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名人的交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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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把握住忍让的限度

我们知道,有句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忍让也同样如此,若是没有了一定的度,则只是怯懦、软弱的表现,只会使骄傲的人更骄傲,嚣张的人更嚣张。

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的积淀,它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我们的身边。

人在一生中,总会有不如意的事发生,当我们遇到不顺心、不合意的事时,应该有忍的精神,即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需要我们忍的时候很多很多,如困难、贫苦、误解、嫉妒、打击、挫折、荣耀、欲望、金钱、名誉、权势、诽谤、浮躁、美色等等。

《孟子·告子下》中曾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几千年前即有贤圣如是告白于天下众生,现代社会虽在调整发展,但作为一名现代人,若想成就一番大事业,立于天地之间,是否更需要忍常人所无法忍受的一些艰辛与磨难?人立身处世的优秀品质并非天生而成,这些品质只有靠后天不断地培养与修炼方能拥有。

学会忍耐、忍让固然重要,但更要分清可忍与不可忍之事。不问缘由的一忍了之,无原则的一忍再忍,不是智者之举,只能表现出你的懦弱与愚蠢,有时更会害人害己。

忍,有一定的限度。当生存受到威胁时,势必不能坐以待毙;当生命受到威胁时,你亦不能让自己也让别人一味地忍,不然不仅是让敌人的气焰更嚣张,更是一种助纣为虐的行为和思想。

忍让有度。

忍有大小之分。一己之私利与一国之存亡,孰大孰小应分清。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十年寒窗之忍是为了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扬名天下,是为小忍。

勾践三年卧薪尝胆,像奴隶一样打柴、养猪为的是有朝一日复兴吴国,重振国威,当为大忍。

忍有轻重之分。声名与气节,其别形同泾渭分明。

昔日韩信蒙受胯下之辱,忍受别人的讥笑与侮辱,只为了他日得一功名,拜将封侯,就是忍的真谛。

西汉苏武忠贞不屈,忍受十数年的塞外流放,不为荣华富贵、威胁利诱所动,只为了不辱使命,不失气节,方能名传千古,这是忍的境界。

忍亦有可忍与不可忍之分。权势之争者可忍,祸国殃民者不可忍。

战国时,陈轸与张仪同时效力于秦国,张仪嫉妒陈轸被秦王重用,便编造谗言毁坏陈轸的声誉,为的是排挤陈轸,自己得到皇帝的宠幸,而陈轸却能机智巧妙地击破谗言,保全性命,同时亦未以牙还牙地对付张仪,稳定了秦国社会的安定祥和,这是因为陈轸深明权势之争难免,是可忍之事,故能忍。

东周末年,卫庄公对其小儿子州吁喜爱有加,以致溺爱得任其胡作非为、无法无天。大夫石盾亦有一子石厚,其性情酷似州吁,两人图谋弑杀卫桓公。石厚虽为己之子,州吁虽贵为皇子,但深晓大义的石盾不能忍受此等祸国殃民之辈横行一世,遂设计诛杀了两人。石盾能大义灭亲,果断做出处置忤臣逆子的决定,即因此事乃不可忍之事,故行之。

忍让之度,即在于道义、伦理、法律之规是否能容。

有度之忍,是因其心无私无畏,其忍方可强而有力。用忍让的精神去面对世界,自然能心胸开阔,豁达开朗;忍让有度,方为智者本色。哲学上常常把度作为质和量的统一。也就是说,在度之中间,包含了具有一定量和质的结合,在度之中,事物的性质变化于一定的范围之内,不会出现根本性的变化。而一旦超出了这个度,事物的性质便会出现新的特点,正如水在100度之内仍然是水,可一旦烧开便变成了气体一样。在采取忍耐策略的时候,也有一个度,比如在下列情况下,就不能一味采取忍让的策略。

1.下不为例,事不过三

所谓“事不过三”,说的是人们对同一对象的宽容和忍让,可以一次、两次,但绝不可一让再让。忍让到一定分上,必须有所表示,使对方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退让不是一种害怕和无能,而只是出于一种大度,从而不再继续下去。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一些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他们为所欲为,得寸进尺,把同事及其他人的忍让当成是好欺负,可以占便宜,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紧逼。对待这种人,在经过几次忍让之后,看清了其真面目,则不应再忍让下去,可以适当地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并通过正当的方式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样,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当然,这种晓之以厉害的方式和途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目的都是一个,就是让对方了解自己真正的态度,这便是可以参照的一条原则。

2.对方得寸进尺时,不可再忍

有些人在侵犯别人的某种利益和权限之后,由于对方采取了忍的态度,使之得逞。可是,这种人在得逞之后,发现了新的目标、新的利益,从而刺激了其利欲,以至于使原来的行为转化为另一种难以接受的事情。

这时,作为当事人,便不能依然保持一种忍的态度,而必须随着事物性质的变化而考虑予以反击和抵抗。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之所以会这样,就在于那些不识好歹的人常常会由于得到某些不公正的利益之后,使自己的行为在一种恶性膨胀邪念的驱动下,由一般的越轨而发展为犯罪。如果是这样,我们便不可一味地忍让下去了。

3.自己忍无可忍时,就不能再忍

忍无可忍的情况通常出现在一些公共场合之中。有些人以为别人不认识自己,而且以后彼此间很难还会有相遇在一块儿的机会,因而处于一种匿名者的状态中。这样一种状态往往使人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过去所承担的某些义务和责任,也会不同程度地放松良心对自己的约束,因而做出一些不道德的、过分的行为举止。例如,在火车上、在公园里、在公共汽车里等等。非常有意思的是,在这种公共场合中,有些人也常常抱着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少惹麻烦的心理,对于一些过分的、带有攻击性的行为持忍的态度。这样一方是咄咄逼人,另一方却又是息事宁人,很容易造成一种有利于某些人不断膨胀其侵犯心理的环境和条件。但是,也恰恰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有些人肆无忌惮地一意孤行,也很容易把人们逼到一种“绝境”,以至于产生了一种忍无可忍的心理。

成熟的人懂得:要保持自己的骨气,平时须把自己的刀剑插入刀鞘,但需要自卫时要毫不犹豫地拔出来。既然你已经躲不过去了,还不如趁早解决好。

4.人应该适当地有一点锋芒

人的行为很容易受习惯的支配,只要屈服过一次,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屈服下去,不失时机地在人前稍显勇气,这是不可忽略的处世之智。不要成为受气包,一旦生气就应果断地行动。

俗话说:“吃柿子拣软的捏。”人们发火撒气也往往找那些软弱善良者,因为大家都清楚,这样做并不会招致什么值得忧虑的后果。在我们身边的环境里,到处都是这样的受气者,他们看起来软弱可欺,最终也必然为人所欺。一个人表面上的软弱,事实上助长和纵容了别人侵犯你的欲望。

我们要知道保持勇气的重要,不要过分抬高他人,以致对之心怀敬畏。没有谁能超越人性的局限。领导不过只是职位比别人高些,权威也只是一种地位带来的表面力量而已。

其实,为了保障自己必要的权利,人是应该有一点锋芒的。虽然我们不必像刺猬那样全副武装、浑身带刺,至少也要让那些凶猛的动物们感到无从下口、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