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快乐学习丛书-如何成为小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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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新闻采访的指导思想(1)

新闻采访是记者主观认识客观、发现和收集新闻事实材料的调查研究活动。因此,新闻采访应以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为指导,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结合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注意克服唯心主义的先验论与形而上学。

记者出去采访,首先应该细心地观察、全面地了解各种情况,然后根据所获得的这些材料,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作一番深入的分析研究,要避免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机械地找一些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过去,在我们的新闻工作中曾有过这样的错误:反“左”运动来了,记者就下去专门找那些反“左”倾的事例,来证明反“左”的正确和英明;反“右”运动来了,记者又下去专门找那些反“右”倾的事例,证明反“右”也是完全正确的。历史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惨痛的教训,证明这种“剪裁”新闻事实、借助“客观”来表现“主观”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它给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相当大的危害。

具体地说,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指导下,记者的新闻采访应重视培养以下几个观点:

一、求实的观点

要培养求实的观点,记者首先应摆正新闻与事实的关系,两者不能颠倒。事实在先,新闻在后。人类在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所发生的各种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新闻,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离不开事实。从内容上来说,新闻必须是以事实为根据的真实的信息;从形式上来说,新闻必须用事实说话。如果没有事实,就称不上是新闻,如果新闻背离了事实,那新闻便成了谣言。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自在的东西,是第一性的东西,而新闻是第二性的、派生的。这就要求我们记者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和规律来认识事物,切不能主观随意地去“改变”新闻事实。

1.要有实事求是的勇气

记者作为时代变革的忠实记录者、革命思想的宣传者和传播者,应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敢于坚持真理,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1970年1月5日凌晨1时0分37秒,云南通海发生7.7级大地震。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该地区共发生2级以上的余震1225次。受灾波及面积达8800平方公里,造成通海、峨山、建水、玉溪等7县15621人死亡。震中通海最为惨重,全县死亡4426人,占当时总人口的2.64%。许多自然村被夷为平地。在震中区域,有的村仅剩下两三名妇孺,幸存者在极度惊恐中欲哭无泪。《通海大地震30年后解密,我们拿什么告慰亡灵》(2000年1月12日《中国青年报》第8版)

上说,通海大地震的死亡人数仅次于唐山大地震,是20世纪中国百大重灾之一。然而,就是这样一件关系到上万人身家性命的大灾难的死伤人数和损失情况,直到时隔30年后的2000年1月5日才向外界披露。当时的一些媒体所报道的也是一些不痛不痒的东西。地震发生4天后,《云南日报》才刊登了新华社的一则消息,它的内容如下:

“新华社昆明8日电1970年1月5日凌晨1时,我国云南省昆明以南地区发生了一次7级地震,受灾地区人民在云南省和当地各级革命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人民解放军的帮助下,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正在胜利地进行抗震救灾工作。

……广大革命群众豪迈地说,有毛主席的英明领导,我们什么困难都不怕;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我们奋发图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一定能够夺得抗灾斗争的彻底胜利。”

通篇报道中没有一处涉及到地震给人民带来的损失,都是一些空话、套话。这件事给我们每一个新闻工作者的教训都是深刻的。作为一名记者,作为一个时代变革的忠实记录者、革命思想的宣传者和传播者,我们必须具有实事求是的勇气。

2.敢于采写热点和难点

对新问题、新情况以及没有定论的事物,敢触敢碰,善于观察和思考研究;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发出不同声音。在这一点上,《南方周末》有关张君的报道值得我们借鉴。

“张君犯罪团伙”是我国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杀人犯罪团伙。以张君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拥有大量杀伤性武器和丰富的犯罪经验,成员多达20余人。从1993年4月20日至2000年9月1日,他们精心策划、明确分工、默契配合,先后共同实施抢劫、故意杀人22次,致28人死亡,20人重伤。

对于这样的重大事件,我们所看到的各式各样的报道,无非是对“张君犯罪团伙”的谴责和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安慰。然而《南方周末》的记者并没有落入这一“俗套”,而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采写了一篇《一个极端暴力集团的成长》(2001年4月19日《南方周末》)。在这篇报道的编者按中写道:

张君团伙的罪行固然来自他们内心邪恶的滋生、人性的丧失,但是任何个人同时又都是社会人,他们的行为并不孤立地发生。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社会必须对此做出深刻的检讨。

我们的检讨绝不为张君团伙开脱罪责。谁也不可能为这些杀人狂魔开脱罪责。我们的目的正如该案的主诉检察官在法庭上所呼吁的:“惩治犯罪是十分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在这篇文章中,几位记者先以“从种田到买枪”、“从打工者到杀人犯”介绍了张君犯罪团伙的几名最主要成员——张君、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等人是如何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随后,笔锋一转,从社会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反思。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保证采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记者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事实为准绳,杜绝“有偿新闻”。新闻记者是为人民提供精神粮食的人,是社会舆论的导向。商恺老师曾说:“记者经常活动在社会各个领域,人们把你看作是报纸编辑部的代表,千万双眼睛注视着你,不但听其言,而且观其行;不但从大处监督你,而且从小处也监督你。因此你在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要擅自检点,严以律己,努力做一个合格的优秀的新闻记者。”(《中外记者经验谈》,第184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新闻记者,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实施新闻工作的过程中,应以事实为准绳,从事实的原貌出发,不受各方的影响。

二、辩证的观点

事物本身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又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矛盾着的两个方面。因此,在新闻采访过程中就要求记者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一分为二,既要看到问题中矛盾的一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另一方面,防止“一刀切”,避免绝对化。邓拓同志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新闻工作》一文中指出:“为了正确地完成新闻报道任务,新闻工作者不能不努力加强自身的思想锻炼和修养,这就是要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运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即唯物论辩证法,去观察一切事物,并加以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做出正确的报道。”(《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选》,第69页,新华出版社1986年版。)

1.正确选择事实,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新闻采访要求我们从客观实际出发,去认识事物,把握事物,而不能“先入为主”,用主观设想的“框框”去硬套客观事物,当然也不能机械地去找事例来证明自己原先定好的“框框”。在选择新闻事实的过程中要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在这一点上我们尤其要注意避免重犯“片面性”的错误,在做报道的时候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这些都是不可取的。由于记者的片面性给新闻媒体带来的“尴尬”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20世纪80年代初期,作为改革先锋的浙江省海盐衬衫厂厂长步鑫生名声大振。这时有一位记者报道他的时候说,步鑫生顶着四种阻力,披荆斩棘打开了改革之路:对下——不怕后进群众吵闹,对上——不怕领导的压力,对外——不怕社会上的闲言碎语,对内——不顾亲友的劝阻……全文3000多字,全是颂扬、溢美之词,没有一句提到步鑫生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