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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写给儿子:人生避免歧路(1)

每个人的成长之路都是全新的,除了你自己,从未有人走过,这条路上既有坦途,也有崎岖;既有收获,也有诱惑。你要学会分辨,慎重选择。

贵人哪里来

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贵人,这些贵人不一定真的尊贵,他可能是陌生人,也可能是一面之缘的过客,乃至你的敌人!

“贵人”这个名词,相信你早就知道了,因为三年前,有一次家里请客,我事先对你说,受邀的客人是我以前的贵人,因为他的帮助,使我有后来的成功。你当时虽然并不十分了解,却在餐桌上对客人说:“我爸爸讲,你是他的贵人!”

我当时看得出来,那人听了有多么高兴,因为他知道我没忘记他以前的好处。但我后来也听说,他的太太回家跟他大吵一架,说他自己连个固定的工作都没有,怎么会是别人的“贵人”?

他的妻子错了!因为能做贵人的,自己不一定多么尊贵。当我们要找自己生命中的贵人时,也不见得要到世俗所谓荣华富贵的阶层去寻觅。许多贵人,都出奇的平凡。而平凡的我们,也随时可能成为别人生命中具有重大意义的“贵人”,甚至当我们成为别人的贵人时,自己还不知道。

从前有个人写信给燕国的丞相,因为光线太暗,就叫仆人举烛,一不留意,把“举烛”两个字,也写入了信中。等到燕国的丞相收到信,读到举烛两个字,竟然大为感动,说举烛的意思是追求光明,也就是要拔擢贤才,并以此呈请君王采用,使得燕国强盛起来。

传说李白起初做学问很没有耐性,直到某日,看见一位老妇,居然想将一根粗铁条磨成绣花针,才顿时醒悟,回头苦学,成为诗仙。

米开朗琪罗在画西斯廷教堂时,有些不满意自己的成绩,却又因为完成大半而舍不得重画,直到有一天去喝酒,看见老板毫不犹豫地把新开的一大桶酸酒倒掉,终于下定“重新画过”的决心,成就了不朽的作品。

以上写“举烛”的郢人、磨针的老太太和酒店的老板,可知道自己无意中的行为,竟能造就别人?而他们何尝不是燕国、李白和米开朗琪罗的贵人?

又譬如我有位朋友外出旅行,临上飞机发现旅行社的小姐竟把他最重要的身份证明资料遗失了,他起初大发雷霆,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后来又跑去向旅行社道谢,说犯了错的小姐是他命中的贵人。原来他没赶上的那班飞机发生了空难。

你想想,由犯错,到成为别人的救命恩人,这当中有多大的转变,岂是当事人预先能知道的?

再拿我最近的遭遇来说吧!当我的《点一盏心灯》写到中途的时候,有位朋友来访,看了我写好的稿子说:“这些东西太软,缺乏吸引人的力量!”

虽然你母亲说,那位朋友可能是嫉妒我的成绩,讲出酸葡萄的话,我当时也有些不悦。但细细检讨之后,发现确实有许多篇可以改变写作角度,以形成更大的戏剧性和说服力,所以将三十多篇全部抛弃重写,使《点一盏心灯》成为畅销而且常销的作品。

由此可知,到处都可能有自己的贵人,他们不一定是直接提拔你的尊长,反而可能是毫无关系的陌生者、一面之缘的过客,乃至你的敌人。只要你能从他们的身上有所领悟,并引导自己走向更美好的未来;或由于因缘,使你免于原本可能发生的厄运,他们就都是你的贵人。

所以,不要轻视任何人,也不要轻视自己,因为那平凡人可能是你的贵人,你也可能成为别人的贵人!

刘轩的话

微妙的人际关系

这是一篇写给有人生历练的读者看的,现在的我,在阅读时也比以前更有体会。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发现有许多原先不喜欢,或相处不睦的人,最后却可能成为自己的贵人。例如我刚回到台湾工作时,有一次接办活动,被某夜店老板坑了一笔钱。当初几乎跟对方翻脸,但后来有一天,那个老板在他店里介绍了一位唱片制作人给我,那制作人又介绍了好几个业界朋友,让我很快打入台湾的音乐圈。没有那位老板牵线,我可能很不容易认识这些人,看来那老板岂不成了我的贵人?

据理力争

有道德的人不少,有道德勇气的人不多。如果由于你在课堂上据理力争,得罪了老师,而被“死当”,我仍然要对你竖起大拇指!

这两天看你的神色不对,猜想一定在学校有了什么麻烦,而当你在我的逼问之下,说是因为跟新的英文老师辩论评分方法,老师词穷之后,似乎对你不满意,而不太理会你,甚至当你有疑问举手,都装作没看到时,我不得不说:“好极了!年轻人,我支持你!”

你一定十分惊讶我这个看似老古板的人,会有如此表示。但是你也要知道,向一切不合理的事务抗争到底,为维护真理绝不屈服,是我一贯的处事态度。我相信这种精神,是民主社会人人应该有的,而对于自己信仰和真理的坚持,更是每个成功者必备的条件。乡愿可以成功,但那成功必不够伟大;狂进的人可能失败,但那失败往往壮烈。所以只要你的态度和缓,做有风度的君子之争,即使是向威权不可侵犯的老师争,我也支持。

记得我在高中时,虽然考试成绩不错,作业也极佳,一个数学老师却以我经常去办校刊,或代表学校外出参加比赛,以上课缺席为由,给我很低的分数,当时我甚至气得想把实验解剖的青蛙放到她的抽屉里。

当我进入师大美术系的第一天,看见教室后面挂着一幅相当好的作品,问教授那张画在系展中得了第几名时,教授说画是可以得第一,但因为这个学生总逃课,所以给他第二。我立刻表示,如果比赛是就作品来论,画得好就应该给他第一,当场使教授不太高兴。当我初来美国,有一次在南方坐长途客运车,位子被划在最后面,上车却发现前面有许多空位时,曾立刻去售票处询问,是不是因为种族歧视,把我这个黄种人放到厕所旁边,于是获得了前面的位子。

当我暑假回台湾发现我们住的大楼在管理上有许多不合理之处时,曾立刻邀集了两位住户,分别拜访一百多家,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其间遭遇许多阻力,连同楼住的亲戚都反对,认为我多管闲事。

正如你所说,老师评分方法不公平,虽然同学们都不服,却不敢说,只有你提出来,并逐项与老师辩论。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会发现有道德的人不少,有道德勇气的人却不多。问题是如果没有人敢挺身抗争,不公的永远不公,委屈的永远委屈。所以我支持你做一个有风度的抗争者。

在此你要注意,我说“有风度的抗争者”,那“风度”是极重要的。当我们看美国总统大选辩论时,评论员往往把辩论者是否从头到尾面带笑容这件事列为优先。也就是说,即使在你激动而义正词严的时候,也要维持思路的清晰冷静,而且对事不对人,尊重那些与你抗争的人。因为你争的是理,不是去毁损对方的人格。

当然我也必须告诉你,作为一个带头的抗争者,往往也是最早牺牲的。我曾经在学校里因为跟两位教授辩论而失去做全A 毕业生的机会,也曾经被“死当”而几乎无法毕业,我还是小学六年级班上两个被美术老师打手心的学生之一。但我并不恨他们,因为如果我自己理直,他们没有风度接受,是他们的错;如果我理屈,则我自己应该反省。在强烈的抗争之后,冷静地思考一下,作为改进或激励自己的一种方法,总是会有收获的。而我自己今天做教授,常被学生气得里面冒火,却不得不压下来,并回家自己思索,何尝不是由学生时代的经验中,得到了“同理心”。

我自己绝不会因为学生据理力争而扣那个学生的分数。我可能一时不高兴,但不会一直不高兴,尤其当我知道学生对的时候,更得感谢他的指正,甚至佩服他的勇气。我确实可能不喜欢他,但不能否定他,因为在未来的茫茫人海中,放出异彩的,往往不是书呆子,而是这种具有风骨与胆识的人。

所以只要你能心存恭敬,以学生应有的礼貌,举出自己坚信的道理,就算这一科“死当”,我也为你竖起大拇指,并希望你由愤懑不平中激发力量,未来在这一科有出人的成就。相反,如果因为老师不讲理,就使你意兴阑珊,放弃努力,你只好成为一个真正的失败者。

露出开朗的笑容!或许那老师明天也会对你这个不平凡的学生笑了。

刘轩的话

原则之争

我老爸这篇文章应该是为台湾地区的读者写的。我记得刚回来时,发现台湾地区与美国存有很大的文化差异。美国人会主动争取权益,可是台湾人常不会,也许是怕浪费时间、怕麻烦,或怕因为争论而惹祸上身。

我最近在纽约收到法院寄来的通知,因为我使用的美国信用卡公司有一项隐藏的费用,造成消费者不满而告上法院。上诉人愿意花很多时间与精神为所有的信用卡会员争取权益,即使最后只是几块美金。但是争的人说:“It’s a matter of principle.”(这是原则之争。)我相当认同这样的态度。

在美国社会,你要据理力争。我老爸在我小时候常教导我要争取自己的权益,甚至会当他跟对方理论时,叫我站在一边看。这种以前让我脸红的事,现在显得很有意义。更重要的是,其实我们要争取的是大原则,而非个人权益。

英国政治哲学家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有句名言:“邪恶胜利的唯一关键,就是当好人袖手旁观的时候。”道德很重要,但是有道德而没勇气,道德常是没用的。

悲悯的情怀

我曾在初中的早会里直挺挺地晕倒,醒来时发现自己上下排的门牙全摇动了,嘴唇肿得几乎遮住鼻孔,鼻子和额头也皮开肉绽。

昨天你因为长针眼(睑腺炎)开刀,而没去上学。今天早上,听说你在头上绑了一块红头巾,打算扮成海盗的样子。我清楚地听见你与母亲争执:“既然左眼被医生蒙了这么难看的一块东西,好像独眼龙的样子,何不干脆扮成海盗,否则坐在地铁上,走在学校里,会多奇怪!”

那么我要问你,当你绑上大红头巾,岂不是更怪吗?人家要以什么眼光看你?你是参加化装舞会,眼睛真正受伤,还是故意打扮成这个样子的小太保?昨天你缺考的那门课的老师,又会怎么想?

我知道你不好意思出门。因为那个医生给你蒙上肉色纱布,又粘贴上层层的黄色胶带,确实看来奇怪,但是难道你能为这么一个几乎完全无碍于你行动和学习的针眼,就几天不出门吗?

我当然能了解你的感觉,因为我在初中时,曾在早会里直挺挺地晕倒。由于站在第一排,前面没人挡住,所以当我醒来时,发现自己上下排的门牙全摇动了,嘴唇肿得几乎遮住鼻孔,鼻子和额头也皮开肉绽。

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自己转两班公车回家时,人们奇异的目光和你祖母惊讶心疼的表情。

但是,我能因此不上学吗?过去总被人赞赏为美少年的我,瑟缩在公车的一角,我尽量把脸转向窗外,转得脖子都酸了;我试着不去看人,因为对上的总是惊异的目光。

受伤之后没有几天,一个不认识的同学主动与我接近,问我出了什么事。他跟我搭同一班车,上车时,我才发现他居然有一条腿出奇的细,鞋子也特别,当时是夏天,大家穿短裤,每次坐着,他总是把书包尽量向前推,挡住那看来像根枯骨的膝头。

于是我们成了相怜的朋友。但是,我脸上的血痂一块块脱落了!嘴唇消了肿,牙齿也奇迹般地康复。每天当我们下课时相遇,他都先盯着我看,接着把眼神闪开,仿佛没见到;我的脸渐渐又扬了起来,他膝头上的书包,却推得更靠前面了!

我们的距离日远,渐渐发现他居然有些避着我。

我开始了解残障人士内心的痛苦。他们有他们的世界,一个彼此同情的世界,一个难为外人体会的世界。而今想起来,我甚至庆幸自己曾有那样的遭遇,使我知道在这世界上有那么一大群我们应该去了解、去帮助的人。

我也反省到,一个在公共场合不易见到残障人士的社会,绝不表示残障人的比例低,反而显示了人们道德的层次低。因为大家以特异的眼光看残障者,甚至指指点点,加上缺少为身心障碍者考虑的设计,使他们躲在阴影中。所以,残障人士的隐藏,是社会之耻、国家之耻。

说到这儿,你想想自己的伤,是否远不如我少年时,而且没几天就能把眼上的纱布拿掉,跟那些真正残障的人相比,岂非幸运?你不过几天,就难以忍受,而他们是几月、几年,甚至一辈子啊!

我们常在失去时,才知道“有”的美好。希望在你失而复得时,一方面感觉“得”的可贵,一方面纪念失的痛苦,更因此了解失者的心境,产生悲天悯人的情怀。

刘轩的话

向黑暗伸出手

绑头巾?回头想,还蛮蠢的!还好我不住洛杉矶,因为那里有两大帮派分别是绑蓝色和红色头巾的,穿错颜色、走错地方,只怕会吃两颗子弹!

我最近在网络上看到德国有家餐厅,所有服务生都是盲人,而客人必须在完全没有光线的情况下用餐。在黑暗中吃东西,想必是特殊经验,但这正是盲人天天过的日子。除了借此体会视障人士的生活,也有不少饕客发现这样更能细腻地尝出食物的美味。

据心理测验统计,残障人士并不会比正常人不快乐。一般人潜意识下会有种错觉,认为生理有障碍,心理想必也是,而因此用“可怜”的眼光来看待残障人士。但其实,大部分残障人士只是生理构造异于常人罢了。所以我认为“悲悯”不如“尊重”,我们应该协助他们过正常生活,也给他们应有的尊重。

基本礼貌

有一只狗在人群间打了一个喷嚏,居然好几个美国人不约而同地说“:保佑你!”(Bless you!)接着才发现打喷嚏的是狗,而笑了起来。

记得吗?当我们搬来湾边(Bay side)之前,每个夏天的傍晚都要跑好几条街,到一家杂货店去打电玩。那个店门口总聚集着许多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剃着奇怪的庞克或光头族(skin head)发型,在一起打打闹闹。我们还看过他们在街角的阴影里吸大麻烟,甚至扭打成一团。

但是,我们居然毫不在意,一次又一次地去那里打电玩。原因很简单——我们发现,他们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甚至可以说,他们居然都有着不错的礼貌。

当我们进去时,如果他们正堵在门口,必然会立刻让开,还说声:“对不起!”(Excuse me !)又总是为我们拉着门。

当我们玩到一个段落时,尽管他们早已将硬币放在机器上排列着,表示在等待,仍然会礼貌地问:“你是否不玩了?我能不能接手?”(Are you finished?May I take it?)起初我有点怀疑,为什么他们有这样好的礼貌,会不会因为我们是东方人?对远来的比较客气?抑或因为我已三十好几,你又才不过十岁,与他们不属同一层次,而礼让三分?

但是经过长久观察,我发现他们对每个客人都有同样的礼貌。

有一次我跟美国朋友提到这个情况,终于获得答案。朋友说:“必定因为那些孩子的家庭从小就教导他们应有的礼节,大人们之间也都举止优雅,所以礼貌成为他们自然的回应,不必经过大脑就会产生,即使到叛逆期,也不会改变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