雅俗共赏,少长咸宜。

今试举几例(均以四人为例):

(1)说成语。如:

甲:“一马当先”。乙:“先睹为快”。丙:“快人快语”。丁:“语无伦次”。

又如:甲:“不翼而飞”。乙:“飞蛾投火”。丙:“火烧眉毛”。丁:“毛遂自荐”。甲:“见笑大方”(以“见”字押“荐”音)。

(2)混说诗、词、曲、俗语等皆可,一般都限于四字以上。如:

甲:“酒不醉人人自醉”(俗语)。

乙:“醉里挑灯看剑”(辛弃疾词)。

丙:“剑外忽传收蓟北”(杜甫诗)。

丁:“北燕南飞”(《西厢记》词)。

甲:“飞鸟各投林”

又如:

甲:“百兽之中虎为王”(俗语)。

乙:“王顾左右而言他”(《孟子》)。

丙:“他乡遇故知”(宋·洪迈《容斋四笔》)。

丁:“知人知面不知心”(俗语)。

甲:“心心相印”(成语)。

如此往返轮回,妙趣横生。

2.回文反复令

皮日休《杂体诗序》:“晋傅咸有回文反复诗云,反复其文者,以示忧心辗转也,‘悠悠远迈独茕茕’是矣。愚按,齐梁以来的回文诗,今之反复令,皆本此。”

所谓回文反复,是指诗句或对联等,正反读来都能上口,且完整表达一定的意义。如上引文中的“悠悠远迈独茕茕”,反读为“茕茕独迈远悠悠”即是。但,有的回文倒读时所表达的意义与顺读的原义,完全相同或近于相同,有的则完全不同或不尽相同。

(1)正反读来,表达意义一样,或基本相同的上海自来水来自海上。山东落花生花落山东。香山碧云寺云碧山香。黄山落叶松叶落山黄(以上昔人成句)。饮酒把愁消;消愁把酒饮。中山藏老虎;虎老藏山中。梅绽似白雪;雪白似绽梅。荷塘映明月;月明映塘荷。红花逐水流;流水逐花红。窗前荫绿树;树绿荫前窗。

(2)反正读来,表达意义不一样的人过大佛寺;寺佛大过人(昔人成句)。人醉花城春;春城花醉人。走马拂柳枝;枝柳拂马走。屏画远山青;青山远画屏。人道邪怕正;正怕邪道人(与道人开玩笑)。严管妻者夫;夫者妻管严(夫妻间开玩笑。改昔人成句)。

3.古人姓名回环令

“江革隔江见鲁般搬橹,李元园里唤蔡释释菜。”

前句中的“革”“隔”是押音;“鲁”“橹”是押音:“般”是押音。后句中的“元”“园”是押音,“李”“里”是押音;“蔡”“菜”是押音。都是挟带押音字的回环。

按此例亦可坊作,如:

韩愈愈寒收李贺贺礼,杜牧暮渡见贾岛捣甲。

文字游戏令

或者把一个字拆开,分成几个字;或者把两、三个字组合成一个字;或者把一个字拆开,予以增、减,皆成新字;或根据某字的字形,作一形象的比喻。有的还须贯以诗句、成句或俗语等。

1.离合字贯诗文成句

“《归田琐记》:前明陈询忤权贵,被谪,同僚送行,因饯席说令。陈循曰:轰字三个车,余斗字成斜。车,车,车,‘远上寒山石径斜。’高谷曰:品字三个口,水酉字成酒。口,口,口,‘劝君更尽一杯酒。’询自言曰:矗字三个直,黑出字成黜。直,直,直,‘焉往而不三黜?’”

2.同色离合字贯俗语

“同色茶与酒,吕字两个口。饮茶小口,饮酒大口。同色梅与雪,朋字两个月,赏梅邀月,赏雪邀月。”此令亦颇有趣,试补举一例:同色云与烟,出字两个山。云也在山,烟也在山。

3.折字贯诗句或俗语

户方为屋,二人坐床。一人吃酒,一人吃汤。薄薄酒,胜茶汤。

户至为屋,二人借宿。一人有丝,一人有谷。‘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一卜为下,二人说话。一人争上,一人争下。青山在屋上,流水在屋下。

4.离合字贯俗语

“门口问信,人言不久便来。八刀分肉,内人私议不均。双手拿花,竹化为萤飞起。”

5.离合同音贯俗语

“有卜姓者举令曰:‘两火为炎,此非盐酱之盐;既非盐酱之盐,如何添水便淡?’一人曰:‘两日为昌,此非娼女之娼;既非娼女之娼,如何开口便唱?’一人还令曰:‘两土为圭,此非龟鳖之龟;既非龟鳖之龟,如何来卜成卦?’”

古人占卦以火烧龟甲之纹,占卜吉凶。令官姓卜,“卜”字加“圭”为“卦”字,故最后一人所说之词,暗寓对令官的嘲骂调侃之意。

6.推字换形

木在口内为困,推木在上成杏。

十在口内为田,推十往右成叶。

禾在口内为,推禾往左右和。

7.一字化为三贯谚语

同字添金即是铜,将同易童便成钅童。谷语说:现钅童不打,倒去炼铜。

禾字添口即成和,将口易斗便成科。俗语说:宁赠一斗,莫增一口。

余字添足即成足余,将足易食便成馀。俗语说:比上不足,比下有馀。

8.词牌合字令

木兰花,卜算子,早梅芳(棹)

月下笛,西地锦,女冠子(腰)

金缕曲,小秦王,月中行(销)

此令为合三词牌的首字而成一字

9.增减成字令

“台字去吉,增点成室;

居字去古,增占成户。”

此令易行,且颇有趣,现补举数例:

科字去斗,增口成和;忽字去心,增口成吻。汤字去水,增木成杨;否字去口,增木成杯。李字去子,增目成相;洪字去共,增目成泪。

10.一字象形令

高骈镇成都,命酒佐薛涛改一字令。曰:“须得一字象形,又须逐韵。”公曰:“口,有似没梁斗。”涛曰:“川,有似三条椽。”公曰:“奈何一条曲?”涛曰:“相公为西川节度,尚使一没梁斗。至于穷酒佐有三条椽,唯此一条曲,又何足怪?”

故事令

要求在席者或说典故,或讲笑话。

1.各说典故

“酒令以各言典故为佳。”

“尝侍宴,会豫献栗,径寸半。帝奇之,问栗事多少。与约各疏所忆,少帝三事。”

这条记载,是专谈有关栗子的典故,以所谈多少为胜负。要熟习专题典故,可以查看古代的类书,如《初学记》、《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

此令亦可不以专题为限,凡在席者各讲一则典故即可,众人讲完,令官自饮一杯。

2.各讲笑话

《酒令丛抄》列“说笑话”令曰:“须对景,便觉可笑。人或不笑,说者自饮。”

说笑话内容宜雅,不得低级庸俗,最忌以同席人之外貌、生理缺乏,或姓氏、身分取笑。如《唐摭言》所载:“方干唇缺,性好侮人。尝与龙邱李主簿同酌,李目有翳,干改令讥之曰:‘措大(穷文人)吃酒点盐,将军吃酒点酱。只见门外著篱,未见眼中安障。’李答曰:‘措大吃酒点盐,下人吃酒点酢。只见手臂著阑,未见口唇开衤夸。’”互相拿对方生理缺欠嘲骂,很不文明。

此外,还应注意同席者的身分、职业等特点,所讲的笑话不要引起别人的误会,否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以为你在讽刺他,就会造成不愉快。例如《红楼梦》中所写贾政在贾母及众人面前,讲了个母亲偏心的故事,引起贾母的误会,说了句风凉话,弄得贾政很不自在,顿觉十分无趣。

生活需要欢笑,酒桌上更应有健康爽朗的笑声。讲笑话,也是门“艺术”,不仅内容要有“笑料”,而且要具有演讲的技巧。这也是必须注意的。

混合令

所谓混合令,是综合以上各类内容的酒令,很难单一划类,故名之为“混合令”。

1.落地无声令

苏东坡、晁补之、秦少游同访佛印师。留饮般若汤,行令。上要落地无声之物,中要人名贯串,末要诗句。

东坡云:雪花落地无声,抬头见管仲。白起问廉颇,如何爱养鹅?廉颇曰:“白毛浮绿水,红掌注清波。”

补之云:笔花落地无声,抬头见管仲。管仲问鲍叔,如何爱种竹?鲍叔曰:“只须两三竿,清风自然足。”

少游云:蛀屑落地无声,抬头见宝光。宝光问维摩:僧行近如何?维摩曰:“对客头如鳖,逢斋项似鹅。”

2.骨牌离合令

“令官说一牌名,次座接诗一句。令官又说一牌,三座接诗一句。以次递说,皆须押韵,兼与牌意关合为妙,……令官:左边一张‘地’。次座接:‘到处聚观香案吏。’令官:右边两个‘么’。三座接:‘二月春风似剪刀。’令官:中间一个‘么’和‘六’。四座接:‘何人吹断参差竹。’令官:合成一幅‘公领孙’。五座接:‘馨香惟解掩兰荪。’”

此令与前文所引《红楼梦》所写鸳鸯所行骨牌令相似。

3.颠倒令

“东坡在翰林日,尝宴同官,曰:‘某行一令,上以二字颠倒说,下以诗一句押韵发其意。’即云:‘闲似忙,蝴蝶纷纷过短墙。忙似闲,白鹭饥时立小滩。’一客云:‘来似去,潮翻巨浪还西去。去似来,跃马翻身射箭回。’一客云:‘动似静,万顷碧波澄宝镜。静似动,长桥影逐酒旗送。’又一客云:‘难似易,百尺竿头呈巧艺。易似难,执手临歧话别间。’又一客云:‘悲似乐,送葬之家喧鼓乐。乐似悲,嫁女之家日日啼。’又一客云:‘有似无,仙子乘风游太虚。无似有,掬水分明月在手。’又一客云:‘贫似富,梢水满船金玉渡。富似贫,石崇穿得敝衣行。’又一客云:‘重似轻,万斛云帆一霎经。轻似重,柳絮纷纷铺画栋。’”

4.体物令

“杨大年于丁谓席上举令云:‘有酒如线,遇斟则见。’丁云‘有饼如月,遇食则缺。’盖‘斟’与‘针’同音,‘食’与‘蚀’同音也。”

5.人名皆姓令

“要双名古人,拆开皆成姓。

王孙贾。董仲舒。王安石。”

此令可不拘单名、双名,不论古人今人,尤以在席者之名或相识者之名为佳。现补举数例:

李白。李贺。孙武。赵云。张仲景。欧阳修。司马师。鲁仲连。公孙高。

6.属对令

“唐人饮酒,必为令以佐欢。……今犹有其遗习也。尝有人举令云:‘马援以马革裹尸,死而后已’。答者云:‘李耳以李树为姓,生而知之。’又:‘钅且触槐,死作木边之鬼。’答者云:‘豫让吞炭,终为山下之灰’。”

属对,就是俗话说的对对子。这里举的两付对子,技巧甚高。先说第一付对。第一付对分别隐括两个典故。马援,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开国功臣之一,曾说过“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的话。李耳,即老子。《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说:“老子者,……姓李氏,名耳。’司马贞《索隐》引葛玄说:“李氏女所生,因母姓也。又云‘生而指李树,因以为姓。’”这两个典故,分别说的是一死一生,本身就自然相对。所以用“李耳”来对“马援”与“马革”,有“马字相重;其次,“死而后已”是对前句的伸说,而前句末尾字“尸”,与后句首字“死”,又是“减字”的技巧,即“”字去“尸”为“死”。“李耳以李树为姓”的伸说,“姓”字去“女”为“生”。

第二联“钅且触槐”与“豫让吞炭”也是讲的两个典故,可参见《史记·赵世家》与《史记·刺客列传》。这里主要讲讲其文字技巧。“死作木边之鬼”,说的是前面的“触槐”,“槐”字拆开为“木”、“鬼”二字,二字是左右结构故曰“木边之鬼”。“终为山下之灰”,接的是“吞炭”、“炭”字拆开为“山”、“灰”二字,二字是上下结构故曰“山下之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