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快乐学习丛书-如何成为小演说家
28671300000009

第9章 辩论技巧(1)

辩论技巧

(第一节)辩论技法

一、抢夺旗帜,先发制人

在辩论中,论点就是战旗,如同全军的统帅和灵魂,要想取得辩论的主动权,就必须抢先下手确定己论,抢夺辩论制高点,这样既可以使论敌陷于被动,又能给听众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创造心理优势。运用这一战术的关键是抢在论敌之前迅速集中有利论据,树立起有利于己方的论点,击中论敌命题的要害。树立论点的方法是多样的,一般来说可以有以下几种:

(一)开门见山法

辩论发言一开始,就单刀直入,开门见山地亮出己方观点,这样既为发言者确立了辩论中心,便于在明确的观点统领下,集中材料进行论证,又划清阵线,便于听众分析思考。如,南京大学队与上海大学队进行的一场辩论赛,辩题是《实施环境保护,会降低经济增长速度》。正方队员一上场就声明:

我们是环境保护的坚定拥护者,我们希望既保护了环境,又增长了经济,但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我们主张宁可适当降低经济增长速度,也要保护好环境。

(二)先亮敌论法

辩论中先亮出论敌的观点,然后进行反驳论证,这种方法以攻为主,主动出击,目标明确。如,辩论《常在河边走,哪会不湿鞋》可以这样阐述:

当全国人民沿着改革开放的道路,同心同德地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时,有些人却在散布这样一种奇谈怪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个比喻的言下之意是:长期从事某项工作,借职务之便谋点个人的私利是难免的。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河边湿鞋”者确有人在:有人以办户口之权索贿受贿;有人借人事管理之职为子女亲属招工提级;有人趁出国洽谈生意之机慷国家之慨换取外商“馈赠”;有人趁财务管理之便任意将公款装进自己的腰包。但这些人,毕竟是少数,不能代表社会的主旋律。事实上廉政奉公的事例是数不胜数的……

(三)正反对举法

在辩论开始时,把己方论点和敌方论点同时亮出,再进行分析反驳,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对比鲜明,既便于展开攻势,边破边立,又便于听众在鲜明的对照中甄别是非,分清真理和谬误,还是辩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亦可这样阐述:

现在有一种奇谈怪论,说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它的寓意是:长期从事某项工作,借职务之便谋取点私利是在所难免,合情合理的。

果真如此吗?不!

“常在河边走”确有“湿鞋”的可能,但这只是可能,不是必然。我们共产党员,革命干部、广大职工的一切言行,应“合”的不是利己主义的“情”和以权谋私之“理”,而是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之“情”和“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之“理”?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是为搞以权谋私等不公正之风进行辩护的谬论。正确的宗旨应该是:“常在河边走,贵在不湿鞋!”

(四)援引事实法

辩论时,先列举真实、具体、确凿有力的事实,再引出己方观点,或批驳论敌谬误,从而使论点具有无可辩驳的力量。例如,军队中有些同志对起用年轻人不大放心,认为“嘴上无毛,办事不牢”,针对这种错误观点,可以做这样驳斥:

古今中外,许许多多军事活动家,恰恰都是在风华正茂的时候,建立起不朽功业的,民族英雄岳飞,20多岁带兵抗金,31岁当了节度使;其子岳云,12岁从军,14岁成为军中骁将,20岁时当了将军;曾统率大军席卷欧洲大陆的拿破仑,24岁晋升为少将,统兵攻打意大利,战胜奥地利时,年方27岁;俄国十月革命的军事统帅伏龙芝,不到30岁当了东线与南线的指挥官,独当一面,40岁担任国防部长;在我们军队里,许多老帅和老将们,多数不也是在20岁的时候,就当了师长、军长、军团长以至方面军总指挥了吗?可见“嘴上无毛”与“办事不牢”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五)设问过渡法

在辩论中,运用层层设问设答的方法,步步深入地引出自己的观点。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富于启发性和条理性,步步为营,层层深入,条分缕析,论点鲜明。

二、把握环境,因势制宜

任何一场辩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进行的,同时,任何一场辩论都具有它所特有的辩论环境,巧妙地把握辩论环境的特点,使它为我所用,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借助环境

环境不同,言谈也自不同,在辩论中,顺应或借助公众情绪,地理环境,当时形势等因素,驳斥对方,能有效树立己论,增加说服力。

例如,英国著名作家萧伯纳的剧本《武器与人》首次公演成功,观众纷纷要求萧伯纳上台接受大家祝贺。萧伯纳上台后,突然有人对他大声喊道:“你的剧本糟透了,谁要看!”萧伯纳向那人深深地鞠了一躬,冷静地说:“我的朋友,你说得好,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遗憾的是,我们两个人反对这么多观众有什么用呢?”在观众的一片哄笑中,挑衅者灰溜溜地走掉了。

萧伯纳正是巧妙运用了当时的环境,借助观众情绪,反击对手,使对方狼狈不堪。

再如,我国战国时代苏秦,第一次向秦惠文王献用武力统一天下的计策,被当头浇了一瓢冷水,这是因为他没有看清自从杀了商鞅后,秦王一直不大喜欢外来说客的情况,致使自己游说的内容与当时的社会形势格格不入,招致了失败的结局。

(二)把握时机

孟子说:“虽有智慧,不如乘势。”在辩论中,要善于捕捉辩论的时机,顺势或乘便行事,便会收到“四两拨千钧”的功效。

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贤缓第十九》记载了阮伯彦的丑女聪明善辩的故事。阮女嫁给了许允,许允嫌其太丑,行过交拜礼后,却不入洞房,经好友相劝,只好进去与妻子见了面,但又马上要出去,这时阮女及时拦住丈夫并一再问他究竟为什么,于是夫妻间进行了一场辩论。许允说:“妇女应该具备四种德行:妇德,要求贞顺;妇言,能够善于辞令;妇容,要求有美好的容貌;妇功,必须能织丝麻,你具备哪几条呢?”

妻子回答说:“新妇所少的只是美好的容貌罢了。”紧接着展开攻势,反问:“但是,读书人应该有许多良好的品行,您具备了哪几条?”

许允说:“我全都具备了。”

许允的妻子说:“各种品行中,德行排在首位。您喜欢女色不喜欢德行,怎么能说全具备了呢?”

许允面露愧色,从此便对妻子敬重起来。

可以看出许妻不仅善辩,而且时机抓得好,她乘势抓住妇女应有的几条德行,就势提出了读书人应有德行。几句及时的话,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如果她当时对困境束手无策,坐失良机,那恐怕就是另一种结果了。

(三)利用矛盾

抓住对方辩论中自相矛盾的地方,“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从而有力地驳倒敌论。

例如,《孟子·告子章句》中记载:

告子说:“饮食男女,这是本性。仁是内在的东西。不是外在的东西;义是外在的东西,不是内在的东西。”

孟子说:“怎样叫做仁是内在的东西,义是外在的东西呢?”

告子答:“因为他年纪大,于是我去恭敬他,恭敬之心不是我所本有,正好此外物是白的,我便以它为白色之物,这是由于外物的白而我加以认识的缘故,所以说是外在的东西。”

孟子说:“白马的白和白人的白或者无所不同,但是不知道对老马的怜悯之心和对老者的恭敬心,是不是也没有什么不同呢?而且您说,所谓义,在于老者呢还是在于恭敬老者的人呢?”

告子答:“是我的弟弟便爱他,是秦国人的弟弟便不爱他,这是因为我自己的关系而高兴这样,所以说仁是内存的东西。恭敬楚国的老者,也恭敬我自己的老者,这是因为外在的老者的关系而这样的,所以说是外的东西。”

孟子说:“喜欢吃秦国人的烧肉;和喜欢吃自己的烧肉有所不同,各种事物也有如此情形,那么,难道喜欢吃烧肉的心也是外在的东西吗?那不和您说的饮食是本性的论点的矛盾了吗?”

四、借题发挥

在自己的立论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不直接从下面答辩,而是借助对方的话题进行还击,从而驳倒对方,占据场上优势。

例如,1928年夏明翰在对付敌人审讯时,借“宗教信仰”的话题,进行还击,不仅表明自己态度,而且对敌人进行了揭露,其对话如下:

问:“有无宗教信仰?”

夏明翰:“我们共产党人不信神,不信鬼,不像你们一手捧着《圣经》,一手举屠刀。”

在己方处于受攻击地位时,也可以运用借题发挥法,立即就对手所提的问题作换位思考,或依照对方论断,反驳对方,从而置敌于被动。例如:

在一次国际会议上,某西方人士挑衅地对中方代表说:“如果你们不向美国保证不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那么显然就没有和平解决的诚意。”我方代表说:“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采取什么方式解决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无须向他国作什么保证。请问,难道你们竞选总统也需要向我们作出保证吗?”

五、釜底抽薪

俗语说:“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釜底抽薪法就是通过驳倒对方的论据,从而使对方的论点不攻自破的一种辩论方法。例如:

某院校就《武将也要有文才》一题展开辩论。一方认为“武将不必有文才,理由是武将只要能组织训练,指挥打仗就行了,学言语是避长扬短。”另一方反驳道:“在知识的海洋里,每一门学科,每一种知识,都不是孤立的,武才与文才也是这样。武才靠文才来总结、交流、提高,文才靠武才来提供内容,鉴别真伪。我请教过一位高级指挥员,他向我列举了武将学文的种种益处:一是可以把练兵打仗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便于学术交流,和供后人学习借鉴;二是培养深入、严谨、细致的作风,避免粗枝大叶,三是迫使自己不断进取,防止经验主义;四是在学文过程中加强思想修养,养成勤劳思考的习惯;五是丰富业余生活,使文武互为补充,工作有张有弛。仔细一想,这确是经验之谈。”

这里就是用“釜底抽薪”法。“武将只须打仗训练,学文‘避长扬短’”的论据一倒,“武将不必有文才”的论点也就不能成立了。

(第二节)论辩中的“悖论破解法”悖论,是一种奇特的逻辑矛盾。悖论的奇特之处在于当人们按常规推理要肯定某件事或某种道理时,却在不知不觉之间又把它们否定了。在论辩中,某些论敌的辩辞往往有意无意会含有悖论的因素,此时,论辩者如能慧眼明察,加以利用,并以此为突破口,巧妙地予以破解,必使论敌难以自圆其说而被击败。这就是论辩中的“悖论破解法”。“悖论破解法”,一般说来,有以下三种:

一、用自我涉及方法使对方作茧自缚

一般的悖论,如果不涉及对方自我,往往不易发现其悖谬。而一旦把对方牵涉进去,则悖论立现。用对方自我涉及的方法来使对方作茧自缚,是破解对方悖论的绝妙方法。某评论家评论某作家的作品,武断地说:“您怎么能这样写呢?您已是第三次在作品里作这样的描写了。难道您不知道‘第一个把女人比喻成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才‘这句名言吗?”作家答道:“是的,您说得很对。不过您已经是第七次使用这句话了。”在这里,评论家引用名言来批评作家屡次在作品中作相同的描写,作家及时抓住评论家多次用此名言去批评别人的把柄,让对方自我涉及,如果对方所讲的道理成立,那么,对方也就是名言中所说的“庸才”、“蠢才”。如此,对方只好无言以对了。

二、用二难推理形式揭穿对方悖论的

逻辑错误

凡是悖论,都隐含着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破解对方的悖论,可以运用逻辑中的二难推理形式揭穿对方悖论的自相矛盾,对方悖论构成夹击钳制之势,使对方陷入进退两难,难以自圆其说之境地。有些诡辩学者主张“辩无胜”。对此,一位哲学家反驳道:“你们既然和人辩论,又主张‘辩无胜’之说,那么,请问,你们的‘辩无胜’之说是对的呢,还是不对的呢?如果你们的说法是对的,那就是你们辩胜了;如果你们的说法是不对的,那就是你们辩败了,而别人辩胜了。由此可见,不是你们辩胜,就是别人辩胜,怎么能说‘辩无胜’呢?“在这里,哲学家慧眼识谬,机智地运用了逻辑中的二难推理形式,揭穿了对方“辩无胜”的矛盾,让对方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三、用肯定其美言的方式,揭露对方

言行相悖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说话冠冕堂皇,然而所作所为,离其所讲的差距很大,这也是一种言行相悖的悖论。在论辩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极力肯定、赞美对方所说的美言,再以其美言反衬其丑行,达到揭露其心口不一、言行相悖的目的,使其不得不收敛自己的丑行。例如,春节将至,某局长助理到下属单位找到该单位负责人,暗示该单位负责人在年终时到局里拜拜年。这位下属单位负责人推辞说年终工作忙暂时去不了。该助理却进一步明示,他说:“我来时,局长说了,下属单位给我们送一点点,我们收一点点,但我们也要给上面送一点点,这样,我们局里的事就好办一点点,请你们还是要多多理解。”话已到此,该单位负责人只好说:“你说局长说的这些话,我没有亲耳听到,可是上次局里开廉政会议,我可是亲耳听到局长讲话要求大家要抵制不正之风,反腐倡廉,局长还说要做好表率。你说局长讲的这些话,我感到和他在廉政会议上讲的正好相反,我们到底是按他在会上讲的还是按你传达的去执行呢?是否打电话请示一下局长?”说着,他就要去取电话。该助理见状,急忙说:“别,别!就算我白来一趟。”说完,悻悻地走了。在这里,这位下属单位的负责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当对方打出局长旗号时,他使用局长在廉政会议上的冠冕堂皇的话来揭穿其言行相悖的悖论,终使结方悻悻离去。

(第三节)当诡辩者引用名言时的“招数”

生活中常有争辩或辩论,这些论争有时合乎逻辑,有时也有诡辩掺杂其中。诡辩者在理屈词穷之时,往往引用名言对自己的观点、论题进行证明,“拉大旗作虎皮”,摆出自己与名人、与真理站在一起的架势,使对方“措手不及”而自己“绝处逢生”。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这里介绍几种化解的“招数”。

一、针锋相对法

意即当诡辩者引用名言佐证时,反驳者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引用名方论证反驳。这样把对方给你施加的难以辩驳的窘况,如法炮制地施加给对方。有一次,几位男女朋友相聚,争辩起家庭教育中父母责任问题,女同胞一致认为父亲作为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男同胞多数则持相反意见,双方都言之凿凿,相持不下,无论东道主如何“调和”(阐明两者都重要)也无济于事。忽一女同胞说:“我国古语就说了养不教,父之过,而不说母之过,可见做父亲的肩负着教育子女的主要责任。”言者有点得意。男同胞们一时语塞,东道主连忙反驳:“这也不尽然。我们知道法国著名思想家卢梭,他在著名的教育著作《爱弥儿》中指出:母不母,则子不子,说明母亲对教育子女也负有责任。”这下,女同胞也语塞了。东道主接着阐明自己观点,“我们都可以证明父亲和母亲对教育子女有重要作用与责任,但是只强调一方而否定另一方,或者把责任推给另一方都是片面的。正如鲁迅所说:父母对于子女,应该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这样旁征博引地反驳与论证,容易使对方心服口服。

二、推至极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