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最难忘的事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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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最难忘的一个官僚同学——我所知道的施启扬(2)

最近因涉及泄露国家机密罪被捕之Der Spiegel(《镜报》杂志)发行人及编辑等已有公开审判之消息。Der Spiegel系德国的《自由中国》,专摘发政府劣行,发行遍全国及国外,去年10月间因再攻击国防部长Strauss,被指为泄露国家机密,由司法部羁押在监,结果Adenauer内阁几因之垮台(全国大学、学术机关、学生团体均举行示威,我也跑去凑热闹),结果Strauss去职,内阁改组,民心大失,Der Spiegel则照常出版,至于发行人及总编辑因发表NATO军事演习之机密文件涉嫌犯罪,现仍侦讯中(出版人泄露军事机密是另一回事,新任司法部长已下令速行公开审判),以后发展如何不得而知。

上次所寄稿件,如《文星》有意采用,所附照片一张可做插图,如未蒙采用则留兄等处作为纪念!

弟 启扬 上 1月9日 Heidbg

施启扬的文章,我把它登在1963年2月的《文星》第六十四期。全文六千五百字,稿费三百二十五元。这封信中提到德国学生为争言论自由举行示威,他“也跑去凑热闹”之事,可以看出施启扬的热情一面。在他留学期间,1964年,台北发生了彭明敏、谢聪敏、魏廷朝被捕案。这案当事人是他的老师和同班同学,听说他曾写信回来向台湾当局抗议。这一抗议,害得他在1967年回台后,被当局冷冻了好一阵子。使他深知利害,胆为之寒。他回台后,有信给我如下:

李敖兄:

近况可好,甚念!我已于6月底回国,将在法律系任教,现住在基隆路学校招待所。最近在正澄那里看了《大学后期日记》。

听赵天仪说现在有车子,有时间欢迎来玩!专此 并祝

近安!

弟 启扬 上 10月22日

根据我旧日记,收信后半个月,11月6日,我跟施启扬见了面,五年阔别,相谈甚欢,中午连家立请于李园,有空中小姐王芳华、施启扬在座。十八天后,11月24日,汪中磊请于美而廉,施启扬、张、陈二小姐在座。12月3日,施启扬请我于李园,陈正澄、陈小姐、施敏雄夫妇、小蕾在座。十一天后,12月14日,与施启扬去中德文化协会看材料,请他于美而廉。……这段时间,是我和施启扬交往较密切的一段日子,他那时回台不久,颇为索寞。

虽未投闲置散,但是并没蒙国民党当局重用。

到了第二年,1968年,他跟国民党当局的情况开始变化,他做了国际关系研究所副研究员,兼任国民党中央设计考核委员会委员。这年5月13日,他打电话告诉我,说看到4月23日的香港《大公报》,有张其义写的专栏文字,标题是《台湾的“文星集团”事件》,可看出中共方面如何看《文星》被封,请我注意。这时他日渐“归正”,我则因《文星》已垮,处境日恶。这年10月28日,他和李钟桂在台北中山堂光复厅结婚,由国际关系研究所主任吴俊才证婚,在所有他的外省同学中,只请了我一人。

施启扬结婚后,夫妻两人,相激相荡,求仕之心越浓,物欲也越强。有一次我卖了一套《古今图书集成》给国际关系研究所,他居然从中要了我的红包!那是1969年1月26日,红包是当时价值新台币两千八百元的《社会科学国际百科全书》(The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虹桥书店翻印的,原版要当时美金五百四十元。为了使《古今图书集成》顺利卖成,我送他了。但是心里一直觉得不是味道。因为书是我直接写信给我的老师吴俊才卖成的,施启扬实在没有拦腰打劫的道理。我回想起他回台时一直表示羡慕我有小汽车的事,我想这位老朋友一定穷疯了。

有一次,有外国友人向我要台湾钳制言论自由的法令,为了使译名准确地出自法律行家之手,我到施启扬家,请他代译成英文。他犹豫了一阵,慢慢地翻译如下:

出版法 The Publication Law

社会教育法 The Social Education Law

戒严法 The Martial Law

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

Rules Governing the Control over the Newspapers,Magazines and Boo Rs during the Martial Time

内政部台(47)内警字第22479号函

Letter of the Ministry of Interior to Police Organizations〔No.Tai(47)Nei-Chin-Tze 22479〕

为了使他安心,我机警地当场照他的译稿抄了一份,不带他的笔迹出门。不料到了门口,他忽然冒出了一句话,他说:“李敖兄啊,也该为政府留点余地啊!”我听了,大吃一惊。我所认识的施启扬怎么说出这种话!我心里想,这位老兄大概跟国民党搭线搭得有眉目了。我很不高兴,义形于色,说:“启扬啊,这样的政府,它给我这种人留了什么余地呢?”从此以后,我就没再见过施启扬了,如今转眼二十年了。

1970年12月11日,每年一次的台中一中同学会在台北举行,这次是在桃太郎餐厅,我没有去,事前写信给老同学林益宣请假。全信如下:

益宣兄:

今天收到你寄来的台中一中同学会聚餐请帖,抱歉这次我不能来了。

从彭明敏偷渡后,我即被跟踪,直到今天,已十个多月。每天二十四小时,专车一辆,四人小组,侦视不停。我如来参加同学会,一定带给老同学们不方便,于心何忍?

老同学中,谢聪敏也被跟踪,是三人小组。不过跟他的是警察,跟我的一开始是警察,后来改为警备总司令部的特工。

老同学中,“飞上枝头做凤凰”——在世俗眼中,飞黄腾达者——亦有之,施启扬是也,已官拜国民党中央五组副主任。启扬是好好的念书人,何苦如此?一定是书念得太多,念糊涂了,这话并非背后骂他,当他面,我也这样说过。

弗罗斯特(Robert Frost)说他选了更少人走的路,所以结果就大不相同。(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and I/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led by/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二十年前同聚一堂的老同学,如今竟“幽明异路”(这四个字没用错)如此,思念起来,好不可叹!

请代我向各位致意。如这封信给各位传观一下也无不可。祝你好!

李 敖 1970年12月6日

这封信写后三个半月,1971年3月19日,我就被捕了,这是我第一次政治犯入狱,前后坐了五年八个月的牢。在坐牢最后一年时,被送到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开始被“实验”,也就是“洗脑”。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国民党把我和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四人开了专班。前后请来的国民党来“上课”的,有陶涤亚、毛树清、项乃光、周道济、王洗、屠炳春、林钟雄、任卓宣、柴松林等等,其中竟然还有施敏雄!施敏雄是施启扬的弟弟,本来跟在我和他大哥旁边,又吃饭又跑腿的,如今居然装作不认识,前来给李敖、谢聪敏、魏廷朝“上课”了,我感到一阵厌恶,我冷眼相向,一言不发。深觉施家兄弟,为谋干进,竟不入流如此也!

我出狱前,施启扬已由中央五组副主任调为中央青工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我出狱第二个月,就升任“教育部”常务次长,后来又升为政务次长,再调为“法务部”政务次长。