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中央集权
隋之统一,结束了魏晋南北朝三百多年的分裂割据局面,随即便在制度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但是由于隋王朝很快被推翻,这场改革也就半途中止了。唐王朝的建立是继隋之后的进一步的统一,唐初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也是沿袭隋代的,所以有“唐承隋制”的说法。但是,应当说明唐初的制度并不是完全停留在隋制的基础上,而是继续了隋所进行的制度改革的趋势。尤其是唐太宗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制度,改善了国家机器的职能,巩固了全国的统一。从而使由隋开始的这场制度方面的改革,至此基本定形。
宰相是封建皇帝的首要辅臣,其职责是内与皇帝参决军国要事的决策,外则总领百官,综理朝政。其地位在皇帝一人之下,而在臣僚之上。按照封建的正统观念,天下是皇帝的家天下,臣下的权力太大,对皇权就构成威胁,故相权与皇权往往有一定的矛盾。随着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宰相制度也随之而产生变化。
唐初,以三省长官:即尚书省尚书令、中书省中书令(又称内史省、内史令)、门下省侍中(又称纳言)共议国政,行使宰相的职务。这与隋时的宰相制度相似。武德朝时,李世民任尚书令,因长期统率军队征战,所以尚出省的左、右仆射(裴寂与萧瑀)实际上主持尚书省政务,代替尚书令行施宰相的职务。至贞观时,李世民身为皇帝,臣下避讳,无人敢居尚书令的职位,因此废去尚书令的职称,升左、右仆射为尚书省的正式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共同执行宰相权力,实际上也就是宰相。
尚书左、右仆射正二品,中书令、侍中皆正三品。由于宰相品位高,一般不轻以授人。按规定中书令、侍中皆置两人,而事实上常常不满员。唐初百废待举,朝政繁剧,又有种种复杂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正是需要大力提拔人才的时候,尤其需要宰相们发挥重大的作用。但按照官位需循资而升,许多有才有识的官员因品位低下,就不能参决国家大政,即使一旦爬上宰相的职位,年龄已老,精力不够,容易趋于遇事因循保守,缺乏革旧鼎新、祛除积习的勇气。这种情况和唐初的政治需要是极不相称的。有鉴于此,唐太宗量谋通变,经常任命一些品位较低的官员同三省长官一起,参与朝政的决策,谓之曰:与宰相参议朝政、平章国计、专典机密、参议得失、参议政事等等。这是一种不属常设的宰相,人数无限额,由皇帝直接差遣。因此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提拔有才能的官员升为事实上的宰相,而不受官品高下的限制。隋时以及唐高祖武德年间,已有这种做法,但极个别。而唐太宗为了大力提拔人才,充分使用这种办法,来任命宰相。如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次年,戴胄以检校吏部尚书、侯君集以兵部尚书参预朝政。贞观13年(公元639年)刘洎以黄门侍郎参知政事。十六年岑文本以中书传郎专典机密。十七年,张亮以刑部尚书参与朝政。十八年,黄门侍郎褚遂良参与朝政。十9年,太子左庶子许敬宗、右庶子高季辅、少詹事张行成同掌机务。二十二年,崔仁师以中书侍郎参知机务等。开始时,这种名目随需要而设,没有统一规定,至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尚书仆射李靖以疾辞位,唐太宗下诏令其病稍好转,“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即隔两三天,去中书、门下省执行宰相职权。其后(贞观十七年),唐太宗又特诏令李积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中书令、待中皆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即谓同中书令、侍中共掌宰相的职权。自此以后,以他官而任宰相的名称趋于统一,都用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名称。这表明宰相制度已突破了三省长官的范围,成员大大扩大了。实行这种制度的好处,一是宰相不受官品的限止,皇帝可以随时任免,有利于提拔品位卑下的庶族地主官员进入最高领导层;二是宰相多了,互相牵制,也就削弱个别宰相想操纵权力的企图,不至于产生权臣专政的弊病,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中书、门下二省之间互相检察是宰相制度中重要的设置,这样可以避免中央政令发生疏误。唐太宗十分重视中书、门下的这一职能。他经常提醒中书、门下的官员,每个人都应开动脑筋,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要遇事唯诺顺从,例行公文而已。人的看法各有不同,但都应服从正确的意见,不要护己之短,也不要怕得罪人而知非不正。按规定中书省设中书舍人六名,分别联系尚书省的六个部,平时军国政事的决定都由中书舍人起草。为了充分发挥中书门下互相检察的作用,唐太宗规定:凡起草军国政令,中书舍人必须逐个发表自己的意见,署上自己的名字,谓之“五花判事”,继由中书侍郎、中书令仔细审查。然后转门下省,由黄门侍郎和给事中负责驳正。这种“五花判事”的制度,唐太宗以前已有规定,但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由于唐太宗的极力推行,使“五花判事”的制度得以切实执行。这样,皇帝在确定政策,发布政令之前,能充分吸取多方面的意见,从而有可能减少失误。史籍记载说,唐太宗自明令推行“五花判事”的制度后,“由是鲜有败事。”
唐高祖武德年间,官员多达几千名,冗官充斥朝廷。同时官多俸禄也增加,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为此,唐太宗大刀阔斧地进行裁减,定朝廷官员为七百三十员,而《旧唐书·曾确传》载则为六百四十三员,并对侍臣说:“吾以此待天下材,足矣。”表明他精简机构的决心。由于兵精政简,大大提高了政府机构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节约了财政开支,相对地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唐代地方行政机构,设州(或郡)县二级,州设刺史(郡为太守),县设令,与州相平行的还有府,府是京师等个别地区设的地方行政设置。州府长官一般不领军事,只管民政,实行军民分治,以防止地方分裂割据局面的重演。唐初,各地群雄纷纷归附,高祖李渊权设立州邵以予安抚,因此州邵数量特别多,超过隋时的一倍。造成官烦人弊,十羊九牧的局面,唐太宗即位后即下令合并,至贞观13年州府减为三百五十余。
地方官吏处在基层,直接统治人民,其好坏良莠,直接关系到唐朝的安危治乱,因此贞观初年唐太宗特别重视选择地方官吏,改革地方吏治。他感到自己居于深宫之中,耳目视听不能及远,民间的大政一切皆委都督、刺史管理,因而“此辈实治乱所系,尤须得人”。大臣马周也一再上书指出:要使百姓安乐,惟在刺史、县令,所以必须妙选贤德充任。不过县令人多,难得都是好官。如果每州有一个好的刺吏,则合境太平,百姓不虑不安。故自此以后,唐太宗亲自掌握选任刺史的工作,而县令则命五品以上的京官每人负责推荐一名。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地方官员的素质。
二、德治为主
古今中外,统治者的统治术都是以理想吸引人、以道德教育人、以法律约束人。但是以理想吸引人、以道德教育人为主,还是以法律约束人为主,却大有区别。前者即德治、王道,以仁义道德治国,安抚百姓;后者即法治、霸道,以严刑峻法治国,镇压百姓。前者是儒家所主张的,后者是法家所主张的。当然,这并不排斥德治中辅之以法治,法治中辅之以德治。
唐太家治国的指导思想是德治还是法治呢?
贞观初年,君臣为此展开过一场大辩论。起初,太宗和大多数大臣都主张法治,唯独魏征主张德治。正如太宗后来回忆的那样:“贞观初年,众人都说是如今一定不能实行帝道(无为而治)、王道,只有魏征劝我实行帝道、王道。”辩论的经过如下:太宗说:“如今是在大乱之后,恐怕百姓不容易教育好。”魏征反驳说:“不然。久安的百姓骄逸,骄逸便难教;经过战乱的百姓愁苦,愁苦便易教。凡是人在危难的时候,便担心死亡,担心死亡,便想要安定,想要安定,便容易教育。这就好像饥饿的人不挑食物,口渴的人不挑喝的水。”太宗反问道:“善人治国百年,才能使残暴的人不作恶,废除死刑。大乱之后,哪能很快就达到天下太平呢?”魏征回答说:“平常人是这样,英明的君主就不同了。如果英明的君主实行教育,君臣上下齐心协力,百姓迅速响应,那么不想快也很快取得成功。一年就可以治理好国家,相信这并不困难,三年成功,还说是晚的呢。”封德彝反驳说:“三代(夏、商、周)以来,人心逐渐变得轻薄、欺诈,因此秦朝专门运用法律治国,汉朝兼用王道、霸道,这是因为想要教育而做不到,哪里是因为能够教育而不想做呢!魏征是书呆子,不识时务,如果相信他的空论,必定会败坏国家。”魏征驳斥说:“五帝(黄帝、颛顼、高辛、唐尧、虞舜)、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武王),不更换百姓来治国。实行帝道便承就帝业,实行王道便承就王业,仅仅在于当时的治理、教育而已,看看古代典籍的记载,就可以得知了。……如果说人心逐渐轻薄、欺诈、不纯朴,那么到今天应当是全部变成鬼魅了,哪里还能够教育他们呢?”封德彝等人无言答对,但内心还都不以为然。然而,太宗是个讲理的人,谁说的话有道理,他便照办。所以,他决定把德治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
贞观元年,太宗说:“我看自古以来的帝王,拿仁义治理国家的,国运长久;用刑法治理百姓的,即使能够暂时纠正弊病,国家败亡也迅速。既已见到前代帝王的往事,足可以作为借鉴。如今打算专拿仁义诚信来治理国家,希望革除近时人情轻薄虚浮的风气。”黄门侍郎王珪回答说:“天下德行仁义损伤丧亡很久了,陛下承接它留下来的弊病,发扬道德仁义,改变风气,这是万代的福分。”
贞观二年,太宗对侍臣说:“我以为国家乱离之后,世风民俗难得改变,近来看见百姓逐渐懂得廉洁,知道羞耻,官吏百姓奉公守法,盗贼日渐稀少,从而知道人没有不变的习惯,只是看国家政治是治理还是混乱罢了。因此治理国家的办法,必须是用仁义安抚,用威严诚信示范,依顺民心,废除苛繁的政令,不搞歪门邪道,那么自然会安定平静。你们应该共同进行这件事。”
贞观四年,房玄龄奏言说:“最近检查武库,看见所藏兵器远比隋代充足。”太宗说:“修整兵器防备寇贼虽然是要紧事,但是我只希望你们留心治理国家的策略,务必竭尽忠诚,使百姓安居乐业,那便是我的兵器。隋炀帝难道没有兵器?恰恰足以导致他灭亡的,正是由于他不修仁义,百姓怨恨背叛的缘故啊。要理解我的这个心意,应当以德行仁义来辅助我。”
贞观13年,太宗对侍臣说:“树林茂密鸟就栖息,水面宽阔鱼就游动,仁义积聚百姓自然归顺。人们都知道畏慎躲避灾害,不知道实行仁义灾害就不会产生。仁义的准则,应当记在心里,经常使它继续发展下去;如有片刻懈怠,离仁义就已经远了。犹如饮食供养身体,常使肚子吃饱,才能够保存生命。”王珪叩头说:“陛下能知道这些话,天下百姓太幸运了!”
贞观9年,太宗对侍臣说:“观察古代国君,推行仁义,任用贤良,就天下大治;推行暴政,任用奸邪,就失败。”
后来,唐高宗刚即位时,曾经召集宰相和弘文馆学士到中华殿,问道:“什么是王道、霸道?应当以哪一种为先呢?”令狐德棻(fēn,音芬)回答说:“王道是用仁义道德,霸道是用严刑峻法。从三王以上,都实行王道;只有秦朝用霸道,而汉朝则王道、霸道兼用;到魏、晋以下,王道、霸道都失掉了。如果要用,王道最好,但实行起来最难。”唐高宗接着问道:“如今实行的,哪些政事重要呢?”令狐德棻又回答说:“古人处理政事,心情清静,事务简单,以这两点作为根本。如今天下太平,年谷丰登,轻徭薄赋,少征兵役,这就合乎古道。为政重要的,没有超过这两点。”唐高宗点头说:“为政无为最好了。”这里,令狐德菜实际上是在向高宗传授太宗德治为政的经验。
唐太宗既认识到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刻苦学文,他就必然崇尚儒家学说。太宗贞观二年对侍臣们说:“朕现在所爱好的,只在尧、舜的准则,周公、孔子的教导,当作像鸟有翅膀,像鱼依靠水,失去它必然灭亡,不能片刻没有。”
三、修订大唐律
唐太宗李世民十分重视国家法律的修订,他认为应当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标准。因此,法律的修订成为唐朝官员的重要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